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去另一家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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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情况而定。
一、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能否去另一家单位上班要根据具体情况。如果原劳动合同没有解除,自己到新的单位工作不会影响公司的工作任务,并且公司并没有对此提出反对,实务中是允许到新单位上班的,但是要求员工的离职不会给原来的公司造成损害,比如影响到了工作进度、破坏了公司任务或者说是带走了公司的资源,以上情形造成的损害,需要劳动者和劳动者新入职的单位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精力是有限的,做两份工资难免疲以奔命、顾此失彼,不仅有害劳动者的健康,而且还有可能造成工作失误和安全事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必要的。
二、如果原劳动合同没有解除,自己到新的单位工作不会影响公司的工作任务,并且公司并没有对此提出反对,实务中是允许到新单位上班的,但是要求员工的离职不会给原来的公司造成损害,比如影响到了工作进度、破坏了公司任务或者说是带走了公司的资源,以上情形造成的损害,需要劳动者和劳动者新入职的单位一起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在招聘员工的时候,招聘的员工还没有与上一家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因为这个原因造成了原单位的损失,劳动者和单位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此条法律规定的原因是希望督促劳动者遵守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希望用人单位在招录员工的时候关注员工的工作经历以及目前的工作状态。
扩展资料:
一、员工没有和上一家单位解除劳动劳动合同就到新公司入职,这就属于是双重劳动关系,两个劳动关系之间是矛盾的,用人单位为了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应当在招录员工的时候注意以下几点:
1、在招录新员工的时候应该要求员工提交一份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如离职证明;
2、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保证与原工作单位无劳动关系的相关条款;
3、在录用员工之前多多了解员工;
4、一些公司为了获取资源在录用掌握用户的员工前更应该了解该员工的协议以及合同签署情况。
员工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应当走正确的公司流程,遵循《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并在三十天内完成工作的交接,在与公司签订完成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文件之后,才算是正式从公司离职。在原公司工作任务未完成,劳动合同未解除的情况下,原公司如果不知情也不同意,员工就进入新公司任职,是对前一个劳动合同的违背,也会为接下来的工作留下隐患。综合来说,劳动合同还没有解除就去新公司上班只要原公司同意就可以,但是有重要事件尚未解决的情况下,新公司有承担连带责任的可能。
二、用人单位招聘未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1)在招录劳动者时,需要劳动者提供前一家单位的离职证明,同时查询一下劳动者的缴交社保状态是否是已经停保了,一般而言,离职员工,前一家单位都会给该员工办理停保手续的。如二者(离职证明和社保状态)是一致的,一般法律风险就比较小了。
(2)如原单位不愿意批准离职的,如本案的情形。鉴于《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用人单位可以建议该劳动者,通过EMS以书面的形式向原用人单位递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30日后,其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正式解除,这种情况下,无需原用人单位批准(要注意:寄送的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或辞职申请书,申请书会认定为是劳动者提出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需要用人单位同意的,不同意,视为协商不一致,双方还存在劳动关系。而通知书是不用用人单位同意的,属于预告性解除劳动合同),待该员工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后(查询是否递交书面的解除通知后超过30日),单位可以招录该劳动者。
(3)考虑到实践中存在着劳动者可能会提供虚假的离职资料应聘,而单位未察觉的个别情况,单位可以在入职手续中,让劳动者声明:如果劳动者隐瞒相应情况(如没有解除原单位劳动关系、与其他单位有竞业限制义务等)导致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单位有权向其追偿。如此操作,可以将单位的风险降到最低。(由此可看出:入职手续中一系列文件经过专业律师设计的好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六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
(1)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因获取商业秘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单位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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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
  • 13573302014打劳动关系期间到另外一家公可上班违返劳动法吗?
    韶殷泥首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只要你的第2份工作不对第1份工作产生影响的,一般公司不会去理你。

  • 13573302014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有3年了,现在公司要把我调派到另外一家公
    韶殷泥说不定就是器重你才叫你去的.要不就显得很自私了,没有兢业精神,那要这样的话我想不管到哪里,我想没哪个老板会愿意要这样的员工的,怕用!但除非你以后不愿在公司做了,你觉得你自己完全哟实力和能力做出自己的一翻事业出来,那我乘下的就只要祝你事业有成啦....

  • 13573302014还没有毕业 在实习只办了入职手续 也没有去上过班 劳动合同什么的...
    韶殷泥1、你现在的情况是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与公司发生实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所以你和该公司不存在雇佣关系。2、没毕业学生的实习工作不属于劳动关系,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实习合同。3、你可以放弃,不过建议与公司提前进行良好沟通,给自己的未来职业生涯开个好头,职场是非常注重信用的。

  • 13573302014...7月到公司工作至2004年4月离开公司,后至2008年7月又来到这家公...
    韶殷泥最多只能要求第二次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满一年的当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2008.2.1前未签合同的期限不算,因劳动合同法是2008.1.1起实施的,之前没有法律规定双倍工资赔偿。劳动仲裁可能会受一年时效限制。

  • 13573302014同一家公辞工到期当天从新申请入职接劳动法要从签劳动吗
    韶殷泥看情况的,如果是中断,可以承续。如果第一次已经是终止了,然后隔段时间,又入职了,那么就要重新计算了。

  • 13573302014深圳市特高科科技有限公司入职半年还不给员工交社保,可以举报这家公
    韶殷泥是可以的,员工可以以此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同时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社保费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

  • 13573302014不想让家公带孩子怎么办
    韶殷泥又或者是您不希望让老人受累。那么可以考虑在经济容许的情况下雇佣保姆来进行孩子的看护。通常来说绝大多数的正规的机构所提供的保姆都是放心可靠的,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并给予必要的报酬和精神鼓励。这样的话相对来说对于孩子也是一种细心的呵护和体贴。祝您心想事成开心每一天每一生!

  • 13573302014请问我在一家公干了3年的了:一下公司无理由开除我了:我该怎么办?_百度...
    韶殷泥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也就是说,你们公司无理由解除你的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而你有两条选择,一是和公司协商,继续留在公司,二是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赔偿,如果公司不留你或者不给赔偿,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还可以直接上诉法院。

  • 13573302014辞职和自愿解除合同有区别吗
    韶殷泥法律规定劳动者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是劳动者提出也可以是用人单位提出,实际情况来讲用人单位提出的较多。两者之间有赔偿的区别,辞职是劳动者自己意愿,赔偿和补偿是按照法律规定;自愿解除是双方意思表示,赔偿和补偿可以协商同意。

  • 13573302014档案里只有报到证没有工资表,能算工龄吗?
    韶殷泥不用拿回去可以,拿着原单位合同给人才中心看一下,证明你在那个公司一直上班,然后在人才中心补办转正定级表,把合同和转正定级表拿新单位应该可以了,原单位如果缴纳社保了可以转到新单位也可以证明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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