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的宽严文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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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哪些关于法制的古文

臣非非难言孔,所以难言者:言顺比滑泽,洋洋纚々然,则见以为华而不实;敦祗恭厚,鲠固慎完,则见以为掘而不伦;多言繁称,连类比物,则见以为虚而无用;总微说约,径省而不饰,则见以为刿而不辩;激急亲近,探知人情,则见以为谮为不让;闳大广博,妙远不测,则见以为夸而无用;家计小谈,以具数言,则见以为陋;言而近世,辞不悖逆,则见以为贪生而谀上;言而远俗,诡躁人间,则见以为诞;捷敏辩给,繁于文采,则见以为史;殊释文学,以质信言,则见以为鄙;时称诗书,道法往古,则见以为诵。

此臣非之所以难言而重患也。 故度量虽正,未必听也;义理虽全,未必用也。

大王若以此不信,而小者以为毁訾诽谤,大者患祸灾害死亡及其身。故子胥善谋而吴戮之,仲尼善说而匡围之,管夷吾实贤而鲁囚之。

故此三大夫岂不贤哉?而三君不明也。上古有汤,至圣也:伊尹,至智也。

夫至智说至圣,然且七十说而不受,身执鼎俎为包宰,昵近习亲,而汤乃仅知其贤而用之。故曰:以至智说至圣,未必至而见受,伊尹说汤是也;以智说愚必不听,文王说纣是也。

故文王说纣而纣囚之;翼候炙;鬼候腊,比干剖心;梅伯酸;夷吾束缚;而曹羁奔陈;伯里子道乞;传说转鬻;孙子膑脚于魏;吴起收泣于岸门,痛西河之为秦,卒枝解于楚;公叔痤言国器反为悖,公孙鞅奔秦;关龙逢斩;苌弘分胣;尹子罕于棘;司马子期死而浮于江;田明辜射;宓子贱、西门豹不斗而死人手;董安于死而陈于市;宰予不免于田常;范雎折协于魏。此十数人者,皆世之仁贤忠良有道术之士也,不幸而遇悖乱暗惑之主而死。

然则虽贤圣不能逃死亡避戮辱者何也?则愚者难说也,故君子难言也。且至言忤于耳而倒于心,非贤圣莫能听,愿大王熟察之也。

凡奸臣皆欲顺人主之心以取亲幸之势者也。是以主有所善,臣从而誉之;主有所赠,臣因而毁之。

凡人之大体,取舍同者则相是也,取舍异者则相非也。今人臣之所誉者,人主之所是也,此之谓同取;人臣之所毁者,人主之所非也,此之谓同舍。

夫取舍合而相与逆者,未尝闻也。此人臣之所以取信幸之道也。

夫奸臣得乘信幸之势以毁誉进退群臣者,人主非有术数以御之也,非参验以审之也,必将以曩之合己信今之言,此幸臣之所以得欺主成私者也。故主必蔽于上,而臣必重于下矣,此之谓擅主之臣。

国有擅主之臣,则群下不得尽其智力以陈其忠,百官之吏不得奉法以致其功矣。何以明之?夫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

今为臣尽力以致功,竭智以陈忠者,其身困而家贫,父子罹其害;为奸利以弊人主,行财货以事贵重之臣者,身尊家富,父子被其泽:人焉能去安利之道而就危害之处哉?治国若此其过也,而上欲下之无奸,吏之奉法,其不可得亦明矣。故左右知贞信之不可以得安利也,必曰:“我以忠信事上,积功劳而求安,是犹盲而欲知黑白之情,必不几矣。

若以道化行正理,不趋富贵,事上而求安,是犹聋而欲审清浊之声也,愈不几矣。二者不可以得安,我安能无相比周,蔽主上,为奸私以适重人哉?”此必不顾人主之义矣。

其百官之吏亦知方正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以清廉事上而求安,若无规矩而欲为方圆也,必不几矣;若以守法不朋党治官而求安,是犹以足搔顶也,愈不几也!二者不可以得安,能无废法行私以适重人哉?”此必不顾君上之法矣。故以私为重人者众,而以法事君者少矣。

是以主孤於上而臣成党於下,此田成之所以杀简公者也。 夫有术者之为人臣也,得效度数之言,上明主法,下困奸臣,以尊主安国者也。

是以度数之言得效于前,则赏罚必用於后矣。人主诚明於圣人之术,而不苟於世欲之言,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

是以左右近习之臣,知伪诈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不去奸私之行,尽力竭智以事主,而乃以相与比周,妄毁誉以求安,是犹负千钧之重,陷于不测之渊而求生也,必不几矣。”百官之吏,亦知为奸利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不以清廉方正奉法,乃以贪污之心枉法以取私利,是犹上高陵之颠堕峻裕谷之下而求生,必不几矣。”

安危之道若此其明也,左右安能以虚言惑主,而百官安敢以贪渔下?是以臣得陈其忠而不弊,下得守其职而不怨。此管仲之所以治齐,而商君之所以强秦也。

从是观之,则圣人之治国也,固有使人不得不爱我之道,而不恃人之以爱为我也。恃人之以爱为我者危矣,恃吾不可不为者安矣。

夫君臣非有骨肉之亲,正直之道可以得利,则臣尽力以事主;正直之道不可以得安,则臣行私以干上。明主知之,故设利害之道以示天下而已矣。

夫是以人主虽不口教百官,不目索奸邪,而国已治矣。人主者,非目若离娄乃为明也,非耳若师旷乃为聪也。

不任其数,而待目以为明,所见都少矣,非不弊之术也。不因其势,而待耳以为聪,所闻者寡矣,非不欺之道也。

明主者,使天下不得不为己视,天下不得不为己听。故身在深宫之中而明照四海之内,而天下弗能蔽弗能欺者,何也?暗乱之道废而聪明之势兴也。

故善任势者国安,不知因其势者国危。古秦之俗,君臣废法而服私,是以国乱兵弱而主卑。

商君说秦孝公以变法易俗而明公道,赏告奸、困末作。

2. 求古文

韩非子是法家学派创始人,在《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第三十》中说到。七术:一曰众端参观,二曰必罚明威,三曰信赏尽能,四曰一听责下,五曰疑诏诡使,六曰挟知而问,七曰倒言反事。此七者,主之所用也。

经二必罚,爱多者则法不立,威寡者则下侵上。是以刑罚不必则禁令不行。其说在董子之行石邑,与子产之教游吉也。故仲尼说陨霜,而殷法刑弃灰;将行去乐池,而公孙鞅重轻罪。是以丽水之金不守,而积泽之火不救。成欢以太仁弱齐国,卜皮以慈惠亡魏王。管仲知之,故断死人;嗣公知之,故买胥靡。

君主过分仁慈的话,法制就建立不起来;威严不足的话,就要受到臣下的侵害。因此刑罚执行得不坚决,禁令就无法推行。有关的解说在“说二”中董阀于巡视石邑和子产教导游吉。所以孔子要谈论降霜,殷法要重刑把灰烬倒到街上,领队要辞别乐池,而商鞅要重罚轻罪。因此丽水的金子会守不住,而积泽的火会没人救。成欢认为齐王太仁会削弱齐国,卜皮认为魏王慈惠会走向灭亡。管仲懂得必罚,所以要分斩尸体来禁止厚葬;卫嗣君懂得必罚,所以要买回逃犯。

3. 急求:关于法律方面的古文谚语

1.子产:“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语见《左传·昭公二十年》) 译文 : 子产: “比如烈火,民众望见就害怕它,所以很少死(在其中)的。

水柔弱,民众亲近并和它嬉戏,就很多死(在其中)的。2.子产相郑,病将死,谓游吉曰:“我死后,子必用郑,必以严莅人。

夫火形严,故人献灼;水形懦,人多溺。子必严子之形,无令溺子之懦。”

《韩非子·内储说上》译文:子产作郑国的丞相,病得很重快要死了.他对游吉说:"我死后,你一定会得到郑国的重用,你一定要实行严厉的制度.火的样子很可怕,所以人们很少被烧伤.水的样子看起来很弱,可很多人却淹死在水里.你一定要严厉执行你的刑法,不要让老百姓看到你的懦弱而触犯刑法。” 扩展资料:子产简介 : 子产(?~前522年)又称为称公孙侨,郑氏姬姓,名侨,字子产,春秋时期郑国(河南新郑)人,郑国贵族,郑穆公之孙,郑公子发(字子国)之子。

子产是第一个将刑法公布于众的人,曾铸刑书于鼎,史称“铸刑书”,是法家的先驱者,被清朝的王源推许为“春秋第一人”。子产曾担任春秋时期郑国执政,在他执政期间郑国小有中兴之势。

他对内政的改革从整顿田制入手,首先“作封洫”重新划分土地界限,确定各家的土地所有权,以制止贵族对土地的肆意侵占和争夺;又把农户按五家为伍的方式编制起来,建立严密的户籍制度,以加强对农民的控制。子产执政之初,改革措施也曾遭到广泛斥责,但他不为所动,坚决推行。

其后改革成效显著,人们又普遍歌颂他的政绩,甚至担心后继乏人。春秋初年,郑国的武公和庄公都是具有雄才大略的人物,特别是郑庄公打败北方的山戎,成为中原各诸侯国的主心骨,被后人称为“春秋初霸”。

庄公治理郑国43年, 使郑国达到极盛,疆域南到栎邑(今禹州市),东建启封(今开封),北跨黄河与卫、晋交错,西控虎牢关。但庄公死后,郑国很快陷入内乱,先是权臣祭仲赶走太子忽,立公子突为国君,是为郑厉公。

不过厉公不甘心做傀儡,奋起抗争,失败后逃往国外,从此寻求国外势力帮助连年对郑用兵。此后,祭仲又扶太子忽重新登位,两年后太子忽却又被另一权臣杀害。

祭仲先后又立了两位国君,而流亡的郑厉公最后终于打了回来,杀死国君复辟成功。这样,二十年的时间内,郑国六易其主,国力不可避免地走向衰弱。

而此后郑国的权力,仍被一些大家族执掌。此时,齐、晋、秦、楚诸国逐渐强大起来,地处各国之间的郑国就处在了火力交叉点上。

各国争霸,使郑国兵连祸结,灾难深重。而在这样风雨飘摇的日子里,郑国的大家族为了争权夺利,相互倾轧,愈演愈烈,闹得郑国鸡犬不宁。

“食指大动”事件,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中发生的,这一事件,也标志着郑国已经陷入内乱的深渊,难以解困。所谓“时势造英雄”,在郑国经历150多年的停滞和衰败后,子产应运而生,挺身支撑危局。

人物经历:子产青年时即表现出远见卓识。郑简公元年(前565),其父公子发率军攻蔡,大胜,郑人皆喜。

他却指出这将导致楚国来攻和晋国反击,而使夹在中间的郑国饱受战祸。两年后,公子发在贵族内讧导致的政变中被杀,郑简公亦被劫持到北宫。

子产沉着机智,部署周密后始率家兵攻打北宫,遂在国人支援下平息变乱。新任执政公子嘉制订盟书,强调维护个人特权,引起贵族大臣反对。

公子嘉打算强制推行,子产又力劝他焚毁盟书,平息众怒,以稳定政局。郑简公十二年,公子嘉终因专权被杀,子产得立为卿,任少正。

在同霸主晋国的一系列交涉中,他据理力争,不卑不亢,尽量维护郑国的权益。简公十八年,他随执政公孙舍之攻打陈国,也能注意军纪,遵守传统礼制。

事后在向晋国献捷时,又有理有据地驳回了晋人的责难,迫使其承认郑国的战绩。为此郑简公给予子产重赏,他却只接受了与其地位相称的部分。

次年,楚康王为慰抚许国率军伐郑,子产主张坚守不战,让楚军获取小利后满意而归,以换取较长期的和平。郑人照此办理,果然促成了“弭兵之盟”。

简公二十三年,郑国大臣内讧,执政伯有被杀。子产严守中立,以其卓越的才能受到多数人的尊重,遂在显贵首领罕虎的支持下,出任执政。

子产治国特别注意策略,他一方面照顾大贵族的利益,团结依靠多数;一方面对个别贪暴过度的贵族断然给以惩处,以维护 *** 威信。他不毁乡校,允许国人议论政事,并愿从中吸取有益建议。

而对自认为有利于国家的改革,却不顾舆论反对,强制推行。对于晋、楚两霸,他既遵照传统礼制谨慎奉事,不给对方寻衅的借口,又在有条件时大胆抗争,驳斥其无理苛求。

他宣称“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反对迷信鬼神星象,却又承认贵族横死能为厉鬼,而要将其子孙立为大夫加以安抚。他被孔子称为仁人、惠人,是守旧的士大夫景仰的人物,却又“铸刑书”,公布成文法典,执行严格统制人民的“猛政”,创立加重剥削的“田洫”、“丘赋”等新制以“救世”。

这说明子产是一位务实的政治家,他虽然力图维护传统的旧制,却不能不适应形势的变化而从事必要的改革。子产曾指出:“众怒难犯,专欲难成”,“。

4. 有没有关于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古文

关于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古文

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卫灵公》)

春秋战国故事一则:

楚庄王的绝缨大会,打胜仗后楚庄与众将饮酒庆祝,并命自己的爱妾给众将斟酒,突然蜡烛被风吹灭,黑暗中一片混乱,有人趁机拉了楚王爱妾的手,但是自己头盔上的羽缨却被楚王爱妾抓了下来.楚庄王得知了此事迅速命令先不要掌灯,众将全部绝缨痛饮.后来那个被楚庄王宽容的将军在关键时刻为楚庄冲锋陷阵报效了楚庄王的宽容.摘自《百度·》

5. 关于法律保护的文言文

《史记·商君列传》:

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卫鞅曰:「疑行无名,疑事无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于民。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孝公曰:「善。」甘龙曰:「不然。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卫鞅曰:「龙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杜挚曰:「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卫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孝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于民朞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

6. 关于宽严相济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立了“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高人民法院随后对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作出了部署和要求。

为完整准确地理解和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笔者认为,在把握实施这一政策所处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以及与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执政理念内在联系的前提下,有必要厘清其确切含义及其蕴涵。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往曾是指对各种犯罪分子进行司法惩治时,实行“首恶必办,协从不问,立功受奖”的具体司法指导方针。

在我国法制日趋完善的今天,这一政策应是在刑事司法中依照犯罪构成要件,根据刑法规定的法定和酌定情节,在罚当其罪的前提下,综合运用从重、从轻处罚,惩罚犯罪,示范规则,体现法律宽与严相结合的公正性,形成社会普遍接受的、法理与情理相结合的认知规则和社会效果,促进社会和谐的司法指导性原则。 宽严相济的“宽”,是指宽大、宽缓和宽容。

一是该轻而轻,二是该重而轻。该轻而轻,是指对轻微犯罪应当处以轻缓的刑罚。

这既是罪刑均衡原则的题中之义,也是刑罚公正的要求。该重而轻,是指所犯罪行较重,但被告人具有坦白、自首或者立功等法定和酌定情节的,法律上应予从宽处理,判处较轻的刑罚。

该重而轻,体现的是刑法对于犯罪人的攻心和感化作用。 宽严相济的“严”,是指严格、严厉和严肃。

严格是指法网严密,有罪必罚。严厉是指刑罚苛厉,从重惩处。

严肃是指司法活动循法而治,不徇私情。北京大学著名教授储槐植先生曾经归纳了四种刑罚模式:严而不厉、厉而不严、不严不厉、又严又厉。

严而不厉是指法网严密,刑罚却并不苛厉;厉而不严则是指刑罚苛厉,法网却并不严密;不严不厉是指法网也不严密,刑罚也不苛厉;又严又厉是指法网严密,刑罚也很苛厉。按照储先生的分析,我国刑罚的现状属于厉而不严。

显然,宽严相济所追求的目标正是严而不厉,所摈弃的正是厉而不严。宽严相济的“严”虽然同时包含“严格”与“严厉”两个方面的含义,但结合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应当更多地强调“严格”。

即该作为犯罪处理的一定要作为犯罪处理,该受刑罚处罚的一定要依刑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当然,对于严重犯罪不仅应该依法进行处罚,而且还应当“严打”,也就是该重则重,充分发挥刑罚的威慑力。

宽严相济的“济”,具有以下三层含义: 一是救济,即所谓以宽济严、以严济宽。刑罚的宽与严是相对而言的,例如死缓相对于死刑立即执行而言是一种宽缓的处理;但死缓相对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实刑相对于有期徒刑缓刑而言又是一种严厉的处理。

正因为宽严具有相对性,因此,应以宽济严,也就是通过宽以体现严;以严济宽,也就是通过严以体现宽。 二是协调,即所谓宽严有度、宽严审势。

宽严有度是指保持宽严之间的平衡:宽,不能宽大无边;严,不能严厉无比。宽严审势是指宽严的比例、比重应当根据一定的形势及时进行调整。

一要因时制宜:根据一定时期的治安状况与犯罪态势来确定刑罚的轻重。也就是古人讲的“刑罚世轻世重”。

该宽的时候一定要宽,该严的时候一定要严。当然,何时该宽何时该严,需要综合考虑多种社会因素后作出科学判断,否则将宽严皆误。

同时又不能下达比例惩处。二要因地制宜:刑事政策的制定要考虑特定地区的治安状况与犯罪态势,刑罚的轻重也要考虑特定地区某类犯罪的犯罪率高低,以及该类犯罪的发展态势。

犯罪发生在一定的区域,其影响往往以犯罪地为中心呈现出逐渐减缩的趋势。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刑事政策的制定要与各地的犯罪态势相结合,刑罚的轻重要与犯罪的频度和危害程度相适应。

三要因罪制宜。对于重罪,一般应当从重处罚。

对于轻罪,一般应当从轻处罚。对于惯犯、累犯和亡命之徒,应当重刑惩处。

对于偶犯、初犯,应当从轻发落。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最大限度地予以宽大轻缓处理。

三是结合,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做到宽中有严、严中有宽,才称得上用刑恰当。宽和严虽然是有区别的,并且不同时期、不同犯罪和不同犯罪人,应当分别采取宽严不同的刑罚,但并不意味着宽而无严或者严而无宽。

实际上,既无绝对的宽,又无绝对的严,应当宽严并用。例如在对严重犯罪实行“严打”方针,以从严惩治为主时,并不意味着一概不加区别地适用最重、最高之法定刑。

某些犯罪分子所犯罪行虽然极其严重,应当受到严厉制裁,但如果有坦白、自首或者立功情节,就应当在从重处罚的同时体现刑罚的宽大,做到严中有宽,使罪犯在受到严厉制裁的同时感受到刑罚的体恤与法律的公正,从而认罪服法。 从以上解读可以看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轻罪刑事政策与重罪刑事政策的统一。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包含“宽”与“严”两个方面。现在提倡宽严相济,当然更多的是强调刑法宽大、轻缓的一面,但不能由此认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就是轻罪刑事政策,只适用于轻罪,或者只强调从轻、从宽处理犯。

7. 法制不行,自上犯上文言文

1、“法之不行,自上犯之。”是战国时期著名的法家人物商鞅说的一句话。意识是说,法令得不到执行,关键是上层有人犯法,是上层有头有脸、有权有势、有恃有宠的人带头不执法、违法甚至犯法。

2、“法之不行 自上犯之。”简单的说就是上行下效,法自产生的过程就很严谨,法的生成过程和下达过程都是有严格程序的。发行下达了的法要有严格的程序 ,从下达开始的第一步接触到的人就要学以致用,弄会学懂,逐条都有一定的定义,而非意思可随人而变,不可一层一个意思。简而言之就是-----法之而出、上行下效。有“威出于严而后宽”,就是只要你严格按法律办事了,效果好不好与你无关,是制定的“法”不可行,自上犯之。

3“法之不行,自上犯之”相当于当今提出的依法治国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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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闵之4.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文后各题子产论为政郑子产有疾,谓于大叔曰 小题:D 小题:为政者要宽严(既威猛严厉又宽大仁慈\/阴阳调和,刚柔相济\/宽猛相济)相辅而行,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小题:参看第三段“‘式遏寇虐,惨不畏明。’纠之以猛也”便知弄反了。 小题:无 【参考译文】 郑国的子产生了病,他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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