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官制和地方官制有哪些

来自:    更新日期:早些时候
古代地方官位等级是什么?~

主要的行政机构就是三省六部
以明清官职为例
分九品,每品有正、从之分,共十八级。
正一品--(文)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武)领侍卫内大臣。
从一品--(文)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总督、各部院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左都御史。(武)将军、都统、提督。
正二品--(文)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总督、各部院左、右侍郎。(武)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文)各省巡抚、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各省布政使。(武)副将。
正三品--(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左副都御史、通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各省按察使。(武)参将。
从三品--(文)光禄寺卿、太仆寺卿、各省盐运使。(武)游击。
正四品--(文)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鸿胪寺卿、太仆寺少卿、各省道员。(武)都司。
从四品--(文)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内阁侍读学士、各省知府。(武)城门领
正五品--(文)左右春坊左右庶子、光禄寺少卿、钦天监监正、六科给事中、各部院郎中、各府同知、直隶州知州。(武)守备。
从五品--(文)鸿胪寺少卿、各道监察御史、翰林院侍读、各部员外郎、各省知州。(武)守御所千总。
正六品--(文)国子监司业、内阁侍读、左右春坊左右中允、各部院主事、各省通判、京府通判、京县知县。(武)门千总、营千总。
从六品--(文)左右春坊左右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直隶州州同、州同。(武)部千总。
正七品--(文)翰林院编修、各部院七品笔帖式、顺天府学教授、训导,京县县丞、外县知县、各府学教授。(武)把总。
从七品--(文)翰林院检讨、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国子监博士、直隶州州判、州判。(武)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文)太医院御医、各部院八品笔帖式、外府经历、外县县丞、州学正、县教谕。(武)外委千总。
从八品--(文)翰林院典簿、府、州、县训导。(武)委署骁骑尉。
正九品--(文)各部院九品笔帖式、县主薄。(武)外委把总。
从九品--(文)翰林院侍诏、邢部司狱、州吏目、巡检。(武)额外外委。

  分类较广,下面是我收藏的:清朝官制 正一品 太师、太傅、太保、殿阁大学士。 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 从一品 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少师、少傅、少保、各部院尚书、都察院左右都御使、协办大学士、总督(加尚书衔)、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九门提督)、内大臣。将军、都统、提督。 正二品 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内务府总管、銮仪使、大理院正卿。 各省总督、漕运总督、河运总督。 八旗护军统领、(左、右)翼前锋统领。 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 内阁学士、军机处散秩大臣、翰林院掌院学士、各部院左右侍郎。 巡抚、布政使司布政使。 副将。 正三品 都察院左右副都御使、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上驷院卿、大理院少卿、太常寺卿。 顺天府尹、奉天府尹、按察使、步军翼尉、各省提学使。 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骁骑参领、武备院卿、参领。 城守尉、参将、指挥使。 从三品 太仆寺卿、光禄寺卿。 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参政道。 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侍卫。 游击、下五旗参领、协领、指挥同知、宣慰使、土游击。 正四品 通政使司副使、鸿胪寺卿、大理寺少卿、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都察院六科给事中。 顺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员、盐法道、副使道。 防守尉、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土都司、兵备道、代本。 从四品 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光禄寺少卿、国子监祭酒。 知府、土知府、都转盐运使司运同、参议道。 城门领、包衣护军副参领、包衣骁骑副参领、包衣佐领、四品典仪。 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 正五品 各部院郎中、太医院院使、左右庶子、佥事道、钦天监监正。 直隶州知州、同知、土同知、顺天府治中、奉天府治中、监掣同知。 步军副尉、步军校。 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抚使司同知、千户、宣慰使司佥事。 从五品 鸿胪寺少卿、各部院部外郎、翰林院侍讲、翰林院侍读、詹事府洗马。 各州知州、都转盐运使司副使、土知州。 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骁骑参领、下五旗包衣参领。 副千户、宣抚使司副使、招讨使、安抚使、长官司长官使、河营协办守备、守御所千总。 正六品 太医院左右院判、内阁侍读、左右中允、主事、都察院都事。 京府通判、土通判、京县知县、通判。 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护军校、前锋校、鸟枪步军校、骁骑校、委署步军校。 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招讨使司副使、长官司副长官、百户、土千总、门千总、营千总。 从六品 左右赞善、翰林院修撰。 土州同、州同、运判、理同。 内务府兰翎长、六品典仪。 盛京游牧副尉。 正七品 内阁典籍、主簿、评事、通政使、太常寺典簿司知事、太常寺博士、御医。知县、京县县丞、顺天府满洲教授、训导、土知县、县视学。 城门吏、太仆寺马厂协领。 把总、土把总、安抚使司副使。 从七品 五官灵台郎、光禄寺典簿、布政使司都事、翰林院检讨、国子监博士。 土州判、州判。 七品典仪。 卫千总、安抚使司佥事。 正八品 司务、司库、协律郎、国子监学正、太医院吏目。 土县丞、县丞、库大使、按察使司知事、府厅学正、盐课司大使、盐引批验所大使、教谕。 外委千总。 从八品 五官挚壶正、典簿。 训导、盐运司知事。 委署亲军校、委署护军校、委署前锋校、委署鸟枪护军校、委署骁骑校。 正九品 主簿、土主簿、土知事、庄头、府厅知事 各营兰翎长。 外委把总。 从九品 孔目外郎、司狱、司晨、医士、鸣赞待诏、钦天监博士。 仓大吏、吏目、巡检、道府大使、府税课司大使。 太仆寺马厂委署协领。 编外外委。 未入流 五城兵马司吏目府使、医士、布政使司检校。 正术、正科、训术、训科、典术、典科、关厅库大使、驿丞、茶引批验所大使、河泊所大使、道会、道正、京师崇文门关分司副使、州县税课司大使。 五城兵司吏目。
  [编辑本段]详细分类
  内阁
  明朝时为了进一步集权而不设宰相、中书省等机构,宰相的权利转移到内阁,由内阁来处理国家政务。清朝继承了这一做法,内阁的首辅大学士以及协办大学士都被称为中堂,即宰相的别称,但实权则由军机处掌握,在军机处任职的官员称为军机大臣,统称大军机,军机大臣的僚属称为军机章京,又称小军机。
  中央行政机构
  清朝沿袭明朝传统,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管部的大学士及尚书、侍郎等)称堂官,部下属各司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一下的七品小京官称为司官。 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
  军事系统
  清朝军队主要分八旗和绿营两个系统。八旗又分京营和驻防两部分,京营中侍卫皇帝的称为亲军,由侍卫处(领侍卫府)领侍卫内大臣和御前大臣分掌,而御前大臣持掌乾清门侍卫和皇帝出行随扈,权位尤重。其他守卫京师的有骁骑营、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虎枪营、善扑营等。骁骑营由八旗都统直辖;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各设统领管辖;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由于都是特种兵,设掌印总统大臣或管理大臣管辖;虎枪营专任扈从、围猎等,设总统管辖;善扑营则专门练习摔角。 驻防八旗驻扎于全国各重要之地,视情况不同设将军、都统、副都统、城守尉、防守尉等官。内地将军等只管军事,而驻扎边疆的将军等要兼管民政。清朝的将军是满官的称号,战时则任命亲王为大将军。 绿营即汉兵,驻扎京师的称巡捕营,归步军统领管辖。绿营的建制分标、协、营、汛几级,标又分为督标、抚标、提标、镇标、军标、河标、漕标等,分别由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八旗驻防将军、河道总督、漕运总督统率。督标、抚标、军标、河标、漕标都是兼辖,实际各省绿营独立组织为提标、镇标,提督实为一省的最高武官,总兵略低于提督。总兵以下,副将所属为协,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属为营,千总、把总、外委所属为汛。
  行宪机构
  清朝沿袭明代设监察院,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监察院长官,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则为总督、巡抚的加衔。
  地方行政
  清沿袭明制,大致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布政、按察两使为督、抚的属官。与督、抚平行的有驻防将军和提督学政,不过驻防将军只管八旗驻军;提督学政只管学校与科举考试,其权力不能与督、抚相比的。省以下有道的设置,道为监察区性质,不算正式行政区。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兼兵备衔,另有一些不属布政、按察二司的道,如海关道、管河道、督粮道、盐法道等。省以下为府,设知府、同知、通判等官,与府平行的有直隶厅,设同知、通判。府以下为县,设知县、县丞、主簿等官,与县平行的为散厅,设置同直隶厅。在少数民族地区则设专门机构管理,即土司,一般分为两种:一种由军事部门管辖,如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长官为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另一种是由行政部门管辖,也设府、县等,官员称土知府、土知县,通常由少数民族头人担任。

中央官制
中国古代官制的发展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连续性,即历朝官制总是前后沿袭,先后继承。二是可变性,即不同时期的官制又有所不同。每当一个新王朝出现,总要对前朝官制进行总结,斟酌损益,有所继承,同时又根据本朝情况,加以变动。

秦汉是我国封建社会初期两个统一的王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机器在这期间建立,作为上层建筑的官制,充分反映了这一时代特点。秦在完成统一以后,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以及地方行政组织的日趋整齐精密,产生了一套完整的官制,汉代的官制基本上沿袭秦代而稍有改变,汉以后各代封建王朝又基本上沿袭着秦汉的官制。秦汉官制是我国官制之源,对以后的历代封建王朝产生深远影响。

从秦代起,我国官制即分为中央、地方两支。

中央官设三公及列卿。

三公为,丞相:最高行政长官;太尉:最高军事长官;御使大夫:一方面为丞相之副,一方面供内庭差遣,另外又握有监察百官之权。

列卿为,奉常:掌管宗庙礼仪;郎中令:掌管宫殿门户;廷尉:主管刑狱;治粟内史:主管财政经济;典官:主管归附各部族事务;宗正:管理皇族事务;卫尉:掌管宫门卫屯兵;太仆:掌管皇宫车马和国家马政;典属国:管理内附各部族入朝侍子;主爵中尉:主管列侯封爵;少府:掌管山海池泽之税,以供皇室享用;将作少府:主管宫室修建。此外,还有宫官,宫官是皇后、皇太子门下的官吏。

至西汉中央仍设三公,只是丞相改称相国,列卿中又有九卿之称,九卿后指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地位一般高于其它列卿。王莽簒汉建新朝对西汉官制大事更易,有“九卿分属三公”的办法,被东汉官制吸收,“三公九卿”便为后中央官制的基本体制。

自东汉末年起,除西晋短暂的统一外,中国又出现了长达三四百年的分裂动荡局面。同一时间,皇帝往往有几个,地位也不巩固,如何实现国家统一,怎样才能重新恢复皇帝在国家政权中的至尊地位,各国君主都煞费苦心,反映在官制上,就是频繁地调整,总趋向是从秦汉时的“三公九卿”制向“三省六部”制过渡,它预示着中国封建君主专制政体迈入一个更成熟的阶段。

三省即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

尚书省,秦少府属官有尚书,在内掌文书,东汉设尚书台,群臣章奏,都要经过尚书,南北朝时始称尚书省,是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构。

中书省,魏、晋始置,为秉承君主意旨、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

门下省,东汉称侍中寺,以伺应皇帝为主要职务,晋代改称门下省,为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

三省制从西晋始设渐完善确定,此后历代沿用,直至明初废丞相和中书省,才重新调整中央机构。

六部指吏、户、礼、兵、刑、工部。

吏部:管理文官。

户部:管理土田、户口及国家财政。

礼部:主管礼仪教化。

兵部:主管军队。

刑部:主管刑政。

工部:主管工程建设。

从隋唐到明初,六部虽属中央重要部门,但不直属皇帝,或隶于尚书省,或隶于中书省,责权有较大局限,明初废丞相后,六部直属皇帝,形成了以六部为主干,府、部、院、寺(司)分理政务的行政格局。府、部、院、寺(司)是与六部相配合的机构。

明废丞相后,渐形成内阁制,在皇帝和六部之间成立内阁,内阁大学士一般五至七人,内阁权力远比不上前代丞相。

清承明制,中央机构仍设内阁、六部等,直至清亡。

从秦建立统一的封建王朝起,两千多年间的设官分职,大体上都是一脉相承的。随着清王朝的灭亡,长达两千余年的封建制度结束,与之相应的上层建筑也解体,古代官制也随之结束。中央官制只是古代官制的一部分,可以反映出我国古代官制相沿袭、尚变化的特点。一般读者了解一些这方面的知识,便于宏观理解传统文化,也便于更好地阅读欣赏传统文化作品。

地方政治制度

1.分封制:夏\商\西周三个奴隶制王朝实行的地方政治制度.

2.郡县制:出现于春秋战国之际,形成于秦朝,发展于西汉,变样于东汉.

3.州郡制:指东汉形成的州\郡县三级地方政治制度.州起源于汉武帝所建的剌史监察制度.

4.道路制:指唐代的道制和宋代的路制.宋统一中原后,地方行政机构采取分路而治,成为路/府、州、军/监/县三级政区。

5.行省制:源于魏晋时的行台,当时为中央政权处理军国大事时的临时派出机构.金朝曾在边境广置行台尚书省.蒙古人入主中原时仿金制,设尚书省统辖一个大区的路府州县,演变成地方最高政治机构.元世祖时,尚书省并入中书省,地方机构也改称行中书省,简称行省.

中国古代人事制度

中国古代官吏的铨选和管理制度。铨选主要解决官吏的来源,职官的管理包括对官吏的任用、考绩、奖惩、品秩、俸禄及休假、退休等制度。

铨选制度

中国古代官吏铨选的途径很多,有世袭、纳赀、军功、荐举、郎选、恩荫和科举制等。主要有三个阶段和三种制度,即先秦的世袭制、秦汉至魏晋南北朝的荐举制和隋唐至明清的科举制。

世袭制

亦称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原始社会末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破坏后,出现了“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世袭制的特点是王权与族权统一。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凡定爵位与官职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

荐举制

是荐举贤才,授以官职的官吏选拔制度。举荐的标准主要是德行、才能,而非全靠家世,它冲破 了先秦贵族血缘世袭制的藩篱。西汉的察举、征辟制的出现,是荐举制成熟的标志,而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 制”的施行,表明其走向衰败。

察举是根据皇帝诏令所规定的科目,由中央或地方的高级官员,通过考察向中央推荐士人或下级官吏的选 官制度。它也是荐举制精髓所在。察举分诏举与岁举。诏举是皇帝下诏选取特殊人才。岁举是地方长官定期定 员向朝廷推荐人才。察举的科目主要有贤良方正、孝廉、太学博士弟子及特举特科等。有时皇帝对于贤良方正等用“对策”、“射策”的方式进行考核。征辟是皇帝及公卿郡守选拔任用属员的一种制度。皇帝特征、聘召人才为“征”,公卿郡守聘任幕僚属官为“辟”。东汉后期选拔官吏中钻营请托、结党营私和弄虚作假之风盛行,察举、征辟制渐趋败坏。

曹魏时,魏王曹丕接受吏部尚书陈群建议,实行“九品官人法”,即“九品中正制”。在州、郡设大小中正 官,负责按家世门第和道德才能,并博采舆论,从上上至下下分九等品评地方士人,供朝廷按品级授官。九品 中正制是察举制的发展,它将选官权由地方收归中央,人分九等在人才学分类上是一种创新,选才标准趋于周密。魏、晋时期门阀统治的加强,至东晋后此制弊端丛生,中正权重,品评随意,世族门阀把持中正,控制选举,至后期造成“高门华阀有世及之荣,庶姓寒族无过进之路”。九品中正制已成为门阀统治的工具。

科举制

隋统一全国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隋文帝开皇七年(587)废九品中正制,设秀才科。隋炀帝时 又建进士科,以“试第”取士,并创立了以公开考试,择优选才为特征的科举制度。科举制创于隋代,形成于唐 代,发展完备于宋代,强化于明代,衰落于清代,先后绵延1300多年,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的官吏主要铨选 制度。其主要特点是:①公开考试,一定程度上的平等竞争。除工商隶皂倡优等人士外,不论门第等级和贫富,只要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均可怀牒于州县公开报考。它冲破了魏晋以来的门阀统治,为中小地主阶级的士人入仕开辟了途径。②考试制度日趋完备。科举即分科举士,按科目性质又可分文举、武举。文举又有制科和常科之分。制科是皇帝临时设置考取名士的科目。常科是定期分科取士的制度。常科科目繁多,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算、童子等科。各科考试方法和内容各异。考生来源也趋正规,属京师或州县学馆的士子叫“生徒”;经地方考试及格的称“乡贡”。考试程序,唐代有州试和省试,宋代增加殿试,明代以后又有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殿试三年一考,由皇帝亲自裁定名次,定一甲一、二、三名,称状元、榜眼、探花。③以文化知识为主要录取标准。科举考试科目不同,内容各异,但考诗赋、经义、策问、算学、法律等,都以文化知识为主。科举制在前期有一定积极意义。明清加强了君主专制集权以后,科举制从考试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表现在:①考试内容重经义,不切实用。考试命题必须依朱熹所注儒家经典四书、五经为主,并“代圣贤立言”,儒家思想成了入仕的必修课目。②以八股取士,形式死板,内容空洞,束缚人们的思想。③考题割裂,偏、难、奇、奥,加之科场舞弊,请托监临,官场腐败现象日益滋生。科举制逐渐成为社会发展的阻碍,至清末终于被废止(见科举考试制度)。

科举制虽为隋、唐以后官员铨选的主要途径,但世袭制,荐举制以及军功、吏进、纳赀捐官、荫封等其他 选官制度作为科举制的补充形式仍继续存在。

职官管理制度

包括对官吏的任用、考绩奖惩、品秩俸禄及休假退休等制度。

任用

为保证各级官员的政治标准,历代都重视官员选拔后的任用。秦代为保证被荐举官员的素质,对举 者规定“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史记·范睢列传》)。汉代以后对官员的任用有多种限制,朝廷 对候选官员的家世、职业、财产、资历、民族、体格及外貌都有一定要求。如秦汉以来,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各代都不同程度地限制商人为官。魏晋时期,限制寒族为高官,十六国、北魏、元及清代又对任用官员有一定的 民族限制。在等级森严的官僚队伍中,出身和资历是任官时优先考虑的条件,官僚制度越完善,出身和资历的 限制越严格。

为了避免官场中的徇私,自东汉后任官有回避的规定。东汉实行“三互法”,基本精神是本地人不得为本 地长官,婚姻之家不得相互监临。汉代还规定兄弟子侄及有婚姻戚属关系的,不得在一个部门或地区为官,如 果选在一个部门或地区为官,其中一人要申明回避。唐代不仅规定官员不能在本籍任职,而且不许在本籍所在的近邻州县任官。唐还规定,凡职责相连或监临检察的官职,亲族间要回避,如宰相之子不能任谏官,兄弟不 可在同省任职等。清代对任官的回避规定更为严格,如明确规定不能在原籍周围 500里内为官;中央各部中分管各省事务的各司主官,不得用同省籍人士;凡京官三品以上、地方官中总督、巡抚等大员的子弟,不能在京 中担任御史等。

有些朝代对任官还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如唐代任官标准增加了身、言、书、判等条件,要求入仕的人应体貌丰伟,言辞辩理大方,书法工整优美,判词文理优良。

官吏任用后,朝廷要发给他们身份等级的凭信。自战国起就有印绶制,金、银、铜不同的金属质地和紫、青、黑、黄等不同颜色的绶带,标志着官员的身份等级。

任用的官吏,自汉代起有一年的试用期,不称职者或他调、左迁,或罢黜。明代对官员实授前也有“历事”和“观政”的实习阶段。

7、中国古代中央官制

中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历代政权的中枢机构及其职官制度。

奴隶社会中央官制

夏代时已有辅佐夏王的六卿。司空为六卿之首,后稷掌农业,司徒主教化,大理主刑狱,共工管营建百工,虞人掌山泽畜牧。此外,夏王朝已初步建立了掌管军事、农事和赋税征收的机关。商代建立起以商王为中心的中央机构。辅佐商王的主要大臣为尹。其下有主管力役的司徒、主管工程的司空和主管刑狱的司寇。商代“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神权在政治生活中占重要作用,故掌祭祀、占卜和纪事的宗教事务官在当时最为显要。西周中央机构有较大的发展。辅弼周王的为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公下有“三事大夫”:掌地方民事行政的为常伯,又称牧;掌官吏选任的为常任,又称任人;掌政务的为准人,又称准夫。政府行政事务官分为两大系统:卿士寮和太史寮。卿士寮下有三个事务官:司徒、司马和司空,分别掌管农事、役徒征发和营建。太史寮是掌管历法、祭祀、占卜和文化教育的行政部门。西周宗教事务官与商代相比,其地位有所下降。

春秋、战国是社会变动时期,随着封建化进程的推进,各诸侯国政府机构发生了重要变化。春秋时各国相继出现了辅佐国君、处理政务的主要执政官。秦称上卿、亚卿和大庶长,楚称令尹,齐、晋、鲁、郑诸国称相。尽管各国名称各异,但其地位和职掌都相当于后来的“相”。中央机构日益完善。齐、鲁、郑、楚等国继承西周官制,仍以司徒、司马、司空及司寇为政府主要行政长官。其他重要事务官有:掌农田税收的司田,掌财务的职计,掌山泽、田猎的虞人等。随着诸侯国间交往增多,各国设行人,以主外交。史官太史的地位重要,其职责为“记大事,书盟首”。战国初,随着各国变法运动的进展,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体,成为此时中央官制的重要特征。“百官之长”的相、丞相,已成为各国普遍设置的官职。由于历史和传统的原因,各国官制仍不划一。齐国变化较大,相以下设五官:大田、大行、大谏、大理和大司马。楚国自成一系,令尹是中央最高行政长官,上柱国、大司马和大将军是政府高级军事长官。秦国沿三晋,又取东方诸国之长,形成一套独特的官制,并为汉代所继承,成为封建社会前期中央官制的基本框架。

封建社会中央官制 公元前 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帝国。自此至1840年鸦片战争,在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中,中央官制的发展和演变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秦汉中央官制

秦、汉建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三公九卿制。三公为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分掌行政、监察和军事。九卿为中央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行政长官:奉常为九卿之首,掌宗庙礼仪及文化教育;郎中令掌宫殿门户守卫,为宿卫侍从长官;卫尉为宫门警卫之官;太仆掌皇帝车马,兼掌全国马政;廷尉为中央最高司法长官;典客掌民族事务及朝聘;宗正专管皇室亲属事务;治粟内史职责为征收盐铁钱谷租税和国家财政收支;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和官府手工业制造,以供应皇室。九卿之外,尚有掌京师治安的中尉,掌宫室、宗庙、陵寝等土木营建的将作少府及掌宣达皇后旨意与管理宫中事务的大长秋。秦汉九卿除卫尉、廷尉和治粟内史诸卿主要掌政府行政事务外,其余诸卿职能主要为皇帝及皇室内廷服务。国事与君主家事不分,政务与宫廷事务混杂,是秦汉中央官制的特点之一。

汉武帝为加强皇权,削弱丞相权力,建立中朝制,即选用一批地位较低的内廷人员参与朝政。其中原属少府,为皇帝掌管文书的尚书以及一些内廷人员,地位有较大提高。朝廷政务往往先与尚书、侍中、大将军等近侍内廷“中朝”人员商议,然后告之以丞相为首的“外朝”官员。外朝官实际作用被削夺,地位下降,中朝官员受到重用。中朝制的建立既是皇权与相权矛盾的产物,也是内廷近臣权力膨胀的结果。汉成帝时,大司马(武帝时由太尉改称)、大司空(成帝时由御史大夫改称)和丞相(哀帝时改称大司徒)三公权力进一步削弱。尚书 权力扩大,尚书令为主管,设五曹。东汉时尚书权力进一步扩大,尚书机构称台,有令、仆射各 1人,尚书6人,分掌三公、吏、民、客、二千石及中都官等六曹,分割或取代了九卿部分职权。东汉至魏晋,中央政务逐步由三公向三省转移,行政事务渐由九卿向六部过渡。

唐宋中央官制

隋、唐时期专制集权中央政体趋于完备,建立起以皇帝为中心的三省六部制。“唐初,始合三省,中书主出命,门下主封驳,尚书主奉行”。三省长官具有宰相之职,形成三省分工明确,又相互牵制的机制。这是行政制度的重要变化。尚书省是中央行政管理的中枢,下辖六部二十四司。尚书取联合办公制。都堂居省内中心,为政务活动中枢。尚书省长官左右仆射、左右丞,俱在此办公,下设左右司,分掌六部。六部由六曹演变而来,以吏部为首,掌官吏选授、勋封及考课之政,下辖吏部、司封、司勋、考功四司;户部掌人口、土地、钱谷及赋税之政,下辖户部、度支、金部、仓部四司;礼部掌礼仪、祭享、贡举之政,下辖礼部、祠部、膳部、主客四司;兵部掌武选、地图、车马、甲械之政,下辖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四司;刑部掌律令、刑法、徒隶及按复谳禁之政,下辖刑部、都官、比部、司部四司;工部掌山泽、屯田、营建与工匠之政,下辖工部、屯田、虞部、水部四司。隋、唐形成的尚书六部,无论从名称、职掌权限,还是组织建制,较之秦汉九卿都是一大进步。六部之外又有九寺五监,它由秦汉九卿演变而来。自魏晋六曹取代九卿部分职权后,九卿名称虽存,但职责有了很大变化。南北朝改称寺,正副长官称卿、少卿。九寺中的太常寺仅掌祭祀、礼仪,科举考试归礼部;原掌宫殿守卫的光禄寺(由郎中令演变而来),专掌酒礼膳馐之事;卫尉寺专管武器和仪仗帐幕,不掌警卫;太仆寺掌一般马政,不管皇帝车马;廷尉改称大理寺,掌审讯刑狱,司法行政归刑部;鸿胪寺掌赞助礼仪,外族朝聘归礼部;司农寺管仓储之事,赋税财政归户部;宗 正寺职责未变;太府寺为新设,掌金帛府藏。五监为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和都水监,分掌学校教育以及国家和宫廷手工业制造,宫殿、城廊、官衙的修建等。九寺五监形式上独立,实际上是与六部配合的办事机构。

宋朝的中央机构在神宗元丰前后有很大的不同。元丰以前,虽仍有三省六部,但形同虚设。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真宰相之任,参知政事为副相,总揆行政;又设枢密院掌军事,转运使司、铁盐使司、度支使司等三司掌财政,这样形成行政、军事、财政三权分立的局面,宰相的权力大大削弱。六部的权力也被不断增设的机构所侵夺。如吏部,权归审官东院、流内铨、审官西院、三班院;户部,权归三司;礼部,权归礼仪院;兵部,权归枢密院;刑部,权归审刑院,纠察在京刑狱司;工部,权归三司修造案等。九寺五监中部分寺、监权力的转移也有类似的情形。神宗元丰五年(1082),实行中央官制改革,罢去三司及一切丛杂机构,基本恢复到唐代三省六部的格局。与唐代不同的是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之事、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之职,为宰相之任(后改称左右丞相);此外,枢密院职任得以保留。元朝中央行政制度变唐、宋的三省制为一省制——中书省,以中书省为最高政务机关,六部为其所属。

明清中央官制 明清时期中国封建君主专制集权发展到极端。明初朱元璋对中央官制作了较大的调整。首先废秦汉以来的宰相制为咨询顾问并办理日常公务的内阁制。监察方面改汉以来的御史台为都察院;军事上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提高六部地位,直接向皇帝负责,并建立庞大的宦官机构及其控制下的厂卫特务组织。其中尤以废丞相设内阁为政府体制调整的主要内容。内阁由翰林院学士组成,分首辅、次辅和群辅。其职责主要为“票拟”,即代拟诏书,批答奏折。永乐以后,内阁学士渐参与政事,不仅咨询顾问,且掌实权。内阁遂由明初的皇帝顾问秘书,变为全国行政中枢。

由满洲贵族建立的清王朝,初由八旗旗主和议政王大臣会议共同议政。雍正年间,西北用兵频繁,为及时商议军务,设军需房,后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始为临时机构,后不仅取代议政王大臣会议,且权力扩大,成为由皇帝直接控制下处理全国军政事务的中枢辅政部门。其特点为:办事效率高、速度快和保密。清六部职权缩小,已不是行政管理中枢,不能对下直接发布政令。清代寺监仅存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和鸿胪寺。宗人府的地位则在六部之上。五监仅存国子监,其余四监先后并归工部。鸦片战争后,清廷为适应外国列强的侵略和维护封建政权的需要,进行官制改革和机构调整(见清末政治制度改革)。


中国古代官制和地方官制有哪些视频

相关评论:
  • 19231579041中国古代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发展呈出什么特点
    古武荀一、政治制度演变 1、萌芽(战国):商鞅建立县制,百官服,从君主法令的封建官僚制度建立.2、确立(秦朝):一整套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的建立.(确立皇权的至高无上的皇帝制,中央三公九卿的官制,地方推行郡县制).3、巩固(西汉):①汉景帝“削藩”平定七国三乱.②汉武帝颁布“推恩令”...

  • 19231579041中国古代史(高中),中国官制的变化(中央和地方官制)。
    古武荀3 三国 晋 南朝大体沿袭 值得一提的是东晋刺史辖数郡,实力雄厚,王敦、桓玄 刘裕 都曾割据 至于北朝 大多为少数民族 带有部落痕迹 4 隋唐 设六部分领朝政 多个丞相 防止专权 地方上为州郡县三级 唐后期节度使地盘与权力极度膨胀 5 宋把太尉一分为三,避免兵变 地方有路府县三级 6 元设省,为...

  • 19231579041中国古代史官的等级制度是怎么划分的?
    古武荀2013-07-02 中国古代史怎么划分 2 2017-07-16 中国古代史官的特点 4 2013-08-29 求古代皇室等级制度划分 24 2013-10-30 中国古代史历朝历代的选官制度有哪些? 6 2017-05-17 中国古代史历朝历代的选官制度有哪些 2 2012-09-15 中国古代史国家制度?(选官、中央官制及地方行政制度) 21 2014-01...

  • 19231579041中国古代中央政治制度和地方管理制度演变的特点
    古武荀三司是朝廷在省里的派出机关,互不统属、分权鼎立,互相控制,遇有重大事宜,由三司合议,上报中央部院,从而便于中央垂直领导,加强了朝廷对地方的控制。其结果形成极端的君主专制统治。八股取士,为统治阶级推行君主制制度培养了官僚队伍。其结果禁锢了人们的思想,对中国思想文化、科学技术的发展,造成...

  • 19231579041中国古代官制和地方官制有哪些
    古武荀中央官制 中国古代官制的发展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连续性,即历朝官制总是前后沿袭,先后继承。二是可变性,即不同时期的官制又有所不同。每当一个新王朝出现,总要对前朝官制进行总结,斟酌损益,有所继承,同时又根据本朝情况,加以变动。秦汉是我国封建社会初期两个统一的王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

  • 19231579041魏晋南北朝的中央官制,地方官制,选官制是什么?
    古武荀从地方行政机构设置看,同东汉后期为州、郡、县三级制度。混乱是这一时期最大的特点,所以地方官制也在一片混乱中。但乱中我们需要掌握以下几点:1.军权在地方行政中的地位 战乱的常态造就了军权的重要。尤其在州一级出现了政府与军府并置的局面,军府渐有取代政府行政的趋势。(《古代》P62)魏晋时期...

  • 19231579041中国古代的官名是如何排列的?
    古武荀古代地方官职概述:秦汉主要行政区是郡。郡的长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区是州,州官称刺史,属官有长史、司马等。唐代在一些军事重镇,设节度使,属官有行军司马、参谋、掌书记等。宋代州官称知州,县官称知县。明清改州为府,称知府。此外,汉代也设州,天下分十几个州,基本上是监察...

  • 19231579041古代中国的官有什么
    古武荀中国古代官职 古代官职的情况,涉及官署名、官名、官员的职掌等方面。各朝代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大体可分为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大类。1.中央官职 秦设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组成中枢机构。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和秘书工作。汉朝大体上沿袭秦制称为三公,下设九卿,分管各方面政务,...

  • 19231579041中国古代有哪些官位,请举一些做下介绍,类似尚书这种官位是干什么的...
    古武荀1简介 ▪ 中央官职 ▪ 地方官职 2爵 3丞相 4太师 5太傅 6少保 7尚书 8学士 9上卿 10大将军 11参知政事 12军机大臣 13军机章京 14御史 15枢密使 16左徒 17太尉 18上大夫 19大夫 20士大夫 21太史 22长史 23侍郎 24侍中 25郎中 26参军 27令尹 28尹 29都尉 30冏卿 31司马 32...

  • 19231579041在中国古代如何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古武荀从秦始皇追溯,中央建立中央官制,地方经李斯提议后,改为郡县制,实行中央集权,中央设丞相,辅佐皇帝处理政务,设御史大夫监察百官,设太尉管理军务,后世沿袭此制度,后来,有在此基础上,中央和地方稍做变动,君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削弱,到明朝,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度,

  • 相关主题精彩

    版权声明:本网站为非赢利性站点,内容来自于网络投稿和网络,若有相关事宜,请联系管理员

    Copyright © 喜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