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历史遗留下来的房屋建筑为有法律依据
法律政策明确后,凡违反法律政策规定,未经审批而建造的,在性质上都属于违法建筑,而违法建筑始终都是违法建筑,违法建筑不存在过了多少年,就变成了“历史遗留建筑”的问题。
一、历史遗留房屋的概念
包括私房因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文革期间被挤占、没收的私人房产问题,建国初期代管的房产问题,落实华侨、港澳台胞私房政策问题等。
二、法条链接:1992年最高法《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
1、第3条规定:
“凡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起诉条件的属于历史遗留的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等引起的的房地产纠纷,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均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当事人为此而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可告知其找有关部门申请解决”。
2、涉及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物权取得
《通知》第三款所述之“历史遗留问题”是由“落实政策、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其中,内部建房是合法建造行为,但由于此类建房一定是基于行政决定或命令,所以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不动产纠纷的共同特征是基于“法令行为”而引起,可见,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不动产物权取得方式是原始取得,且无需登记即具物权效力。
因此《通知》是用“历史遗留问题”此以描述划分了一种特殊的基于法令行为的物权取得方式,并明确人民法院对基于此种特殊的物权取得方式的效力不予质疑(不予受理)。
房子已经签订拆迁协议,和违章不违章就没有关系了。房屋补偿后出现问题,首先要看是什么问题,是怎么样造成危楼的。历史遗留房屋的概念,包括私房因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文革期间被挤占、没收的私人房产问题,建国初期代管的房产问题,落实华侨、港澳台胞私房政策问题等。违建房是指违章建筑,没有经过所辖部门批准的建筑。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起诉条件的属于历史遗留的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等引起的的房地产纠纷,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均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
这个需要相关部门认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由该法律规定可知,无证房是否能够获得补偿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定: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给予补偿。
扩展资料
违法建筑的认定
直接认定无房产证的房屋是违法建筑,这种做法是错误的。违法建筑的认定主体、认定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未经产权登记的房屋并非均属违法建筑,也并非所有违法建筑都须拆除。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情况复杂,尤其是城中村或旧城区,存在大量因历史原因未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或依法未办理审批许可手续的建筑,对征收范围内的此类建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将无证建筑认定为违章建筑是拆迁方惯用的伎俩,通过认定为违章建筑进行强拆一方面减少拆迁补偿,另一方面也压缩了时间成本,严重地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利益。无证并非违章,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现实中,即使属于违章建筑,也应根据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即《行政处罚法》中的“过罚相当”原则给予合理补偿。
至于如何补偿,可以考虑建造的时间、当时的立法状况、当时执法机关是否存在不作为等因素综合制定无证房屋的征收补偿方案。农村居民建造住宅,只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就算没有宅基地证,建房证也不能认定为违章建筑。
无证房屋就算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也需要补偿。经相关部门调查认定为违法建筑的违法部分不予补偿。对于合法部分,应当给予等价的补偿。本该属于我们的土地和建筑材料我们仍有寻求补偿的权利。
参考资料:长清法院-房屋拆迁,违章建筑如何认定?无证房屋属于违章建筑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你好,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法建筑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建筑法》等法律对建筑房屋应当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的规定,看似违建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但其实不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强制性规范有效力性强制规范和管理性强制规范之分,其中管理性强制规范的制定一般是为了满足行政管理的需要,违反了管理性强制规范应当承担行政责任,但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有违反了效力性强制规范,才会导致合同无效。违法建筑违反的是法律中的管理性强制规范,不应由此认定合同无效。因此,本律师认为违建人将违建建筑出租,其出租合同有效,双方应依约定履行合同。望采纳,谢谢。
你好,如果是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无证房屋,那么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一般要是拆迁的话,是有拆迁补偿的
我想知道在法律条文中那一年属于历史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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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
邰姣耿由该法律规定可知,无证房是否能够获得补偿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定: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给予补偿。
邰姣耿法律分析:1. 压缩了时间成本,严重地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利益2. 农村居民建造住宅,只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就算没有宅基地证,建房证也不能认定为违章建筑3. 本该属于我们的土地和建筑材料我们仍有寻求补偿的权利。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
邰姣耿怎样认定历史遗留下来的房屋建筑为有法律依据 这个需要相关部门认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 *** 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 ***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
邰姣耿五、关于房屋用途和土地用途不一致的历史遗留房屋。首先,明确处理范围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房屋用途和土地用途登记不一致的不动产。其次,明确未经依法批准,登记时不得改变不动产用途,并要求地方政府在登记后一年内组织完善相关手续。六、关于土地处于抵押状态下的不动产登记问题的历史遗留房屋。明确经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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邰姣耿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遗留下来的房子不能算是违章的建筑,因为《土地管理法》正式生效的时间是一九八五年。八五年前建造的房屋不受此法约束,所以,不能称之为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