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篇600字文章:请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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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XX,我的最爱”为题,作文600字一篇,急求~

给你三篇



家是我的最爱


远去的飞鸟,永恒的牵挂是故林;漂泊的船儿,始终的惦记是港湾;奔波的旅人,心中千丝万缕、时时惦念的地方,还是家。
家是一个温馨的字眼,人们听到它就会有一种温暖的感觉涌上心头,可是家又是什么呢?
家是一家人生活的地方。家庭的幸福要靠每个家庭成员一起创造,一起努力。而我的家是由工作忙碌的爸爸,和蔼可亲的妈妈和活泼好动的我组成的。
瞧,我那胖胖的爸爸就要回来了。他那圆圆而又慈祥的脸上,总是浮现出一丝笑容,好像永远不会发脾气似的;浓浓的眉毛下面有一双大大的眼睛,炯炯有神;高高的鼻梁上面还架着一副眼睛,反正是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亲切。他到家的时候己经不早了,还喝的醉熏熏的,但是他每次都不会忘记过来探望探望我,让我感受的浓浓的父爱。
中午回到家,就可以看到妈妈在厨房里忙来忙去。看,她那一双如柳叶般的眉毛牢牢刻在了她那椭圆形的脸上,眼睛清澈而明亮,让人感觉到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美好的,没有一点污浊。妈妈不仅要干家务活,还要照顾我。每次在我失败的时候,都给予我以鼓励和信心,让我有勇气面对以后的坎坷。
我,在爸爸妈妈的关怀下长大了;而爸爸妈妈却因为我苍老了很多。他们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让我感到无比的幸福,我一定会不辜负他们对我的期望,一定会好好学习报答他们的。
这就是我的家。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家在心里上的作用就如同起风时添的一件衣服,恰到好处,但有多暖也只有你知道。
家是彩色的。有绿色,因为家有青春的活力;有红色,因为家有夏天的炽热;有金色,因为家有秋天的丰收有白色,因为家有冬天的恬静;有粉红色,因为家永远充满着爱与期待
我所体会到的家就是这样,由爱编织的故事,叫人阅读一辈子,回味一辈子,感动一辈子。





小猫我的最爱
猫是人们宠爱的小动物,它温驯,活泼,可爱,能捉老鼠,博得主人的欢心。
我公公家的小猫可爱极了,有一对透亮灵活的大眼睛,黑黑的瞳仁还会变:早晨,像枣核;中午,就成了细线;夜里,却变成两只绿灯泡,圆溜溜的,闪闪发光。小猫的鼻子是三角形的,像感冒一般,鼻子一天到晚都是湿湿的,它的嘴边长着八根胡须,你可别小看这8根胡子,常常一扇一扇的,挺神气,它的胡子非常硬,像钢针一样,能量出洞口的尺寸。
猫的至爱当然是鱼和瘦肉,倘若扔一个水果或蔬菜之类的给它,它只是嗅一嗅便走开了。猫的脚掌生有肥厚而柔软的肉垫,走路悄然无声,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还能沿壁上房,爬树跳墙。
猫的这些身体结构特征,使它具备了捕鼠的各种优越条件。俗话说"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才是好猫。"猫是老鼠的天敌,之所以有高强的捕鼠本领。首先是因为有一双特殊的眼睛,瞳孔能随光线的强弱而收缩或放大。在强光下瞳孔缩成一道细缝;黑暗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清楚地看到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难逃脱。猫的牙齿尖锐如锥,舌面粗糙,有许多倒刺,一旦逮住老鼠,猫爪抓刺,猫齿撕咬,顷刻之间,作恶多端的老鼠就开肠破肚,血肉狼藉。
一天,公公家的小猫看见地上有个毛线球,觉得很新奇。于是,它伸出爪子轻拨毛线球,毛线球就滚了起来,小猫越玩越带劲。看小猫那认真的表情,好像在想:“看你往哪里跑,我一定要抓住你!”小猫紧追不舍,最后,毛线球越滚越小,散成了一堆线。小猫怎么想也不明白:为什么毛线球追着追着就没了呢?小猫抖抖爪子,看着一地的毛线,无可奈何地走了。
今年7月份,我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猫。它是从别人家里领养回来的。
小猫咪披着一件黑白相间的大衣,它有一双灵敏的耳朵,还有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它脚下有厚厚的肉垫子,走路静悄悄的,老鼠见了都怕它。
记得,小猫咪刚刚来我们家的时候,它可高兴啦!这里瞧瞧,那里碰碰,可能是因为换了个新家吧!它对我们家的东西好奇极了!刚开始,我不敢摸它,后来我就不怕它了。小猫咪就知道睡觉。到了晚上,我们要吃晚饭了,它就机灵地跑过来,我把没吃过的鱼头给了小猫吃。妈妈就臭骂了我一顿!
妈妈说:“小猫很脏,又会传染病毒。”妈妈不想养这可爱的小猫。我听了,很难过。
一天,妈妈打电话问小姨要不要领养这只小猫。小姨说:“我已经有一只小猫了,我还想送给别人呢!”
这只小猫三个月大,我非常喜欢它。小猫走了之后,我一直在哭!妈妈把小猫送给了一家小店的老板。妈妈没有告诉我那一家小店在哪儿,我想她不告诉我的原因是不想让我把那只小猫拿回来。我以后还要养一只小猫,不能送给人家!


书,我的最爱


我特别喜欢读书,像杨红缨、沈石溪、秦文君、冰心、梅子涵、鱼在洋……我都是他们的忠实粉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不错,但对于我而言,“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才算更贴切。
我说起来,还是有一段令人“感慨”的“书史”。
都说“多看书,多识字”真是一点都不错。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天天和我看《格林童话》、《红楼梦》、《安徒生童话》……中的情节。可我什么《上下五千年》、《红楼梦》只识字,不认情节。因为我觉得那些书太枯燥,没意思。在一年级识字比赛中有三四千字,也许是书看得多,一下就认了两千多个。
长 大后,我也痴迷于读童话、现代小说、故事。我有一个雷打不动的铁习惯---每天晚上看挺长时间的书。爸爸不让我在睡觉前看书,因为我一看就忘了时间,第二天早上要老爸揪我耳朵才爬的起来。为了不让老爸老妈发现,我便和他们打起了“游击战”。他们来了我就把灯迅速关掉,他们走了又把灯打开。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老爸假装走进房间关了门,可实际上人还在门外。我中了计,老爸走进来责备了我两句,把房间电闸给关了。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他想不到我还有一手:手电筒!为了老爸不在门缝看到灯光,我就躲在被窝里看。躲在里面闷了,就换口气,继续看,连老爸也那我没办法。
书带给我无穷的乐趣,也给我很多的“养分”---像阳光、像雨露,滋润我这棵小树能够更加的茁壮成长!

题目:请以“_______,我的最爱”为题,写一篇文章。
要求:(1)请将题目补充完整。例如:妈妈、家里的猫咪、故乡的小河、蜘蛛侠……(2)选择你最能驾驭的文体,写你最熟悉的内容,表达你的真情实感。(3)字数不少于600字。

思路点拨:
我们在给半命题作文补题时,一定要反复琢磨已命的半个题目的含义,它往往对我们对作文的选材、主题、文体等有所限制。读懂了这半个题,我们才好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知
识积累、写作特长将题目补成一个自己有话可说且能说好的题目。“_______,我的最爱”这个题目,显然要补的部分是“我”爱的对象,这样我们就确定了要补对象的特点,是“妈妈、家里的猫咪、故乡的小河、蜘蛛侠……”等等其他“我”爱的事物。读懂了“半命题”,我们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选择自己最有话可说的内容来补全题目,比如,你可填上“老师”、“父母”、“同学”等等。
另外我们在补题时要补自己最熟悉的半题,补自已最有把握写好的半题,补自己最记忆犹新的半题,补自己最能写出新意的半题。比如有位家庭经济状况不是太好的同学,他无法忘记一台凝聚着父爱和师爱的随身听,于是写出了一篇真挚动人的《随身听,我的最爱》;如有的同学特别酷爱唱歌,对音乐也有特别的感受,于是写下了声情并茂的美文《音乐,我的最爱》,等等。
另外,还需要提醒同学们的是,补题时切忌宽泛,这样会大而失当,难以下笔、如有的考生补成“青春,我的最爱”“校园,我的最爱”等,这样的标题既无新意、涵盖范围又过大,只能泛泛而谈,要写深写透很难。因此我们在补题时要注意选择一个切入点,比如上题中我们补成“青春的活力,我的最爱”“校园的一角,我的最爱”等,这样既容易下笔,又容易把爱的对象写深写透。

满分佳作
秋天的野菊花,我的最爱
我爱金色的秋天,我更爱秋天的野菊花,每次看到那坚强开放的野菊花,我都像受到了某种鼓舞,不觉浑身上下都是劲。
秋天的早晨,我常迈着轻快的步伐来到屋门前的小路上赏秋,这时展现在我面前的是一片迷人的秋色。
这田间小路的两边,盛开着不计其数、小巧玲珑的野菊花,它们千姿百态,争奇斗艳,给这幽静的小路增添了几许热闹、几分生机。
看,那些开得正旺的野菊花在秋风的吹拂下,好似一个个娇美的小姑娘,在向你微笑,向你招手,似乎在欢迎你的到来。慢慢地,那些花苞儿似乎也微微地睁开眼,在细心地打量着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而那些即将凋谢的野菊花也并不是垂头丧气、无精打采,而是顽强地挺立着,一直坚持到最后,虽然最终被风吹断,被雨淋碎。
秋菊的色彩是单调的,它的枝干是细小的。它没有桂花的迷人芳香。它没有牡丹的高贵典雅,它的特点就是普通,普通到你看了第一眼后不会再去看第二眼。但朴实无华的东西却往住是永恒的,是高尚的,它的顽强不屈,它的不畏严寒,是何等可贵啊!相比之下,很多花在风雨来临之前就已早早地停止了绽放,过早地枯萎了,也也许在落到泥土上时它们还感叹自己的命薄呢。
我很想采一束野菊花带回去好好欣赏,但看到它们那昂首挺立的样子,我犹豫了。插在花瓶中的花,生命必定是不长久的,是很容易枯萎的,哪能与风雨中的英雄本色相比。它的最恰当的位置就应该是在寒风之中,还是让它开在它本来的位置吧。
秋风渐起,不自然地感觉到了一股凉意。但是一看到那些摇摆着的野萄花,我似乎受到了一种鼓舞,加快了前进的步伐。

满分评点:
本文是一篇较有特色的借物抒情的散文,它的主要特点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一是巧妙映衬。本文主要是赞扬野菊花的精神品质的,秋天的野菊花,不是在花瓶中独享清纯,也不是在庭院里甘受寂寞,它是自然的宠儿,它有千姿百态、争奇斗艳的风采,更有顽强不屈、不惧秋寒的精神品质。文中除了直接来表现这种品质之外,在第五段中又写了其他很多花在风雨来临之前的命运,这样运用反衬的手法就更突出了秋菊不畏严寒、执著生长的品质.
二是融入感情。可贵的是这篇文章不是单纯的写景,而是在写景的同时也融入了自己的情感——讴歌野菊花昂首挺立的英雄本色,并从中“受到了一种鼓舞,加快了前进的步伐”,意味深长,耐人寻味。
我的最爱

05级7班 刘晓扬

我愿变成童话里,你爱的那个天使,张开双手,变成翅膀守护你。
——光良《童话》

当我还是个任性、倔强的小丫头时,她总会轻轻拍我的脑袋,告诉我要乖,要听话。我于是安静地看着她,嗅着她头发上若有若无的、好闻的香波味,幸福得像天使一般。
她就是我最爱的姐姐——思烬。
思烬总是爱惜我,包容我。朋友说,她是宠我的,不愿让我受一点伤害。我听了,眯起眼睛微笑,不由得泪流。
记得那个冬夜,我们上完辅导班,她送我回家。开始,两个人还有说有笑地走着,尽管凛冽的寒风从身旁刮过,可心里却是暖洋洋的。
突然,我莫名其妙地大笑起来,说时迟那时快,一辆电动车“刷”一下从我旁边驶过,刮在了我未把持好的自行车上,被甩出去好远。
我哪里见过这等阵势。当时我就像块木头那样,杵在那里。许久,大脑一片空白。等我反回神来,思烬姐姐已经把那辆被摔掉后视镜的电动车和那个倒霉的车主扶了起来。
车主是个中年妇女,见自己的电动车被摔掉了后视镜,拖住我们,硬是要我们给她赔偿,还说了姐姐一些很难听的话。我简直是要傻掉了,楞在原地,不知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
姐姐走上前去与中年妇女理论,并下意识地把我紧紧护在身后,挽住我的肩膀。我突然什么都不怕了,姐姐给了我力量。我勇敢地站出来,与“邪恶”对视。
闹了二十多分钟,中年妇女终于在围观的人们“算了,还是孩子呢”的劝解声中软了下来。她狠狠地白了我们两眼,跨上电动车“呼”一声,走远了。
姐姐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问我,“哭了么?”我强笑着摇摇头,拼命咽下眼睛里布满的白色水汽。我在心里说:“姐姐,有你在身边,我怎么可能哭泣?”
渐渐长大了,我也学着写日记,记录下我成长的一点一滴,也记录下我和姐姐在一起的美好的时光。
姐姐,拉拉手,一生一世一起走,上帝作证;我们这一生都会走得很漂亮。

〔邓老师点评〕绚烂之极归于平常。正是文中看似简单的平常,却如棉布之于绫罗绸缎,柴扉炊烟之于钟鸣鼎食。读后,让人久久无法释怀。
“拉拉手,一生一世一起走。”至善、至真、至美!
祖国,我的最爱
祖国,我亲爱的祖国,我为你骄傲,为你自豪,你是我的最爱!你是我心中的太阳,照亮我前行的路,你是我心中的太阳,指引我走向光明,你是我们心中的太阳,引领我们走向富强-------
我想念我的母亲,她用她的乳汁哺乳了我,她用她那默默无闻的爱滋长了我;她用她那宽大温和的手掌安抚了我;她用她的体温感化了幼小的我,我亲爱的祖国母亲。

正是油菜开花时,她在丛中笑。微风拂过,油菜开花的时节金灿灿的一片,那油菜梗的顶端像镀了一层金,在阳光斜射下显得格外耀眼辉煌,是啊!那不正是她辉煌的足迹吗,那挺直粗壮的菜梗不是像像我们吗?那不正是她坚韧挺拔的见证吗?默默无闻的她为我们托起明天的希望。太阳啊,要不是你温暖的光芒,油菜怎能茁壮成长?
曾记得我爷爷的童年世界里只有——饥饿,而我们无忧无虑的眼中只有——幸福。那苦难的记忆与快乐的时光交融在一起,共同编织着历史的花絮。我心中的太阳,你是我们幸福的光源之所在啊,没有你引领,我们永远不会走向繁荣富强。
祖国,亲爱的祖国,谢谢你带我们走向繁荣富强;太阳,我心中的太阳,谢谢你默默无闻的奉献。

忆往昔峥嵘岁月稠。曾记得,火烧圆明园时连天的火焰染红了你的裙襟;曾记得,那夜卢沟桥畔挑衅的枪声惊扰了你的甜梦;更记得南京大屠杀中冤死的儿女发出撕心裂肺的声音激起你满腔怒火,你的心在流血……痛如墨染。
看今朝日新月异心中喜。当鸟巢的上空放飞迷人的焰火;当五星红旗高高飘扬在南极昆仑科考站;当宇航员迈出“神州七号”漫步太空,当“嫦娥一号”传回了月球影像图……多少中国人欣喜若狂;多少炎黄子孙欢欣鼓舞!
回顾过去,我们雄心激昂;盛世年华,我们信心百倍;展望未来,我们豪情满怀。沧桑的岁月已留痕,繁荣的祖国正兴盛。这一个个令人瞩目的成就不正是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由贫弱走向富强的见证吗?曾经的民生凋敝,曾经的满野战乱,曾经的东亚病夫,俱往矣……
祖国,我亲爱的祖国,谢谢你带我们走向盛世太平;太阳,我心中的太阳,谢谢你的正大光明!
我心中的太阳,你给我们带来了活力与生机;我亲爱的祖国啊,你给我们带来了机遇与挑战。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我们都会为你祝福,我们都会为你自豪! 无论何时何地,祖国,你都是我心中的最爱
雨———我的最爱

◎魏县一中06级(15)班 赵晓晓

我对雨情有独钟。

暮冬,雨驱走了皑皑白雪,让人在寒夜中感觉到温暖;初春,雨督促草地、枝头吐露出嫩生生的绿意;盛夏,雨冲散了炎热,带来清凉,还在天空挂上了七色彩虹带;金秋,雨洗净了被尘土玷污的果实,使得落叶归根,化为春泥更护花。

喜欢雨,喜欢被雨滴打在脸上的感觉———清新自然,喜欢被雨滴吻过的痕迹———温馨、甜蜜。

喜欢雨,喜欢跟家人漫步在蒙蒙细雨中——悠闲自在,喜欢跟朋友徜徉在滂沱大雨中——充满着青春活力。

喜欢雨,喜欢被雨沐浴过的花草树木———艳丽青翠,喜欢被雨水浸渍过的土壤———疏松清香。

喜欢看雨,或如牛毛,如细丝,迷迷蒙蒙,扑朔迷离;或如箭如戟,撼天动地,失雅癫狂;喜欢听雨,如素手拨弦,花间莺语,委婉流畅,珠珠落玉盘,清脆悦耳;如壮士击鼓,十面埋伏摇旗呐喊,千军万马原野厮杀。

人们总喜欢将自己的喜怒哀乐塑造着雨的情绪。高兴时,赞美雨像是一支优美欢快的乐曲;惆怅时,埋怨雨是天空中流不完的泪;而雨仍然是雨,以晶亮的躯体涂抹出美丽的四季。

雨,我爱你,不论世间有多少风情万种,我对你依然情有独钟。

雨沐浴了我的躯体,滋润了我的心田;雨给我精神的享受,给了我人生动力支撑;雨让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忍耐;雨让我懂得了只要在泥泞道路上留下坚实的脚印,人生就无怨无悔。

多少灰尘,多少烟雾,被雨洗过,会是一派清新自然的景象;多少痛苦,多少不幸,被雨洗过,会是一片昂然向上的生机。未来的道路上有雨水的沐浴,我永远不会干涸。

爱雨,喜雨,希望成为一滴雨,我愿在天空冰封千年,最后凝为晶莹剔透的大雨珠,融入大海,荡起层层涟漪,折射出太阳的光芒。

(点评:文章不仅写出了雨的风情、雨的品格,更表达出了自己爱雨的独特情感。语言清新、自然、流畅,感情表达真挚、细腻、生动。指导教师:李红艳)家,我的最爱

远去的飞鸟,永恒的牵挂是故林;漂泊的船儿,始终的惦记是港湾;奔波的旅人,心中千丝万缕、时时惦念的地方,还是家。

家是一个温馨的字眼,人们听到它就会有一种温暖的感觉涌上心头,可是家又是什么呢?

家是一家人生活的地方。家庭的幸福要靠每个家庭成员一起创造,一起努力。而我的家是由工作忙碌的爸爸,和蔼可亲的妈妈和活泼好动的我组成的。

瞧,我那胖胖的爸爸就要回来了。他那圆圆而又慈祥的脸上,总是浮现出一丝笑容,好像永远不会发脾气似的;浓浓的眉毛下面有一双大大的眼睛,炯炯有神;高高的鼻梁上面还架着一副眼睛,反正是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亲切。他到家的时候己经不早了,还喝的醉熏熏的,但是他每次都不会忘记过来探望探望我,让我感受的浓浓的父爱。

中午回到家,就可以看到妈妈在厨房里忙来忙去。看,她那一双如柳叶般的眉毛牢牢刻在了她那椭圆形的脸上,眼睛清澈而明亮,让人感觉到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美好的,没有一点污浊。妈妈不仅要干家务活,还要照顾我。每次在我失败的时候,都给予我以鼓励和信心,让我有勇气面对以后的坎坷。

我,在爸爸妈妈的关怀下长大了;而爸爸妈妈却因为我苍老了很多。他们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让我感到无比的幸福,我一定会不辜负他们对我的期望,一定会好好学习报答他们的。

这就是我的家。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家在心里上的作用就如同起风时添的一件衣服,恰到好处,但有多暖也只有你知道。

家是彩色的。有绿色,因为家有青春的活力;有红色,因为家有夏天的炽热;有金色,因为家有秋天的丰收有白色,因为家有冬天的恬静;有粉红色,因为家永远充满着爱与期待

我所体会到的家就是这样,由爱编织的故事,叫人阅读一辈子,回味一辈子,感动一辈子。

题目:请以“_______,我的最爱”为题,写一篇文章。
要求:(1)请将题目补充完整。例如:妈妈、家里的猫咪、故乡的小河、蜘蛛侠……(2)选择你最能驾驭的文体,写你最熟悉的内容,表达你的真情实感。(3)字数不少于600字。

思路点拨:
我们在给半命题作文补题时,一定要反复琢磨已命的半个题目的含义,它往往对我们对作文的选材、主题、文体等有所限制。读懂了这半个题,我们才好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知
识积累、写作特长将题目补成一个自己有话可说且能说好的题目。“_______,我的最爱”这个题目,显然要补的部分是“我”爱的对象,这样我们就确定了要补对象的特点,是“妈妈、家里的猫咪、故乡的小河、蜘蛛侠……”等等其他“我”爱的事物。读懂了“半命题”,我们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选择自己最有话可说的内容来补全题目,比如,你可填上“老师”、“父母”、“同学”等等。
另外我们在补题时要补自己最熟悉的半题,补自已最有把握写好的半题,补自己最记忆犹新的半题,补自己最能写出新意的半题。比如有位家庭经济状况不是太好的同学,他无法忘记一台凝聚着父爱和师爱的随身听,于是写出了一篇真挚动人的《随身听,我的最爱》;如有的同学特别酷爱唱歌,对音乐也有特别的感受,于是写下了声情并茂的美文《音乐,我的最爱》,等等。
另外,还需要提醒同学们的是,补题时切忌宽泛,这样会大而失当,难以下笔、如有的考生补成“青春,我的最爱”“校园,我的最爱”等,这样的标题既无新意、涵盖范围又过大,只能泛泛而谈,要写深写透很难。因此我们在补题时要注意选择一个切入点,比如上题中我们补成“青春的活力,我的最爱”“校园的一角,我的最爱”等,这样既容易下笔,又容易把爱的对象写深写透。

满分佳作
秋天的野菊花,我的最爱
我爱金色的秋天,我更爱秋天的野菊花,每次看到那坚强开放的野菊花,我都像受到了某种鼓舞,不觉浑身上下都是劲。
秋天的早晨,我常迈着轻快的步伐来到屋门前的小路上赏秋,这时展现在我面前的是一片迷人的秋色。
这田间小路的两边,盛开着不计其数、小巧玲珑的野菊花,它们千姿百态,争奇斗艳,给这幽静的小路增添了几许热闹、几分生机。
看,那些开得正旺的野菊花在秋风的吹拂下,好似一个个娇美的小姑娘,在向你微笑,向你招手,似乎在欢迎你的到来。慢慢地,那些花苞儿似乎也微微地睁开眼,在细心地打量着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而那些即将凋谢的野菊花也并不是垂头丧气、无精打采,而是顽强地挺立着,一直坚持到最后,虽然最终被风吹断,被雨淋碎。
秋菊的色彩是单调的,它的枝干是细小的。它没有桂花的迷人芳香。它没有牡丹的高贵典雅,它的特点就是普通,普通到你看了第一眼后不会再去看第二眼。但朴实无华的东西却往住是永恒的,是高尚的,它的顽强不屈,它的不畏严寒,是何等可贵啊!相比之下,很多花在风雨来临之前就已早早地停止了绽放,过早地枯萎了,也也许在落到泥土上时它们还感叹自己的命薄呢。
我很想采一束野菊花带回去好好欣赏,但看到它们那昂首挺立的样子,我犹豫了。插在花瓶中的花,生命必定是不长久的,是很容易枯萎的,哪能与风雨中的英雄本色相比。它的最恰当的位置就应该是在寒风之中,还是让它开在它本来的位置吧。
秋风渐起,不自然地感觉到了一股凉意。但是一看到那些摇摆着的野萄花,我似乎受到了一种鼓舞,加快了前进的步伐。

满分评点:
本文是一篇较有特色的借物抒情的散文,它的主要特点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一是巧妙映衬。本文主要是赞扬野菊花的精神品质的,秋天的野菊花,不是在花瓶中独享清纯,也不是在庭院里甘受寂寞,它是自然的宠儿,它有千姿百态、争奇斗艳的风采,更有顽强不屈、不惧秋寒的精神品质。文中除了直接来表现这种品质之外,在第五段中又写了其他很多花在风雨来临之前的命运,这样运用反衬的手法就更突出了秋菊不畏严寒、执著生长的品质.
二是融入感情。可贵的是这篇文章不是单纯的写景,而是在写景的同时也融入了自己的情感——讴歌野菊花昂首挺立的英雄本色,并从中“受到了一种鼓舞,加快了前进的步伐”,意味深长,耐人寻味。
我的最爱

05级7班 刘晓扬

我愿变成童话里,你爱的那个天使,张开双手,变成翅膀守护你。
——光良《童话》

当我还是个任性、倔强的小丫头时,她总会轻轻拍我的脑袋,告诉我要乖,要听话。我于是安静地看着她,嗅着她头发上若有若无的、好闻的香波味,幸福得像天使一般。
她就是我最爱的姐姐——思烬。
思烬总是爱惜我,包容我。朋友说,她是宠我的,不愿让我受一点伤害。我听了,眯起眼睛微笑,不由得泪流。
记得那个冬夜,我们上完辅导班,她送我回家。开始,两个人还有说有笑地走着,尽管凛冽的寒风从身旁刮过,可心里却是暖洋洋的。
突然,我莫名其妙地大笑起来,说时迟那时快,一辆电动车“刷”一下从我旁边驶过,刮在了我未把持好的自行车上,被甩出去好远。
我哪里见过这等阵势。当时我就像块木头那样,杵在那里。许久,大脑一片空白。等我反回神来,思烬姐姐已经把那辆被摔掉后视镜的电动车和那个倒霉的车主扶了起来。
车主是个中年妇女,见自己的电动车被摔掉了后视镜,拖住我们,硬是要我们给她赔偿,还说了姐姐一些很难听的话。我简直是要傻掉了,楞在原地,不知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
姐姐走上前去与中年妇女理论,并下意识地把我紧紧护在身后,挽住我的肩膀。我突然什么都不怕了,姐姐给了我力量。我勇敢地站出来,与“邪恶”对视。
闹了二十多分钟,中年妇女终于在围观的人们“算了,还是孩子呢”的劝解声中软了下来。她狠狠地白了我们两眼,跨上电动车“呼”一声,走远了。
姐姐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问我,“哭了么?”我强笑着摇摇头,拼命咽下眼睛里布满的白色水汽。我在心里说:“姐姐,有你在身边,我怎么可能哭泣?”
渐渐长大了,我也学着写日记,记录下我成长的一点一滴,也记录下我和姐姐在一起的美好的时光。
姐姐,拉拉手,一生一世一起走,上帝作证;我们这一生都会走得很漂亮。

〔邓老师点评〕绚烂之极归于平常。正是文中看似简单的平常,却如棉布之于绫罗绸缎,柴扉炊烟之于钟鸣鼎食。读后,让人久久无法释怀。
“拉拉手,一生一世一起走。”至善、至真、至美!
祖国,我的最爱
祖国,我亲爱的祖国,我为你骄傲,为你自豪,你是我的最爱!你是我心中的太阳,照亮我前行的路,你是我心中的太阳,指引我走向光明,你是我们心中的太阳,引领我们走向富强-------
我想念我的母亲,她用她的乳汁哺乳了我,她用她那默默无闻的爱滋长了我;她用她那宽大温和的手掌安抚了我;她用她的体温感化了幼小的我,我亲爱的祖国母亲。

正是油菜开花时,她在丛中笑。微风拂过,油菜开花的时节金灿灿的一片,那油菜梗的顶端像镀了一层金,在阳光斜射下显得格外耀眼辉煌,是啊!那不正是她辉煌的足迹吗,那挺直粗壮的菜梗不是像像我们吗?那不正是她坚韧挺拔的见证吗?默默无闻的她为我们托起明天的希望。太阳啊,要不是你温暖的光芒,油菜怎能茁壮成长?
曾记得我爷爷的童年世界里只有——饥饿,而我们无忧无虑的眼中只有——幸福。那苦难的记忆与快乐的时光交融在一起,共同编织着历史的花絮。我心中的太阳,你是我们幸福的光源之所在啊,没有你引领,我们永远不会走向繁荣富强。
祖国,亲爱的祖国,谢谢你带我们走向繁荣富强;太阳,我心中的太阳,谢谢你默默无闻的奉献。

忆往昔峥嵘岁月稠。曾记得,火烧圆明园时连天的火焰染红了你的裙襟;曾记得,那夜卢沟桥畔挑衅的枪声惊扰了你的甜梦;更记得南京大屠杀中冤死的儿女发出撕心裂肺的声音激起你满腔怒火,你的心在流血……痛如墨染。
看今朝日新月异心中喜。当鸟巢的上空放飞迷人的焰火;当五星红旗高高飘扬在南极昆仑科考站;当宇航员迈出“神州七号”漫步太空,当“嫦娥一号”传回了月球影像图……多少中国人欣喜若狂;多少炎黄子孙欢欣鼓舞!
回顾过去,我们雄心激昂;盛世年华,我们信心百倍;展望未来,我们豪情满怀。沧桑的岁月已留痕,繁荣的祖国正兴盛。这一个个令人瞩目的成就不正是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由贫弱走向富强的见证吗?曾经的民生凋敝,曾经的满野战乱,曾经的东亚病夫,俱往矣……
祖国,我亲爱的祖国,谢谢你带我们走向盛世太平;太阳,我心中的太阳,谢谢你的正大光明!
我心中的太阳,你给我们带来了活力与生机;我亲爱的祖国啊,你给我们带来了机遇与挑战。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我们都会为你祝福,我们都会为你自豪! 无论何时何地,祖国,你都是我心中的最爱
雨———我的最爱

◎魏县一中06级(15)班 赵晓晓

我对雨情有独钟。

暮冬,雨驱走了皑皑白雪,让人在寒夜中感觉到温暖;初春,雨督促草地、枝头吐露出嫩生生的绿意;盛夏,雨冲散了炎热,带来清凉,还在天空挂上了七色彩虹带;金秋,雨洗净了被尘土玷污的果实,使得落叶归根,化为春泥更护花。

喜欢雨,喜欢被雨滴打在脸上的感觉———清新自然,喜欢被雨滴吻过的痕迹———温馨、甜蜜。

喜欢雨,喜欢跟家人漫步在蒙蒙细雨中——悠闲自在,喜欢跟朋友徜徉在滂沱大雨中——充满着青春活力。

喜欢雨,喜欢被雨沐浴过的花草树木———艳丽青翠,喜欢被雨水浸渍过的土壤———疏松清香。

喜欢看雨,或如牛毛,如细丝,迷迷蒙蒙,扑朔迷离;或如箭如戟,撼天动地,失雅癫狂;喜欢听雨,如素手拨弦,花间莺语,委婉流畅,珠珠落玉盘,清脆悦耳;如壮士击鼓,十面埋伏摇旗呐喊,千军万马原野厮杀。

人们总喜欢将自己的喜怒哀乐塑造着雨的情绪。高兴时,赞美雨像是一支优美欢快的乐曲;惆怅时,埋怨雨是天空中流不完的泪;而雨仍然是雨,以晶亮的躯体涂抹出美丽的四季。

雨,我爱你,不论世间有多少风情万种,我对你依然情有独钟。

雨沐浴了我的躯体,滋润了我的心田;雨给我精神的享受,给了我人生动力支撑;雨让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忍耐;雨让我懂得了只要在泥泞道路上留下坚实的脚印,人生就无怨无悔。

多少灰尘,多少烟雾,被雨洗过,会是一派清新自然的景象;多少痛苦,多少不幸,被雨洗过,会是一片昂然向上的生机。未来的道路上有雨水的沐浴,我永远不会干涸。

爱雨,喜雨,希望成为一滴雨,我愿在天空冰封千年,最后凝为晶莹剔透的大雨珠,融入大海,荡起层层涟漪,折射出太阳的光芒。

(点评:文章不仅写出了雨的风情、雨的品格,更表达出了自己爱雨的独特情感。语言清新、自然、流畅,感情表达真挚、细腻、生动。指导教师:李红艳)家,我的最爱

远去的飞鸟,永恒的牵挂是故林;漂泊的船儿,始终的惦记是港湾;奔波的旅人,心中千丝万缕、时时惦念的地方,还是家。

家是一个温馨的字眼,人们听到它就会有一种温暖的感觉涌上心头,可是家又是什么呢?

家是一家人生活的地方。家庭的幸福要靠每个家庭成员一起创造,一起努力。而我的家是由工作忙碌的爸爸,和蔼可亲的妈妈和活泼好动的我组成的。

瞧,我那胖胖的爸爸就要回来了。他那圆圆而又慈祥的脸上,总是浮现出一丝笑容,好像永远不会发脾气似的;浓浓的眉毛下面有一双大大的眼睛,炯炯有神;高高的鼻梁上面还架着一副眼睛,反正是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亲切。他到家的时候己经不早了,还喝的醉熏熏的,但是他每次都不会忘记过来探望探望我,让我感受的浓浓的父爱。

中午回到家,就可以看到妈妈在厨房里忙来忙去。看,她那一双如柳叶般的眉毛牢牢刻在了她那椭圆形的脸上,眼睛清澈而明亮,让人感觉到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美好的,没有一点污浊。妈妈不仅要干家务活,还要照顾我。每次在我失败的时候,都给予我以鼓励和信心,让我有勇气面对以后的坎坷。

我,在爸爸妈妈的关怀下长大了;而爸爸妈妈却因为我苍老了很多。他们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让我感到无比的幸福,我一定会不辜负他们对我的期望,一定会好好学习报答他们的。

这就是我的家。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家在心里上的作用就如同起风时添的一件衣服,恰到好处,但有多暖也只有你知道。

家是彩色的。有绿色,因为家有青春的活力;有红色,因为家有夏天的炽热;有金色,因为家有秋天的丰收有白色,因为家有冬天的恬静;有粉红色,因为家永远充满着爱与期待

我所体会到的家就是这样,由爱编织的故事,叫人阅读一辈子,回味一辈子,感动一辈子。

家是我的最爱

远去的飞鸟,永恒的牵挂是故林;漂泊的船儿,始终的惦记是港湾;奔波的旅人,心中千丝万缕、时时惦念的地方,还是家。
家是一个温馨的字眼,人们听到它就会有一种温暖的感觉涌上心头,可是家又是什么呢?
家是一家人生活的地方。家庭的幸福要靠每个家庭成员一起创造,一起努力。而我的家是由工作忙碌的爸爸,和蔼可亲的妈妈和活泼好动的我组成的。
瞧,我那胖胖的爸爸就要回来了。他那圆圆而又慈祥的脸上,总是浮现出一丝笑容,好像永远不会发脾气似的;浓浓的眉毛下面有一双大大的眼睛,炯炯有神;高高的鼻梁上面还架着一副眼睛,反正是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亲切。他到家的时候己经不早了,还喝的醉熏熏的,但是他每次都不会忘记过来探望探望我,让我感受的浓浓的父爱。
中午回到家,就可以看到妈妈在厨房里忙来忙去。看,她那一双如柳叶般的眉毛牢牢刻在了她那椭圆形的脸上,眼睛清澈而明亮,让人感觉到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美好的,没有一点污浊。妈妈不仅要干家务活,还要照顾我。每次在我失败的时候,都给予我以鼓励和信心,让我有勇气面对以后的坎坷。
我,在爸爸妈妈的关怀下长大了;而爸爸妈妈却因为我苍老了很多。他们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让我感到无比的幸福,我一定会不辜负他们对我的期望,一定会好好学习报答他们的。
这就是我的家。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家在心里上的作用就如同起风时添的一件衣服,恰到好处,但有多暖也只有你知道。
家是彩色的。有绿色,因为家有青春的活力;有红色,因为家有夏天的炽热;有金色,因为家有秋天的丰收有白色,因为家有冬天的恬静;有粉红色,因为家永远充满着爱与期待
我所体会到的家就是这样,由爱编织的故事,叫人阅读一辈子,回味一辈子,感动一辈子。

小猫我的最爱
猫是人们宠爱的小动物,它温驯,活泼,可爱,能捉老鼠,博得主人的欢心。
我公公家的小猫可爱极了,有一对透亮灵活的大眼睛,黑黑的瞳仁还会变:早晨,像枣核;中午,就成了细线;夜里,却变成两只绿灯泡,圆溜溜的,闪闪发光。小猫的鼻子是三角形的,像感冒一般,鼻子一天到晚都是湿湿的,它的嘴边长着八根胡须,你可别小看这8根胡子,常常一扇一扇的,挺神气,它的胡子非常硬,像钢针一样,能量出洞口的尺寸。
猫的至爱当然是鱼和瘦肉,倘若扔一个水果或蔬菜之类的给它,它只是嗅一嗅便走开了。猫的脚掌生有肥厚而柔软的肉垫,走路悄然无声,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还能沿壁上房,爬树跳墙。
猫的这些身体结构特征,使它具备了捕鼠的各种优越条件。俗话说"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才是好猫。"猫是老鼠的天敌,之所以有高强的捕鼠本领。首先是因为有一双特殊的眼睛,瞳孔能随光线的强弱而收缩或放大。在强光下瞳孔缩成一道细缝;黑暗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清楚地看到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难逃脱。猫的牙齿尖锐如锥,舌面粗糙,有许多倒刺,一旦逮住老鼠,猫爪抓刺,猫齿撕咬,顷刻之间,作恶多端的老鼠就开肠破肚,血肉狼藉。
一天,公公家的小猫看见地上有个毛线球,觉得很新奇。于是,它伸出爪子轻拨毛线球,毛线球就滚了起来,小猫越玩越带劲。看小猫那认真的表情,好像在想:“看你往哪里跑,我一定要抓住你!”小猫紧追不舍,最后,毛线球越滚越小,散成了一堆线。小猫怎么想也不明白:为什么毛线球追着追着就没了呢?小猫抖抖爪子,看着一地的毛线,无可奈何地走了。
今年7月份,我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猫。它是从别人家里领养回来的。
小猫咪披着一件黑白相间的大衣,它有一双灵敏的耳朵,还有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它脚下有厚厚的肉垫子,走路静悄悄的,老鼠见了都怕它。
记得,小猫咪刚刚来我们家的时候,它可高兴啦!这里瞧瞧,那里碰碰,可能是因为换了个新家吧!它对我们家的东西好奇极了!刚开始,我不敢摸它,后来我就不怕它了。小猫咪就知道睡觉。到了晚上,我们要吃晚饭了,它就机灵地跑过来,我把没吃过的鱼头给了小猫吃。妈妈就臭骂了我一顿!
妈妈说:“小猫很脏,又会传染病毒。”妈妈不想养这可爱的小猫。我听了,很难过。
一天,妈妈打电话问小姨要不要领养这只小猫。小姨说:“我已经有一只小猫了,我还想送给别人呢!”
这只小猫三个月大,我非常喜欢它。小猫走了之后,我一直在哭!妈妈把小猫送给了一家小店的老板。妈妈没有告诉我那一家小店在哪儿,我想她不告诉我的原因是不想让我把那只小猫拿回来。我以后还要养一只小猫,不能送给人家!

书,我的最爱

我特别喜欢读书,像杨红缨、沈石溪、秦文君、冰心、梅子涵、鱼在洋……我都是他们的忠实粉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不错,但对于我而言,“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才算更贴切。
我说起来,还是有一段令人“感慨”的“书史”。
都说“多看书,多识字”真是一点都不错。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天天和我看《格林童话》、《红楼梦》、《安徒生童话》……中的情节。可我什么《上下五千年》、《红楼梦》只识字,不认情节。因为我觉得那些书太枯燥,没意思。在一年级识字比赛中有三四千字,也许是书看得多,一下就认了两千多个。
长 大后,我也痴迷于读童话、现代小说、故事。我有一个雷打不动的铁习惯---每天晚上看挺长时间的书。爸爸不让我在睡觉前看书,因为我一看就忘了时间,第二天早上要老爸揪我耳朵才爬的起来。为了不让老爸老妈发现,我便和他们打起了“游击战”。他们来了我就把灯迅速关掉,他们走了又把灯打开。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老爸假装走进房间关了门,可实际上人还在门外。我中了计,老爸走进来责备了我两句,把房间电闸给关了。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他想不到我还有一手:手电筒!为了老爸不在门缝看到灯光,我就躲在被窝里看。躲在里面闷了,就换口气,继续看,连老爸也那我没办法。
书带给我无穷的乐趣,也给我很多的“养分”---像阳光、像雨露,滋润我这棵小树能够更加的茁壮成长!

秋天的野菊花,我的最爱
我爱金色的秋天,我更爱秋天的野菊花,每次看到那坚强开放的野菊花,我都像受到了某种鼓舞,不觉浑身上下都是劲。
秋天的早晨,我常迈着轻快的步伐来到屋门前的小路上赏秋,这时展现在我面前的是一片迷人的秋色。
这田间小路的两边,盛开着不计其数、小巧玲珑的野菊花,它们千姿百态,争奇斗艳,给这幽静的小路增添了几许热闹、几分生机。
看,那些开得正旺的野菊花在秋风的吹拂下,好似一个个娇美的小姑娘,在向你微笑,向你招手,似乎在欢迎你的到来。慢慢地,那些花苞儿似乎也微微地睁开眼,在细心地打量着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而那些即将凋谢的野菊花也并不是垂头丧气、无精打采,而是顽强地挺立着,一直坚持到最后,虽然最终被风吹断,被雨淋碎。
秋菊的色彩是单调的,它的枝干是细小的。它没有桂花的迷人芳香。它没有牡丹的高贵典雅,它的特点就是普通,普通到你看了第一眼后不会再去看第二眼。但朴实无华的东西却往住是永恒的,是高尚的,它的顽强不屈,它的不畏严寒,是何等可贵啊!相比之下,很多花在风雨来临之前就已早早地停止了绽放,过早地枯萎了,也也许在落到泥土上时它们还感叹自己的命薄呢。
我很想采一束野菊花带回去好好欣赏,但看到它们那昂首挺立的样子,我犹豫了。插在花瓶中的花,生命必定是不长久的,是很容易枯萎的,哪能与风雨中的英雄本色相比。它的最恰当的位置就应该是在寒风之中,还是让它开在它本来的位置吧。
秋风渐起,不自然地感觉到了一股凉意。但是一看到那些摇摆着的野萄花,我似乎受到了

宁静,

静看花落,且听风吟。脱去那一身沾满尘土的衣裳,袭一身白裳,让灵魂得以呼吸。静看庭前花落,让那些斑斓的记忆在你的脑中消散,学会感受美欣赏美;静静地听风吟唱,它早已历经沧桑,它会告诉你,许多在梦寐里未发酵的希冀;把心里的负担放开,抬起头来仰望穹苍,告诉自己怎样的生活才是你想要的,追寻去吧;不要再抱怨生活对你的不公,如果一路顺畅想必自己都会觉得心里不安;岁月分分秒秒都在流逝,比起那些身体残缺的人,你已经幸运多了不是吗?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看淡官名利禄,看淡红尘喧扰,总有一方净土属于你。

先想想你最爱的是什么东西,再分几个段写出你爱它(可以是没有,但看见别人有;也可以是自己有),写两个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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