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市场经济以后(2003年以后),进入市场调解价阶段是否正确?
我国政府宏观调控模式,就是指政府在调节和控制我国宏观经济运行中所形成的特定关系。主要包括政府经济职能、政府宏观调控行为和政府宏观调控关系三个方面。三者内在逻辑关系是:政府经济职能是基础,它决定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性质,也就是说,政府管什么,决定了它采取什么性质的措施(施用什么性质的行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性质,又最终决定政府宏观调控关系的性质,即不同性质的政府经济调控行为导致政府与经济主体之间建立的关系类型不同;不向类型(性质)的政府宏观调控关系又反过来影响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性质和政府经济职能的实现程度。这样三者互相联系,互相作用,形成二个动态的宏观调控模式。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深入,我国政府宏观调控模式也发生了显著变化,主要表现为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转变;政府宏观调控关系的转变。本文试图从这三方面对我国政府宏观调控模式的转变问题进行探讨。
一、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
我国政府宏观调控模式有效运行的条件之一就是解决它将对“什么”发挥作用,即宏观调控的对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经济职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即由计划经济时以对微观经济为中心的调控转变为以对宏观经济为中心的调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经济职能的这种转变具有以下特点:
(一)我国政府经济职能“定位”的恰当性。我国政府经济职能不是原来计划经济时期那种完全抛弃市场的作用,政府垄断性的调控,而是市场和政府职责合理分工,二者职能互补。市场和政府都是配置社会资源的工具,凡是市场配置资源能发挥作用的地方如效率、竞争力、活力等市场都发挥作用。同时,由于市场又不是万能的,凡是市场失灵的地方,政府应充分行使其职能,主要表现为:(1)市场机制既无法控制宏观经济总量平衡又无法控制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和通货膨胀等同题。制定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是政府的经济职能之一;(2)公共物品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和成本高、效益低等特点,这使以价格机制为核心的市场机制在提供公共物品方面失灵。这样,提供公共物品是政府的经济职能之二;(3)经济活动产生的“消极外部性”,即对他人产生不利影响,将部分成本强加于他人而无需支付代价,如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等。仅靠市场机制无法吸引企业自觉控制污染,消除消极的外部性。政府应责无旁贷承担排除经济外部性的职能,这是政府的经济职能之三:(4)人所共知,虽然市场机制能有效解决效率问题,但不能解决社会公平问题。调节社会分配,缩小收入差距是政府的经济职能之四。(5)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在于法律规范的保障。因此,建立法律体系,维护市场秩序是政府的经济职能之五。这五项基本政府经济职能是政府与市场相互配合、协调互补的产物,表明政府经济职能“定位”的恰当性。
(二)政府经济职能“定位”的科学性。经济的发展有其内在规律性,人们遵循其规律就会成功。否则,就会遭到惩罚。掌握经济规律的关键是正确处理市场与政府对经济发展相互作用的关系。这一点已为中外经济发展的历史所证明。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由于我们完全忽视市场的作用,一味强调政府的作用,政府的经济职能无所不包,其结果使我国国民经济几乎崩溃。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十四大以后,我们逐步突破计划经济的樊篱,实行市场经济,转换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二者协调作用,使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健康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功,世人瞩目。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初期,一些国家接受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思想,把政府仅仅置于“守夜人”的地位,弱化政府经济职能,完全让市场来调节经济的运行,其结果造成了20世纪 30年代“最深刻、最持久、最广泛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于是,各国纷纷抛弃自由放任思想,而接受凯恩斯的经济干预思想,政府由“守夜人”转变为积极“干预者”,强化政府职能,经济活动由政府来调节,削弱市场机制的作用,其结果再一次导致了20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的“滞胀”。为此,各国纷纷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采取了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混合型”经济模式,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在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协调作用,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综上所述,中外政府在探求政府在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作用,即合理确定政府经济职能时,都因没有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职责关系而产生失误,这充分证明了我国政府经济职能“定位”的科学性。
二、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转变
所谓政府宏观调控行为就是宏观调控主体——政府为了实现其经济职能而实施的行为。一般有三种形式:一是强制性行为,即政府依靠法定的强制力实现其经济职能的行为,如行政命令等;二是奖酬性行为,即政府通过给予各种经济主体(公司、企业)一定的经济利益的方式来使其自觉接受政府的调控,进而实现经济职能的行为,如产业政策和部分财政及金融政策等。这些政策的实施不是靠强制性的行政命令而是政策本身所含有的经济利益,经济主体为了得到经济利益而自觉贯彻执行政府的这些政策,即接受奖酬性行为;三是舆论性行为,即政府通过舆论宣传作用把其意图施加于经济主体实现经济职能的行为,如政府对经济主体进行的各种精神奖励等。这些精神奖励(舆论性行为)只是一种荣誉的称谓同样不具有强制性,它们的实施同样靠经济主体的自觉接受。由于我国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府宏观调控行为发生了重大转变:即由计划经济时期单一性的强制性行为向以奖酬性行为和舆论性行为为主兼顾强制性行为的转变。这种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转变具有以下特点:
(一)政府强制性行为的弱化。就是指政府依靠强制性行为实现其经济职能的程度弱化。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政府运用指令性计划这一行政命令调控经济活动的减少。据有关部门统计,农业生产在1985年就已全部取消了指令性计划,在农产品方面,1984年国家收购和调拨的商品只有粮食、棉花和某种中药材等10种;工业生产中,政府实行指令性管理的产品已由1980年的120种,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45%,减少到1994年的33种,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4.5%。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政府定价仅占5%,在农业出售的农产品总额中占12%,在工业企业销售的生产资料总额中占18%。以上表明,政府的强制性行为在数量、范围等方面出现了弱化的趋势。另外,政府强制性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效力的强弱大大受市场的制约,因为,市场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以市场规律为准绳,一切行为均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为了利益可以置政府强制性行为——行政命令而不顾,最近一段时期,各种走私活动的猖獗以及其他各种“有禁不止”现象的存在都是政府强制性行为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失灵的佐证。
(二)利益是实施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基础。政府宏观调控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三种宏观调控行为所含利益在多大程度上被经济主体吸收。如果利益所产生的诱因足以吸引经济主体自觉接受政府宏观调控行为,这表明政府宏观调控行为产生了效力。反之,其无效或效力弱化。就强制性行为而言,虽然,可以凭借自己法定的强制力迫使经济主体服从,如企业接受政府的指令性计划。但是,如果强制性行为——指令性计划不能使企业因认真贯彻执
我国政府宏观调控模式,就是指政府在调节和控制我国宏观经济运行中所形成的特定关系。主要包括政府经济职能、政府宏观调控行为和政府宏观调控关系三个方面。三者内在逻辑关系是:政府经济职能是基础,它决定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性质,也就是说,政府管什么,决定了它采取什么性质的措施(施用什么性质的行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性质,又最终决定政府宏观调控关系的性质,即不同性质的政府经济调控行为导致政府与经济主体之间建立的关系类型不同;不向类型(性质)的政府宏观调控关系又反过来影响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性质和政府经济职能的实现程度。这样三者互相联系,互相作用,形成二个动态的宏观调控模式。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深入,我国政府宏观调控模式也发生了显著变化,主要表现为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转变;政府宏观调控关系的转变。本文试图从这三方面对我国政府宏观调控模式的转变问题进行探讨。
一、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
我国政府宏观调控模式有效运行的条件之一就是解决它将对“什么”发挥作用,即宏观调控的对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经济职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即由计划经济时以对微观经济为中心的调控转变为以对宏观经济为中心的调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经济职能的这种转变具有以下特点:
(一)我国政府经济职能“定位”的恰当性。我国政府经济职能不是原来计划经济时期那种完全抛弃市场的作用,政府垄断性的调控,而是市场和政府职责合理分工,二者职能互补。市场和政府都是配置社会资源的工具,凡是市场配置资源能发挥作用的地方如效率、竞争力、活力等市场都发挥作用。同时,由于市场又不是万能的,凡是市场失灵的地方,政府应充分行使其职能,主要表现为:(1)市场机制既无法控制宏观经济总量平衡又无法控制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和通货膨胀等同题。制定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是政府的经济职能之一;(2)公共物品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和成本高、效益低等特点,这使以价格机制为核心的市场机制在提供公共物品方面失灵。这样,提供公共物品是政府的经济职能之二;(3)经济活动产生的“消极外部性”,即对他人产生不利影响,将部分成本强加于他人而无需支付代价,如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等。仅靠市场机制无法吸引企业自觉控制污染,消除消极的外部性。政府应责无旁贷承担排除经济外部性的职能,这是政府的经济职能之三:(4)人所共知,虽然市场机制能有效解决效率问题,但不能解决社会公平问题。调节社会分配,缩小收入差距是政府的经济职能之四。(5)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在于法律规范的保障。因此,建立法律体系,维护市场秩序是政府的经济职能之五。这五项基本政府经济职能是政府与市场相互配合、协调互补的产物,表明政府经济职能“定位”的恰当性。
(二)政府经济职能“定位”的科学性。经济的发展有其内在规律性,人们遵循其规律就会成功。否则,就会遭到惩罚。掌握经济规律的关键是正确处理市场与政府对经济发展相互作用的关系。这一点已为中外经济发展的历史所证明。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由于我们完全忽视市场的作用,一味强调政府的作用,政府的经济职能无所不包,其结果使我国国民经济几乎崩溃。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十四大以后,我们逐步突破计划经济的樊篱,实行市场经济,转换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二者协调作用,使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健康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功,世人瞩目。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初期,一些国家接受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思想,把政府仅仅置于“守夜人”的地位,弱化政府经济职能,完全让市场来调节经济的运行,其结果造成了20世纪 30年代“最深刻、最持久、最广泛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于是,各国纷纷抛弃自由放任思想,而接受凯恩斯的经济干预思想,政府由“守夜人”转变为积极“干预者”,强化政府职能,经济活动由政府来调节,削弱市场机制的作用,其结果再一次导致了20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的“滞胀”。为此,各国纷纷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采取了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混合型”经济模式,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在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协调作用,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综上所述,中外政府在探求政府在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作用,即合理确定政府经济职能时,都因没有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职责关系而产生失误,这充分证明了我国政府经济职能“定位”的科学性。
二、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转变
所谓政府宏观调控行为就是宏观调控主体——政府为了实现其经济职能而实施的行为。一般有三种形式:一是强制性行为,即政府依靠法定的强制力实现其经济职能的行为,如行政命令等;二是奖酬性行为,即政府通过给予各种经济主体(公司、企业)一定的经济利益的方式来使其自觉接受政府的调控,进而实现经济职能的行为,如产业政策和部分财政及金融政策等。这些政策的实施不是靠强制性的行政命令而是政策本身所含有的经济利益,经济主体为了得到经济利益而自觉贯彻执行政府的这些政策,即接受奖酬性行为;三是舆论性行为,即政府通过舆论宣传作用把其意图施加于经济主体实现经济职能的行为,如政府对经济主体进行的各种精神奖励等。这些精神奖励(舆论性行为)只是一种荣誉的称谓同样不具有强制性,它们的实施同样靠经济主体的自觉接受。由于我国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府宏观调控行为发生了重大转变:即由计划经济时期单一性的强制性行为向以奖酬性行为和舆论性行为为主兼顾强制性行为的转变。这种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转变具有以下特点:
(一)政府强制性行为的弱化。就是指政府依靠强制性行为实现其经济职能的程度弱化。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政府运用指令性计划这一行政命令调控经济活动的减少。据有关部门统计,农业生产在1985年就已全部取消了指令性计划,在农产品方面,1984年国家收购和调拨的商品只有粮食、棉花和某种中药材等10种;工业生产中,政府实行指令性管理的产品已由1980年的120种,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45%,减少到1994年的33种,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4.5%。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政府定价仅占5%,在农业出售的农产品总额中占12%,在工业企业销售的生产资料总额中占18%。以上表明,政府的强制性行为在数量、范围等方面出现了弱化的趋势。另外,政府强制性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效力的强弱大大受市场的制约,因为,市场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以市场规律为准绳,一切行为均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为了利益可以置政府强制性行为——行政命令而不顾,最近一段时期,各种走私活动的猖獗以及其他各种“有禁不止”现象的存在都是政府强制性行为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失灵的佐证。
(二)利益是实施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基础。政府宏观调控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三种宏观调控行为所含利益在多大程度上被经济主体吸收。如果利益所产生的诱因足以吸引经济主体自觉接受政府宏观调控行为,这表明政府宏观调控行为产生了效力。反之,其无效或效力弱化。就强制性行为而言,虽然,可以凭借自己法定的强制力迫使经济主体服从,如企业接受政府的指令性计划。但是,如果强制性行为——指令性计划不能使企业因认真贯彻执
中国人的道德是怎么败坏的?从表面上看,是中国从原来的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开始的。如果道德沦丧是市场经济的原因,我们宁愿不选择市场经济。但事实上是,为什么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没有出现道德沦丧的情况呢,显然,认为市场经济是中国人“缺德”的根源这种论点是站不脚的。
我方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建立了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但没有建立起符合市场社会的道德伦理机制,这才是中国人变得“缺德”的真正根源。可以说,千百年来,中国从没有进入过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社会,中国的道德传统完全是建立在儒家道德基础上的,现在我们进入了市场经济社会,我们的道德伦理教育要么停留在以前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阶段,要么祭出儒家“仁义礼智信”的法宝,但这些道德教育都解释不了市场经济社会的各种现实,与社会现实相脱节和矛盾的道德教育显然不能再作为支撑整个市场经济社会的道德伦理基础。
众所周知,西方的市场经济理论发展了几百年,而市场经济理论的鼻祖亚当·斯密(Adam Smith 1723-1790)是经济学家,但很多人不知道他也是一位杰出的伦理学家。亚当·斯密一生从事学术研究,留下了两部传世佳作:《道德情操论》和《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即中国人耳熟能详的《国富论》)。他在《国富论》中阐述了“看不见的手”的古典经济学体系已被我国思想理论界所熟知,但在《道德情操论》中阐述的市场经济社会的道德伦理观,却长期未被我国思想理论界所关注,而这两部巨著也正是西方市场经济社会发展的经济学基础和伦理学基础。
这里不得不提到一个典故:据说,19世纪末日本的明治天皇为了改变国家的落后局面,派人向英国取经,发现了英国最有影响力的两本书:《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并将这两本书带回了日本。明治维新以后,明治天皇借鉴亚当·斯密的市场经济理论,并结合日本国情治理国家,日本逐渐强大了;而中国呢,辛亥革命前,严复先生于1901年翻译了《国富论》,却把《道德情操论》留在了英国。“五四运动”期间,轰轰烈烈的“新文化运动”的目的是追求救国救民的真理,西方的各种理论学派和著作大量涌入中国,但奇怪的是,其中竟没有市场经济社会的伦理学基础著作《道德情操论》,由于思想理论界对《道德情操论》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直到今天,中国也没有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社会的道德伦理观。据笔者考证,中国最早《道德情操论》的中译本是在1997年,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被整整耽误了96年,这实在是中华民族之不幸。
为什么说《道德情操论》建立了西方市场经济制度的伦理道德基础呢?因为亚当·斯密在这部伦理学巨著中揭示了市场经济社会的基本行为规范,说明了商业产生自由和文明的基本原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倘若对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不了解,则不可能理解市场经济社会的形成和西方近代文明的进程。
在亚当·斯密所处的18世纪,英国的社会、经济获得了空前的发展,但西方传统的道德学家们仍坚信“贫则德高、富则腐化”,赞美古代社会为有德的社会,近代商业社会则是“奢侈、堕落”的社会。当时的学术界及社会舆论,普遍关心的核心问题也是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道德是否会堕落。当时大多数的“有识之士”皆认为:商业化的发展必将使整个社会的道德、伦理衰败,终将招致人类文明的衰退。
亚当·斯密对当时的英国社会现状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与传统道德学家们完全不同的看法。亚当·斯密首先指出:在市场经济中任何交易主体皆基于“利己心”而行动,它还是人们从事社会活动的基本心理驱动力。然后指出:“美德就存在于对自己的根本利益和幸福的的追逐之中,而节俭、勤勉、诚实等美德一般是从利己的动机中养成。”
亚当·斯密将其伦理学研究建筑在激发利己心的基础之上,他认为仁慈、利他主义等都是不稳定的、偶发的、非持久性地心理驱动力。面向普通的人们,传统的道德说教方式——树立圣人、英雄人物,以其所谓的先进事迹教育大众的方式无济于事,这样的理想,在现实中不过是不正常的、特例而已。而在市场经济社会中,无需道德说教,市场化过程本身就是培育并实现良好道德、伦理的场所。它不仅拥有自动调节社会资源分配的经济力量,还具有自动调节人性,使之趋向公益的道德力量。
亚当·斯密还提出,自由和独立的人格是自然产生美德的两大条件。随着商业的发达,市场社会的国民在经济上自立为生的过程中自然会具备道德涵养,勤勉、谨慎等美德也就会自然而然地养成。相反,在传统的封建社会下,家丁、佣人因其人格不独立,必然会道德败坏。
我国研究亚当·斯密学说的专家李非教授,曾将斯密的市场道德理论称为“道德人假设”,其要点列举如下:
1、利己心是人类的本能,在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社会制度下,利己心具有自发地趋向美德的内在力量;
2、在市场经济社会里,社会和经济活动的主体必须具有自由和独立的人格,其个人伦理或者说国民性才表现为基于利己心的慎思之德;
3、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社会中,其国民的富与德(物质富裕与道德)将自然而然地同时实现。即国民在积累经济资本的同时,积累勤勉、节俭、诚实、守约、守时等道德;
4、在市场经济中,追求富裕的过程就是道德修炼的过程,这是一个无意之中的结果,意味着每一个市场的参加者谁也没有意识到在经商中使自己高尚起来。
5、从长期看,一个民族或国家将通过自由的市场经济而成为有德之国。这是因为市场社会存在着看不见的道德强制作用,无形之手的伦理学涵义正在于此。
1831年,一位年仅25岁的法国青年托克维尔在对美国进行了几个月的考察后,在《论美国的民主》这本经典著作中无限感慨地谈起美国的民主。在那里,几乎没有人作一心为公、自我牺牲的说教,但是人们相信牺牲精神对牺牲者本人和受益者的价值,而且决不乏牺牲精神的表现;人们也绝口不谈德行是美好的,但是人们坚信德行是必要的,而且每天都按此信念行事。所以,尽管美国人追求物质享受的欲望非常强烈,他们拼命追求财富,但却很少乱来;他们的理性虽然不能抑制他们的热情,但却能指导他们的热情。这就是亚当·斯密道德理论实践的最佳例证,由于西方主要发达国家都是亚当·斯密理论的典型实践者,因此其国民道德水准、伦理意识普遍较高。
理解了亚当·斯密的道德伦理学,也就不难理解美国的民主,不难理解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将数百亿美元巨额财富捐献给社会的慈善行为,他只不过按照亚当·斯密所奠定的社会道德准则行事,钢铁大王卡内基、“股神” 巴菲特的慈善行为不也是对亚当·斯密道德理论的忠实履行吗?因为在亚当·斯密的道德哲学中,富与德(物质富裕与道德)同时实现的最终结果就是:市场社会的国民富而有德,因为国民在追求富裕的过程中进行了道德修炼。
跟儒家思想在中国一样,亚当·斯密的原著虽然比较晦涩难懂,但其伦理思想在西方的影响也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经过几百年的发展,亚当·斯密的学说成为自由市场经济国家的主流道德伦理标准,已经渗透到每个西方发达国家国民的骨子里面。这些国家的政府就是要让所有的国民,包括从婴儿到老人,清清楚楚地知道,作为一般的国民,不需要太高的道德要求,只要遵守法律,按照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来追求自己的根本利益和幸福,富裕与道德就可以同时实现。
作为市场经济的圣经和商业社会伦理道德的基础,亚当·斯密的道德伦理学说已无须冗言论证。但由于中国社会的主体人群长期以来对亚当·斯密道德哲学的了解甚少,在这种背景下,亚当·斯密的商业道德哲学能否结合中国的国情,逐渐形成新的市场经济社会条件下的道德标准,尚是个未知数。
我们首先应该承认的是,中国传统的道德教育有很大的虚伪性,其伦理学原理上存在着根本缺陷:虚伪地否认人类本性,否认人具有“利己心”这一不可改变的基本事实,所以难以让普通民众信服。更大的问题是,中国从没有进入过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社会,所以中国原有的任何一种道德哲学也无法解释商业社会的各种现实,很多道德说教甚至是与现在的市场经济完全矛盾的,所以主张回归道德传统的论点可能会使国人的道德价值观念更加混乱。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向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学习,选择了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中华民族走上了伟大的复兴之路。但是,我们仅仅借鉴了市场经济的硬制度,却没能借鉴市场经济的软制度,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教育没有跟上,造成了中国在市场经济发展中一手软,一手硬的局面。市场经济的发展打破了中国人的道德价值观,使得原有的价值观没人信奉,而新的价值观又没有形成。所以今天中国社会的道德进入了“春秋战国”时代,传统的、没落的连同新生的许多道德观念混杂在一起,尚没有形成被普通大众信服和接受的主流道德标准。缺少适当的道德理论引导,又失去了宗教信仰的道德约束作用,中国人也就无所畏惧,不择手段地追求起自己的利益来。
按照亚当·斯密的古典经济学理论,中国仍然不是真正意义上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富与德(物质富裕与道德)同时实现的前提条件并没有出现。特权阶层依靠制度缺陷和社会不公迅速致富,大量没有经过道德修炼过程的暴发户成为社会道德沦丧的毒瘤,他们使整个社会倾向于投机取巧而非勤劳致富,这些都是违背亚当·斯密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理论和商业道德伦理而种下的恶果。
亚当·斯密的理论在几百年前就很好地解释了商业社会中道德败坏和腐败产生的根源。他认为妨碍人们勤劳工作、阻止人们实现生活改善愿望的制度就是社会道德堕落的根源。例如:特权、垄断、管制、保护等制度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道德风险,不仅仅阻碍了社会经济的自然运行,而且还造成了商人的腐败和堕落,它使商人的主要精力放在如何投机取巧而获得垄断和超额利润上,导致腐败的产生和社会道德的败坏。“如果取消了特权、垄断、管制、保护以及暴利等,……则商人阶层亦会非自愿地被引向努力、节俭、正直等道德领域”。从封建遗制看,诸如限制劳动和资本自由移动的法律(居住法、学徒法等等)皆妨碍人们的勤勉、正直。诸多封建性特权(如长子继承法、永久所有权等)皆妨害人之本能—节俭。显然这样的制度一旦废除,则依人之本性,自然会勤奋工作,节俭为生。
选择了资本主义并不等于就是市场经济社会,一个国家是否是市场经济国家主要看这个国家市场的自由竞争程度。从这一点上来看,俄罗斯和南美的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目前也不是市场经济社会,而这些国家的国民道德水准也不尽人意。可见,如果中国消除不了特权、垄断以及不劳而获的各种根源,让社会中的特权阶层继续依靠权力和关系去掠夺财富,而不是让国民按照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去追求自己的根本利益和幸福,并逐步建立起符合中国商业社会的道德伦理观,目前中国社会道德观念的混乱状态就难以改变,也就无法防止整个社会的道德下滑。
作者并不主张完全模仿西方的东西,特别在国人最重视和引以自豪的伦理道德方面,如果传统的道德理论能够解决现有道德危机问题,则无需画蛇添足地学习西方。理论无国界,市场经济在世界范围内发展了几百年,除了亚当·斯密的道德哲学,尚没有任何其它理论能够解释市场经济社会所发生的一切,不实行拿来主义,借鉴经过西方社会几百年检验的商业道德哲学,中国很难避免国民“缺德”和“文明古国”世风日下的道德尴尬。
用亚当·斯密的道德伦理学说看中国,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追求物质富裕与提升国民的道德水准并不矛盾,只要完善法制,创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引导国民按照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来追求自己的根本利益,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就可以双丰收,富裕与道德同时实现的理想社会也就会早一点到来。
对,正确认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和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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