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什么时代开始中国女人必须要裹小脚的?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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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裹小脚的?~

宋朝皇室与宋朝上层社会是最早开始缠足的。
汉族人追求女子身材美感由来已久,古来就有“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的说法,历朝历代歌颂美女们身材娇好,步履轻盈的诗句不胜枚举。宋朝统治者的推崇也发挥了巨大作用。

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清代的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但不缠足者也不在少数。
扩展资料:
清朝统治者对女子缠足极其反感,还未入关,太宗皇太极就于崇德三年(1638年)谕旨“有效他国衣冠、束发裹足者,治重罪”,“他国”是明朝。后孝庄皇后谕“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这是对满族女子缠足的最严厉惩罚。
顺治十七年(1660年)下诏,要求普天下女子不再缠足,终因积习难改,后禁令取消。但对八旗女子从未开禁,道光皇帝还于十八年(1838年)重申禁令。有身份的旗人对女子缠足极为鄙视,《红楼梦》中常用的“小蹄子”一词,有人解释是骂缠足。
禁令归禁令,缠足的风气依然很盛。军阀孙殿英盗乾隆、慈禧墓时,发现乾隆帝身旁躺着一位殉葬的女性,是金莲三寸的汉族女子。缠足时髦,且“脚小能遮三分丑”,为了对抗谕旨,八旗女子发明了一种不同于汉族三寸金莲的缠足方式。
把脚缠得“既瘦窄又平直,瘦削有如利刃,故名‘刀条儿’。”据说光绪中叶最盛行时,八旗女子几乎无人不缠。“刀条儿”不求四趾曲折,不成弓形,且在女子十五六岁时缠,一般五寸左右。痛苦较汉族女子的“小脚一双,眼泪一缸”要小得多。
“刀条儿”属“下有对策”,虽比“盈尺莲船”好一点,但在酷爱三寸金莲者看来,仍是其丑无比,有《嘲旗足》诗曰:“亭亭如玉站门头,似与人看又似羞,怪底风流谁氏女,不谙缠足善梳头。”
清朝灭亡后,对满族女子的缠足禁令已成废纸一张,满族女子为了生计,主要是与汉族通婚的需要,模仿汉族女子缠足,不过此时缠足之风已是强弩之末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缠足 (中国古代一种习俗)

《女儿经》中说:“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 照此看来,不仅仅是男人畸形的审美观所致,更是为了禁锢女人,从而达到为夫守贞的目的。
据说还有自以为风雅的男人拿那三寸的绣花鞋用来当作酒杯的,以助雅兴。可谁曾知,“香鞋”交错之中,多少女子的泪水在其中?

如果说一个女人的身体自由都要被社会舆论所左右的话,那是相当可悲的,这悲哀的程度怕是连文字也无法表达。而且她只能遵循这种冷酷无情的社会风气,否则任由一双大脚还怎么嫁人?

身为现代女性,你们应该感到幸运吧,相比她们你们已经生活在了一个男女相对平等的文明社会。但我始终认为不论是生理上还是其它方面仍然是男强女弱,而且应该是男强女弱的。因此,男人都应该去好好保护身为弱者的女人。


这三大旧社会现象都与女人有关,与性有关
总得来说,性首先是罪恶的,在那些时候

据说裹脚是起源于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时了”的南唐后主李煜,他的嫔妃们用布把脚缠成新月形,在用黄金做成的莲花上跳舞,李后主认为这是至美,于是后宫中就开始缠足,后来又流传到民间。只要皇帝喜欢什么,民间一定会流行什么,唐代的皇帝喜好道教文化,唐玄宗甚至号称自己是道教皇帝,所以,道教在唐朝达到了发展的颠峰,乾隆皇帝酷爱书法,所有推动了书法的发展,李后主喜欢小足女人,所有就流行了裹脚。关于裹脚的起源,还有几个说法,有说是起于南朝齐废帝妃潘玉奴,有说是起于唐末,有说是起与隋炀帝等等,但是无一例外地都与统治者们发生了关系,这也说明了这个原因 从宋代,女子在四五岁的时候就有人开始缠足了,如等年纪长大脚骨长硬,关节韧带活动性消失之后再裹,不但很难裹小,裹的时候受苦也愈大,所以到了七八岁还能裹得好,十岁以后裹起来就很困难了。一年当中什么时候最适合开始裹呢?因为脚裹上去又烧又热,所以一般都建议到秋季天气凉爽的时候开始裹比较好。 试缠: 缠脚的时候让女孩坐在矮凳子上,盛热水在脚盆里,将双脚洗干净,乘脚尚温热,将大拇趾外的其他四趾尽量朝脚心拗扭,在脚趾缝间撒上明矾粉,让皮肤收敛,还可以防霉菌感染,再用布包裹,裹好以后用针线缝合固定, 试紧: 缠的时候慢慢收紧,让足部肌肤受到的压力一次比一次紧些,这时还不能太紧,以两脚能忍受的小痛为度,在这期间把脚趾勒弯缠使脚向下略卷。缠的时候预先缠第二、第五两个足趾,缠得向脚下蜷屈,连带的第三、第四两个趾头也就跟着向脚下蜷屈。 裹尖(裹脚趾): 缠的时候,要用劲把裹布缠到最紧的程度,每次解开来重缠的时候要将四个蜷屈的脚趾头由脚心底下向内侧用劲勒过,每缠一次要让脚趾弯下去多压在脚底下一些。同时还要把四个蜷屈的脚趾,由脚心底下向脚后跟一一向后挪,让趾头间空出一些空间来,免得脚缠好以后,脚趾头挤在一起,脚尖太粗。一直要缠到小趾压在脚腰底下,第二趾压在大趾趾关节底下才可以,裹尖的时候往往得把脚趾向足底扭到屈无可屈的程度,再用裹布紧紧地勒住,缠的时候第二趾的趾关节和第三、四、五趾的趾关节受到很大的扭屈,每缠一次就得把几个扭伤的关节再伤害一次,缠的时候痛苦难当,缠好要用针线紧紧地把裹布缝起来,硬挤进尖头鞋里,然后要求少女到处走动。 白天一双脚痛得寸步难行,到了晚上一双脚放在被子里不但痛,而且蒸热燠闷,有时简直像炭火烧着一样痛苦,睡觉时只能把脚放在被子外,半夜起来捱着脚哭痛是常有的事,有的痛得去解开裹脚布,但被发现了就是挨一顿毒打,然后再狠狠的地回去,经常一夜未眠整夜把脚贴在墙壁上取一点凉,第二天一早醒来,又得再解开裹布缠得更紧,缠到最后第三、四、五的脚趾关节会严重地扭伤甚至脱臼,扭伤脱臼的时候脚会肿得很厉害,皮肤也变成瘀紫色,痛苦至极,但是裹得仍是日紧一日,直到肿消了脚趾都缠到脚底下去,这才算完成了裹尖的工作,接着便可进行裹瘦的工作。 裹瘦(裹脚头): 脚裹尖的时候,四个脚趾都已经蜷回到脚掌底下,可是却未必能熨贴靠在脚底下,裹瘦的工作是把小趾骨(也就是外把骨)向下向内推蜷入脚心裹,把小趾跟的部位向脚心内侧往下用劲拗下去,然后用裹布勒着带紧,裹尖时二、三、四、五脚趾不过压在脚底下一半,裹瘦时要把外把骨缠倒,足趾当然压入脚心内侧更多,缠到最后,第三、四、五个脚趾尖要能碰到脚掌内缘,才算完成裹瘦的工作。 裹瘦的时候,裹脚布缠到最紧,整个力量又特别着力在小趾跟的部位,往往因为血液循环不良,造成小趾跟部也就是外把骨的位置压疮溃烂。缠的时候要把小趾骨用劲向下推,四个脚趾也顺着向脚掌内缘再推进去,使劲把裹脚布缠紧,缠好以后两只脚可能痛得半天不能走路,要勉强挣扎着,才能用脚后跟垫着走,走一步痛一下。坐下时是一阵阵抽痛,睡觉时也会又涨又痛,如果脚上溃烂化脓了,那涨得更难受,得把脚用枕头被子垫高,有时得把脚跟搁在床栏上压着神经发麻才好受一点,天气热时足内发烧痛得更厉害。痛得轻时睡了觉,两脚还痛得抽痉,或一夜频频痛醒,饮食无味。解开裹布,往往溃烂的部位和裹布紧紧粘着,勉强撕下来,便是一片血肉模糊,差不多得用六个月的时间,强忍痛苦挨到脚趾头都抄到脚内侧边,由脚内缘能摸到脚趾头,这样才算是瘦到家。 裹弯(裹脚面): 脚掌裹瘦了以后,接着进行裹弯的工作,裹弯是要在脚底掌心裹出一道深深的陷凹,陷凹越深,脚掌弓弯的程度愈厉害,裹到脚掌折成两段,前段的脚掌与脚跟紧靠着,中间一道深缝有时深达四五公分,小趾夹在深缝里,脚背因为脚掌弯折的关系,向上膨起成高坡状,有些缠不好的脚背膨起如球。裹弯了以后脚的长度就明显的缩短,标准的小脚要求的是三寸长,也就是10厘米左右,裹弯的过程靠的是在缠的时候把脚跟往前推,把脚背往下压,前后施力束紧,大拇趾经此一束,立刻向下低垂,脚心慢慢现出凹形,再用劲去缠,弓弯愈甚,大约半年左右脚就可以缠成弓形。一般而言,缠足裹弯的时候痛苦情况稍为缓和,但是在南方有些地方脚掌裹瘦并不十分下工夫,到了十几岁才开始裹弯,裹的时候又要求特别短小,这时候痛苦就非常厉害,甚至痛得在床上翻滚。如脚裹瘦不够工夫,就直接把脚裹弯,往往裹好以后脚会变成向内钩援内弯,像香蕉一样的脚形十分难看。脚由平直拗成拱桥状,再成马蹄状,直到脚尖脚跟紧靠在一起,脚弓缩得无可再缩的时候,才算是裹成一双标准的小脚 其实我奶奶也有一双小脚!其实也是在民国时期裹小了的~!

缠小脚的陋俗竟然能从宋朝一直延续到民国初期,最合理的解释只能是,宋朝以降,极端的儒家思想,也就是将禁锢人性的礼发挥到极至的程朱理学一直在社会占据着统治地位。但是,社会这种宏观的思想的代代传承具体到微观是由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个体所实现的,程朱理学的延续不衰说到底是一代代的一个个有灵性的人所作出的选择的综合的结果,这是一个多么大人为的悲剧。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国内外交流的频繁,西方的文明之风在国内逐渐刮大,知识分子率先觉醒,并开始积极宣传西方的各种流派的思想,反思我们的传统文化的某些弊病,这种思考逐渐蔓延到整个社会。在这种多元的文化氛围熏陶之下,当时的社会思想非常活跃,人们开始真正的理性的去审视自己的那些为礼教所束缚的非理性的风俗习惯,所以,水到渠成的,男人的长辫子给剪了,女人放足了。但是,中国女人的千年裹足的疼痛与屈辱实在是不能这样轻轻的一笔就从我们的历史中勾去,只有对历史的深刻反思才能让我们克服蒙昧,踏者历史的足迹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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