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

来自:    更新日期:早些时候
~

法律主观:

农村宅基地不是遗产。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个人没有所有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能成为遗产,更不能继承,不存在农村土地继承权人的说法,但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可以合法继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2021生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视频

相关评论:
  • 13649683075历史遗留问题的房屋确权
    严俘萱历史遗留问题的房屋确权应妥善处理,化解权属纠纷。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已登记发证或者未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及住宅权属存在争议,通过农村的房屋确权工作,按照不同阶段、不同类型,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登记确权,纠正错误,解决权属纠纷。农村房屋所有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

  • 13649683075妥善解决农村建房历史遗留问题 规划手续缺什么补什么
    严俘萱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发布的《关于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以下为农村建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相关规定和指导原则:1. 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范围和基本工作原则:确保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符合规划要求。对于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需按照“缺什么补什么...

  • 13649683075农村闲置宅基地如何处理
    严俘萱最近几年,很多村民会出现一户多宅的情况,大都是继承父辈的房子之后才多出一块宅基地的,也有的是因为之前建新不拆旧,导致现在出现了一户多宅的情况。当然,针对历史遗留下来的一户多宅,我国同样采取了措施鼓励村民把闲置的宅基地退出来,然后由村集体把这些退回来的宅基地转变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 13649683075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如何解决
    严俘萱2、违法用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地的,由用地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市、县(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至省人民政府审批。未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 13649683075农村宅基地继承纠纷如何处理?
    严俘萱小儿子要求分割宅基地补偿款的诉请于法无据,判决驳回。3、评析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本文所要讨论的是:宅基地使用权(本文所指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城镇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作讨论)是否是“财产”,以及是否为“个人财产”。二、从宅基地使用...

  • 13649683075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如何解决?
    严俘萱如当时土地证停办时,可以手出证据,在房产证过户好的时段里,你去过产土地证时工作人员是怎样说的,可以调当时停办的文件,来证明你的有效性,姑姑来分土地已失去时效性,因为房产已是你父亲的名字了。

  • 13649683075怎么解决历史遗留房产问题
    严俘萱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时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其面积超过各地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

  • 13649683075北京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没能办理怎么办
    严俘萱按照现在的规定处理,即一户一地、符合规划,历史问题早已经解决了,不用拿这说事。否则故宫就会成为住房了

  • 13649683075解放前的老宅基地如何确权
    严俘萱法律分析:一、1986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房屋,房屋至今无改建、扩建,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宅基地属于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中历史建成的情形。二、确权方式:如果属于在该处住宅一直居住至今的,可以由村委会(居委会)出具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并由乡级人民政府确认后,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

  • 13649683075补办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审批工作报告怎
    严俘萱2、初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初审,初审通过的,签注审核意见后,提交村(居)委会。3、复审。村(居)委会复审,复审通过的,签注审核意见后,提交镇(街道)国土部门。4、联审。镇(街道)国土部门会同城乡统筹、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现场踏勘、拍照核对,涉及水利用地或水利防护地的需水利部门一并联审,...

  • 相关主题精彩

    版权声明:本网站为非赢利性站点,内容来自于网络投稿和网络,若有相关事宜,请联系管理员

    Copyright © 喜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