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是不是很有文化,太牛了
金庸的文化水平高不高不知道,但写作水平要高出其他武侠小说作家。
金庸小说之所以影响面如此巨大,是因为他能做到雅俗共赏,说它雅俗共赏,是因为金先生的小说在形式上是武侠小说,而实际上它已大大地超越了武侠小说的范畴。小说中文戏的分量相当重要,而且武中有文,文中有武,二者已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了,密不可分。
金庸的小说除了出神入化,异想天开的武功吸引人外,值得人们欣赏的东西还有很多,比如人物对白,金先生小说中的人物对白所用语言是介于文言文与白话文之间的一种语言。雅者能从中感受到美的意境。俗者亦能看明白其中的意思。我们古人所用之语言比较深奥,大多现代人不易读懂,可是如果说白话文,虽然大家都能明白,但不符合古人的身份,给人的感觉也不真实,同时也难产生美好的意境,而张纪中的《神雕侠侣》人物对白所用语言完全是白话文,可谓俗不可耐,失去美感。已经完全脱离金庸小说的表现手法。
金庸小说中爱情读来荡气回肠,感人至深,这也是它吸引读者的一大看点,但是你在他的小说中看不到琼瑶小说中的那种卿卿我我,缠缠绵绵,可谓清丽脱俗,令人耳目一新。张纪中把杨过和小龙女之间的爱情导成了琼瑶小说中的那种爱情模式,自然差了一个档次。
突出人物性格是金庸小说的一大成就,金庸曾说过:他的一十四部小说中的所有人物没有两个性格完全相同的。这是一般作家所做不到的。黄蓉的机智聪慧,临危不乱比她的美貌更能打动人心,但在该剧中,当黄蓉看到女儿被金轮法王绑在高台上处境危险时,竟然哭着喊着一个人连滚带爬地往前冲去,张导演的意图可能想表现黄蓉爱女心切,痛女心急之意,可他却忽略了一点:黄蓉不是一般的村妇,这是一个智慧超群颇有乃父之风的巾帼英雄。其智慧不在诸葛武侯之下。即便是再着急也不会做出那种举动的。
金庸,原名查良镛,华人最知名的武侠小说作家、新闻学家、企业家、政治评论家和社会活动家,中国作家协会名誉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主要起草人之一,香港最高荣衔“大紫荆勋章” 获得者,华人作家首富。
金庸大概想不到,小说里写个骆驼,也能给自己写出麻烦。
在老爷子的武侠江湖里,经常出现各种神奇的动植物,比如神雕、汗血宝马、断肠草、情花等等。他的小说好看,和这些萌物的卖力表演有不小关系。
但是老爷子毕竟不是生物专业的,他写的动物、植物常常被人质疑,惹来不少口水,比如他偏爱的一种动物——白骆驼。
小说里,白色的骆驼是一种很拉轰的动物,尤其在《射雕英雄传》里最多,白驼山的少女们就是骑着清一色的雪白骆驼,在悠扬驼铃声里出现的。
在他笔下,白骆驼很青春、很异域、很流浪,乘客个个年轻靓丽,“都是二十二三岁年纪,眉清目秀,没一个不是塞外罕见”。
和丑怪的神雕之类相比,这简直是金庸动物世界里的颜值担当了。
后来拍武侠影视剧,王家卫、徐克都喜欢让青年侠客牵着骆驼出场。如果换成马,就总觉得不够酷,少了那么一点异域的感觉。
可金庸大概想不到的是,白骆驼一经写出,就在香港被批评。有评论直戳老爷子的要穴:
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白骆驼,《射雕》里怎么一下就冒出来八头?金大侠又在秀自己的常识下限了?
这是要把整个白驼山都连锅端了的节奏。
二
老爷子到底是不是错了?就像有些人说的那样,“动物的常识基本为零”?
不得不说,他写起动植物来,是常让人捏把汗的。比如首先就是对动物们的体重没概念。
比如鲨鱼,在《射雕》里,洪七公用降龙十八掌打鲨鱼,书上说“那条大鲨总有二百余斤”。
有读者受不了了:既然是“大鲨”,怎么会只有二百多斤?别说是鲨鱼,据说最大的鲤鱼都能上百斤。
我们只好辩解:二百斤的“大鲨”倒也是有的,比如白真鲨,算是攻击人比较多的鲨鱼,成年雄性个体貌似也就一二百斤。
结果老爷子一不小心,又弄出来百十斤的“袖珍猛虎”——在《神雕侠侣》里,杨过徒手抓住了一头老虎,书上说“这头猛虎躯干虽巨,也不过是一百数十斤重”。
这就太小看老虎了。别说是最肥的西伯利亚虎了,就连周正龙拍的华南虎,不长到二三百斤,也称不上“躯干虽巨”啊。
事实上,金庸老爷子最大的纰漏不在动物上,而是在植物上。最有名的段子比如黄蓉的西瓜、杨过的玉米、段誉的辣椒。
段誉在《天龙八部》里吃到了辣椒,很多人指出来这是不可能的。辣椒原产墨西哥,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之后才传到欧洲,那时已经是15世纪了,传入中国则还要更晚,北宋的段誉可谓提前三四百年吃到了辣椒。还有杨过吃玉米,也是同样道理。
黄蓉还吃到了西瓜,这也被指出是穿越了,据说西瓜虽然在五代时期就引进了中原,但在清朝才大面积种植,南宋的黄蓉是很难在浙江牛家村买到西瓜的。
三
对于这类批评,金庸好像并不抵触,有的还作了修改。
但唯独对于白骆驼的批评,老爷子很生气,反应比较大,专门写了一大段话来驳斥。
老爷子先把自己抛出来:俺在新疆、内蒙古、土耳其就亲眼见过白骆驼,不但见过,而且骑过,你敢说没有?你要不要看照片?
然后又是一番考证,说《清文献通考》里就提到“九白之贡”,里面就包括白骆驼。
最后,金老爷子可能心绪难平,还挖苦了一下香港评论者少见多怪,是“见骆驼曰马背肿”。
这场白骆驼之争,以金庸的全力反击和讽刺暂告一段落。
有趣的是,老爷子一边反击,却又一边修改了原著,在新修的《射雕》里,原本的八头白骆驼被改得只剩三头。
难道金庸自己也心虚,也没有底气?白骆驼到底有没有?
四
我也不是研究生物的。但我想说的是:有一些动物,不一定赵忠祥老师那里说有才算有的。
不管动物世界里有没有白骆驼,但在全世界各个民族的文学史上,白骆驼早已经大名鼎鼎。老爷子真的不必心虚。
多少小说、笔记、史诗中,都有它的身影。一代代少年游侠、英雄偶像,都骑乘着它去故乡、去异域、去远方、去追逐梦想。
比如花木兰。
一代青年的偶像木兰,是骑着骏马去打仗的。但她是选择什么回故乡的呢?很有可能就是美丽的白骆驼。
《木兰辞》另有一个版本,不是“愿驰千里足”,而是“愿驰明驼千里足,送儿还故乡”。
在很多民族的传说和史诗里,白骆驼还是时尚、大气、优雅的象征,比什么骑大马、毛驴、骡子之类都洋气。
比如那一年,阿拉伯帝国的领袖奥马尔,作为伟大的征服者,要前往耶路撒冷。
要知道,耶路撒冷可是帝国垂涎了多年的梦想之城,整整猛攻了两年才投降,只留下一句拜占庭国王的悲叹:“叙利亚,如此锦绣河山,还是归于敌人了!”
一开始奥马尔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打扮得特别任性,穿着破破烂烂的袍子,活像个犀利哥。更夸张的是,他的坐骑居然是头骡子。
但等他登上了城外的山坡,俯瞰近在咫尺的美丽耶路撒冷时,他忽然想到了什么:“脱衣服,换坐骑!快!快!”
大概因为,他发现自己这副模样实在是:太土了!
奥马尔换上了飘逸的白袍,把土头土脑的骡子换成了更美丽、优雅的坐骑——白骆驼。
最后,他以这个帅呆了的造型进入了梦想之城,让这里高傲的子民臣服在脚下。
五
所以,香港的批评者大可不必对白骆驼较真,金庸老爷子也不必裁减白驼山的骆驼数量,把八头改成三头。
就像青鸟、凤凰、九色鹿、汗血马……何必努力证伪它们呢?
我们早已经相信白骆驼的存在,就像我们相信青春、梦想、异域和远方。
每一个爱看武侠的少年,心里都有一头白骆驼。它驼铃悠扬,迈着长腿,不辞饥渴,载着你去梦想的地方,就好像千百年前它载着花木兰,或是载着奥马尔一样。
作为武侠作家代表,把历史刻进了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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