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去世了,房产要更名给奶奶,其中有一子女不同意,该怎么办?

来自:    更新日期:早些时候
爷爷去世,奶奶想把房产更名到自己名下,五个子女,其中有一个子女不同意怎么办?~

打官司的话,一定是奶奶这一方赢。
房子在爷爷去世前可能是在爷爷名下或者是爷爷奶奶夫妻双方共有。依照我国继承法和婚姻法,奶奶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且房子应有奶奶的一半所有权,只有一半才能列入继承行列。
二儿子的子女行驶的是代位继承权,确实有权利主张继承。
打官司多少伤害亲属之间的关系,不建议打官司。可以在有继承权的人之间进行协商,几方估价房子,将二儿子的子女代位继承的份额先给了,并约定一份协议不再支付这一半房子价款的份额,由其他几方继承这一半份额。只是这样就麻烦了。
其实有奶奶在,子女不应继承爷爷的遗产。而应在等等。毕竟奶奶还在。

  你爷爷名下房产是你爷爷和奶奶在他们的婚姻存续期买的吗?如果不是,而是在婚前你爷爷一个人买的,房产就归你爷爷一人所有,此时他可以任意处分房产,不需要经过姑姑同意;如果不是,而是在婚姻存续期买的,房产过户就必须经过姑姑同意。
  理由是:爷爷奶奶在婚姻存续期买的房产,属于爷爷奶奶的共有财产,奶奶去世如果没有立遗嘱,则奶奶的一半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即奶奶原应享有的房产一半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原则上平均分给爷爷和5个子女,但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智障儿予以适当多分,由于还没有分,又属于家庭财产,此时的房产属于全家人的共同共有财产。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七:“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可知,要过户(必需以买卖或者赠与的形式)于孙子,必需经过全体家庭成员的同意,当然也包括姑姑。只能跟姑姑协商,将该房产的属于她们的份额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她们,要她们在处分房产的协议上签字同意,没有其他办法。因为每个人的利益应当是相互平衡的,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在于公平。希望你能想开一点。
  再不清楚可留言给我,必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二十四条 存在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三十条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一条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根据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财产继承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的或者补充的规定。自治区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自治州、自治县的规定,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六条 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本法自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如果没有遗嘱,奶奶和子女都是法定继承人,登记到一人名下,则侵害了他人权利。可以将奶奶和那个同意的子女登记为按份共有权人,或者给那个子女补偿后,让他放弃继承。

可以要求起诉,即使登记在奶奶一人名下,也会判决要求奶奶给付其他有继承权的继承人折价款的。当然,要结合相应的案情进行分析,否则只是笼统的问一下很难给您解答的。

子女不同意是无效的
房子是他们两口子的 不是你们这些小的的,虽然你们子女有继承权,但是也是分先后的,老人自愿放弃,才轮到小的们,


爷爷去世了,房产要更名给奶奶,其中有一子女不同意,该怎么办?视频

相关评论:
  • 19542061412我爷爷去世了,家里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房子快要拆迁了,如果要把产权证...
    巫狄琳只能继承,不过要他的三个女儿同意。不过房屋是你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可以由你奶奶继承在转交给他的儿子

  • 19542061412爷爷过世了,奶奶健在,房本是爷爷名子,房产怎么过户给奶奶名下
    巫狄琳不管房产证是爷爷还是奶奶的名字,都属于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爷爷过世前如留下有效遗嘱按遗嘱处分房产;没有遗嘱,爷爷和奶奶各有二分之一房产,爷爷那二分之一房产由爷爷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奶奶和爷爷奶奶所有子女等份继承,如果除奶奶以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同意把自己那份继承来房产给奶奶,所有第一顺...

  • 19542061412爷爷突然过世后,房产证上的名字如何更名给奶奶?谢谢各位,急需!!!
    巫狄琳需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果只由你奶奶一个人继承,那么你爷爷的继承人(包括他的父母,所有子女)都要到公证处声明放弃继承权。然后你奶奶带上公证书、身份证、户口本,自己到房管局过户就可以了。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手续可以直接咨询当地公证处。

  • 19542061412我家有个房子,房本是爷爷的名字,爷爷已不在世了,现在想把房本改成奶奶...
    巫狄琳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健在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要全部到场(配偶、子女、父母),其他人做放弃继承,你奶奶就可以单独继承了。然后拿着公证书到房管局办理新的房产证。

  • 19542061412爷爷去世了,可以直接把房子过户给奶奶吗?他们我就爸爸一个儿子,还有...
    巫狄琳1、可以过户给你奶奶,但得需要你的三个姑姑和你父亲同意才行,因为该房屋是你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你爷爷已经去世,如没有遗嘱的话,该房屋应走法定继承程序,你奶奶和他的儿女都要签字同意的,你的三个姑姑和你父亲必须签字放弃继承权。另外你的太祖父母是否还健在,如果还健在,他们也有房屋产权...

  • 19542061412爷爷过世后,房产所有权都归奶奶吗?
    巫狄琳因为你爷爷去世后,所有房屋一半是遗产,一半是你奶奶的财产。你爷爷这部分遗产应当由继承人共同继承,即由你奶奶和子女们共同继承,房屋归各继承人共同所有。你奶奶没有权利对整套房屋进行处理。你奶奶无权在其他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整套房屋立遗嘱留给孙子。遗嘱的效力属于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就是你...

  • 19542061412房产证是爷爷名字,爷爷去世,房子过到奶奶头上,如何办理,需要什么,详细...
    巫狄琳1、遗嘱或者你爸爸的兄弟姐妹放弃继承的公证书 2、你爷爷的死亡证明、你奶奶的身份证件、你爸爸的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各一份。3、原房产证 带上以上资料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去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需以上提到的相关当事人都在场。除了房产管理部门需缴纳的过户费用外还需缴纳契税。

  • 19542061412房产过户问题? 爷爷去世三年,房本上写得是爷爷的名字?需要什么手续能把...
    巫狄琳没有遗嘱,法定继承下,是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所以如果想把房过户到奶奶名下,需要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这样奶奶得到爷爷全部遗产,房产的全部产权就归奶奶所有了。房产继承过户要先公证,所有继承人要一起到公证去办理。放弃继承要写一个书厕所 声明。拿到公证书之后再去办房产证的过户 ...

  • 19542061412爷爷去世了,房产要更名给奶奶,其中有一子女不同意,该怎么办?
    巫狄琳爷爷去世了,房产要更名给奶奶,其中有一子女不同意,该怎么办?  我来答 4个回答 #热议# 有哪些跨界“双奥”的运动员? 百度网友89c894c 2016-04-14 知道答主 回答量:25 采纳率:0% 帮助的人:6.8万 我也去答题访问个人页 展开全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

  • 19542061412...奶奶还在 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 房子奶奶还要住 这房子还需要过户给奶...
    巫狄琳这房子属于你爷奶共有房产,各占一半份额。你爷去世。按照继承法由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均分配继承你爷的那一半房产!(这是在你爷没有遗嘱指定继承人情况)。现在房产证是你爷名字,你可以办理也可以不办理你奶奶房产的更名手续。但是提醒注意保留以下证明;你爷的死亡证明,婚姻证明,你...

  • 相关主题精彩

    版权声明:本网站为非赢利性站点,内容来自于网络投稿和网络,若有相关事宜,请联系管理员

    Copyright © 喜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