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的行政处罚法有哪些?

来自:    更新日期:早些时候
2021年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都有哪些?~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首次明确行政处罚的定义。规定: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1.增加行政处罚权下放乡镇街道根据此前的《行政处罚法》,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一般不享有行政处罚的实施权。为了解决实践中存在的“看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问题,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增加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并定期组织评估。决定应当公布。”
2.延长行政处罚追责期限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时效制度进行了完善,明确: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清理设置地点不合理、设备不合格“电子眼”近年来,一些滥设“电子眼”抓拍交通违法行为,产生“天量罚单”的事件,引发社会关注。通过“电子眼”进行非现场执法,有时存在设置地点不合理、不公开,监控设备不合格、不达标,记录违法信息不规范、不告知的现象。对此,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质量要求、设置、使用和程序等作出了全面规定。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具体在哪些领域、哪些情形下可以单凭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的违法事实实施行政处罚,应由法律、行政法规确定。此外,要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质量过关、性能完备,设置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来收集、固定违法事实,还要经过一个法制审核,法制审核就是要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它的设置是合理的,标志是明显的,并且要求设置地点要向社会公布,避免暗中执法这样的现象。此外,要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内容准确无误、客观全面。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事实应当真实、清晰、完整、准确。行政机关应当审核记录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要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信息要有效告知当事人,也就是说要把好告知关。这个有效告知,既包含了要及时告知,也要采取一些信息化手段或者一些其他措施,为当事人查询、陈述、申辩等等提供一些便利,同时还要强调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当事人享有的这种陈述权和申辩权。
4.增加“首违不罚”规定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增加了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首违不罚”的规定,也是《行政处罚法》的重大突破,那么“首违不罚”的情形如何界定呢?
行政机关实施首违不罚,必须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三个要件,也就是说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另外就是违法行为人是及时改正,这三个要件必须是同时具备,缺一不可。那初次违法怎么理解呢?初次违法,是指当事人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在同一个领域、同一个空间内,第一次有某一种违法行为。部门和地方在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时,应根据一定时间、空间和领域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首违”。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并公开多领域或本领域初次违法免予处罚清单,准确把握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自1996年10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持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规定制定的法律。2021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新《行政处罚法》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明确行政处罚概念。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2、新增行政处罚种类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3、赋予“乡、镇、街办”一定程度上行政处罚权。这一规定有利于将行政处罚实施权向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延伸,提高执法效能。但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完善行政处罚的评议、考核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4、修改行政处罚时效制度行政处罚时效制度,就是指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行政机关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未发现违法行为的,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5、完善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听证制度是现代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针对行政处罚听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行政处罚听证制度进行了三个方面的完善;6、完善“一事不再罚”原则“一事不再罚”是行政法治的基本原则。7、细化行刑衔接制度现行《行政处罚法》没有规定,给行刑衔接制度的实施带来困难。针对这一-问题,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增加规定: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您好,2021年1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本次行政处罚法的修订,具体法律条文由64条增加到86条,主要的变化有以下几点:
(一)明确“行政处罚”的概念,为以后在行政执法、行政诉讼等诸多案件中如何厘清行政处罚与其他行政行为提供了法理支持。
新法明确了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二)新增了三种行政处罚种类。
1.通报批评,该处罚种类与“警告”的区别在于是否公开,对于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具有一定的公开性;
2.降低资质等级。比如驾驶证扣分“降照”等,通过降低行为资格,实质限制行政相对人的某种行为;
3.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限制从业。就是在一定区域和时间内限制或禁止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比如“终身禁驾”等。
(三)赋予“乡、镇、街办”一定程度上行政处罚权,解决了乡、镇、街办“看得见、管不着”的现状,为最基层政府机关行政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该法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并定期组织评估。决定应当公布。”
(四)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行政执法时效延长至五年。
该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情况下,行政处罚的执法时效为两年,但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为五年。除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比如《治安处罚法》规定的执法时效为六个月。
(五)增加“听证范围”,重新规定听证程序的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该法第六十三条新增行政范围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因为新增的两种行政处罚种类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因此有必要纳入听证范围,从而增加新的权利救济途径。同时,申请听证的时间从“三天内”改为“五天内”,同时明确五天为工作日而非日历天。
(六)明确法制审核范围,无审核不处罚。
该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作出处罚决定之前的法制审核程序,否则不得作出处罚决定。1.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2.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3.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首先明确了法制审核范围,不是所有的行政处罚都需要法治审核;其次“无审核不处罚”,法制审核成了前置必须程序;最后行政机关赶紧招聘通过法考的人员,是的法制审核“有编有人”同时也扩大法律人才就业。
(七)增加当场处罚(简易程序)和当场收缴罚款数额。
当场处罚个人从50元增加到200元;单位从1000元到3000元;当场收缴从20元到100元。
(八)明确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期限。
该法第六十条:“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改“60日”惯例,新增30天,为行政机关调查取证、听证、法制审核给了必要的时间。
(九)明确电子送达文书、电子支付缴纳罚款等。
该法第六十一条明确电子邮件等网络形式送达处罚决定,方便法律文书送达;该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明确了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十)确定重大行政处罚公示制度;疫情期间从重、快速处理制度;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法治、技术审核制度。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2021年新的行政处罚法有哪些?视频

相关评论:
  • 18424983510新行政处罚法什么时候实施
    弘德关答:【法律分析】2021年7月15日。(一)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包括人身自由罚:行政处罚执行时,短期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此类行政处罚执行主要有行政拘留.(二)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包括行为罚(能力罚):行政处罚执行时,限制或剥夺某种行为能力或资格的处罚,如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暂扣许可证或执照。责令停产...

  • 18424983510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依据该...
    弘德关答:D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第六十九条规定:“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

  • 18424983510新行政处罚法2021修改内容是什么
    弘德关答:【法律分析】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增加行政处罚的定义。 2.扩大行政处罚的种类。 3.扩大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处罚的权限。 4.规定“综合行政执法”。 5.规范委托行政处罚。 6.规定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需注意第二十四条要求。新修订的...

  • 184249835102021年行政处罚法修改内容是什么
    弘德关答:2021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新《行政处罚法》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明确行政处罚概念。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 184249835102021年新的行政处罚法有哪些?
    弘德关答:您好,2021年1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本次行政处罚法的修订,具体法律条文由64条增加到86条,主要的变化有以下几点:(一)明确“行政处罚”的概念,为以后在行政执法、行政诉讼等诸多案件中如何厘清行政处罚...

  • 184249835102021年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
    弘德关答:2021年1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此次修改行政处罚法,坚持为行政处罚权行使定规矩、划界限,为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作了一系列针对性规定。为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衔接...

  • 18424983510下列哪项属于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弘德关答: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A项正确,2021年7月15日生效的新法中,行政处罚听证程序适用范围增加的种类包括: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责令关闭、限制从业。B、C、D三项错误,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许可都是旧法已有的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 18424983510简述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种类?
    弘德关答:2021年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

  • 184249835102021年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
    弘德关答: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准确区分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九条增加了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关闭和限制从业的行政处罚类型,修订内容与今年初刚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关于行政处罚的二级、三级案由的规定进行了衔接。

  • 184249835102021年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
    弘德关答:行政处罚法增加了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的规定,增加了行政处罚权下放到乡镇街道的规定,以及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纳入到行政处罚法中等。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坚持为行政处罚权行使定规矩、划界限,为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作了一系列针对性规定。

  • 相关主题精彩

    版权声明:本网站为非赢利性站点,内容来自于网络投稿和网络,若有相关事宜,请联系管理员

    Copyright © 喜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