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买一赠一活动会计和税法都怎么处理?

来自:    更新日期:早些时候
买一赠一的会计处理及税法规定~

“买一赠一”会计处理,根据增值税“视同销售”规定,按税法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因此,会计处理为:
(1)确认收入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按公允价分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际销售金额计算
(2)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赠品的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扩展资料“买一赠一”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实质就是将企业的销售金额分解成商品销售的收入和赠送的商品销售的收入两部分,各自对应相应的成本来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买一赠一” 增值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作为视同销售货物来计算增值税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纳税咨询”《买一赠一的增值税计算问题》(2009/11/5)答复)但是目前 “买一赠一”是否应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还存在较大争议,建议总局出台正式文件进一步明确。
如《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若干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函[2009]247号)则规定“企业在促销中,以”买一赠一“、购物返券、购物积分等方式组合销售货物的,对于主货物和赠品(返券商品、积分商品,下同)不开发票的,就其实际收到的货款征收增值税。
对于主货物与赠品开在同一张发票的,或者分别开具发票的,应按发票注明的合计金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收到货款的当天。企业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一、买一赠一是形式,而会计处理应根据交易的实质进行处理。应仔细分析所采用的营销手段,确认其合同法律关系,进而确认相应的民事权利义务的量化数据,依法进行会计处理。    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明确: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二、增值税的处理    (1)买一赠一是一种有偿赠送或是理解为降价销售、折扣销售,“赠一”的赠品不应计提销项税额。买一赠一在增值税上不属于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税法在赠送之前用的是“无偿”字眼,企业的行为买一赠一是有偿的。    (2)经咨询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回复:  买一赠一是目前商业零售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促销方式,其行为性质属于降价销售,应按照实际取得的销售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  举例说明如下:
  某超市为促销,推出买一赠一的促销方式,购买一大瓶花生油赠送同品牌一小瓶花生油,大瓶进价30元/瓶,售价45.2元/瓶;小瓶进价7元/瓶,售价11元/瓶。以上售价为含税价,增值税税率为13%。请问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如何计算增值税?
  答:以销售一大瓶花生油为例,超市取得销售收入45.2元,据此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45.2÷(1+13%)×13%=5.2(元),同时结转大瓶花生油及赠送的小瓶花生油的成本。账务处理为:
  确认销售收入:
  借:现金  45.2
  贷:主营业务收入4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2。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37
  贷:库存商品  37

分情况处理:

第一种方式是单独赠送。常见的是把货物作为纪念品、宣传品、样品单独赠送给客户,带有一定促销和增进联系之功利目的。与捐赠的无功利性又有所区别。会计实务中货物无论是购入取得还是自制取得,领用时均按成本价和应交税费计入“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增值税法和所得税法则按视同销售处理。 

第二种方式是捆绑销售,赠品与卖品属同类商品。这种赠送以销售为前提和条件,属有偿赠送,实质上是销售折扣。如买五赠二可视为销售七件产品,虽然单价降低了,但销售收入中已经涵盖了赠品的销售收入。会计实务中按实收金额记收入和销项税金,按七件结转销售成本;税法上对赠品也不视同销售处理,但要求发票按七件开具,并注明2件为折扣,赠品未在发票上注明或另开红字发票的则不得冲减收入,即赠品要视同销售征增值税和所得税。 

第三种方式是捆绑销售,赠品与卖品不属同类。如买西服赠衬衣;买空调赠电磁炉等,这是商家除打折销售外最常用的销售方式。由于属有偿赠送,会计和税法对赠品也不做销售处理,会计上作为销售费用—促销费处理,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增值税不加征。这与第二种方式的广告宣传费略有不同。但同样要求卖品和赠品同开在一张发票上才行,否则要视同销售征税。

例:某大型商场(一般纳税人)在5周年店庆期间对康佳电视进行“买一赠一”活动,买一台电视送一个收音机。其间共销售电视50台,单台不含税价5000元,购进成本为每台4600元;赠出微型半导体收音机50台。每台市价80元,购进成本为60元(均不含税)。商场只就50台电视开具了销售发票。会计对赠品处理如下: 

借:销售费用 —促销费            3000 

贷:库存商品—收音机            3000 

增值税规定的视同销售是无偿赠送,无偿是指从接受方那不会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买一赠一不是无偿,没有买一的行为就没有赠一的行为,因此赠是建立在有偿的基础上的。

买一赠一是商家促销用词,是噱头,业务实质是捆绑销售,即你买我一件东西同时必须买另一件东西,但这两件东西我商家都会给予折折扣。因此买一赠一的赠不应理解无偿赠予而是先对主商品打折,折扣额用来购买另一件商品。即和所得税处理是一样的。



分情况处理:
第一种方式是单独赠送。常见的是把货物作为纪念品、宣传品、样品单独赠送给客户,带有一定促销和增进联系之功利目的。与捐赠的无功利性又有所区别。会计实务中货物无论是购入取得还是自制取得,领用时均按成本价和应交税费计入“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增值税法和所得税法则按视同销售处理。
第二种方式是捆绑销售,赠品与卖品属同类商品。这种赠送以销售为前提和条件,属有偿赠送,实质上是销售折扣。如买五赠二可视为销售七件产品,虽然单价降低了,但销售收入中已经涵盖了赠品的销售收入。会计实务中按实收金额记收入和销项税金,按七件结转销售成本;税法上对赠品也不视同销售处理,但要求发票按七件开具,并注明2件为折扣,赠品未在发票上注明或另开红字发票的则不得冲减收入,即赠品要视同销售征增值税和所得税。
第三种方式是捆绑销售,赠品与卖品不属同类。如买西服赠衬衣;买空调赠电磁炉等,这是商家除打折销售外最常用的销售方式。由于属有偿赠送,会计和税法对赠品也不做销售处理,会计上作为销售费用—促销费处理,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增值税不加征。这与第二种方式的广告宣传费略有不同。但同样要求卖品和赠品同开在一张发票上才行,否则要视同销售征税。
例:某大型商场(一般纳税人)在5周年店庆期间对康佳电视进行“买一赠一”活动,买一台电视送一个收音机。其间共销售电视50台,单台不含税价5000元,购进成本为每台4600元;赠出微型半导体收音机50台。每台市价80元,购进成本为60元(均不含税)。商场只就50台电视开具了销售发票。会计对赠品处理如下:

借:销售费用 —促销费 3000
贷:库存商品—收音机 3000
增值税规定的视同销售是无偿赠送,无偿是指从接受方那不会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买一赠一不是无偿,没有买一的行为就没有赠一的行为,因此赠是建立在有偿的基础上的。
买一赠一是商家促销用词,是噱头,业务实质是捆绑销售,即你买我一件东西同时必须买另一件东西,但这两件东西我商家都会给予折折扣。因此买一赠一的赠不应理解无偿赠予而是先对主商品打折,折扣额用来购买另一件商品。即和所得税处理是一样的。


企业买一赠一活动会计和税法都怎么处理?视频

相关评论:
  • 13766995582企业买一赠一活动会计和税法都怎样处理
    戚狭狭一、买一赠一是形式,而会计处理应根据交易的实质进行处理。应仔细分析所采用的营销手段,确认其合同法律关系,进而确认相应的民事权利义务的量化数据,依法进行会计处理。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明确: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

  • 13766995582企业买一赠一活动会计和税法都怎么处理?
    戚狭狭第一种方式是单独赠送。常见的是把货物作为纪念品、宣传品、样品单独赠送给客户,带有一定促销和增进联系之功利目的。与捐赠的无功利性又有所区别。会计实务中货物无论是购入取得还是自制取得,领用时均按成本价和应交税费计入“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增值税法和所得税法则按视同销售处理。第二种...

  • 13766995582买一赠一的会计处理及税法规定
    戚狭狭“买一赠一”会计处理,根据增值税“视同销售”规定,按税法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因此,会计处理为:(1)确认收入时: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按公允价分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际销售金额计算 (2)...

  • 13766995582买一赠一需上什么税
    戚狭狭所得税方面:买一赠一活动涉及到企业盈利的问题。若企业以盈利为目的进行买一赠一的销售活动,赠送的商品作为企业促销策略的一部分,其价值应当视为销售费用处理。然而,当涉及到会计处理时,如果该活动对企业的销售政策或条件产生长期影响或涉及复杂合同条件,还需要更具体的税法指导和咨询意见以确保正确合...

  • 13766995582买一赠一的账务处理
    戚狭狭买一赠一,在增值税上是要做视同销售处理计提销项税的,无论货物是自产的还是外购的.但如果在出售时将赠品单独作价,相应减少主产品的售价,并且反映在发票上,赠品就不用造成多纳税了.比如A商品售价100元,赠品B商品5元.开成A产品95元、B商品5元,并按此价做两种商品的销售处理,就不会造成多纳税了.两...

  • 13766995582求助:买一赠一销售会计处理的疑问
    戚狭狭买一赠一”销售需要分情况进行处理:(1)赠送的商品属于企业经营范围内的商品,应按下面的原则来分摊确认收入,确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2)赠送的商品不属于企业经营范围内的商品,则不确认收入,商品账面价值计入销售费用,同时确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A.会计实务:对于销售时“买”、“赠”均属于本企业...

  • 13766995582买一赠一的会计处理及税法规定
    戚狭狭1.消费税(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

  • 13766995582买一送一视同销售吗?税法是怎么界定的?
    戚狭狭买一送一的税法界定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买一送一”没有明确界定。但在实际操作时候,为了避免在“有偿”和“无偿”的认定上出现分歧,企业应将销售的商品和赠品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证明随货赠送的商品实为有偿销售,赠品的销售价格是包括在销售商品总售价中,这样可以视作捆绑销售或者实物折扣的...

  • 13766995582买一赠一的税法规定及账务处理
    戚狭狭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税务机关对买一赠一活动中的赠品要视同销售征税,是仅限于主品和赠品分属不同税目或税种的行为。主品及赠品是同一税目,缴纳增值税,其赠品价值已经包含在主品价格中,计税基数...

  • 13766995582买一赠一可以当作捐赠而税前扣除吗?
    戚狭狭您好,商场现在买一赠一的活动很多,这也是商家促销的一种好手段。买一件商品,再赠一件商品,赠的这件商品是不是属于捐赠呢?我听说捐赠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那么请问,买一赠一可以当作捐赠而税前扣除吗?专业解答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

  • 相关主题精彩

    版权声明:本网站为非赢利性站点,内容来自于网络投稿和网络,若有相关事宜,请联系管理员

    Copyright © 喜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