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应不应该见义勇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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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应该见义勇为~

我孩子就是一名初中生,我也希望并且也常教导他在遇到这种事的时候能勇敢的站出来,前提是要保护好自己,少年强则国强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应该说,今天继续肯定青少年中的美德,对于治疗一些独生子女惟我独尊、集体观念欠缺和社会责任感淡薄等社会疾患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长期以来,社会对见义勇为的理解就是舍己救人。但是,我们在未成年人中肯定见义勇为精神,并不等同于同时提倡舍己救人这种做法。未成年人是社会的特殊群体,他们在心智和身体发育方面还很不健全,在他人遇有危险的时候,他们难以及时对自己直接采取救援行动将会产生何种效果和结果作出准确的预见和判断。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挺身而出就好比拿鸡蛋碰石头,舍身而救不了人,却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永远难以弥补的创伤和损失。因此,无论从实际效果来看,还是未成年人本来就是社会应当给予特殊保护的对象来说,他们既不应当负有舍身救人的法定义务,也不负有舍身救人的道德义务。为了体现对少年儿童的关爱,也为了践约《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精神,北京市修改了《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其本意并不在于否定见义勇为中所包含的正义、向善和胸怀他人等精神内核,而只是表明了这样一种清醒态度:我们不愿意看到一个又一个好少年无谓地失去健康甚至生命。可见,在对未成年人的道德培养方面,社会已经多了几份科学态度和理性,少了许多盲目和狂热。
不可否认,人们可能担心,对未成年人不再提倡以舍身救人的方式去见义勇为,或许会使未成年人产生这样一种认识:我们不去舍己救人,是因为我们需要考虑我们自己。给予未成年人以特殊保护和认可,会不会导致他们成年以后遇事仍然首先考虑自己,以至于见义不为?应当说,这种担心有一定代表性,也不完全是杞人忧天。它提醒我们,只是从《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中去掉容易引人误解的“见义勇为”字眼,并不能万事大吉。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应当引导未成年人从一点一滴力所能及的事情做起,礼貌待人,诚信对人,不妨碍他人,从而润物细无声地塑造其胸怀他人的良好道德心理和品质。只要孩子们具有了这样的基础,当其成年以后,他们就会见义勇为,甚至舍己救人。另外,我们应当让未成年人认识到,人在不同的年龄阶段有不同的任务和社会义务。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保护好他们自己,就是在尽他们自己的一份社会义务。目前,有些国家在立法上,对未成年人舍己救人干脆采取了禁止的态度。我们可以仿效这一做法,以立法的方式禁止未成年人舍己救人。这样,就可以在未成年人中奠定这样一种社会心理:未成年人不以舍己救人的方式去见义勇为,不是为自己,而是在履行他们的一项法定义务。
对已经出现的未成年人舍己救人行为,有的地方或部门有这样一种观点:不能对这种行为给予过多的褒扬,以免导致其他未成年人盲目仿效。一个具体的事例就是:某地民政部门对舍身救人的一位中学生拒绝予以追认为烈士。的确,模仿是未成年人的独特天性,对于他们来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但问题关键是我们树立什么样的榜样。笔者认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应当把小英雄追认为烈士。这既是对小英雄高尚情操的肯定和对亲人的心灵安慰,也是在为社会树立榜样。但是,这个榜样不是教导未成年人学习舍身救人这种具体行为,而是弘扬胸怀他人的这种高尚情操。鉴于长期以来此类先进事迹的惯性影响,有关部门难免担心褒扬会产生未成年人对舍己救人这种具体行为盲目效仿的负面影响。这种担心是善意的,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这种负面影响是可以通过对榜样的正确定位以及各个方面随之而来的正确引导而得以避免的。另外,是否追认为烈士也不能仅仅考虑社会效应,它还涉及到小英雄的亲属能否获得相应优抚待遇这样的私权利问题。因此,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是否追认为烈士,都应当依法而行,既不能随心所欲,也不应当束手束脚。如果对舍身救人的少年儿童拒绝追认为烈士,势必挫伤社会的正义之心。应当说,所有真正见义勇为的行为动机都不是为了获得褒扬、奖励和追认为烈士。如果政府对已经出现的舍己救人行为不能够及时给予肯定,就无异于向社会发出这样一种信号:我们不欢迎见义勇为。由此带来的后果就可能产生更多的见义不为。有关部门最初担心的那种负面影响确实没有产生,但却又产生了见义不为的负面影响。这同样是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因此,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精神,社会和有关部门应当旗帜鲜明的给予肯定。由于未成年人是社会有义务给予特殊保护的群体,我们不提倡甚至反对他们盲目地作出自我牺牲,但更加提倡未成年人见义智为和借助社会力量对他人施以援手。

小学生见义勇为,精神可嘉,但社会并不提倡。
小学生的身体及心理还未成熟,见义勇为时产生的身体上的摧残会严重影响其日后生长发育。
另外,见义勇为有时还会在小学生心理产生不可磨灭的阴影,产生的影响更为巨大。
因此,不是小学生没有见义勇为的义务,而是没有见义勇为的能力。所以不提倡。但也不会过加阻止。

我觉得小学生最好别见义勇为,毕竟还小,但是可以做一些辅助工作

无论什么见义勇为都要先考虑到自己的安危。。千万不可盲目,不打无把握的仗。

见义能为时见义勇为。不要做无谓的牺牲

小学生要量力而行,最好打110。或者呼吁他人来帮助


小学生应不应该见义勇为啊?视频

相关评论:
  • 17674049510小学生应不应该见义勇为
    宦烟苛应该,因为见义勇为也是助人为乐的其中一种

  • 17674049510小学生是应该见义勇为还是不见义勇为的辩论赛
    宦烟苛应该,但要量力而行!如与到或看到危险的事情要先考虑自己能不能做到,自己的参与会不会让事情变得更糟?如果不行,就要寻求他人的帮助。比如老师或向路边的大人求救,在时间允许时,可拨打110向警察寻求帮助。见义勇为是做一位合格小公民的责任,但绝不要不顾自身的危险,要成功帮助他人脱离危险,又...

  • 17674049510小学生应不应该见义勇为啊?
    宦烟苛因此,不是小学生没有见义勇为的义务,而是没有见义勇为的能力。所以不提倡。但也不会过加阻止。

  • 17674049510小学生该不该见义勇为? 辩论赛,反方。 一定要今天不然就没用了_百度...
    宦烟苛不应该,理由,小学生判断能力不足,未必能弄清楚事实真相, 小学生自我保护能力不足,容易再建议勇为中受到伤害。

  • 17674049510小学生该不该见义勇为?
    宦烟苛当然要见义勇为了,只不过表现方式不像普通人想的那样了。其实现到坏人坏事,积极报警,协助警察提供证据也是见义勇为的一种表现。不仅小学生要这样,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这样的。

  • 17674049510小学生该不该见义勇为 辩论会 该与不该的辩论词都要有 急需啊
    宦烟苛该:我方提倡的,“见义”不仅要“勇为”,还要“智为”见义勇为,义“智”为,要尽量选择最合适的方法,比如自己不会游泳,还要下水救人,就不是个好决定,应该尽量选择目前条件下最合适的方法,这样才能尽量避免悲剧的发生,并且让尽量多的见义勇为的行为得到最好的结果——如果不是“智”为,而...

  • 17674049510小学生见义勇为的利与弊
    宦烟苛我认为小学生见义勇为弊大于利。小学生应该有见义勇为的品质,即便是打个110或者120.但是小学生应该有判断能力,究竟自己能不能做到保全自己的情况下保全他人。小学生应该有见义勇为的品质,即便是打个110或者120.但是小学生应该有判断能力,究竟自己能不能做到保全自己的情况下保全他人。所以管好自己就...

  • 17674049510小学生应不应该见义勇为?快快快快快快快快快快快!!!
    宦烟苛小学生不是完全的行事能力人,应首先保护自己。不可以卵击石,但平时的教育还应渗透见义勇为的观念。

  • 17674049510辩论会——小学生应不应该见义勇为
    宦烟苛2.如果一时冲动,会给自己带来不毕要的伤害.3.小学生不一定要见义勇为,可以报警或通知大人,以智取胜才对.4.我在报纸上看到,一个青年和歹徒搏斗,被刺十九刀后死亡,这是一个很好的例 子.5.见义勇为是好,但我们应用全面的眼光看问题.6.你还可以收集一些有关的小学生因见义勇为而受害的事例。

  • 17674049510小学生适合见义勇为???
    宦烟苛我觉得在他能力范围内的当然适合,我们也提倡。但是超出他能力范围的我们就要表示反对,比如:与匪徒打斗等,这就严重超出他的能力范围,等于以卵击石,这种情况下,我们就不建议他见义勇为,而是要求他先自保,在这种前提下可以去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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