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作文我的偶像周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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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周杰伦(英语作文)~

写作思路:从文章的写作目的、中心主旨入手,以使文章中心思想鲜明、深刻地表现出来,正文:

My favorite idol is Jay Chou.
我最喜欢的偶像是——周杰伦。
He was born in Taiwan, usually like to wear sports shoes, love white, often wear white clothes, eyes full of ruthless character, the surface is very gentle.
他出生于台湾,平时喜欢穿运动鞋,酷爱白色,经常穿白色衣服,双眼充满无情的性格,表面却是很温和。
I like his song shuangjiecuan best. Why?
我最喜欢他的《双截棍》这首歌,为什么呢?
Because I like rock and roll very much, and "shuangjiebang" is the best rock and roll in Jay Chou's songs, so I like it very much.
因为我很喜欢摇滚,而《双截棍》是周杰伦的歌中摇滚最棒的,所以我喜欢得不得了。
He not only sings well, but also has great talent. Most of his songs are written by himself, and his songs and lyrics are composed by himself. Other singers come to ask him to compose and compose.
他不仅歌唱得好,而且还很有才华,大部分的歌是自己写的,自己编的曲、作的词,其他歌手都来请他编曲、作词。
I hope I will surpass him in the future.
我希望我将来会超过他。

[我的偶像周杰伦作文]大家好!我是六年级的一名学生,我的偶像原本是周杰伦,但是经历过一件事情后我发现JAY的品质太LJ了,我的偶像周杰伦作文。不是说我是喜欢VAE的歌才说的。在快乐大本营时,他对歌迷那么热情。当歌迷到他家时要一张签名,足足等了5个小时。JAY出来时脸上却是一种冷冷的表情,然后一句话也没说就坐车走了。VAE在排行榜第二,周杰伦的歌迷为了不让VAE超过他们的偶像。竟然在网上发布VAE撞车死了的消息。周杰伦的歌迷们,你们听好了!!你们为了什么?为了让周杰伦更上一层楼吗?你们错了!这样的人根本就不配做你们的歌迷。捐款时周杰伦这个白眼狼的只捐了两万。当记者问他为什么捐这么少时他却说我不是大陆人,捐这么多就足够了。他在大陆唱歌,赚的是大陆的钱,回你的老家唱去吧。JAY的歌迷们,看看你们的偶像是什么人!!周杰伦——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名字,一个再忘不掉的人。周杰伦长得并不怎么漂亮,小小的眼睛是他最大的特点,但是那长相却让人过目不忘、越看越酷。周杰伦的音乐更是令人耳目一新,很多人觉得听杰伦的歌听不懂,但我觉得听他的歌有另一种方式,我们没有必要去听歌词,只要听曲子、听意境、听那种吐词成句的感觉,就会令人陶醉其中。说杰伦只是一时兴起的歌手的,你们不懂周杰伦;说杰伦吐字不清的,你们也不懂周杰伦。周杰伦他颠覆了歌坛,他的歌不需要舞美灯光,只有在静静的长夜里,在十万多人的体育场中,才不枉费我为歌狂。周杰伦参经说过:我欣赏我的音乐,我喜欢我的音乐,我坚持我的音乐,谁叫我是周杰伦。是啊,这就是周杰伦,他没必要学别的歌手,他只要静静地唱自己的歌,与他的歌迷朋友一起分享,那就足够了。第一次认识杰伦是在2001年的中韩歌会上,周杰伦在台上自然地唱着《双截棍》,但是电视下方却出现了一行中文字幕,那是我并不知道周杰伦,甚至没听过这个名字,因为有字幕,所以我误把杰伦当成了韩国人。可是当我再仔细听的时候,我发现他唱得是中文,他是中国人!就是那次,让我认识了周杰伦,知道了他的特别之处,而且,我开始接触他的歌。从《星晴》到晴天都被我一一品味,我觉得还不错,开始有点喜欢他了。一次到哥哥家,我发现哥哥的偶像也是周杰伦,而且他把周杰伦的歌全背过了。我向哥哥借了2盘杰伦的带,准备回家听。当我打开带时,我惊呆了,这些歌的作曲、合声、合声编写,包括一些作词,全都是杰伦一手包的,我有一些佩服。当看到密密麻麻的歌词时,我决定继续听下去,第一次听没有什么,只是和别人风格不一样罢了。但当我听上四、五遍的时候,我感觉到了,感觉到了杰伦的心情,也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杰伦。家里贴满了JAY的海报,电脑桌面换成了JAY的,就连MP3里的歌也全是JAY的。同学们都说我疯了,但我自己知道,我没有疯,我只是喜欢JAY,在背后默默支持他而已,仅此而已。周杰伦的歌多种多样,有《东风破》般的古典风格,有《双截棍》般的劲爆风格,也有夜曲般凄美的爱情故事……《斗牛》将斗牛式篮球描写的惟妙惟肖,还有杰伦的霸气、不服输也表现的淋漓尽致;节奏强劲的《双截棍》推向了美国乐坛,让外国人认识了真正的中国功夫,中学生作文《我的偶像周杰伦作文》。《我的地盘》里周杰伦加上了儿化音,很不错;《东风破》充满了古典风格;《夜曲》的曲子凄美动听,百听不厌;《发如雪》将古典与现代音乐巧妙的结合在一起,天衣无缝,无可替代;《枫》式一首很美很美的歌,秋天的景色浮现在眼前;《逆鳞》更加展示了杰伦的霸气。杰伦会将生活中的一切一切都写在歌里:如《爸我回来了》揭示的是家庭暴力给小孩子带来的心灵上的伤害;《梯田》一曲,说的是对于环境和生态的破环等行为的斥责;还有《外婆》,一句大人们始终不明白,她要的是陪伴,而不是六百块……表达了社会应该多关心老年人的态度,其中还穿插了对待娱乐圈个形各色的颁奖典礼的态度,一句不要觉得可惜,这只是一场游戏……又教育了一些在各种比赛竞赛中急功近利或是在一次挫折中一蹶不振的人。他的最新专辑《十一月的肖邦》里的一首《四面楚歌》更是把他自己的生活写照搬了出来,强烈抨击了狗仔队,讽刺了这支记者队伍。杰伦还推出了他的电影处女作——《头文字D》,我是十分喜欢《头文字D》的,周杰伦确实将拓海这个人物演的生动极了,发呆、傻笑,以及握方向盘时的眼神,与原创的丝毫不差。我曾反复看了好多遍,每当我看到最后时,眼泪总是会留下来,我是在JAY和拓海流泪,为JAY和拓海痛苦,那种说不出的滋味……我觉得歌手能红的原因有3个,一个是会创作,一个是乐器,还有就是会跳舞。我从前一直认为杰伦前两项很无敌,他是原创歌手,又会钢琴、大提琴、爵士鼓、吉他等乐器,但是他不会跳舞,这是一个大遗憾,直到06年初的一场晚会,台上的杰伦大秀舞技,我才知道杰伦的舞蹈也很屌,只是他深藏不露、想一鸣惊人而已,从今以后,谁说杰伦不会跳舞,我一定会找他理论,告诉他我们的杰伦跳舞是很好的。曾经不止有一个人问过我一个相同的问题:你为什么周杰伦?那时我没有回答,因为我不知道,我是真的不知道,我现在都没弄懂我为什么喜欢杰伦,也许我永远都不会懂的,因为喜欢杰伦是没有理由的。但是,我可以肯定的是:杰伦在唱他自己喜欢的歌,他会一直唱下去,我也会一直、一直的听下去……

未成名前,他买不起缎质床单、Ducati摩托车,也没有追星族尖叫陶醉在他的演唱会上,更没有少女们像朝圣般,只为了摸一摸他坐过的钢琴座椅;有的只是这一小片间距从皮沙发到蓝绿色墙壁间的金黄色地板,坐落在东台北这一栋灰色大楼上,阿尔发唱片公司的录音室内。
这是周杰伦当年仅有的小天地。一个可以让他蜷身小睡的狭小缝隙,他在这里反复梦到旋律和歌词,当曲子的片段像梦游的声带般泉涌而来,他就会起身,踉跄地走向键盘,把如夜景般的旋律写成乐谱或录成示范带……有两年之久,周杰伦依约作曲,每首歌可领酬劳2万元,他极少离开这七楼的隔音间,专心写歌给才华平平、脸蛋卖座的歌手演唱。
在这个重包装的偶像速成音乐圈中,24岁的周杰伦的成功是个奇迹。其他男性的港台地区歌手,大多出身有钱的演艺世家。到底这个上下门牙过度咬合、带有鹰钩鼻、下巴内缩的小子,是如何取代谢霆锋、刘德华或张学友,而成为亚洲最受欢迎的流行歌手?答案要从那间拥挤的录音间说起,要从以音乐取胜的原则和革命性的创意说起。周杰伦说:“我大部分的女歌迷都不会对我说,我很帅;相反地,她们会告诉我,她们喜欢我的音乐,被我的音乐吸引。”
年轻时的周杰伦,说来有点自闭、笨笨的。高中英文老师以为周杰伦有学习障碍:“他脸上表情很木讷,我以为他笨笨的。”这小子无法专心上数学、科学课,就连英文作业也荒废。但周妈妈叶惠美却注意到这个安静又害羞的小孩,从小就对西洋流行乐或古典音乐特别敏感。
“他在学会走路前,就对音乐很敏锐。”她回想。周妈妈在他四岁的时候,就送他进钢琴班学琴,而且他弹得不错,像个钢琴狂。高中钢琴老师说,周杰伦十几岁时,就可以即兴表演。出了琴房,周杰伦是个再普通不过的青少年,当其他同学都在附近打篮球时,他却一再重复地看功夫电影和打游戏。其他人都忙着准备大学联考,他却是逃课、加倍练琴,人生漫无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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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811078578英语作文我的偶像周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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