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为什么留用已退休人员在原岗位工作?
一、工伤保险不应该包括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聘用人员。退休人员应该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有关待遇的规定,出现问题按《合同法》来处理,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
二、已退休职工留用时发生的工伤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按雇用关系要求单位支付人身损害赔偿;
您好,律师我们工厂有一位女性员工,担任管理职位,工龄超过19年。早已过退休年龄,但因企业工作需用,继续聘用留用该员工。而目前经济环境下,企业订单量减少,同时流失员工严重,未来前景不明朗。企业负责人考虑辞退该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支付经济补偿。而负责人向员工出具辞退通知书后,员工并不接受单位只补偿不超过8个月的基本工资(不包括奖金,加班费)作为补偿金。因为有前例,过去一年中,公司曾先后辞退两位女性员工,但相对较年轻,并未达退休年龄的。当时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目前辞退的员工工作时间远远超出上述两位员工。因为有此前例,现双方未能达成共识。根据一九九四年劳动部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目前,员工认为企业发放不超过8个月的基本工资(不包括奖金,加班费)作为补偿金是并不合理的行为。请问员工如何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来釐定究竟多少个月为合理月份的补偿金,维护员工的合法利益?或企业应该如何比较公平地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尊重并合理合法地辞退员工?延伸双方能够达成共识。
退休返聘的老员工可以为企业继续发挥余热,一是老员工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为单位解决难题以及处理业务问题;二是老员工在此期间可以“传帮带”培养接班的年轻人;三是老员工的费用低,不用缴纳社保,为企业节省成本。相对于进入老龄化的大环境,已经出现劳动力短缺状况,年轻人只要有能力,不愁找不到工作。从总体上看,几个返聘的老员工不会影响年轻人就业。可能是这个退休人员对单位很重要,只有他能胜任原岗位工作,返聘回来的吧
没有大的影响,因为老人工作经验足,可能帮带新人.
如果是一般人都能胜任的岗位呢?
那要看是在什么样的单位了,私企,国企,事业单位还是政府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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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
慕庆泪退休返聘的老员工可以为企业继续发挥余热,一是老员工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为单位解决难题以及处理业务问题;二是老员工在此期间可以“传帮带”培养接班的年轻人;三是老员工的费用低,不用缴纳社保,为企业节省成本。相对于进入老龄化的大环境,已经出现劳动力短缺状况,年轻人只要有能力,不愁找不到工作。
慕庆泪退休后单位继续留用,一是自己有专长,还能发挥余热。二是工作需要,领导重视,是好事。如果身体健康,能胜任任应接受领导的好意。工资可以补差,也可签返聛合同,工资另定。
慕庆泪不违法的,现在很多单位对已退休的人员都有考虑返骋的,但发的工资是本单位开支的,并不是财政开支。
慕庆泪你这是什么奇葩单位呀?你不知道女同志五十岁退休吗?退休了是社保给你打钱呀,和单位没关系呀,就这单位还想给他干,脑子进水了吧,这是不合法的,去告他们,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慕庆泪这个没什么合法不合法,他虽然退休了,但仍在本单位上班,领工资是应得的报酬,但你说赖在单位,这就不明白了,如果没人留用他不给他开支,他还会干吗。
慕庆泪员工返聘是指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在办理退休后,企业仍然雇其上班的行为,返聘员工属于兼职,签订劳务协议,企业也无需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祝您生活愉快。
慕庆泪既然作为退休人员,能够返聘在工作单位,无论是自己的原工作单位还是一些别的工作单位,那么就说明有一个前提条件,作为工作单位,他是愿意接受退休老人的,所以说双方达成了这样的一种劳务合同的协议,这肯定是无可厚非的,任何人都有劳动的权利,任何人也都没有权利去剥夺他人的劳动权利。 所以他肯定是可以拿到一份双方的...
慕庆泪你已到了退休年龄,用人单位还把你继续留用,可想而知你一定在单位技术和人品捧捧的,但是桥归桥,路归路,退休了你的退休工资一分不少的照拿,留用期的工资是另一份收入,这点你放心。
慕庆泪你属于退休,单位继续留用,并且签订了劳动合同,这个合同,是不发生法律效率的,因为你已经是退休人员,不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单位也不能说开除你,只能是中止合同,也不会额外给你补偿。
慕庆泪第2条“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