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上的曾用名可不可以继续使用?

来自:    更新日期:早些时候
户口本上的曾用名可不可以继续使用~

一、关于“户口本上的曾用名可不可以继续使用”的情况分析:
1、对个人来说,曾用名指本人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名字。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改名了,之前的名字就是曾用名。
2、中国公民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薄上登载的“曾用名”项目和户口迁移证上登载的“别名”项目均应填写为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3、公共场合、正式场合、身份证等只能用现用名。私下可以用曾用名。
二、姓名变更手续:
具体办理事宜可由本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三、变更姓名申请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扩展资料:
一、曾用名的作用:
曾用名公证为的是两个名字属于同一个人,例如你的出生证明上名字是 A,大学毕业证书上的是 B,那么曾用名公证就是为了证明 A 和 B 是同一个人的两个名字,之前叫 A 后来改为 B。
二、曾用名做公证要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派出所出具的其曾用名二者是同一人的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曾用名

能,但是你年满16岁会非常非常麻烦,建议你不要尝试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具体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楼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另外补充下有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对16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公安机关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能仅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若认为公民改名对户籍管理、对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烦和不便,从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权利,这样做是不对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公民改名字应该不会对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在私人场合是可以用的,如果是有法定意义的地方是不可以用的,因为那是曾用名,就是过去曾经用的名字,不是现在的正式名字。

曾用名是你原来使用过的名字,最好是使用身份证上的名字,这样对你的生活没有影响。毕竟曾用名只是办理你变更姓名之前的那些业务。

户口本上的曾用名是不可以继续使用的,曾用名就是你曾经用过的名字,所以说它只是一个曾用名而已,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的话,它则是不能够的继续使用的。

户口本上的曾用名已经不能够使用了,这个名字已经被现在的名字给取代了
所以户口本上所有有法律效益的都是现用名,而不是曾用名

一般的户口本上的曾用名,因为身份证上并没有标明。所以是不可以继续使用的。只不过记载你曾经用过这个名字。


户口本上的曾用名可不可以继续使用?视频

相关评论:
  • 17264791756户口本上有曾用名还可以改名字吗
    钭盼平法律分析:可以的,但是要求增加的"曾用名"必须是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户口簿上的“曾用名”是改了名字后以前的名字就被记录到“曾用名”栏里,并非是单独添上去的,例如张X改名为张X,可以通过提交证明材料添加曾用名为张X。如果单纯想加个曾用名,是不会受理的。法律依据...

  • 17264791756怎样取消户口本上的曾用名
    钭盼平法律分析:曾用名是记载公民名字更改的证据,一般情况下是无法申请去掉的,公民相关的名字更改记录是会保留在公民户口簿以及户籍系统上面。户口簿上的“曾用名”主要是用于公民在相关资料核对时候,发现系统资料跟新的身份证资料不同情况下进行核对的,银行,户籍部门,学籍部门等情况若需要核对资料也可能需要用...

  • 17264791756户口本上的曾用名可不可以继续使用?
    钭盼平在私人场合是可以用的,如果是有法定意义的地方是不可以用的,因为那是曾用名,就是过去曾经用的名字,不是现在的正式名字。

  • 17264791756户口本上已经有一个曾用名了,还可以在改名字吗?
    钭盼平能,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

  • 17264791756户口本上的曾用名怎么去掉
    钭盼平户口本的曾用名不能去掉。公民办理名字更改以后,原名字是会作为曾用名记录在公民户籍档案以及户口簿上面的,曾用名是记载公民名字更改的证相关的名字记录是无法申请去掉。曾用名对个人来说,指本人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名字。中国公民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薄上登载的“曾用名”项目和户口迁移证上...

  • 17264791756户口本上的曾用名可不可以继续使用
    钭盼平一、关于“户口本上的曾用名可不可以继续使用”的情况分析:1、对个人来说,曾用名指本人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名字。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改名了,之前的名字就是曾用名。2、中国公民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薄上登载的“曾用名”项目和户口迁移证上登载的“别名”项目均应填写为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

  • 17264791756户口本上的曾用名有效吗
    钭盼平在中国,户口本是公民身份的重要证明文件之一。户口本上的曾用名,作为个人身份信息的一部分,具有证明个人身份的作用。在涉及到身份认证、亲属关系证明、财产继承等方面,曾用名可以作为辅助证明材料,帮助相关部门或个人确认身份。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曾用名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一些...

  • 17264791756户口本上已经有一个曾用名了,还可以在改名字吗?
    钭盼平并详细说明改名的理由。当地派出所户籍室会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8.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要变更姓名,可以由本人、父母或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则需本人亲自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17264791756户口本曾用名改为现用名
    钭盼平法律主观:1,如果是“曾用名”、户口迁移项(何时何地,因何原因从何处迁入等)是会体现在新的户口本上,继续保留的;2,如果是应原户口页登记失误(如民族等)变更的,是不会体现在户口本上的,但是会在派出所的个人户籍档案资料中留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

  • 17264791756户口本上的名字与身份证不一样,曾用名与身份证上的一样,曾用名能...
    钭盼平不可以。曾用名只是代表以前曾经使用,现在不能再使用了。建议你及时更换身份证。那样,便一致了。

  • 相关主题精彩

    版权声明:本网站为非赢利性站点,内容来自于网络投稿和网络,若有相关事宜,请联系管理员

    Copyright © 喜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