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大学毕业生频繁违约现象?

来自:    更新日期:早些时候
如何看待大学生频繁违约的现象?~


大学生违约主要是自己的诚信意识出现问题,以为反正是我违约了,你能拿我怎样?我没有能力还款,你能奈我何?只要我说我是大学生,我的社会经验不足,只要是提供贷款的机构或组织有一点点程序上违规,那么就是这些组织或机构的错误,这就是典型的恃弱凌强。

还有一些大学生主要是对自己的资产没有任何的规划,甚至受到同学或者是舍友的影响,进行提前消费,这样的结果就是自己的财政出现问题,如何做?借呗。找同学的时候,觉得没有面子,尤其是同学要钱的时候。那就找一些平台,最终导致自己出现了违约的情况。
我觉得,只要是稍微注意克制一下自己,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若是出现了,第一时间找到自己的父母,寻求他们的帮助,不要等到不可收拾的时候,才想到父母。问题处理越早越及时,影响越小!

应该如何看待求职违约
应该如何看待求职违约,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可以接治多个单位,但多方签约是不允许的。适当的时候就要做出选择和决断,承担必要的风险和“牺牲”。以下分享应该如何看待求职违约?
应该如何看待求职违约1 随着毕业日子的临近,各大校园BBS(电子公告板)上对签约违约话题的讨论也越来越多,清华大学的水木清华BBS上甚至有人贴出了一篇《就业违约全攻略》,针对是否签订三方协议、是否办理户口等不同情况给予了相关对策。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学校会给每个毕业生发一份就业推荐表和一份格式化的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毕业生找到工作后,把就业推荐表交给单位,若接收单位有能力解决户口和接受档案,再由学校、接收单位、毕业生本人签订三方协议。但是大学生找工作时,一般都要同时找好多家单位,有时签了三方协议,还有更好的单位愿意接收,很多毕业生就想毁约,到更好的单位就业。
有高校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原则上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每个毕业生只有一份,而且接收单位也不希望招来的员工未报到就跳槽。于是很多毕业生会与接收单位商定,先将推荐表和三方协议用人单位一联交用人单位收下待签,双方先签一份接收协议,或可称为“两方协议”,协议中列有毕业生违约情况下的处理办法。
毕业季,走好每一步
《就业违约全攻略》说的就是毕业生如何应对各种情况下的违约事件。当然,这份攻略并非对所有人都有效。中国政法大学的毕业生小吴3月份为了“保底”和某地方商业银行签订了“接收协议”,协议规定,一旦违约,小吴要支付5000元违约金。对于该银行这种规定的合法合理性,小吴表示质疑。
“我很想知道如果我硬是不交会怎样?”小吴说。
对此,《就业违约全攻略》中说得明白:三方协议很可能就要不回来,这将会影响求职者与下一个公司签约。
应届生
不清楚收违约金是否有依据
北京大学的小赵和小吴一样,在今年年初为了保底,跟浙江某物产公司签订了两方协议,并把推荐表和三方协议文本寄给对方。近日她拿到了某中央级媒体的接收意向书,并选择与浙江公司解约。
“和浙江公司签约时对方要求我先汇5000元过去,算是对违约金的提前支付,毕竟是浙江的公司,签北京的同学会更谨慎一些。”小赵对本报记者说,5000元是公司决定跟求职者签约的前提条件。钱汇过去后,公司才会把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书寄回来。
“现在我毁了约,5000元自然也打水漂儿了。”小赵有点儿郁闷。
在接受采访的应届毕业生中,记者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虽然违约的求职者都会因缴纳违约金感到郁闷,但大部分人都表示理解公司的行为。
“我觉得公司这么做也有理由。大学生作为所谓的‘新新人类’,诚信状况不尽如人意的事实确实存在。而且每个同学也都有自己的判断和权衡取舍。”小赵对记者说。

据记者了解,从过去的1000元、3000元到如今的5000元、8000元,违约金一路“高歌猛进”。但谈及是否问过公司违约金制定标准或者是否知道公司收取违约金有何法律依据时,受访者纷纷表示并没有考虑那么多。
“‘接收协议’上似乎把一切都写得很清楚,我也就没有再问了。”小赵说。
应届生, 你被"催"签三方了吗? 警惕8大细节!
专家
尚无法律针对应届生违约进行规定
某国有金融企业人力资源专业人士郭伟辉告诉记者,现在确实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对“两方协议”中的违约金进行限制。
“但我们的每一份协议都是公司经过深思熟虑后制定的,各个公司违约金的标准与公司的管理理念相关。”郭伟辉说,违约金是对公司招聘成本的补偿,特别是在公司举办招聘会之后,不可能因为一个人的离职而再以招聘会的形式寻找相同人才填补空缺,这也在无形中为公司的正常运转带来了影响。
对于一些同学拒绝缴纳违约金的情况,郭伟辉认为“接收协议是在双方公平的条件下签订的,所以如果一方违约,没有按规定缴纳违约金的话,公司会按协议实施限制和处罚,但各个公司的做法不尽相同”。
北京大学法学院叶静漪教授告诉记者,公司规定的违约金标准基本上是5000元。而提及谁来监督用人单位与求职者之间针对违约金签订的协议的公平性问题,叶静漪表示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
“应届毕业生和就业单位之间签订的两方协议或者三方协议比较特殊,这样的协议是毕业生在毕业前夕,与用人单位、所在高校三方协商后签订的,表明毕业生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同意接收该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该毕业生的意向性协议。这两种协议是现阶段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政策性措施,一般被视为高校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毕业派遣的依据。
由于这样的协议签订发生在劳动关系确定前,不是劳动合同,也不能替代劳动合同,所以不能用劳动合同法来对其进行约束。用人单位和学生之间应该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约定违约金条款。如果在学生交了违约金后单位依旧扣押材料,可以民事纠纷为由申请法院调解。”叶静漪说。
面对学生对违约金的抱怨和无奈,中国政法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主任解廷民认为,现在大部分高校的大学生还是理智的,部分同学违约也是出于一种“迫不得已”的原因,“因为企业招聘时间往往比公务员或者研究生考试成绩公布时间早,毕业生为了保险,一般会选择先和别的用人单位签协议”。
校方
学生违约要考虑对学校声誉影响
尽管应届毕业生面临着就业压力大的困境,但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林燕玲仍表示,大学生虽有择业自主权,但是为了得到更好的工作频频违约、毁约,对个人、对劳资关系双方、对社会都会造成不良的影响。
“对个人而言,如果频频违约,劳动者个人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这种违约责任,一种是看得见的,即违约金的给付;另一种也许是看不见的,即个人信用记录不佳,用人单位通常不愿意接收频频跳槽的员工。
对单位而言,大学生为了获得更好的工作频频违约,不仅给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安排带来了不良的影响,而且使劳资双方不得不花费时间和精力处理这个问题,甚至由此可能造成劳资矛盾和劳资冲突。”林燕玲说。
解廷民则认为,学生在违约时应考虑到这种行为对学校声誉的影响。“每一个毕业生作为成年人都应该有自己的价值判断方式。相关协议的签署应该是学生和用人单位经过仔细斟酌后你情我愿进行的。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更有一个讲究诚信原则的经济环境。
学生在签订协议之前都应该知道,一旦签订协议就要承担起法律和经济责任。学生频频违约,也会给学校的声誉带来一定的影响。”解廷民说,虽然从2005年开始,教育部规定学校不能向学生收取赔偿校方的违约金,但最基本的“诚信”二字,学生还是应该时刻牢记。
北大未名BBS上就曾有人劝诫毕业生们尽可能不要违约、毁约。该贴主人写道:“如果你将来还在你所违约的公司的行业,那么一旦违约,不夸张地说,可能整个行业都能知道你这个人和这桩事情,口碑就坏掉了,以后在这个行业都不好混。并且,就算你确定不会再从事这个行业,对自己没有影响,但是还是应该有责任心地想想你的违约事件对师弟师妹们的影响。”
贴子里举了一个例子:曾经就有一个学校某专业的女生因为恶性违约,导致被违约单位之后若干年不在她的学校招人。而之前,该单位一直是那个学校、那个专业的重要就业去向。
针对应届毕业生违约可能产生的种种不良影响,受访专家都建议求职者要慎重对待所签的协议。
“不仅签约要慎重,违约更是如此。每一个岗位都是一个可以磨练人的机会,不要因为一时冲动,既缴纳了高额的违约金,又影响了自己的信誉,做了得不偿失的事。”
应该如何看待求职违约2 职场中几种常见的可能产生违约金的情况
1、应届毕业生的“三方协议”违约金
这可以说是职场中最常见的.一种违约金了。
尤其是很多条件相对艰苦一点的国企,因其每年的应届生招聘计划都是严格按照编制和既定计划,人选确定后有一系列的后续准备工作。
一旦签订好“三方协议”后毁约,会对单位的后续工作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会在“三方协议”中约定违约金。
我知道很多人最关心的问题是:这个是不是合法呢?
我得很遗憾地说,只要用人单位、学校盖了章,自己也签字确认过了,就代表大家都认可了这个协议,它是生效的,一旦违约,用人单位要求支付违约金,一般来说,求职者都是需要支付的。
需要特别提醒2点:
一、三方协议不具备劳动合同的法律属性,不适用劳动法律关系来调整;
二、正式入职单位后签订劳动合同,三方协议失效,劳动者跟单位才建立劳动法律关系。
我们来具体解释一下,你可以这么简单理解:

我们劳动者跟单位相比是相对弱势的一方,因此相关部门在制定适用劳动关系的法律时,会倾向于保护相对弱势的劳动者一方的利益,但三方协议不适用。
也就是说,你因为三方协议跟公司发生争议,和你因为劳动合同跟公司发生争议,适用的法律、要走的程序等都是不同的。
相对来说,因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你作为劳动者能够争取到更大利益的可能性更大。
2、竞业协议
竞业协议全称叫竞业禁止协议,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劳动者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一般在实践中,企业都会要求员工不得从事兼职,因此更常见的是后面一种。
即因为掌握了公司的重要商业机密等,在离职时要求劳动者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不能去竞争对手公司或者创办有竞争关系的公司。
关于这个竞业禁止协议,划重点如下:
签订协议后原单位需要在禁止期限内按月支付劳动者补偿,补偿金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未约定的按照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核算;
签订对象: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禁止期限:不得超过2年;
如果原单位超过3个月未支付劳动者补偿,劳动者可请求解除竞业禁止协议。
3、培训服务期协议
培训服务期协议是指,如果公司给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供其参加专业技能的培训,可以约定一定的服务期限。
如果劳动者期限未满提出离职,应按照培训总费用进行分摊核算,将未满期限应分摊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公司。
这里划重点如下:
约定服务期是需要用人单位切切实实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来劳动者提升专业技能,内部讲师组织的没发生费用的入职培训、专业培训等是不可以约定服务期的;
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
如果服务期内非劳动者的原因离职的,无需支付赔偿金(比如被公司裁员)。
应该如何看待求职违约3 如何看待大学毕业生频繁违约现象?
频繁违约的现象体现出来的是对于责任感意识的淡薄,大学生应当有着责任意识,对自己,对社会,对自己所负责的事情,所做的事情都应当有责任,频繁违约就代表着大学生的责任感意识淡薄,我们应当对其进行教育和引导,使其变为更优秀的大学生,更好的为社会,为人民做出应有的社会价值和贡献。

关于签约,是公司和个人的双向选择,很多大学毕业生手拿多份offer,选择其中一份签了保底以求寻找更好的单位。虽然最后违约要支付违约金,但很多单位的违约金都在5000左右,是个可以接受的数额。
对于这样将一些公司作为备胎,最后违约,一方面影响这个学校在一些企业中的信誉度,会为以后本校的毕业生带来很大的就业影响,并且重新办理三方协议同样比较麻烦;另一方面,往往你找到更好单位的时候,已签单位都已经完成了自己的需求,大家频繁违约很大程度上可能会打乱公司的计划,给其带来额外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频繁违约的现象体现出来的是对于责任感意识的淡薄,大学生应当有着责任意识,对自己,对社会,对自己所负责的事情,所做的事情都应当有责任,频繁违约就代表着大学生的责任感意识淡薄,我们应当对其进行教育和引导,使其变为更优秀的大学生,更好的为社会,为人民做出应有的社会价值和贡献

     


关于签约,是公司和个人的双向选择,很多大学毕业生手拿多份offer,选择其中一份签了保底以求寻找更好的单位。虽然最后违约要支付违约金,但很多单位的违约金都在5000左右,是个可以接受的数额。

       对于这样将一些公司作为备胎,最后违约,一方面影响这个学校在一些企业中的信誉度,会为以后本校的毕业生带来很大的就业影响,并且重新办理三方协议同样比较麻烦;另一方面,往往你找到更好单位的时候,已签单位都已经完成了自己的需求,大家频繁违约很大程度上可能会打乱公司的计划,给其带来额外的损失。 

  •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我认为大学生违约属于一种常见的现象,但是不应该被认同和提倡近年来,每逢毕业求职季,都会存在大量毕业生频繁违约的现象。究其原因,我认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学生初入社会,职业规划不清晰

       大多数应届毕业生在毕业之前是缺乏社会实践和经验的。大学中,学生主要以课程和理论学习为主,但是对于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的训练远远不够。面对工作和社会,他们更多的是未知和迷茫。这种情况下,一些大学生可能就会在找工作时漫无目的、漫天撒网,对自身缺乏全面的认知和了解,以至于造成违约现象频发。

图一 “我”究竟是谁?

二、受盲从心理影响

       大学毕业生在毕业时基本都是二十出头的年纪,阅历不足就会导致他们很难不受身边人的影响,无法看清真正适合自己的工作应该是什么样的。比如,每年毕业季,都会有大量学生选择考公、考编,其中不乏有一些是真心想要去从事这些工作的,但更多的是受到父母、身边人的影响。这好像是大多数人都会存在的一个通病:“大多数人走的路即使不是大道,也绝对不会是沟渠“。在盲从心理的影响下,频繁违约也就略见一斑了。

图二 盲从心理

三、毕业生数量急剧增长、内卷现象严重

     “内卷”作为2021年度的十大流行词汇之一,它恰如其分地描绘出了当下大学生找工作难的问题。面对学历贬值、高学历学生人数急剧增长这种境况,诸多毕业生很难在众多的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处于对找不到工作的恐惧和毕业即失业的压力,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都会选择广撒网,这也就出现了"先签一个保底,再接着卷”这种说法。这也是导致大学生违约频繁的一个重要原因。

图三 内卷现象

       可能在很多人眼里,违约不过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但是它带来的危害远不止物质赔偿这一件。一方面,对于企业来说,频繁违约不利于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另一方面,频繁违约意味着重复招聘,这就需要毕业生和企业付出更多的时间成本。所以,我认为频繁违约是不应该被认同和提倡的。



在我看来,大学毕业生频繁违约的现象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来看待:

1、毕业大学生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最后违约不上岗。

2、毕业大学生在面试时被公司录取,但并未签订合同,也未上岗。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也需要分两种情况来考虑:1、毕业大学生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发现公司福利待遇、公司工作制度、公司工作环境及其氛围不是很好。  2、毕业大学生由于自己的原因,单方面不想上岗,故而违约。

如果是因为毕业大学生在做过背景调查之后发现公司各方面和他们预期想的不太一样,那或许企业本身也该反思一下自己,是否因为公司自身的制度不合理、福利待遇不够好而导致毕业大学生不愿意留任工作?多少企业连劳动法都不遵守,还想指责毕业大学生违了一个没有法律效应的三方?不就是欺负大学生没有社会经验吗?不就是靠着信息差搞垄断吗?不就是拿些上不得台面的小套路弄巧吗?怎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回到主题,这说明信息差逐渐被抹平,潮水开始褪去,大学生们有了更强的维权意识。

如果是因为毕业大学生自身的原因单方面违约,那大学生应该反思一下自己,不想工作是出于必要原因还是主要原因?是否因为自己懒惰而不想工作?还是因为没有做好相应的调查准备?这也说明,毕业大学生在找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综合自身能力慎重考虑自己的需求,做好该公司的背景调查,确定有把握能得到工作机会且公司的各项条件符合自己的需要,这样可以避免岗位浪费、毕业大学生的时间浪费,也不会让毕业大学生给相关行业的各个企业留下不好的印象,毕竟“守信”在当今社会还是很重要的。

若是第二种情况,那其实问题不大,这不会对毕业大学生和公司造成任何不好的影响,只不过会浪费公司的人力物力和毕业大学生的时间及其工作机会。



—、大学毕业生就业中违约现状分析

近年来高校毕业生找工作普遍带有盲目性.不仅对本专业的优劣势缺乏了解而且对所应聘企业及岗位缺乏了解,使得大学毕业生违约现象屡屡发生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毕业生不守信用的行为对用人单位和学校都会产生不良影响,有的用人单位因为毕业生一再违约,招聘工作受到严重影响而对学校的管理工作非常不满。高校为了维护学校声誉也往往对学生施压,甚至拒绝为学生办理毕业手续。

为了应对就业难;很多毕业生都做了两手准备:考研或考公务员.兼找工作。为稳妥起见.很多毕业生倾向于先找个单位签约筹到考试成绩出来后就义无反顾地“舍鱼而取熊掌”。不求一步到位宁愿“骑马找马”先找到一个岗位再说这是毕业生普遍的求职心态。正是这种心态,使大学毕业生频繁跳槽成为职场常态。

二.违约原因以及影响

(一)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违约及不良影响

双向选择本应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在经过充分的相互了解的基础上做出的选择,但有的用人单位招聘程序不规范,招聘工作不专业对人才也缺乏应有的尊重。他们非常重视对毕业生的考察如学习成绩、政治面貌、身体状况等,还要专门审阅毕业生的档案,却很少主动向毕业生介绍本单位的情况即使介绍了也往往停留在表面有相当多的毕业生在对用人单位尚不了解、对用人单位将要给予的待遇以及被安排的工作岗位等。

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就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协议。还有少数运作不规范的用人单位夸大单位的现状、工作环境和前景,或向毕业生开出空头支票如安排住房、高额奖金、在总部或大城市工作等等毕业生报到后才发现单位根本无法兑现承诺。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违约实际上是一种维护正当权益的行为。

用人单位违约,不仅使毕业生错过了其他就业机会,遭受在择业过程中支出的交通费、邮寄费、电话费等方面的经济损失而且使企业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受损,学校不再愿意为这些企业推荐毕业生。

(二)大学毕业生自身的原因造成的违约及不良影响

当大学生毕业后面对现实的就业压力时,失落感增强情绪低落,在长时间没有找到工作时,他们对工作的期望值就会一降再降.只要有一个公司向他们敞开大门,工资待遇勉强说得过去他们就会草草签约。在这种情况下签订就业协议.必然会为后来对工作的不满埋下伏笔。工作稍稳定后,他们被压抑许久的拥有体面工作的念含头就开始滋长.对眼前工作的不满情绪逐渐增强,而想解脱当前处境的方法基本上只有一个一辞职这就必然导致违约行为的发生。



我觉得大学生在就业时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毁约的。频繁违约的现象无可厚非,但是秉着对自己以及用人单位负责的原则也需要我们慎重的去选择签约单位,尽量不要频繁违约。

大学生在校招面试之后都会面临着与用人单位签约的环节,这个约定书意味着用人单位已经通过了对你的考察,邀请你到其公司上班的一个承诺书。对于刚毕业的大四学生来说,一拿到offer就容易激动,唯恐企业后悔突然不留用自己,而丢掉找到的工作,所以盲目的就进行了签约。但是经历的校招一旦增多,我们就会发现其他更好的企业,毕竟大学4年的学习过后,每个人都希望能找到一份既可以发挥自己才能,又能够获得丰厚薪资回报的工作,这时就需要走毁约流程!

这种“喜新厌旧”的心理是决定大学生频繁违约的重要原因,在拿到一份签约书之后依然不死心,找寻着更好的企业,如果可以再拿到更好的offer,就会抛弃之前的企业,主动违约。虽然这样的选择无可厚非,但是毕竟每一家企业的面试都是自己当初选择的,而约定书相当于双方的一个信用证明,达成一个共识要进行合作关系,如果频繁的进行违约,相当于将自己的信用大打折扣。所以虽然可以选择更好的企业,但是在追求完美的过程中一定要谨慎签约,维持自己良好的信誉。




如何看待大学毕业生频繁违约现象?视频

相关评论:
  • 13441549181如何看待大学毕业生频繁违约现象?
    扈砍克频繁违约的现象体现出来的是对于责任感意识的淡薄,大学生应当有着责任意识,对自己,对社会,对自己所负责的事情,所做的事情都应当有责任,频繁违约就代表着大学生的责任感意识淡薄,我们应当对其进行教育和引导,使其变为更优秀的大学生,更好的为社会,为人民做出应有的社会价值和贡献。关于签约,是公...

  • 13441549181如何看待毕业生的就业信用与毕业生违约现象
    扈砍克此种违约大学生往往是受害者,违约的责任不在大学生,是用人单位违约在先造成的结果。2、签约制度本身有待改进和完善。对于整个社会而言,签约制度的基本功能就是在于使人产生稳定的行为预期,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毕业生就业协议也一样,它通过契约的形式表达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意愿,从而规范供求双方的...

  • 13441549181大学生频繁毁约背后的三大症结
    扈砍克这种情况对于大学毕业生来说是十分正常的,但是却引来了公司HR的不满,他们认为大学生这样做就是在骑驴找马,完全不懂吃苦耐劳的道理。往往在一个工作岗位上做得不称心,宁可交违约金也要跳槽。 大学生也不是吃素的,听到了HR的吐槽也立刻作出回怼,大学生认为工作本来就是双向选择的,既然我在这里做了一段时间觉得不...

  • 13441549181刚毕业的大学生工作总是不满意,应不应该频繁跳槽?
    扈砍克因为别人再看到这样的一个工作履历的时候,会认为这样的一个大学生是心浮气躁的。不应该频繁跳槽 而且也不能够在一家企业当中很好的待下去,就说明这样的一个大学生是十分没有能力的。所以说经常的话,工作的确对于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十分的不好,我们只有让自己的业务能力得到一定的提升。并且学...

  • 13441549181如何看待一些刚毕业的大学生频繁的换工作?频繁换工作有什么影响?_百度...
    扈砍克二、频繁换工作单位的影响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刚毕业的大学生,以求得跳槽来解决一些自己当前遇到的矛盾或困境,其实不然,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还会给自己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每一个用人单位的领导是不会喜欢和欢迎频繁跳槽人来夲单位应聘就业的。因为他们会认为这样的人心气浮躁,不会干一行爱...

  • 1344154918190后大学毕业生频繁换工作这件事,你是如何看待的?
    扈砍克一、频繁跳槽的90后十分常见。跳槽这个词对于70后和80后比较少见,但是对于90后十分常见,尤其是他们生活在物质丰富的年代,很多人都是独生子女,家里面不缺钱,自己毕业之后压力不大,他们会对职场要求很高,很多人稍微不顺心或者发展不顺利,就会选择回避问题,选择跳槽是常用的手段,因此90后对于跳槽司空见...

  • 13441549181如何看待大学生延迟毕业现象?
    扈砍克1. 就业压力:985高校的毕业生通常面临着较高的就业压力。他们可能担心在就业市场上与其他同学竞争,因此选择主动延毕以延缓进入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的时间。2. 继续深造:一些毕业生可能对继续深造感兴趣,希望通过延长学业的时间来获得更多的学术或专业经验。他们可能认为延迟毕业可以提升自己在求职或升学方面...

  • 13441549181大学生如何面对毕业后的失业?
    扈砍克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择业的自由性和机遇的不确定性,毕业生对违约现象的看法存在着严重误区。毕业生在职场表现出不同程度的自我评价低,跳槽频率高、职业规划指导难以发挥作用等问题。高校的就业指导课应及早启动,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职业发展观的同时,进行有个性的“职业规划、职场定位”等工作。...

  • 13441549181如何看待大学生主动延期毕业?
    扈砍克1. 就业压力:985高校的毕业生通常会面临更高的就业压力,他们需要在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中脱颖而出。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毕业生选择主动延毕或故意挂科,可以给自己更多的时间来准备职业规划和就业准备,同时也可以减轻一定的就业压力。2. 学术追求:一些毕业生对学术追求比较高,他们希望通过延长学习时间来...

  • 13441549181高校就业率频繁掺水,如何才能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
    扈砍克高校就业率频繁掺水作假严重是因为就业率统计与就业过程存在着不相一致的地方,很多学校都追求表面上的就业率数据好看,对学生提出各种,要求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自热而然会出现这种问题。大学生就业状况是影响学校专业设置、高考招生、学生报考的重要指标,考核指标又与学校的发展直接挂钩,就业率过低的...

  • 相关主题精彩

    版权声明:本网站为非赢利性站点,内容来自于网络投稿和网络,若有相关事宜,请联系管理员

    Copyright © 喜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