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免税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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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免税项目有哪些~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具体来说,直接从事种植业、水产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养殖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属于税法规定范围的初级农产品。2、避孕药和用具。三是古书。具体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4、进口仪器设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5、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免费援助进口材料和设备。6、其他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销售他们使用的商品。与残疾人有关的增值税征免项目。8、国有粮食企业免征增值税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免征增值税项目: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产农产品农民个人按照竹器企业提供的样品规格,自产或购买竹、芒藤、木条等,再通过手工简单编制成竹制或竹芒藤柳混合坯具的,属于自产农业初级产品,免征销售环节增值税制种企业在什么情况下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按照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1.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用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2.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粮食和食用植物油1.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3.享受免税优惠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可继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一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单位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可依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4.凡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均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并进行纳税申报、日常检查及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各项管理对销售食用植物油业务,除中国储备粮总公司及各分公司所属的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承储企业,按照国家计划销售的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继续免征增值税外,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13%税率)综上所述,免征增值税项目有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等。国家有非常明确的免征增值税项目说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全文》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第十六条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增值税的法定免税项目有哪些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产品,是指农业初级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减免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主要减免税规定归类并列表如下:

第一组知识点:农业类——与农产品和农业生产相关的优惠

项目具体规定

自产农产品农民个人按照竹器企业提供的样品规格,自产或购买竹、芒藤、木条等,再通过手工简单编制成竹制或竹芒藤柳混合坯具的,属于自产农业初级产品,免征销售环节增值税

自2010年12月1日起,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按照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1.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用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2.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粮食和食用植物油1.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

2.享受免税优惠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可继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属于一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单位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可依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3.凡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均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并进行纳税申报、日常检查及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各项管理

对销售食用植物油业务,除中国储备粮总公司及各分公司所属的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承储企业,按照国家计划销售的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继续免征增值税外,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13%税率)

农业生产资料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

(一)饲料(不含宠物饲料)

(二)其他

1.农膜

2.生产销售的氮肥、磷肥及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

自2008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磷酸二铵产品免征增值税

3.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

4.生产销售、批发、零售有机肥(含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物有机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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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等等。
想要获取增值税优惠,不仅可以销售上面涉及的商品,也可以申报一些优惠政策。我看支付宝有个叫跑政通的小程序有这个税务优惠筛查项目的,好像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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