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在本题中:
(1)1000逄货被火烧毁,是属于承保风险所导致的货物损失,属于单独海损。
(2)600箱货被水浇湿,则是为了解除或减轻货物所有人的损失所采取补救措失而人为造成的损失,属于共同海损。
(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是属于承保风险所导致的直接损失,属于单独海损。
(4)拖轮费用,为了解除或减轻船舶或货物所有人的损失所采取的补救过程当中所产生的费用,属于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包括为了解除或减轻船舶或货物所有人的损失而采取的补救措施所造成的损失以及所产生的费用。
(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上人员的工资,为了解除或减轻船舶或货物所有人的损失,在补救过程中采取的措施而造成的费用,属于共同海损。
补充说明:
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 是指保险标的物在海上遭受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造成的部分灭失或损害,即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这种损失只能由标的物所有人单独负担。
单独海损是指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的利益的损失,它与共同海损的主要区别是:
1.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货损失;共同海损,则不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损失,而是为了解除或减轻共同危险人为地造成的一种损失。
2.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单独海损的损失一般由受损方自行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则应由受益的各方按照受益大小的比例共同分摊。
3、损失的内容不同。单独海损仅指损失本身,而共同海损则包括损失及由此产生的费用。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联系表现在:
1、从性质上看,二者都属部分损失。
2、共同海损往往由单独海损引起
分批装运指一个合同的货物先后分若干期或若干批装运。
UCP500规定多个装港且货物装一条船、同航次、同一目的地的情况不属于分批装运,
如货物装不同运输工具(在同一港口)或同一运输工具的不同航次,则肯定构成分批
所以,银行拒付不合理!
2)收不到货款。
理由如下: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商业发票中所表示的货物规格名称,必须与信用证规格相符。”可见,发票上对商品名称和规格的规定非常重要。在本案例中,我公司所交货物品级虽较原来的高,而且价格不变,但在该项货物市场价格下跌的情况下,买方往往会借口与信用证规定不符而拒绝赎单付款。而银行也只会在单单相符,单证相符的情况下付款。
通过分析此案例,学生对跟单信用证有了清晰的理解和认识,知道了如何在国际贸易业务的货款结算中正确地使用信用证,也知道了合同条款的执行是相当严格和重要的。
1,可以提出索赔。因为中方公司未完全按照合同履行。不是给更好的就行。
2,中方单据没有完全按照信用证做,银行不会支付货款的,除非接到付款单位的指令。其实此票货的单据要是完全按照信用证规定做,是能拿回货款的,银行要无条件付款,不管买方是否同意付款。至于货柜里装的什么,是另一回事。
1、可以提出索赔 ,因为对方没有按照合同履行。
2、收不到货款。因为根据“商业发票中所表示的货物规格名称,必须与信用证规格相符。”开证行不会给予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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