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在深圳交了两年社保离职时自己交的部分领了出来,现在在外省可以续交吗?

来自:    更新日期:早些时候
在深圳停缴社保且领取过个人缴纳的部分,现在能续缴吗?~

深圳社保已经提取过个人部分这种情况是不能续缴了,只能重新开始缴纳。希望可以帮到你。

可以,随便,你的自由,看在吉林老乡面了,给你个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09]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七条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规定,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第九条 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农民工在城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在农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另行研究制定。
  第十条 建立全国县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布,方便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情况,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为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信息提供便捷有效的技术服务。
  第十一条 各地已制定的跨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政策与本办法规定不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制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2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根据各地反映的情况,现就具体实施中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统一规范资金转移
为了更好地统一规范资金转移的标准,在转移统筹基金(单位缴费)时,统一按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的12%的总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时,1998年1月1日之前的,按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转移;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的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11%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含本息,下同)转移;2006年1月1日之后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转移。
二、关于缴费工资指数的确定
按《暂行办法》规定跨省转移接续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员,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核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缴费工资指数按以下方法确定;以本人在各参保地的缴费工资和待遇领取地相对应各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本人的缴费工资指数,并以此计算本人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和基础养老金。
三、关于多重养老保险关系的处理
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人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暂行办法》实施之前已经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参保人员,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继续领取待遇,其它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不再清退。
四、关于参保人员欠费问题的处理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前本人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本人向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补缴个人欠费后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同时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转出包括参保人员原欠缴年份的单位缴费部分;本人不补缴个人欠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应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出的各项手续,其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不再计算缴费年限,个人欠费的时间不转移基金,之后不再办理补缴欠费。
五、关于个人账户的清退处理
对于参保人员出国定居或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并全额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其中: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期间出国定居或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由原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并全额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临时缴费账户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清退工作。期间的单位缴费不再转回原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期间死亡的参保人员,也按上述规定处理清退个人账户储存额。

可以。以前在深圳交的社保退保了,现在在外省想继续交社保也是可以的,如果有工作单位单位有义务给你买哦。

不能,你的所谓取了出来,就是关闭你的深圳社保账号,销号处理,一般来说,以后你再想在深圳建立社保,不会被接受,你可以在别处建立社保账号,但是以前的工龄没有了,也没有什么续交,是从零开始。

应该不可以了,如果你不领出来,应该没有问题,你领出来说明协议作废,两年白交了,还是再重新交吧,我是这么理解的,供参考!



可以在你工作地单位交就行,如果没有上班,就在你户籍地的居委会区买4050那种灵活就业保险。

2000年在深圳交了两年社保,离职时已经退保,现在又想重新交社保的话,只能重新办理开户,从现在交室重新计算


2000年在深圳交了两年社保离职时自己交的部分领了出来,现在在外省可以续交吗?视频

相关评论:
  • 176574312402000年在深圳交了两年社保离职时自己交的部分领了出来,现在在外省可 ...
    邬莉悦可以。以前在深圳交的社保退保了,现在在外省想继续交社保也是可以的,如果有工作单位单位有义务给你买哦。

  • 17657431240之前在深圳买了2年的社保,但是之后有一年多没有交过,现在i在深圳找到了...
    邬莉悦可以的,你直接将原来的社保卡递交给公司去办理,同时交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只不过里面的社保部分是可以累积的,但是医保部分是不累积的。

  • 176574312405年前我在深圳交了两年社保,之后就停缴了,现在是否可以把前面的补了...
    邬莉悦在异地缴纳的社保,建议在退休前才转移,如果你在深圳累计缴纳社保超过十年,你可以把其他地方的社保转移到深圳来,将来就可以在深圳退休,深圳的退休工资可比老家高。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 17657431240在深圳交了2年的社保,退休金多吗
    邬莉悦不多深圳社保刚好交够十五年的三档的一个月一千一百多块钱。具体的是按你个人账户总额除139就是你每个月领的养老金的数额,这就是多交多得。

  • 17657431240两年前在深圳买了几年社保现在怎么转回家
    邬莉悦向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索取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交由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本人养老保险关系并存档即可。依据《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参保人在新就业地继续参保后,应当向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索取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交由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本人...

  • 17657431240在深圳已经交了两年社保,目前是无职业人员,是否需要自己交社保?
    邬莉悦工作的情况下由企业为职工交纳社保,职工自身交纳的花费会在薪水之中扣减。有关在广东省早已交了2年个人社保,现阶段是无岗位工作人员,是不是必须自己交社保?我觉得是必须的,但也不是强制性的,关键有下列好多个层面。最先,现阶段没有工作,能够自身先交纳社保,以本人的为名在手机上边实际操作就...

  • 17657431240本人在深圳工作,2000年开始交社保,08年后就没有在缴纳社保费用。现在...
    邬莉悦2000年开始交社保,08年后就没有在缴纳社保费用。非深人要将社保关系转回到户籍地江西,带上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原签约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者辞职证明,到原参保地的社保部门去办理参保手续转移,社保部门开具一份社保关系转出证明,然后你带上社保关系转移证明到老家的社保部门,就可以办理续保手续...

  • 17657431240在深圳交了两年的社保现在要回户籍地,可以退吗?户口是农村的
    邬莉悦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延长缴费)、在深圳以外的其他地区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自愿不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如果不在深圳工作生活,可以把深圳的社保转移到目前工作地,两地社保就可以合并计算。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 17657431240我以前在深圳工作,办理了社保,交了两年,但是没有拿到社保卡。之后离开深...
    邬莉悦临时办的社保卡是不能报销医疗费的,如果你要在深圳长待就要办理深圳社保卡。只有在本地身份证所在地才能交纳个人社保。社保卡有4个方面的功能:一是信息存储:记录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信息;二是电子凭证:持卡人参加社保的证明,并可凭社保...

  • 17657431240在深圳已经交了两年社保,突然停交会不会有影响?
    邬莉悦个人社保停交了,医疗保险卡停缴的次月不可以应用,补缴后能够再次应用。医保在离休时务必累积一定的缴费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一般要求为20年-30年,而且具体缴费年限务必做到5年(或10年),才能够在离休之后完全免费终生享有医保确保工资待遇。假如在离休时的总计缴费年限不够要求规定,能够按当初的利率...

  • 相关主题精彩

    版权声明:本网站为非赢利性站点,内容来自于网络投稿和网络,若有相关事宜,请联系管理员

    Copyright © 喜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