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如何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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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是怎样的一个存在~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于2015年1月28日挂牌成立,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6号。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受理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的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以及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等。此外,就地解决三省区的来信来访案件。第一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以下这篇文章,供你参考。

说的是第一巡回法庭,第二巡回法庭的申诉同理。

刑事案件如何在深圳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

刑事案件,不服地方法院的判决、裁定,到北京最高法院本部申诉,诉讼成本高,导致部分当事人和家属对刑事案件申诉有心无力。这一状况,在2015年2月1日新司法解释生效后将得到改善。根据新司法解释,部分刑事案件可以在广东省深圳市向最高法院在深圳市设立的巡回法庭(即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提出申诉。如何在深圳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邓世运律师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作出如下解答:
一、什么样的刑事案件,可以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
高级法院终审的刑事案件,首次申诉,应该向高级法院提出,申诉被驳回之后,才可以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如果是中级法院终审的案件,必须经过中级法院申诉、高级法院申诉,才可以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注:刑事案件的首次申诉,区别于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是向终审法院提出,而非向终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
二、什么地区终审的刑事案件,才可以在深圳向最高法院提出?
最高法院在广东省深圳市设立的巡回法庭,名称是第一巡回法庭,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所以只有在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终审的刑事案件,才可以在深圳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
三、巡回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和最高法院的,是否同等效力?
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巡回法庭主审法官由最高人民法院从办案能力突出、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中选派。巡回法庭的合议庭由主审法官组成。办案质量是有保障的。
四、在深圳提出申诉,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对巡回区内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者申诉的,应当向巡回法庭提交申诉书等材料。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于2015年1月28日挂牌成立,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6号。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受理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省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的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以及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等。此外,就地解决三省区的来信来访案件。第一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如何运作的问题,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李增亮律师回复如下: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2014年12月28日, 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名单,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
  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最高法巡回法庭受理案件的要求,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有两类,一是重大的民商事和行政案件,这本身就是现行人民法院组织法、三大诉讼法规定的范围,实践中主要是最高法受理的二审案件以及对全国法院适用法律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二是跨行政区划的案件,案件的特点是中国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设立巡回法庭的主要目的,即为了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地方主客场等潜规则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将原告与被告分属两省的案件,如果可能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通过提级管辖的方式由巡回法庭审理。
  中国的巡回法庭与最高法的关系应是:在行政关系上,它是最高法的组成部分;在审级关系上,它相当于各省高级法院的一审管辖权,当事人不服它作出的判决可以上诉到最高法;从宪法上讲,最高法与巡回法庭的关系,相当于各直辖市高级法院与中级法院的关系,即两者都产生于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却是独立的两级审判机关;巡回法庭不直接向中国全国人大报告工作,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一并报告工作。中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立法法也将“诉讼和仲裁制度”列入“法律保留”之列。“大区分院”的设置,离不开立法,而巡回法庭的组建,中国最高法院完全可以依据《人民法院组织法》自主组建。中国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在人、财、物管理上,可以依托最高法院本身。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法官的任免,由中国最高法院对应的中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来负责。
  以上回复据自网络整理,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李增亮律师希望你的问题得到解决,如有其他问题请直接联系李增亮律师。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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