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果列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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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那狐的故事 读后感~

篇一: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
读了列那狐的故事,我觉得列那是个狡猾的狐狸,它捉弄别的动物,却自己在那暗自偷笑,不过他也有倒霉的时候。
但是往往比他大十倍的动物都斗不过他,连他的舅舅叶森格都被他捉弄了数十次,他靠自己的计谋去制服别人,去对付别人,因此狮子国王很重用他,他总是用花言巧语去迷惑狮子国王、王后,使得狮子国王、王后更加重用他。
列那狐非常的狠毒,我们可不能做他这样的人,我们应该去帮助别人,而不是去害别人。
被花言巧语所迷惑,不知这样的事同学们见到过吗?花言巧语所指的就是不真实得事,而说花言巧语的人也一定不是好人,他们用不真实的好话去迷惑别人,只是为了得到利益,我们不能做这样的人。
生活中,我们往往会看见一些人,做出让我们注意不到的事,而这件事也是美好的,比如:把塑料瓶子扔进垃圾桶,把看到的纸屑拾起来,副盲人老爷爷过马路……这些都是我们平常注意不到的小事,但往往是我们注意不到的小事,竟然促进了我们的文明发展!
我们也应该做这样的人,做一个文明发展的好榜样!!!!!

篇二:《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叫《列那狐的故事》的书,故事情节既有趣又幽默,让人流连其中,回味无穷,《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
这本书是法国的M.H.吉罗夫人根据民间故事改编而成。本书外表是在写动物世界里的故事,其实是作者对当时的法国封建统治阶级的无能和腐败十分不满,对国王和贵族进行无情的揭露和嘲弄。
这本书的内容写的是一个叫做列那的狐狸的故事,它表面看起来和蔼可亲,其实凶残狡诈;欺负比自己小的动物,又敢反抗比自己大的动物。用花言巧语骗走了乌鸦田斯令的奶酪,吃掉了小鸟埃尔蒙特和麻雀特路恩的孩子…用开水把雄狼叶森格伦烫得血肉模糊,利用农夫对狗熊的仇恨,杀死狗熊勃仑。…真是数不胜数。
就算是人类,列那狐也不畏惧,它故意躺在鱼贩子的必经之路上装死,让鱼贩子认为自己死了,扔到装鱼的车子上,偷走了许多鱼;它一连三天戏弄那个喜欢打猎的王爷,然后巧妙地逃脱了追捕。
不过列那狐也有失手过。白颊鸟梅赏支多次识破列那狐的诡计;公猫梯培巧妙地骗过列那狐,独自享受了共同偷来的火腿;甚至连对列那狐和亲热的雄狼叶森格伦也成功地捉弄过列那狐,把列那偷来的鱼全部拿走。
最后,列那狐被国王诺勃勒封为大将军,只比自己小一级。但列那狐受不了这种生活,它要自由,便假装自己死了。大家为它的"死"举行了盛大的追悼会。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为列那狐的聪明所折服,但也认识到,一个人聪明是好的,但太聪明了,就会聪明反被聪明误。所以聪明要用在好事上。列那狐就因为它太聪明了,变得越来越狡猾了。我们不能向列那狐学习狡猾的一面,而是学习聪明的一面。

金角鹿

  “放!”

  短促突兀,刚硬凶恶。爆破音,像脆雷,盖过湍急水声,在河谷回荡。

  浑身一震,绝对是三四百斤的大家伙。以前曾遭遇此情境,母野猪黑铁塔似的横踞路上,冲来人一声暴吼,意在喝退入侵者,叫小野猪四散逃避。声势虽大,不把它逼入绝境,它不跟你拼命,毕竟是带娃儿的母亲。静待片刻,山林重归寂静。走了,迅捷无声。这是它的家园,早预设了逃生通道。

  糟糕,野猪是狍和鹿的伙伴,各自以其灵敏感官发觉天敌,及时报警。这声吼等于拉响警报,方圆数里的动物纷纷走避。我们此行是专门来听鹿鸣的。马鹿在白露前后“开声”,持续二十余天。今日秋分,能赶上鹿鸣的尾声,得多走上三五里,才能避开这声吼的影响。

  我二十三岁来长白山,曾亲耳听到过马鹿在林缘角斗的咔咔顶架声。我五十岁再来,在险桥峡谷,向导让我看一根冷杉倒木,它是被一个老猎手砍倒的。猎手事先算好树倒的方向,然后距地面五尺处砍倒它,让另一头准确地架在十五米开外的石头上,使整根树干距地五尺横担空中。干这件事的猎手想得十分长远:三十年后,冷杉树干上会长出长松萝,獐子最喜欢吃长松萝。那时候,他的孙子长大了,可以在这棵倒木上下套套獐子,取麝香卖钱,獐子学名叫原麝。可是,三十年不到,由于盗猎猖獗,獐已灭绝。长松萝是长在松杉类树木上的寄生植物,称“森林胡须”,丝状须长一至三米,垂挂飘荡在原始林中,是森林保湿的天然标志。由于森林过度干燥,长松萝也大面积消失。那个猎手万万没想到,人类造孽报应会来得这么快。獐毛皮灰棕,在长白山鹿科动物中体型最矮小,生活隐秘,极难发现。“它和梅花鹿都灭绝了,体型最大茸角最值钱的马鹿有指望吗?”向导的言之凿凿打动了我,太想看到野生世界中的马鹿了。虽已进山,仍半信半疑。

  前行数十步,向导在林下阳坡找到一个由碎干枝落叶枯草铺成的浅卧窝,澡盆大小,头南尾北,窝底巢材被压得扁平坚实,摸上去热乎乎的,超大的野猪妈妈,怕有小五百斤。不由心生惧意,刚才真悬,在人家门口,等于鬼门关。一旦惹毛了它,老虎都得让三分。幸亏猪娃们已长到八九十斤,个个机灵精干,逃窜如风,野猪妈妈才卸下负担。否则,将看到一头状若疯虎的黑家伙闷头直撞上来,让我们尝尝它短粗獠牙和巨大冲击的滋味,它能毫不费力拱倒一堵土墙。

  打量四周,几株大云杉拱卫着这张卧榻,四周还横七竖八分布着小野猪的铺位。刚才,这一家正在秋阳下鼾声大作,却被我们给惊着了。真想对这个森林女王说声“对不起”。翻过山坡,眼前一片静静水洼,嗬,后院浴场,野猪太喜欢泥浴了,每天长时间腻在泥水里。附近还应该有游乐场、蹭痒树和觅食场,好一片丰饶舒适的野猪家园。绕水洼一周,除了一处处可爱的野猪泥浴卧迹,还有多处狍子的小巧足印,它们来此饮水。狍蹄迹铜钱大,双蹄像两粒大葵花籽,秀气精致,透出股俏皮劲儿。哎哟,湿泥中出现一行马鹿蹄印,哇,确实是马鹿印。蹄印小碗大,轮廓像倒置心形的图案,双蹄瓣顶端略圆钝,似两颗大南瓜子。由于体重大,蹄印深,显露出威风十足的林中大汉风范。

  向导是个采蘑菇老人,跑山四十年。一眼看出这是头发情期的大公鹿,四百斤往上,饮完水直奔求偶场。那是长白山北坡最古老的求偶场,去年他还听见马鹿牛吼般长叫。于是跟鹿迹北行,有它带路,不愁到不了那个深山仙境。发情期目空一切的大公鹿,在角斗中杀红了眼,见什么撵什么,连误入领地的熊也不放过。

  向导说,早年每逢秋季,山上闹哄哄的。呦呦鹿鸣此起彼伏,鹿角撞击声响遍山林。偶尔,还能看到大角鹿互相追逐的身影。十九岁那年,也是这个季节,日头刚卡山,他看见一群小公鹿翻过山梁,个个头顶油亮亮的叉角,像一片落光叶子的小树丛。晚霞映照下,仿若五彩斑斓秋叶海洋中且沉且浮的珊瑚群。

  那群初涉情场的小公鹿统统被凶悍的大角鹿赶出场外,可它们被公鹿的挑战长啸和母鹿的发情气味撩拨得血脉贲张。观摩种群繁衍大戏的它们,长久地围着求偶场打转,频繁鸣叫,互相顶架,为将来真正的角斗做准备。

  这里植被繁茂,水流充沛,是马鹿的世外桃源。然而四十年过去了,经历一次次盗猎,这里变得如此安静,当年那群茁壮的小公鹿有后代留下吗?这座马鹿求偶场还会响起鹿王的威吼吗?这座山林是马鹿种群艰辛生存史的见证。其中每一个场景、故事、细节,包括注脚,我都视若珍宝。

  

  途中歇脚时,向导给我讲了一个鹿王的故事:

  三十年前,有个林场场长家办喜事。周围村屯的五个成名猎手不约而至,这五个人平时互不服气,行猎中还暗地拆台。这回坐同一酒桌,三杯酒下肚,彼此口出狂言,公开叫板。最终相约第二天一起上山,枪杆子见真章。

  进山不久,小径上现鹿群新踪,其中夹杂一头大公鹿两碗口大足迹,是鹿王和它的妻妾群。望着雪中刨食痕迹和枯木上啃去大半的桦树瘤,猎人知道,雪中觅食鹿群且行且停,很快能和他们会面。于是,一字排开,持枪跟进。公平起见,谁见谁打,比眼明枪快。

  鲁炮抓阄居正中,走小径稍占便宜,雪薄步轻,先听见鹿打响鼻。

  吐噜噜噜噜——觉察危险临近,鹿表达不安并发出警报。

  事不宜迟,面前有截枯树桩,鲁炮一脚踏上去,扫到一群灰褐鹿影疾快散开,奔入密林。小径上只剩大公鹿,它炫耀般昂头仰脖,高抬四肢,睥睨一切地颠颠小跑。后臀闪动着两团雪白臀斑,一双大叉角摇曳生光,它在吸引猎人,掩护众母鹿脱逃。

  好手打鹿不打背后枪。子弹自后臀贯入,易打炸膛,粪汤外溢,脏内脏丢手艺。仓促间只能朝后脖颈开火,子弹穿喉,但鹿在颠动,瞄准太难。想到身边强手环伺,只好一试。

  念头及此,鲁炮已出枪——砰。

  砰,砰,砰,砰,另外四枪几乎响在一个点上。

  鹿应声跄倒,随即挣扎起身,摇摇晃晃逃跑。

  大伙儿追到鹿跌倒处,雪地上遗几星血迹和一绺碎毛。大公鹿中右胁,右边的位置应该是被姜炮打的。另四枪全走空。蹄印拐入密林深处,猎手们穷追不舍。白雪上大滴血迹渐多,陈炮指了指一处雪地留痕,鹿吃雪了。失血后口渴,估计走不远。众人打起精神,踏雪声响彻森林。忽然,一切安静下来,猎手们一动不动,瞪大双眼,呆怔怔看着前方。

  二十米开外,鹿倚树站立。这回看清楚了,这是头八叉角公鹿,高大雄健,足有五百斤。它目光有些涣散,枪伤在右胁,血淋淋一条弹痕,弹丸豁开肉皮,深深犁出一尺长伤口。但是,让猎手们惊心的不是鹿,而是它右前足蹬着的那棵一搂多粗的倒木。外行人看不出名堂,在猎手眼中,倒木中段底部低凹处,杂草后面,现乌黑洞口。洞口四周,凝结一层厚厚的霜花。霜花银光烁烁,条条缕缕向四周延伸,那是洞内大动物散发的热气与洞外冷气寒凝而成。

  熊仓!

  他们个个是掏仓打熊的老手,此刻却心口冰凉。

  猎行老话:正打熊,旁打猪,后打虎。猎手们与熊相距二十米,很难一枪击毙冲锋极快的怒熊,装第二弹根本来不及。所以,掏熊仓打熊,掌枪的主射手身后必须配备第二射手立即补枪,为的是保证猎事成功,同时保护主射手不被熊伤害,此乃猎行铁律。

  局势逆转!刚才还在开枪打鹿,现在反过来了,鹿要借熊伤人。

  危难当头,必须心齐。心齐,五条枪是精准的五连发。心不齐则犯大忌,会出人命。身处险境,只有打破隔阂,速定主副射手,才能应对险情……可危机从不等人。

  咚、咚、咚三声爆响。

  大公鹿陡地抖擞精神,奋蹄猛跺倒木。那是棵干透的橡树,山里人叫响木。坚蹄跺响木,似重锤敲响鼓。

  猎人个个心头剧震,五条枪齐齐举起。

  熊紧贴倒木掏洞,又称假性冬眠,洞顶响震,立即惊炸。它天性护巢,见门口人来,顿时火冒三丈,径直扑出。

  猎人在危急中偏生私心,全指望别人打头枪,若打不倒,自己补第二枪保命。于是当熊吼叫着扑来时,五条枪均未打响。

  一切发生得太快,只两三秒,怒熊挟风而至,居中的鲁炮被巨力打翻。熊当即压上,恶狠狠撕咬,熊低吼和人惨叫响彻森林。人命关天,四人掐着枪围着战作一团的熊和人打转,却不敢开火,怕伤人。眼睁睁看着人一动不动,熊飞身翻过倒木逃走,才凑上去。拽起昏死的鲁炮,急察伤势,全身不见一丝血迹一道伤口,只棉衣被撕烂,绽出大团棉花,原来这是头二十岁往上老得掉光了牙齿的熊爷爷。老秋时,熊全身要储存十五厘米厚的脂肪层,才能安度六个月冬眠期,为此夏季就开始猛吃增膘。老掉牙的熊咀嚼困难,膘情单薄,注定活不过这个冬天。

  再回头找鹿,早已不见踪影,雪地上徒留下一行大步流星奔逃的踪迹。鹿王盛年斗群鹿获得交配权,又守护群妻生产育儿,智力胆色果然超群。它知道领地内有熊筑巢,亦知熊威力及习性,生死关头惊熊出巢,打败猎人。

  四人轮流架着散了架的鲁炮下山,心头都压着块沉甸甸的大石头。真窝囊,半辈子打倒猎物无数,没承想败在一只挨了枪子的伤鹿和一头老掉牙的熊手下。平时个个自认好汉,可关键时刻露怯,骨子里个顶个是怕死鬼,哪像个真爷们儿?这事如果传出去,保准让大伙儿当笑话讲二三十年。

  

  晚秋,原始林最生机勃勃的当数五颜六色的蘑菇。随处可见的牛肝菌是最大的一个种类:红艳艳菌盖布满鳞片的血红牛肝菌,通体金褐的绒盖牛肝菌,高大醒目亮黄色的厚环粘盖牛肝菌,菌盖似撒满面包渣棕红色的虎皮乳牛肝菌,暖橙色的网柄牛肝菌。另一种吸引人的是长在倒木上的橙黄的亚侧耳,老百姓称为冻蘑,经深山水土滋养,个个肉厚盘大,小碟子似的行行排排,倒木上仿佛开满明艳艳的黄花。路边还有形成各种蘑菇圈的花盖菇,半米高的高环柄菇也是深山一景,在低山带十分罕见。可惜此行不是寻菇之旅,不然还会寻见红哈蟆菌(毒蝇鹅膏菌)等美丽菌类。

  向导忽然往林间拐去,前边的大树上长着一坨白玉似的猴头蘑。从未见过这么大的猴头蘑,脸盆大小,洁白润泽,菌须上挂满露珠,一团夹杂湿气的浓郁菌香扑面而来。可惜,蘑菇的侧面被什么动物咬了一口。向导指指树下,清清楚楚的马鹿足迹,这里是马鹿的势力范围。脚下铺满落叶的小径模糊难辨,时不时见棕黑色纤细灰喇叭菌与鹿迹相伴,这是条百年鹿径,也是猎手的行猎小径。在人迹罕见的深山老林,分布着许多这样的荒僻小路,尤其在人类难以攀登的山涧陡崖,通往涧底的小径时隐时现,那是昔日鹿群下涧饮水踩出的小路。早在人类进入深山之前,众多兽径早已遍布山林。和人类社会一样,各类野生动物都有自己的领地和行走路线,像熊径、狼道、狍路,连野鸟都有鸟道和领空,其中包括巡猎、觅食、饮水、求偶、逃生等路线。同时,它们还有公共社区和交通网,如洗浴场、游乐场、草场、迁徙之路。马鹿高大行健,活动区域大,是动物界的开路先锋。鹿群走过之后,野猪、狍子、青鼬、狐、熊、虎等动物纷纷利用,逐渐踩出小道。后来人类进入山林,沿着这些兽径进入大山深处,采参行猎挖药伐木,动物被赶走或打光,兽径变成人行小道。

  嗞唷唷呦——唷呦——呦——嗞哞啊——哞噢——噢——噢嗯哦啊——噢啊——

  远方蓦地响起一声曲折悠长野性四溢的神秘叫啸;一阵疾风中林海松涛的持续奏鸣……我惊呆了,用全部身心去聆听那昼思夜想的长调,它来自原始林深处,在落日前的宁静时刻,仿佛有谁把嘴唇凑在一段弯曲的空心木或一根雕镂的兽骨笛上,吹出一曲北方森林的灵魂乐章。那是一头站在树荫下的雄伟公鹿,举头向天,全身被一口深长的气息紧绷,粗大的脖子、宽阔的胸膛和抽紧的小腹连成一线,把狂野叫啸送上天空。

  眼望发出长啸的南方,我不由自主翕动嘴唇,默默练习那曲曲折折的叫声。它在距我三华里的某处,精力充沛,每隔一两分钟就叫一声。正等它再发声时,东北方向,又响起一声雄赳赳的拖长啸叫。

  又一头雄鹿!

  它在回应对方的挑战,叫声毫无惧意,直接干脆。听声音,它离我更近,两华里不到,连叫声结束后的粗重喘息都听得清。有了新加入的叫声提醒,我索性随着它的叫声,小声完整地叫了一遍。没想到,这起伏的旋律中有种魔力,一下子把人带了进去,不由忘情打开胸腔,放声长啸起来。

  好一场酣畅淋漓的畅叫,想必我与雄鹿有共同的渴求,全身心融化在叫声里。于是,三头雄鹿,两真一假,在不同方位,相距数里,此伏彼起,你唱我和。估计我这头“雄鹿”叫得最卖力,鼓胸膛,憋足气,抻长脖,张大嘴,尽全力吼出壮阔鹿歌。《在乌苏里的莽林中》的德尔苏·乌扎拉听过老虎笨拙地学鹿叫,诱其前来捕杀。可怎么听都不像,还是憨犷虎声,逗得老头直乐。我比虎幸运,因为灵魂中有鹿,早化身心急火燎的雄鹿,用叫声与马鹿互通心曲。

  最初的惊喜过后,我开始边叫边揣摩鹿歌含义,渐渐悟出鹿歌分三个声部:声音初起乐段尖细婉转,分明是一种切切倾诉,小男孩难为情的悄语低咛,羞怯中带点埋怨,娓娓细述对母鹿的长久思念。长长的呦呦声渐上扬,声息绵绵,道出难以掩饰的渴求,表达开始大胆炽烈:来吧,快来相会,和我相爱,幸福在等着我们。传达出它的殷殷相邀。当婉转起伏的低吟响起时,转入饱含深厚力道的第二声部。持续低沉的叫啸放宽并高昂,霸气毕露,牛吼般宏大且具坚实的金属声,是豪气万丈的自我宣言:我是身经百战的角斗士,胸宽体阔,正值黄金年龄,强大犄角能撞碎山岩,蹄声震动大地,能同疾风赛跑,飞身跨越山涧,众多公鹿败在我的脚下。我拥有水肥草美的领地,养育数不清的子女,我将保护你和孩子生活平安。随着叫啸渐渐达到顶点,达到第三声部高潮。它释放出全部气力,宽幅声波像一面无形巨旗,声震四野,直冲云霄,汇成傲视群雄的天地告白:这里是我世代相传的家园,我将打败所有对手,拥有年轻的母鹿群,把热血和生命传给后代……收尾的啸声又转深沉重浊,谁敢来,敢吗?来受死吧。以直通通的威胁性咆哮结束,再次强调自己走向王者巅峰的决心。

  一遍又一遍,反复琢磨猜想体会,最后凝成一句直白的表达:我不是普通的鹿,我是伟大的鹿王!

  听到这叫声,对手们纷纷不战而退,母鹿们蜂拥而至。如果出现另一头实力相当的骄横公鹿,一场角斗旋即展开。

  “刚!”大力撞击似原木相撞,森林为之一震。公鹿角斗是北方森林最火爆酷烈的战斗,角斗声惊天动地。两头公鹿似蛮牛抵角撑地,全身肌腱条棱凸起,血红鼓睛,狂喷鼻息,巨角扭绞,劲蹄蹬踏,草皮四溅。两头发狂公鹿拼死恶斗。寒暑秋冬,等的就是这一天。不怕硬角被撞碎,眼睛被戳瞎,腿骨被顶断,心窝被刺穿。每十头参战的公鹿,总有两头致残,一头死亡。年轻战鹿精壮旺盛,癫狂。战斗间隙,鹿喜欢去泥滩凉一凉滚烫的身子,稀泥浸漫肚皮,如抹上一层乌黑锃亮的柏油。这些头次上阵的公鹿很可怕,不知疼,不怕败,只求生命狂放恣肆。无论多暴烈的角斗,哪怕战鹿倒下,那些观战的美丽母鹿似乎无动于衷,只把目光盯在得胜长啸的鹿王身上,温驯地靠拢过去,贪婪地嗅闻鹿王散发大量荷尔蒙的爱液,宣告自己是鹿王的伴侣,急不可待得到鹿王的垂幸。这样的母鹿多达二十头,群拥在鹿王周围。鹿王细嗅每头母鹿,实则通过气味分析母鹿是否排卵,抓住只有两天的排卵佳期,及时交配。

  

  西伯利亚通古斯族的一支玛涅格尔人,用一种长约两尺细木哨叫奥来风,能逼真模仿母鹿细锐的长声,引诱雄鹿来埋伏的地点。女真人猎鹿也有哨鹿术,一直沿用到清朝中期。两种鹿哨形状不同,前者尖锥状,微弯上扬,形似马刀;后者弯如月,管口粗大,形制与古战场上的号角相似,能发出公鹿般雄浑的低音。两种号角都可与鹿对叫,诱唤鹿前来。

  身处荒野,学鹿声与鹿呼应,是人生中极其珍贵的时刻,世间没有几人体验这样的幸福与狂喜。

  叫啊叫,不知过了多久,那个急性子鹿知难而退,不再发声。剩下我和远处那只鹿还沉浸在舒畅对叫中,直到向导把我从沉醉中唤醒。

  “别叫了,来啦!”向导指向对面山坡的冷杉林,“刚过岗梁。”

  夕照洒在树冠上,冷杉林上层闪耀着明亮的金色,像燃烧的火光。下层被山影笼罩,呈无边青墨色。马鹿冬毛浓灰杂淡栗,与林影同色,难以辨清,直到一棵云杉的树冠轻轻晃动,才看见那对明晃晃大叉角。远远望去,好似在海面远行的双桅杆,尽染余晖,灿灿生光,这是深山鹿王的华冠啊。沁凉山风拂来,隐隐挟着杀气。它来得快,转眼下至半坡,一半鹿角没入山影,时浮时沉。

  文献上说,古萨满神帽上插着一对鹿角,角的分支多少决定萨满的品级,初级三,顶级十五,法力逐级递增,能通神并化身各种自然神祇为之代言。古人造龙汇聚鳄首鹰爪蟒身鹿角诸野生动物最强大武器集萃,鹿角居头顶。萨满崇尚鹿角的真正原因是:鹿繁殖在金秋,森林收获季。雄鹿此时性事活跃无比,鹿王的鹿角象征繁殖与丰收。萨满借鹿角化身精力无限的雄鹿,意即化身繁殖丰收之神。

  回过神来眺望,鹿已下至沟底,身体隐在灌丛长草里,只见鹿角轻轻摇晃径直行来。雄鹿凭叫声低沉雄厚展示实力,强弱立判。想必它从我上气不接下气的破锣嗓听出,这是个外强中干的家伙,还想骗母鹿?所以打上门来教训一下这笨蛋。眼见它汹汹而来,向导拽我一下,示意后退。是呵,发情公鹿一旦暴怒冲锋,利角能穿透人身把人钉在树上,何况它是个罕见的大八叉,属鹿王级。最大的鹿角高一米八,宽亦同,重三十六公斤,威武非凡。

  暮色愈重,山影如墨。公鹿仿佛全身没入水中,微微发白的鹿角依稀可见,高举两杆鹿角大旗直逼过来。眼下,已感到它恣意张扬的杀气。

  归途中,想起以往与马鹿遭遇的经历,那是在我最喜爱的散步小道。二○○八年冬,见雪中有公马鹿阔的大蹄印。自那时起,年年见它足迹。于是,便有与马鹿蹄迹一同散步的乐趣。又特意多次清晨或傍晚在山路徘徊,想跟它见面,一直未如愿。终于在一个秋夜,去寒葱沟听林鸮夜歌,黑暗中与它遭遇。

  那条山谷与散步小道隔一道山冈,我太熟悉了。进原始林不久,前边传来哗啦哗啦拨动草木声。听声音,这个大动物与我相距约十米。惊愕中,前方又响起咚咚咚的大力跺地声,这是蹄类动物恫吓对手的典型行为。

  马鹿!个头不小!

  夜色中,从黑黝黝树丛后传来粗重的喘息。太近了,它随时会闯过树丛冲来。一切发生得太突然,根本来不及反应,我僵立在原地。过一会儿,又响起刮擦草木声,听动静,它正转身离去。悬着的心刚放下,耳边响起哞的一声大吼,充满愤怒,声震四野,是恫吓声。接着又是一声,又一声……它在吼声中渐行渐远。野生动物夜视力超人类五倍,甫一照面已看清人形。幸亏发情期已过,躲过一劫。

  向导打断了我的回忆,在一列火山灰沉积的矮崖下,他面对崖壁感叹:“二十多年没来了……这山洞八成还能住。”

  手电光照中,见崖壁中间隐约有凹陷,其上覆一扇旧松枝捆扎的简易门,十分隐蔽。不由大喜,这是他曾提到的狩猎洞。急不可待沿崖壁裸露的树根攀爬上去,挪开小门,眼前赫然黑漆漆的洞口,心中不由欢呼:终于遇到一个完好的狩猎洞!

  深山中,我见过许多猎人搭建的半地穴式地窨子,可惜都由于年深日久塌陷,无法居住。地窨子对我有种谜样的诱惑:一直想找个完好的简易居所住上几宿,最好有火炕,能深入体会猎人的日常生活与劳作。同时由于猎人知晓猎物活动区域,会选择方便出猎的地点居住,我还能观察到野生动物影踪。有一次,我找到一处建在石崖缝中的老窨子,从洞口厚积的苔藓层判断,怕有五十年了,没敢进去,担心有蛇窝。这回定有收获。

  粗看上去,里面的铁炉、工作台、搁架、烟道、木板床铺、储藏仓等一应俱全,只是全被厚厚积尘覆盖。细看,洞壁上掏出一排放杂物的小方洞,分别摆放着油瓶、盐罐、碗筷、调料等。靠边的方洞有纸盒,内有十几发子弹。再看搁架,上面晾几根干鹿筋,还有一具风干的动物尸体,无头无脚,已剥皮开膛,干肉几乎贴在骨骼上,皱巴巴分不清什么动物。乍看像狗,但腿细且长,个头亦比狗大,是半大的小鹿胴体。当时,猎人把它当食物,拾掇妥当后放在搁架上待随时取用。洞壁上挂一串干朽蘑菇,一碰即成粉末,还挂一副四叉鹿角和一捆未用过的钢丝套。还有,炉子里满当当的劈柴,黑乎乎的饭锅,看不出颜色的铺盖,半袋子米,简直是个小型狩猎博物馆。

  这一切引我好奇,也有重大疑问:洞主人似乎突然遗弃洞里的一切,一去不返。什么原因让他匆忙离开,这可是个过日子的好手。根据所有迹象判断,我是猎人离去后第一个进洞的人。

  故事讲的是一位猎人上山打猎,枪没上子弹,被路过的好心人提醒,不但不采纳,反而还凶巴巴地把那位好心人一顿臭骂。那位好心人只好悻悻地离开了。但是,猎人刚走出村口,就发现有一大群野鸭停泊在湖面上在休息,这可是难得的机会啊!他不假思索,举枪就射。可是枪并没有响,他这才想起枪里没有子弹。等他手忙脚乱的卸下枪去装弹药时,又弄出了很大的声响,野鸭听到响声,马上拍起翅膀飞走了,他一只也没有打到。他错过了一个很好的机会。他又继续向前走,走了好久才到达目的地:老树林。他在树林里转了好几圈,却什么猎物也没有发现,除了树,还是树。但是更倒霉的还在后面,天又下起了雨来了。干粮、水都没了,猎人只好在树林里过夜,火药和子弹都被雨淋湿了。他第二天回去后,不仅不反思自己的不足,反而对别人抱怨说,天气不好,自己的运气也不好,不然一定会满载而归的。 有些人总是这样,做事情的时候总爱推迟,说一切还不忙,来得及。说这种话的人并不经大脑认真考虑,而且还拒绝接受别人的意见。一旦机遇来临时,往往措手不及,让机会白白浪费。所以,别说运气不好,只能抱怨你自己准备不足了。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许多像这样的人:爱谁懒觉,叫了不起来,一直到要迟到的时候才急急忙忙起床,可还是迟到了;不专心,做作业时东张西望,临近睡觉了,才草草了事;调皮捣蛋,把人戏弄一番,一直到事件闹大了,才想到去道歉……让我们把类似猎人的那些人找出来,改正他们的坏毛病,让他们做个勤快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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