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批权限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下列行政区划的变更由国务院审批: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省、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
(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
(四)凡涉及海岸线、海岛、边疆要地、重要资源地区及特殊情况地区的隶属关系或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民政部备案。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应由全国人大、国务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的行政区划调整事项分别如下: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二)国务院审批的行政区划变更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省、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凡涉及海岸线、海岛、边疆要地、重要资源地区及特殊情况地区的隶属关系或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变更事项: 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民政部备案。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中国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批权限视频
相关评论:
皮界于1. 涉及到省级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由国务院牵头,联合民政部及其他相关部委,进行前期调查、论证,并拟定方案。方案一旦获得国务院批准,将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最终决定。2. 省级以下行政区划界线的变更、政府驻地迁移,以及自治州、地级市和地区(盟)的设立、撤销、命名,由相关省级政府组织民...
皮界于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民政部备案。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皮界于1.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这一关键事项需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决定,体现了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参与和监督。2. 国务院拥有审批权限的行政区划变更包括:省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省会或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及驻地迁移;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变动...
皮界于3、由自治州、地级市(地区、盟)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组织民政及有关部门进行科学论证,提出变更方案,并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请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请示国务院,转经民政部审核并征求有关部委意见后报请国务院批准。
皮界于法律依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第七条 下列行政区划的变更由国务院审批:(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简称、排列顺序的变更;(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
皮界于各类行政区划单位变更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是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的设立、撤销、更名,由国务院组织,民政部及有关部委参加,经过调查、论证、提出方案,经国务院讨论同意,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二是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省、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以及...
皮界于行政区划变更主要包括行政区域单位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行政机关驻地迁移、隶属关系的变更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报批权限,行政区划变更报批程序为: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特别行政区的设立、撤销、更名,由国务院牵头,有关部委参加,在反复调查研究,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皮界于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和林区。4. 乡级行政区:这是地方三级行政单位,主要包括镇和乡。在1960年之前,还曾设有区。以上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四条进行阐述,该条规定了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批权限,包括省级、地级、县级和乡级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以及隶属关系的变更等。
皮界于行政区划变更主要包括行政区域单位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行政机关驻地迁移、隶属关系的变更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报批权限,行政区划变更报批程序。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以及变更隶属关系或者行政区域界线时,应当考虑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人文历史、地形地貌、治理能力等情况;变更...
皮界于在审批权限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等重大变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国务院则负责审批省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变更,包括行政区划界线的调整以及地区、盟、自治州等的设立或变动。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县级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则由相应级别的政府负责审批,乡级行政区划的变动则由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