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兄,施善心感觉被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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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宗教的法律有哪些???~

《中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

扩展资料《中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五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各民族自 治地方的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组织和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 或者单行条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内各民族都享有平等权利。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团结各民族的干部和群众,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共同建设民族自治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 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对本地方内各民族公民进行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民族政策的教育。
教育各民族的干部和群众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尊重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共同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宗教事务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信教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不信教公民)。
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相互尊重、和睦相处。
第三条 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等违法活动。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制造矛盾与冲突,不得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不得利用宗教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进行恐怖活动。
第五条 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在相互尊重、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对外经济、文化等合作、交流活动中不得接受附加的宗教条件。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宗教工作,建立健全宗教工作机制,保障工作力量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协助人民政府管理宗教事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听取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意见,协调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为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提供公共服务。
第二章 宗教团体
第七条 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国家社会团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
宗教团体章程应当符合国家社会团体管理的有关规定。
宗教团体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 宗教团体具有下列职能:
(一)协助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维护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指导宗教教务,制定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三)从事宗教文化研究,阐释宗教教义教规,开展宗教思想建设;
(四)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培养宗教教职人员,认定、管理宗教教职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宗教团体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能。
第九条 全国性宗教团体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团体可以根据本宗教的需要按照规定选派和接收宗教留学人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选派和接收宗教留学人员。
第十条 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应当遵守宗教团体制定的规章制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宗教事务条例

俗话说施恩勿忘报,你施了善心了,那就当时别人是真的,
这样你自己心里也好受点,你也是没有什么证据可以说明别人是假的,
所以就不要想这么多了,多想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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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
  • 13350335798各位师兄,施善心感觉被骗,怎么办
    寇娥谈俗话说施恩勿忘报,你施了善心了,那就当时别人是真的,这样你自己心里也好受点,你也是没有什么证据可以说明别人是假的,所以就不要想这么多了,多想无益。

  • 13350335798请问各位师兄,什么是善心?
    寇娥谈善心者,中国人又称:良心,善心者无愧于心,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凭良心作为,无愧天地,无愧父母兄妹,无愧国家生民,无愧平生所学!建议您看下弘一大师说佛!

  • 13350335798请教师兄:施食的食物动物能吃吗 <急哦~>
    寇娥谈很好啊。你给六道的食物,它们吃了之后,猫咪还可以享用,你说这样是不是一举两得呢,你的功德很大!阿弥陀佛

  • 13350335798...可是,家中摩托昨晚被盗。请各位大师解释和开示,为何这样?
    寇娥谈一切业力,惟业所惑,惟心所感。心能造业,亦能消业。所以佛教中一直教育人,要好好修行,行善心善,所感召的业力则是福德圆满。在自己人生中,要学会面对和担当。欠人家的要还,还了以后不就没债了。中国有句老话:破财免灾也是有一定道理的。福兮祸所福,祸兮福所依。时时发善心,时起善念,...

  • 13350335798佛教师兄进来开示!
    寇娥谈因为具足善心修习智慧的因缘。由于这样的善心智慧的因缘,还可以使本来注定严重的果报转成轻微。由此可知,时候定也可转以后为现在,果报定也可以转重为轻。关键在于“善心智慧因缘力故”!佛说佛不可转定业,佛没有妄语啊,自己的因果自己转啊,自己如果不具“善心智慧因缘”,佛也莫可奈何。何因缘故名果报定。常作...

  • 13350335798各位师兄道友好,请问佛教的功德和道教的功德是一样的吗?感恩!
    寇娥谈你好,佛教说的功德和道教说的功德是一样的。《陈义孝佛学常见辞汇》功是指善行,德是指善心。又世人拜佛诵经布施供养等,都叫功德。佛教对于功德的解释有很多,但一般都是以善心合于善行为累积功德的方法。功为善行,德为善心。心行合一,名为功德。努力行善,通过行善累积自己的德行,就叫做功德。《...

  • 13350335798请问各位师兄现在的佛弟子佛菩萨 供灯是供纯酥油灯好呢? 还是供蜡烛好...
    寇娥谈酥油也好,蜡烛好,皆是外物。功德是内在的,应持善心善行,自度以度人,方为真功德。

  • 13350335798各位师兄好,请问求财念南无多宝如来好还是南无阿弥陀佛好呢?感恩!_百 ...
    寇娥谈求财念南无多宝如来好,但你得有那财命。求消除烦恼痛苦,往生极乐净土,念阿弥陀佛好。其实不管念什么佛,都要依佛教戒去修行,否则天天搞贪嗔痴,也没用,只是结个法缘罢了。

  • 13350335798学佛感觉做事不太给力了
    寇娥谈那是压制不了的,还会起烦恼,适得其反,心下清凉,才会不被欲火所动,这些上了岁数就会明白的!其实,来到世间,欠的债也门类众多,感情债也是债,是最难过和最难掌控的,还是需要佛法的智慧,和内心的正念,能做的好的也确实太少了,尽量不要违反佛法教育吧!愿这位师兄早日成就!

  • 13350335798对唐僧的看法
    寇娥谈1、胆小怕事。每次遇到困难都是孙悟空单枪匹马的打在一线阵地。而唐僧则是在后头,永远不记悟空的好。胆小,每次走到深山老林中,第一想法就是怕妖怪作祟,要吃了自己。虽然是金蝉子(佛祖的二弟子)转世为唐三藏,十世做好人,做好事,但在我看来没这么优秀,也没这么好。有时候在想,前世不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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