请注意,前方五百公里无人区!这电影压根不是拍给“人”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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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浩想当昆汀吗?

不,他不想。

那他想当谁?斯皮尔伯格还是卡梅隆?难道是诺兰?不,他也不想。

因为他是宁浩。

为什么呢?我想有一部电影很能说明问题。 我指的电影就是《无人区》。

宁浩为咱们这些粗茶淡饭,三教九流,循规蹈矩过日子的大耳朵老百姓们所知晓,应该靠还是那部有点癫狂的《疯狂的石头》。 确实很好看,看完之后,笑得口吐白沫,笑得颠三倒四,也记住了宁浩这个名字。

但老百姓们笑了也就笑了,没别的了。于是,宁浩导演就想着拍点能让人记住的东西。

这个小眼睛的,痞里痞气的男人,乍看有点北京大院那个王朔朔爷的味道。但这部《无人区》却是王朔那类习惯了文明人 社会 的“痞子”写再多《动物凶猛》也鼓捣不出来的。

因为无人区里,别说好人坏人,那里本来也没人啊!

《无人区》,一部2009年拍完,却2013年才能上映的电影,删改了4年才得以上映。可想而知,它的故事内核该有多么生猛。

原稿据说是不够“和谐”,被咱们英明神武的广电毙了,飘扬在无人区里了。而他这部删减版,我却不觉得丧失了多少魅力, 反倒觉得有了点“人”味。

就像辛德勒之于《辛德勒的名单》,基廷之于《死亡诗社》。

然而《无人区》里什么都有,可就唯独没有“人”。

电影就没打算把主题藏着掖着,人家一开头就说了—— 这是一个关于动物的故事。

《无人区》的故事其实也并不难。别怕,宁浩不是诺兰,不会拍一个让你烧死几千万脑细胞的电影。一句话就能把《无人区》说透了:

电影一开头,背景是我国西北雄奇壮阔的大漠,伴着徐峥中厚的声音,讲着一个关于猴子的故事: 一只猴摘桃,一只猴放哨,然后就有了人。 可这猴子摘桃的事,和咱这天高地阔的西北大漠又有甚干系?

你把全片看下来,会发现也没猴子。

这里是无人区,没有人,但有的是动物。

什么是动物?什么又是人?我们这些会说话,会写字,会思考,会使用工具的高等灵长类当然是人。毕竟生物学家和 社会 学家已经不厌其烦地唠叨了几千年。 而看过《无人区》你会发现,我们也不过是那些猴,甚至还不如猴。

宁浩最擅长的,就是敲碎你固有的看法。在这个寓言式的故事里面,他一点点地剥离着所有的人类文明,把那些人类引以为傲的法律和道德全部敲碎,有的只是兽与兽之间的撕咬, 有的只是趋利避害和弱肉强食。

黄渤和多布杰饰演的鹰贩子当然是兽。他们没有任何的感情,没有任何的人性。可是鹰贩子趴在大漠,候了几天几夜,用尽了人类的智慧去抓那猛禽鹰隼。

他是人吗?不是的话,如何用人类的智慧能抓到这来去无影的鸟。

可被警察抓了,他也会和警察商量着“ 钱都归你,放了我”, 这还不算人吗?看那狡狯精明的嘴脸。

当然也不算,趋利避害嘛,是所有或者的动物骨子里的东西。 哪怕就算是一只草履虫也会想尽办法多活一会。

而多布杰饰演的黑老大,几如鬼魅,也如流荡苍凉漠北的罗刹。在他的眼中没有任何的法度和善恶,这一点和《老无所依》里的安东很像。但安东还有原则,而他只在乎利与害,没有任何的原则。 和安东相比,他是更为纯粹的“兽”。

宁浩把他从一个人, 彻底塑造成了一个符号 。在无人区这片生态系统里,他就是食物链的顶端,主宰着野蛮的“法度”。可他所做的事情,又说明他绝对是一个人,聪明老练,精明果敢。不动声色撞死了警察,还能快速思考出了对策,这是人类的智慧,动物会有吗?

他甚至还能运用心理学故意暗示,让潘肖开着车带着鹰隼离开,还布好了局,躲开了警察的盘问。

而徐峥饰演的小律师主角潘肖因为黑老大的官司吭哧吭哧地来到了这片蛮荒的无主之地。最讽刺的是,他是个律师,而这里是无人区。 在动物世界里,人类的法律,只是废纸。

黑老大利用了警察身上的酒味,找来了律师潘肖来打官司。

潘肖是律师,典型的文明人。在文明 社会 ,挥舞着法律武器,三下五除二就打赢了官司 。他还是个素食主义者,是个明明没有近视却要戴着副眼镜,给自己添几分知识分子色彩的文明人。

他说:“我很讨厌动物,尤其是马。”为什么?他是个文明人呗。

而这部电影的色调运用,可以看出宁浩导演功力的如火纯青。暗光和强烈的光圈对比,让这个简单的故事充满了浑厚的史诗感和寓言风格。

潘肖的一出场就是以文明人的姿态去睥睨这些蛮荒地区的粗人们。他不屑,他自负,连水杯都要放在特定的位置上。但在故事的前半段,斯斯文文打扮的他却只是只“兽”。 他不在乎事件的真相,在乎的也只是名与利。

“不见利,谁给你名啊?没有名,怎么得利啊?”

“你说你认为?这里是法庭,法庭讲的是证据,这些只是线索。 ”他只用了几句灵巧的话和几份材料,就轻而易举地打赢了官司,还不算人吗?难道都是动物不成?

可当他一进入了无人区,当文明和野蛮就划开了界限。在穷山恶水的世界之中,法律不过是那些粗粝人们的一口痰。 潘肖恨那口“痰”,因为他是个文明人。

他和拉油的兄弟俩较劲,觉得卡车就该给豪车让路,本以为可以轻松地震住这两个大老粗,可是确实被羞辱了一番。因为在无人区,没有秩序可以遵守,人们想打就打,想骂就骂,没有善恶之分,只要从心所欲。比起人类 社会 道貌岸然的法律,这就是动物的价值观 ,无人区里的人们选择了遵守后者。

身处野蛮世界愈久,潘肖作为文明人的原则和法度似乎也一点点蜕化,而逐渐从壳子里爬出了一只兽物。他把打火机扔上了兄弟俩的卡车, 干草一点就着,象征着他内心的兽性外化。 烧掉的不止是那些草,更是他虚伪的文明外壳。

而电影后半段里,撞晕鹰贩子,被黑店老板勒索,被黑老大追杀,被失足女子纠缠都他不再相信人性。

在一不小心撞翻了鹰贩子后他所想做的只有一件事:如何神不知鬼不觉地处理尸体,他想到了烧掉鹰贩子的尸体。然后丢下失足女子,远走高飞,继续去做他的“大律师梦”。这看起来很划算,绝对是个文明人的做法, 但在无人区里,这就是动物的想法。

趋利避害嘛。

故事中的群像塑造十分出彩,这些亦人亦兽的角色极大地扩展了这个故事的张力和内核。

卖黑油的,非法拘禁人口的加油站老板,那个狡黠市侩的杂货铺老板娘,以及满口谎话的失足女子.....他们都不过是披着人皮,生存在这片大漠深处的动物。

和鹰隼,蜥蜴,蛇,猴子,马都没有什么区别。风沙把他们的心都吹得无比坚硬。

“我老实跟你说吧,当我们这一行的,只要说:我老实跟你说吧。就都是骗人的。” 失足女子不止一次对潘肖这么说,却也不一次继续骗着潘肖。

何其黑色幽默,又何其真实。 无人区里,真话和假话又重要吗?正如法律和文明标准也不重要。

黑店老板当然是反面人物,他唯利是图,他霸道无良,甚至敢于虎口夺食去卖鹰隼,只不过他拧不过黑老大。他的覆灭,不过是一只狼被一只老虎咬死了, 还是动物世界里的那点事。

而那个老板娘,我认为是片中为数不多人物中最为出彩的角色之一。虽然只是个小配角,但她是真正的“兽”。人的狡黠和兽的贪婪在她身上交织,左右逢源,多么精明。

不论遇到谁都说: “你该给我50块,我给你保密。”

对,她深谙人性,很明白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些不可告人的秘密,利用了这一点,她无往不利。可最终,她死在自己的贪欲手上, 因为她贪婪,而动物也一样贪婪。

所以黑老大说: “你是个聪明人。 ”聪明,当然“聪明”,像是在赞美一只狡猾的狐狸。

这里没有好人,也没有坏人, 他们都只是动物。趋利避害,互相撕咬。老板娘看出了黑老大是鹰贩子,她敲诈他,黑老大知道只要有人再给她100,她也一样会说。

于是乎,出于动物性的考量,他决定下杀手。

而黑老大也对潘肖说, “我贩我的隼,你出你的书,我们都是一样的。”

无人区里的人,也不过是动物,他们没有什么人性和道义的负担,所以为了名利,为了利益,他们都可以不顾一切。黑老大并不认为衣冠楚楚的潘肖高于作奸犯科的自己。

潘肖可以打算烧尸,黑老大可以杀人,失足女子可以骗人,黑店老板心安理得宰客,他们都没有心理负担, 因为在无人区里,这都是“合法”的。

所以意识到了这一切都潘肖无奈地说:自己就是那只猴子,在这猛兽横行的远古时代,而没有另一只猴子为自己放哨。

整片下来,你会发现, 唯一有名字的是潘肖。

名字是什么东西?名字是人类的专属,尽管现如今不少猫猫狗狗都有了什么爱称。但名字仍然是人类的光荣与骄傲。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觉得名字才是人类的伟大发明。

黑老大象征着最高的猛兽,他说自己是吃肉的,所以他欺凌和吃掉下层的兽。潘肖是人,也是被吃的一环。但他又是高于黑老大的,因为他是人。在故事的最后,他本有机会逃脱,却选择折返来救女人。这是让黑老大很不能理解的事情,而他解释说: “你又不是人,你怎么会懂?"

在这个寓言故事里,潘肖有名字,他是人。没错,但他是怎么从兽变成人呢?猴子又是怎么从猴子变成人的呢?你可以看到,一开始的他也当然是只没有任何道德负担的兽,可以帮助恶人打官司,也可以考虑烧掉被自己撞晕的人。

而大概是从认识了余男饰演的失足女子开始,他心中有了颗种子,落在了蛮荒的土地上,长成了一棵小树。 树的名字就叫做人性。一只猴子碰见了另一只猴子。

当黄渤饰演的鹰贩子醒了过来,他愤怒地质问这个之前还风风光光的律师,为什么要撞自己和烧掉自己。潘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因为那时的他是一只动物,而动物的一切行为都是趋利避害的 ,趋利避害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

鹰贩子胁迫着女人点燃潘肖,女人却不愿意。鹰贩子复仇有错吗?没有,有怨报怨,天经地义。潘肖想要烧掉尸体有错吗?没有,不值得为了一个粗汉子丢了自己的生路。

而女人却不愿屈从, 这就叫人性,哪怕面对着黑洞洞的枪口。 跳脱出动物性思维,人的伟大就彰显出来。

弟弟也就放下了仇恨, 因为他们这样的小人物,所拥有的只是 情感 。

潘肖也不是好人,也不是坏人,但他是一个人。

反倒是在被群狼环伺之下的处境之中,潘肖一点一点地迸发出自己的人性。也正是人性,让他跳出了人类趋利避害的动物性,而去选择救下失足女子, 人性战胜了兽性。 也是因为人性,他才得以在无人区活得像个人。

说来好笑,电影中有个傻子的角色,是黑店老板的儿子。在无人区这个没有良善的世界,他反倒是一个人。当黑店老板找到了鹰贩子和女人,因为枪,黑店老板害怕了。而傻子并不,他是个傻子,不怕死。看起来不像一个正常人,所以他想敲就敲。 却正因为他这样的傻,在这么一群猛兽之间,倒像一个人。

他追求的是本心,他爱着女人,小心翼翼地为她拨开脸上的头发。可惜他到死都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算不算一个人,但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宁浩就是借这个傻笨的角色去作为一面哈哈镜,照出这一干人等的兽性与丑态。

后面黑老大要杀了女人,潘肖这只猴子却敢抓住老虎的刀。因为他和女人成了故事里的那两只猴子,一只摘桃,一只放哨, 猴群就成了人群。

女人只是个风尘女子,满口谎话,视钱为一切。遇见潘肖后她说自己是山西人,又说自己是河北人。但却也在黑老大要杀了潘肖的时候,把自己的钱都给了黑老大,还偷偷地用火机救了潘肖。

因为她是另一只猴子。

潘肖之后被警察救了,这个之前还靠着所谓证据来欺压人的讼棍,此刻却说着事实也没人相信。

何其讽刺。

在拉了手刹,让警车翻了之后。潘肖决定回去救女人,他失去了所有的现代交通设备,看见了一匹马。他说过” 我不喜欢动物,尤其是马“ 。很简单,他在压抑自己的兽性,他认为自己是个文明人。 而之前的他只是一只披着文明人外壳的动物。而此刻,他却要用最野蛮的方式,去做一个真正的人。

大漠茫芜,天高地阔,我印象中中国西部片最雄伟的一段就是这里了。策马奔腾的不是什么古时的将军,马也并非 鬃飘飘的汗血宝马,他的目的也不是什么“不破楼兰终不还”。宁浩却拍出了西部片的意气:

故事的最后,潘肖还是用火机点燃了卡车上的干草,然后他喃喃着: 人和动物最大不同,是人会用火。

而这个火,指的就是人性。

猴群之所以变成了人群,并不是因为猴子的摘桃的技巧有多么高明,而是因为猴子们互相关心,互相依靠着生存。 只有兽才会撕咬彼此,为了自己的私欲。

而人,不会。

伴随着一声巨响,漫天的钱币飞舞着,一切都结束了。

一个关于动物的故事,最终却以人的自我牺牲结束。

这就是《无人区》。 一个宁浩导演心中兽如何变成人的故事。

这部电影最出色的依然是故事和人物塑造。你可以很清晰地看见,潘肖是如何从一只自私自利的兽变成一个舍生取义的人。这个成长轨迹非常之清楚。尽管这部电影,不时让我跳戏去徐峥的囧途系列。

但这部电影里的山争哥哥太帅了,儒雅中正,又有一股子英雄意气,与囧途系列里那个油腻腻的徐峥判若两人。

故事的最后,是逃出生天的女人被舞蹈学校所接纳的镜头,她成了一个舞蹈老师,走出了无人区,又回到了人类 社会 。不少影迷说电影原稿的结局是:没有警察,只有女人一个人孤独地徘徊在大漠之中,绝望如斯。而指责现版的结局是狗尾续貂。

老实说,收起你所谓的艺术吧。 我倒觉得修改后的温情结局反倒是一种人文主义的升华。因为人们彼此需要,彼此关心,才有了我们的 社会 和人类文明。也正是余男饰演的女人被 社会 所接纳,才真正地呼应了《无人区》的主旨——人之所以与兽不同,因为我们在乎彼此。

如果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关怀,其实无论是高楼大厦的城市,还是穷乡僻壤的荒漠都会是”无人区“。 所以我认为这部黑色电影的温情结局,恰恰是最完满的升华。

潘肖死在了无人区,但无人区却不再是”无人区“。

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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