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纪文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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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需要法治,法治需要开放、全面、客观和符合发展需要的法学研究作其基础。作为一个青年环境法学者,在我国环境问题异常严峻的今天,常纪文以研究环境法学、参与环境立法、从事环境法教育、宣传环境法、促进环境法治为己任,感到无限的自豪。



从1995年毕业起,常纪文在湖北荆门大学一边从事环境法的教学工作,一边克服资料紧缺和信息有限的条件进行环境法学研究。由于研究成果较为丰富,1998年被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破格同意报考博士,同年以优异的考试成绩被该所录取。调入湖南师范大学后,常纪文一边从事环境法的教学工作,一边攻读博士学位,科研和教学突出,于2000年被湖南师范大学破格晋升为副教授,并被任命为硕士生导师。2001年获得博士学位后,通过蔡守秋教授和马骧聪教授两位著名环境法学家的推荐,被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招为当年唯一的计划内博士后。



在湖南师范大学和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几年里,常纪文在良好学术环境的熏陶下刻苦努力,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均有了很大提高。他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开放态度认真研读国内外著名环境法著作,先后出版五部专著,主编三部环境法本科生和研究生教材,参加编写著作和教材若干,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近100篇。这些著作和论文社会反响良好,包括被《中国学术年鉴》评为2004年度全国优秀法学著作、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优秀研究成果二等奖、主编的教材《国际环境法学》成为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等。



常纪文注重将环境法学与国际环境法研究相结合,先后获得德国马普协会提供的赴比较公法与国际法研究所作访问研究的奖学金,受邀赴美参加中美环境法与政策圆桌会议,前往日本早稻田大学和一桥大学讲学,最后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邀请访问。同时,他注重结合中国的实际并从发展的角度研究环境法,先后为有关部门撰写内参、参与调研活动、参加环境保护法方面的提案、主持参与多项立法起草论证工作、积极参与国家环保法律的宣传工作,并在多家科研院所担任环境法和国际环境法课程的教学工作,发表学术演讲,发表或阐述观点,获得广泛好评。常纪文的贡献和成绩使他获得北京市政府特约监察员、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环境损害鉴定专家委员会委员、环境与健康专家委员会委员、社会法研究室执行主任、讲座教授或客座教授等荣誉和职位。


扩展资料

常纪文,男,汉族,1971年4月生,湖北监利人,1995年7月参加工作,教授,新中国第一位环境资源法学博士后。现任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研究员,兼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讲座教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讲座教授山东科技大学法律系教授。《中国环境法治》主编,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北京市政府特约监察员,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与健康专家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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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558031240常纪文主要事迹
    匡云纪调入湖南师范大学后,常纪文一边从事环境法的教学工作,一边攻读博士学位,科研和教学突出,于2000年被湖南师范大学破格晋升为副教授,并被任命为硕士生导师。2001年获得博士学位后,通过蔡守秋教授和马骧聪教授两位著名环境法学家的推荐,被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招为当年唯一的计划内博士后。在湖南师范大学和中国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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