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有人认为我们应学习狼,你赞同吗?要反方观点,十万火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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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求:有漏洞的法律是否应该遵守?辩论赛用的,要有正反方。。尽量详细!!十万火急啊,谢谢了!!!~

  法律本来就是有漏铜的,
  法律明确性要求的同时,带着法律的另一份“厚礼”是——不灵活,一旦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法律从此就变得僵化起来了,正是因它具有明确,不能模棱两可,所以未曾遇见的情形,便难以灵活处置。法律的不灵活性常常产生法律僵化,致使法律初始的目的不能实现。儒家伦理对法律的僵化性持有一种极端的反感。而这种反感则主要反应在它对调解争议的强烈赞同。法律的明确性带来的僵化,不利于法律在未曾涉及的领域之中开展,让人们在与法律交臂之时却又失去了它, 让人更多的是深受其害。得不到正义的对待,对法律所产生的永远是一种鄙视与不信任。法律在其眼中永远只能是个骗子,一个张扬着自己的两面派人物,让法律的尊严又何人谈起呢
  历经历史的证明,法律不仅其自身价值内部法律的特点会带来缺陷,在法律运作过程中,法律仍然避免不了缺陷与难堪。法律自身的特点所注定的法律的局限,使法律不得不在其运作中引入“人”这个危险的,并曾一致被19世纪大陆法系法学家极力贬低和排斥的因素。因为法律本身仅仅只具有功能,功能是一静态层面上的问题。最终只有通过在运行的过程中不断表现法律的作用。没有法律的运作,法律仅仅只一文空白,远作这一动态的过程是法律自身不能得以实现的,只有借诸于人为因素,只有人才能做法律不能做的事,能够度量事物之间细微精妙的差别,并做出适当的裁断。法律本身制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人为,而到头来又不得不请回得过且过前力图排斥的东西,此可谓法律之缺陷;法律的运作是通过司法运作来实现的,而司法的判决又确实依据证明来进行的,因为过多的依靠证据,法律常 常在运行过程中所表现的结果让法律相离初衷,显出一脸的无奈。A村甲村民向乙村民么下借款而当时未列借款凭证。事后乙向甲要求还款,被甲一中否认。后乙起诉至法院,法院因证据不足宣布乙败诉,甲此时得理不饶人,反以乙侵犯其名誉权乙送上法庭的是公庭败诉,而真正的罪人却逍遥法外。所受提又且仅的道德舆论的谴责。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时时这句怕再也立不住不脚了,相反倒可以遇法律为了一些丧失心良德行的人提供了保护伞,成为了作恶多端的人予以屏障,这也是法律在运作之中常常开自己的玩笑,弄一些不大不小的圈套来戏弄自己。
  法律不仅因为自身的不良运行中丑态百出,在法律运行过程中,法律因为自身规范的范围关系,常常与其他社会规范相互冲突,到弄得满脸不光彩。在有组织的社会历史上,法律作为社会关系的调节器,一直发挥着巨大的和决定性的作用,但历史清晰的记得,仅仅依凭法律这一社会控制力量显然远远不够,实际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能够指导或引导人们行为的其他规范性工具,包括道德,习惯,民间法等等。无容置疑,人们在上述几种控制工具之间所作的分析性界定,并不是精确的,道德常常与法律融为一体,法律乃一子范畴,两者的界限显得模糊不清,没有一个即定的标准将两者真正的分化开来。首先是道德的标准之大,所限范围之宽广,引入法律领域后,本是为了弥补法律之不足而来的,但因为本身融入增加了法律的模糊性和多变性,为执法者在执法中任意打开了方便之门,同时消减了民众对法律和法官将作什么的预见性永远是一个大写的叉。其次,法律因为明确性而产生了漏洞,为保障法律的自由领域,便会因此而受到其对立的道德力量的侵犯。道德标准的阐述,通常比大多数法律规则的阐述更为笼统更不准确。而这个事实就更加促进了敌对的道德力量的入侵,法律在此时也完全消失得无影无踪。法官也就受到道德规范的影响来判断是非。在大陆法系如此,在判例法国家,法官以“自由心证”来判断案件,更是完全依赖于道德规范,因为“自由心证 ”本身就是建立在道德规范的基础之上的。在法律的运行中,当法律出现模糊不清和令人迟疑的情形时,法官就其一种解释方法的“是”与“非”所持有的伦理信念,对它解释某一法规或将一条业务已确立的规则适用于某些新的情形来讲,往往起着一种决定性的作用。同时民众常常会因为法律价值与道德原则相冲突,会遵从道德原则不自觉地抵制法律的实施。仿佛法律是骗子的影子。法律此时是徘徊一阵后尴尬的思考自己下一步该如何相处。法律常常来源于习惯。习惯作为法律所生之母,法律在一定意义上说,是习惯的汇集,在司法领域中,,这一定论更为体现得活灵活现。然而习惯却因为一定的地域性,加之习惯的一定环境下的可变性,当新的习惯产生。原本和谐的习惯、法律的和谐局面必将被打破,法律此时又如何面对新的习惯。又如何使起更有利于支持自己。而倔强的习惯会甘愿顺从吗?法律在此时的境地又如何呢?答案也会明了吧!在法治的初期阶段,还是保留民间法的活力。在传统之中慢慢的行进,无论如何法律以何种方式行进,注定了法律的缺陷。维护法律至上性,强行推进,更多是认识法律的暴力方面,从南昌使 法律是文明的产物这一定论应声落地,保留民间法的活力,而支委的至上性又何从谈起,法律此时进退两难,万分缺陷。法律与社会规范之间的纷争,致成了法律在运行中的缺陷,表现地淋漓尽致。

  个人观点
  关于缺少责任意识 与真实性不强
  真实例子 比如我的一个亲戚吧
  50岁了称自己40岁 qq上到处加30左右的女性 孩子都很大了说自己未婚
  和多个女性聊得火热 甚至包括夜里 妻子孩子逐渐发现 就经常吵闹 差一点离婚
  人不可能完全脱离现实 当迷恋网络交友的人从网络回到现实中后更容易感到寂寞 而且网络人际建立要比现实容易得多 时间久了 会使人只想建立网络关系 而不再为现实人际关系努力
  至于沉迷于网游不能自拔的例子就到处都是

  找到的一篇资料
  虚拟世界缺少责任意识,易放纵,不能面对面交往,难以知心,不容易产生真实中的友情。
  随着因特网给人提供了越来越方便的传送交流的机会 它会使我们忽略现实的重要性 比如 因特网使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变成了人与机器之间的交流 它改变了以往开会聚会和探亲访友的方式 不用见面 人们之间通过数字聚会交谈 这样 人的交往机会减少 人与机器的接触却日益频繁 使人的情趣空无 内心空虚和枯燥
  失去对现实生活的感受力 而且终日与个人终端打交道 同他人的社会交往就会被消弱 割断 使家庭成员之间 邻里之间同事之间 的感情联系淡漠 成天与多媒体画面打交道 而不是现实本身交流 个人会产生紧张 孤僻 冷漠等心理和其他健康问题 失去传统的亲情友谊等道德感情与互助和谐一致的关系 诗人在与人交流时产生诸多的困难 甚至丧失了与人交流的本性

  情感漂移症
  由于越来越多的朋友出现在网上 你没有时间去加深与原来朋友的关系 许多网上结交的朋友 很大程度上只是一阵风而已 再者 由于结交朋友成为如此轻易的事 长此以往会让人觉得朋友和友谊似乎是无足轻重的 这就引不起人们足够的珍惜 因为人们会认为 既然网络可以随时方便的为自己找知音 就不愁天下无知己 让过了村没那店的传统观念见鬼去吧 你有什么爱好都能找到趣味相同的人 你有什么观念 都会发现世界上原来还有同样想法的人 于是 当现有的网友失去后你就不会感到难过
  ps 感觉 如果对方强调网络交友快捷省力那你就强调最后一点 呵呵
  还有关于诚信
  由于网络虚拟界面 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任意创造自己喜欢的角色和从事理直气壮的撒谎 以至于人们分不清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网络社会人家关系的信任危机 于是网上就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 大家都知道自己完全能够对某人说真话 却都有清楚对反复给自己所提供的个人住所或许就完全是假的 这实际上也就使得人们的网络化行动始终处于一种悖论性质的情境中

个人觉得成为披着羊皮的狼是最完美的答案,可以最为狼一方四辩的杀手锏砍下最忠的一刀。可惜你居然要是羊,我表示很头疼。“引狼入教”未尝不可  “我举双手赞成把孩子‘从羊变狼’的举措。首先狼的个性张扬、敢于挑战,这体现了素质教育的精神。我们社会要发展,很需要具有‘狼’性的能适应恶劣环境,不安于现状的人。对孩子实行‘狼性教育’有助于学生正确了解我们的社会,让孩子能明白优胜劣汰不仅仅体现在动物界,人类最基本的竞争法则也是如此。”市区陈先生说。  有不少家长都赞成“引狼入教”的做法。“如今最让父母担心的是,在温室里长大的孩子要如何经受得住来自社会以及其他方面的冲击。因此让他们从小学习狼的本性,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且,让孩子学习以前认为不好的狼,对孩子的思维也是一种锻炼,让他们知道观察任何事情都应该有不同的角度。而作为学生,则更为欢迎这种教育,“现在的社会竞争那么激烈,如果我们还在做父母手中的‘乖乖羊’,那么很快就会被淘汰。狼之所以能够成为草原霸主,是因为它从小就受到艰苦的训练,我们也应该这么做。”  然而,也有人表示反对,儿童毕竟是儿童,能否理解所谓的现代育人观?“狼性教育”会不会引导孩子们更喜欢暴力的东西呢?这是很多人担心的问题。“这完全背离了中国文化的传统,东方教育并不全是‘羊性教育’”泉州九中分校的郑老师说,“我们要教孩子勇敢坚强、锐意进取,也要引导孩子学会互助友爱、同情弱者,不能因为部分人有懦弱的缺点,就鼓励新一代个个如狼似虎。”培养“披着羊皮的狼”  很多人都发现,现在的孩子都是“被抱大的一代”“被宠坏的一代”,外表任性、霸道、骄傲、张扬,十足的“狼性”,而实质上却是孤僻、虚伪、自卑、怯懦、不愿承担责任,碰到困难就吓成了“小绵羊”。  因此,在当今竞争激烈、张扬个性、提倡挑战的社会中,我们应该树立新型的教育理念,吸取传统的东方教育观与西方育人观各自存在的优点。通过教育与训练,促使每个学生积极形成良好的性格特征:谦逊、乐观、坦率、真诚、热情、活泼、善良、合群、勤奋、宽容、自制、真诚、幽默等,以培养平等友爱、团结互助、共同进步、尊重他人、文明礼貌、助人为乐、诚实守信的行为外在标志。同时,形成勇敢、独立、敢于挑战困难的内在品质。总之,就是把“披着狼皮的羊”变成“披着羊皮的狼”。  “我们一开始就不应该‘圈养’孩子,应该让他们主动去承受更多社会风险,并注意在适当时机进行引导,在不违反社会道德、法制法规底线的前提下,让其‘羊性’和‘狼性’共舞。”

狼团结。。是群居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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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虞琴罚答:七、知己知彼:狼尊重每个对手,狼在每次攻击前都会去了解对手,而不会轻视它,所以狼一生的攻击很少失误。八、狼亦钟情:公狼会在母狼怀孕后,一直保护母狼,直到小狼有独立能力。九、授狼以渔:狼会在小狼有独立能力的时候坚决离开它,因为狼知道,如果当不成狼,就只能当羊了。十、自由可贵: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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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虞琴罚答:狼是有个性的,它的个性中是把生存放在第一位的,在荒山里,在沙漠中,在野原上,在雪地中...狼,生存,觅食!狼,自由、飘荡! 二、狼之第二绝——果断,说到果断,狼在自然中的表现,通常是值得人们去深思的,狼可以连续几日,没有食物,但只要一找到食物,狼会在补充的情况下,开始下一轮的果断,这种果断是从来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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