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09年开始实施的《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关于矿山企业维简费的科目设置,及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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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费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及《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时,应当在所有者权益中的“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反映,不计入当期损益;使用时,形成固定资产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并计提折旧;属于费用性支出的,应计入当期损益。同时,根据实际使用的金额,从盈余公积专项储备转回未分配利润。涉及所得税会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上述会计处理的变化,视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例】A公司2007年度当年按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为5 000万元,提取后的利润总额为10 000万元,当年使用了安全生产费3 000万元,其中2007年初用于添置安全防护设备为2 000万元;其余1 000万元属于费用性支出,2007年年末安全生产费结余为2 000万元。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不考虑预计净残值。该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税收按照安全生产费的实际发生额允许税前列支;为简化不考虑制造费用在营业成本与存货之间的分摊,相关制造费用全额转入当期营业成本;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1、会计处理:① 提取安全生产费借: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 5000贷: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5000② 支付安全生产费种费用性支出借:管理费用等 1000贷:银行存款等 1000③ 添置安全防护设备借:固定资产 2000贷:银行存款等 2000④ 提取安全防护设备的折旧借:管理费用等 200贷:累计折旧 200⑤ 计提当期所得税费用借:所得税费用 3450【(15000-1000-200)*25%】贷:应缴所得税 3450⑥ 按照安全生产费的实际使用金额作所有者权益项下的内部结转借:盈余公积 3000(5000-2000)贷:利润分配 30002、在编制2008年报时,对上例2007年按原会计规范进行的安全生产费处理追溯调整如下:①所有者权益项下内部结转借:年初未分配利润——提取专项储备 5 000贷:年初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 3 000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2 000(5 000-3 000)②固定资产折旧及长期应付款调整借: 年初未分配利润(管理费用) 1 000累计折旧 1 800 (2 000-200)长期应付款 2 000[(5000-1000)-2000)]贷:年初未分配利润(营业成本) 4 800 (5 000-200)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最新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例】某金属矿山企业属井下矿山,该矿山企业安全费用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提取标准井下矿山为每吨8元,原矿产量10000吨/月。2009年6月10日,经有关部门批准,该企业购入一批需要安装用于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的安全防护设备,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7000元,安装过程中支付人工费30000元,6月26日安装完成。该同类设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残值率为5%,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2009年6月27日,该企业另支付安全生产检查费用12000元,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13000元。会计分录如下:(1)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10000×8=80000(元)。借:制造费用 80000贷:专项储备 80000(2)动用安全储备支付费用性支出:12000+13000=25000(元)。借:专项储备 25000贷:银行存款 25000(3)动用安全储备购置安全设备等固定资产借:在建工程 1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贷:银行存款 117000(4)支付安装费借:在建工程 30000贷:银行存款 30000(5)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借:固定资产 130000贷:在建工程 130000(6)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借:专项储备 130000贷:累计折旧 130000注意执行时间及追溯调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规定,本解释发布前未按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也就是说,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发布前,高危企业按照财会函〔2008〕60号文件执行的,要按照《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进行追溯调整。调整时,要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属于2009年1月~5月的,先用红字冲回前期的会计处理,再按新规定处理;属于以前年度的,先冲回计提数,然后冲回计提的折旧,最后冲回费用支出。

 根据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于2006年12月8日印发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的规定,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以及道路交通运输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本文将从会计和税务两个方面全面剖析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的处理。

  一、安全生产费的会计处理

  我国对安全生产费会计处理的规定真是一波三折,最早应当追溯到财政部于1993年6月10日印发的《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财会字[1993]29号)。该文件规定,矿山企业提取维简费时,应按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有关的费用科目,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计算的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财政部于2004年5月28日印发的《关于执行和相关会计准则问题解答(四)》(财会[2004]3号)规定,煤炭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安全费用时,应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计算的提取金额,借记“制造费用(提取安全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安全费用)”科目。煤炭企业于未来期间使用已提取的安全费用时,在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时,直接冲减长期应付款;如能确定有关支出最终将形成固定资产,应在“在建工程”科目下单列项目归集所发生的费用。待有关安全项目完工后,对于形成固定资产的,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该项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人民出版社于2008年12月出版发行、由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指出,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安全费用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的各项费用,应当在所有者权益中的“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反映。企业按规定标准提取安全费用等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科目,贷记“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按规定范围使用安全生产储备购建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资产时,按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的安全防护设备等,企业应当按规定计提折旧,计入有关成本费用。按规定范围使用安全生产储备支付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性支出时,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按上述规定将安全生产储备用于购建安全防护设备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性支出等时,应当按照实际使用金额在所有者权益内部进行结转。借记“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科目,但结转金额以“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企业未按上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08年12月26日印发的《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中的具体要求处理,在所有者权益“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不再作为负债列示。煤炭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外计提的维简费,应当比照安全生产费用的原则处理。

  财政部于2009年6月11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专项储备”科目。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本解释发布前未按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从安全生产费会计处理的历史演变,并结合财会[2009]8号文件的规定来看,安全生产费的会计处理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从安全生产费的提取角度来看,安全生产费应当从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中提取,而不能从税后利润中提取。这样,既可以防止成本费用外部化,也可以避免侵害企业投资者的利益。

  2、从安全生产费的使用角度来看,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应当区分费用性支出(或称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并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对于企业发生的费用性支出,直接冲减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对于企业发生的资本性支出,应当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作固定资产;在转作固定资产的同时,企业应当全额计提折旧(即无需预留残值)并冲减提取的安全生产费。

  3、从安全生产费的性质角度来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概念框架,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因不符合负债的定义而不具有负债性质,应当作为“专项储备”列入所有者权益。

  二、安全生产费的税务处理

  我国对安全生产费的税务处理应当追溯到财政部于2004年5月21日印发的《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4]119号)。该文件规定,企业提取的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我国仅对安全生产费中的资本性支出——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问题做了特殊规范,而对安全生产费提取和使用的一般税务处理则没有明确规定。

  (一)安全生产费提取和使用的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只有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合理的支出才能准予税前扣除。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虽然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合理,但并未实际发生支出。因此,在税务处理上,企业应将当年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将实际发生的费用性质的安全生产费支出,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将形成固定资产的安全生产费支出,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政策计算各年度应计提的折旧额,分年度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56号)的规定,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税务处理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专用设备投资额,是指购买专用设备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包括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允许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自2009年1月1日起,企业购进并实际使用财税[2008]48号文件规定进行税额抵免时,如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不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如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企业购买专用设备取得普通发票的,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为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当年应纳税额,是指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有关税收优惠规定以及税收过渡优惠规定减征、免征税额后的余额。

  2、企业利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不得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3、企业购置并实际投入使用、已开始享受税收优惠的专用设备,如从购置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转让、出租的,应在该专用设备停止使用当月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转让的受让方可以按照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例:甲公司系一家于2009年年初新成立的金属矿山企业,其安全生产费用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提取标准井下矿山为8元/吨,原矿产量为100万吨/月,原矿产量为1200万吨/年。2009年2月3日,经有关部门批准,甲公司利用自筹资金购入一批需要安装用于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的安全防护设备,该安全防护设备属于符合《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条件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示:价款为20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340万元;安装过程中支付人工费400万元,2月27日安装完工并交付使用。该类设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率为5%,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2009年度,甲公司另支付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200万元。

  假定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年确认递延所得税;甲公司在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解析:

  (1)会计处理

  ①每月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时

  借:制造费用(100×8) 800

   贷:专项储备 800

  ②使用安全生产储备支付费用性支出时

  借:专项储备 200

   贷:银行存款 200

  ③使用安全生产储备购置该安全防护设备时

  借:在建工程 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

   贷:银行存款   2340

  ④支付该安全防护设备的安装费时

  借:在建工程 400

   贷:银行存款 400

  ⑤该安全防护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2400

   贷:在建工程 2400

  ⑥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

  借:专项储备 2400

   贷:累计折旧 2400

  该安全防护设备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⑦确认2009年年末与该安全防护设备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A.该安全防护设备2009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2400-2400=0(万元)

  B.该安全防护设备2009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2400-2400×(1-5%)/10×(10÷12)=2400-190=2210(万元)

  C.该安全防护设备2009年12月31日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210-0=2210(万元)

  D.应确认的与该安全防护设备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210×25%=552.5(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552.5

   贷:所得税费用 552.5

  ⑧确认2009年年末与安全生产储备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A.安全生产储备2009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800×12)-200-2400=7000(万元)

  B.安全生产储备2009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0万元

  C.安全生产储备2009年12月31日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7000-0=7000(万元)

  D.应确认的与安全生产储备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7000×25%=1750(万元)

  ⑨甲公司2009年度共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552.5+1750=2302.5(万元)

  ⑩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验算

  A.甲公司2009年度纳税调整增加额=9600-200-190=9210(万元)

  B.甲公司2009年度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9210×25%=2302.5(万元)

  (2)税务处理

  ①甲公司应将2009年度提取的安全生产费9600万元(800×12)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填写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的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填附表三)”;

  ②对于2009年度实际发生的费用性支出200万元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应当填写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的15行“纳税调整减少额(填附表三)”;

  ③对于资本性支出2400万元,则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政策计算各年度应计提的折旧额度228万元[2400×(1-5%)/10],分年度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填写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的15行“纳税调整减少额(填附表三)”。但按税法规定的折旧政策计算2009年度应计提的折旧额为190万元(228×10/12),应当填写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的15行“纳税调整减少额(填附表三)”。

  ④由于该安全防护设备属于符合《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条件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因此该安全防护设备的投资额2000万元的10%(200万元)可以从甲公司2009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填写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的29行“减:抵免所得税额(填附表五)”;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三、与安全生产费相关的政策建议

  (一)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设“专项储备”专栏或项目

  财会[2009]8号文件仅规范了专项储备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而没有规范专项储备在其他财务报表中的列示,笔者建议完善与“专项储备”相关的财务报表的列示。

  (二)明确安全生产费提取和使用的税务处理规定

  目前,我国税法除了对安全生产费中的资本性支出——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问题作出了特殊规范外,对安全生产费提取和使用的一般税务处理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笔者建议税法对安全生产费提取和使用的一般税务处理作出明确规范,以避免某些企业认为财建[2004]119号文件目前仍然有效,即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煤炭等生产安全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维简费是矿山企业的一种特殊费用,其性质相当于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支出和生产安全设施支出的资金。矿山企业财务人员对矿山维简费的概念普遍存在认识误区,具体表现为:不懂或不清楚矿山维简费的有关政策和用途;混淆生产费用与资本化支出的界限,把产品应负担的成本费用当作资本化,把应资本化反而当作期间费用,当期费用与期间费用划分不清,未合理地制定分配标准;有的企业为了调节利润的需要,人为地提高维简费计提标准,故意混淆维简费与资产折旧的概念,从而达到调增或调减利润的目的;有的企业将维简费以奖金、补贴的名义随意发放。这些处理方法,既违背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又给企业带来纳税方面的风险。

一、原来的核算方法: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于2004年5月21日联合颁发了《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维简费和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和开支范围作了专门规定。其中第七条规定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所以一般企业都是这样处理。

1、提取时

企业按《通知》规定标准计提维简费时,借记“制造费用——提取维简费用”科目(即:实际产量×提取标准),如果矿井建筑物固定资产折旧未提足,则按提取的维简费中吨煤2.50元井巷费部分作为矿井建筑物资产的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将其余部分作为维简费,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维简费”科目。如果矿井建筑物固定资产折旧已提足,则提取的维简费全数记入“长期应付款——应付维简费”科目。

2、使用时

将维简费的费用性支出直接在计提的维简费中核销,将维简费的资本性支出按固定资产实际价值增加资产的同时,冲减维简费并增加资本公积,该固定资产在使用期间仍然按月计提折旧费用并计入生产成本。

(1`)费用支出,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2)资本化支出,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同时,做一笔 借:长期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

二、2008年以后的核算办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要求,在编制2008年年报时,煤炭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外计提的维简费,应比照安全生产费用的原则处理,即在所有者权益“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因为盈余公积是企业在税后利润中计提的用于增强企业物质储备、防备不测事件的资金,这样,既可保障安全费用的专款专用,又可以防止企业利用维简安全费用进行税前利润的调节。具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规定,第一、采用新的核算方法后,按规定标准计提维简费时,不再计入成本或费用;第二、采用新的核算方法后,按照规定范围使用维简费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要求计提折旧;第三,编制2008年年报时,根据取得的相关信息,能够对因维简费会计政策变更所涉及的固定资产进行追溯调整时,应进行追溯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在第五章固定资产追加了如下内容: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安全费用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的各项费用,应当在所有者权益中的“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反映。在以后期间采用实报实销的形式,形成费用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形成资产时,按照折旧标准逐年提取,计入成本科目。

(一)、企业按规定标准提取安全费用、维简费时

借: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

贷: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二)、使用时

(1)企业按规定范围使用安全费用、维简费购建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形成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同时作以下分录,但冲减金额以“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借: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贷: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

企业应当按规定计提折旧,计入有关成本费用

借:制造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2)、企业按规定范围使用安全费用、维简费支付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性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同时作以下分录,但冲减金额以“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借: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贷: 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

企业未按上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调整时将按安全费用、维简费计提时计入长期应付款科目的账面余额调整为零,同时增加权益,负债的减少额为权益的增加额,涉及固定资产的也要作相应的追溯调整。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

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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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348663764跪求09年开始实施的《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关于矿山企业维简费的科目...
    齐云蚁企业按《通知》规定标准计提维简费时,借记“制造费用——提取维简费用”科目(即:实际产量×提取标准),如果矿井建筑物固定资产折旧未提足,则按提取的维简费中吨煤2.50元井巷费部分作为矿井建筑物资产的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将其余部分作为维简费,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维简费”科目。

  • 19348663764现在(09年)《企业会计制度》就是《企业会计准则2006》了吗?
    齐云蚁·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 1934866376409年新会计准则里的周转材料的二及科目都有哪些呢
    齐云蚁09年新会计准则里的“周转材料”科目,可按周转材料的种类(如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分别“在库”“在用”“摊销”进行明细核算。

  • 19348663764我是一般纳税人企业09年新成立要执行新的会计准则?
    齐云蚁原则上。只有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必须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其他企业是鼓励执行。但是,目前税务机关等行政主体,要求企业必须提供新准则下的财务报表的表样。也就是说,他们实际上这是一个错误,但没有办法,你们只能提供新财务报表的样式。

  • 1934866376409年企业应该遵守哪年的会计准则!具体内容是什么?
    齐云蚁一些省、市也要求本地区大中型企业自2008年起开始实施新准则。扩大新准则实施范围已成为各方面的自觉行动。鉴于目前情况分析,中国用3年左右的时间能够实现在所有大中型企业实施新准则的目标。小企业继续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所以,若私人企业属于中小型企业的,一般采取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一般尚不涉及新会计...

  • 1934866376409年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
    齐云蚁《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三条与第四条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定义: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四...

  • 1934866376409新会计科目
    齐云蚁财政部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对会计科目作了较大改变,新会计科目体系中除涉及金融和生物类特别科目外的其他科目与《企业会计制度》(2001)中相关科目作一比较分析。 一、未作任何改变的科目 这类科目主要有:①资产类:“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原材料”、“...

  • 193486637642009新会计准则和2007年会计准则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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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34866376409年继续教育辅导《新会计准则(一)》的试题答案
    齐云蚁6.B 7.B 8.D 9.B 9.B 1.V 2.V 3.V 4.X 5.V 6.V 7.V 8.X 9.V 10.X

  • 19348663764我国会计准则
    齐云蚁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年10月30日,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实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 3.07年和08年除了上市公司之外的企业可以执行旧准则,09年开始所有的企业都要开始执行新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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