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的学历证书国家承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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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区别有哪些?~

一般认为,普通教育与 职业 教育有着明确的区别。它们的起源不同,实施机构不同,职能和培养目标也不同。这些根本性的区别决定了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地位的高下之分,也决定了两者在课程设置上的不同倾向,即普通教育偏重学术性知识的传授,而职业教育侧重实用性技能的训练。但若从最广的意义上来说,在社会分工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中,每个人所受的教育都应该由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这两部分组成,否则便难以安身立命,承担起各项社会责任。也就是说,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在根本性的教育目的上是一致的,即培养“社会化的人”。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在人才培养上的区别
(一)生源渠道上的区别
目前高职院校的生源来自于三个方面:一是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二是中等职业技术 学院和职业高中对口招生的学生,三是初中毕业的学生;而普通教育的生源通常是在校的高中毕业生。
(二)培养目标上的区别
普通教育主要培养的是研究型和探索型人才以及设计型人才,而职业教育则是主要培养既具有大学程度的专业知识,又具有高级技能,能够进行技术指导并将设计图纸转化为所需实物,能够运用设计理念或管理思想进行现场指挥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换句话说,职业教育培养的是技艺型、操作型的、具有大学文化层次的高级技术人才。同普通教育相比,职业教育培养出来的学生,毕业后大多数能够直接上岗,一般没有所谓的工作过渡期或适应期,即使有也是非常短的。
(三)与经济发展 关系上的区别
随着社会的发展,高等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职业教育又是高等教育中同经济发展联系最为密切的一部分。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中,职业教育的学生人数的增长与地区的国民生产总值的变化处于正相关状态,高职教育针对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需要,培养相关行业的高级职业技术人才,它的规模与发展速度和产业结构的变化,取决于经济发展的速度和产业结构的变化。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社会对职业教育的发展要求和定位必然以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职业教育如何挖掘自身内在的价值,使之更有效地服务于社会是其根本性要求。
(四)专业设置与课程设置上的区别
在专业设置及课程设置上,普通教育是根据学科知识体系的内部逻辑来严格设定的,而职业教育则是以职业岗位能力需求或能力要素为核心来设计的。就职业教育的专业而言,可以说社会上有多少个职业就有多少个专业;就职业教育的课程设置而言,也是通过对职业岗位的分析,确定每种职业岗位所需的能力或素质体系,再来确定与之相对应的课程体系。有人形象地说,以系列产品和职业证书来构建课程体系,达到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的无缝接轨。
(五)培养方式上的区别
普通教育以理论教学为主,虽说也有实验、实习等联系实际的环节,但其目的仅仅是为了更好地学习、掌握理论知识,着眼于理论知识的理解与传授。而职业教育则是着眼于培养学生的实际岗位所需的动手能力,强调理论与实践并重,教育时刻与训练相结合,因此将技能训练放在了极其重要的位置上,讲究边教边干,边干边学,倡导知识够用为原则,缺什么就补什么,实践教学的比重特别大。这样带来的直接效果是,与普通教育相比,职业教育所培养的学生,在毕业后所从事的工作同其所受的职业技术教育的专业是对口的,他们有较好的岗位心理准备和技术准备,因而能迅速地适应各种各样的工作要求,为企业或单位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职业教育是发展地区经济和文化的生力军,职业教育量大面广,专业一般都是根据本地区社会实际需要而设立,目标明确,专业对口,量体裁衣,学以致用,大量发展短年制的职业教育对普遍提高国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作用显著,职业教育对发展本地区特色的经济和文化至关重要。

民办教育的学历证书国家承认。

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鼓励捐资办学,对为发展民办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扩展资料:

为全面加强民办教育管理工作,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西安召开了全省民办教育管理工作会议。

会议全面回顾总结了民办教育取得的成绩。梳理列举了当前民办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我省民办教育目前还存在一些院校违规招生问题易发多发、乱收费问题禁而不止、学校内部管理问题突出、举办者依法办学意识不强、政府监管责任缺位等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

梳理明确我省民办教育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有利于教育行政部门和民办学校开展对照检查,找准问题,精准施策,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工作。

会议对积极推进分类管理改革提出了要求。对进一步加大民办教育监管力度提出了要求。对规范民办教育管理作出了规定。

制定了《陕西省关于规范民办学校管理的若干规定(讨论稿)》,从加强党的领导、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规范招生管理、规范举办者行为、规范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师资队伍管理、规范资产财务管理、加强稳定安全管理等9个方面对民办学校提出了具体要求。

对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各级部门监管职责等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让民办学校知道该怎么办学,让教育部门明白该怎么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重点推进民办教育分类改革





承认。



民办教育的学历证书国家承认。

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鼓励捐资办学,对为发展民办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民办大学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民办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研究生、本科、专科);另一类是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实施非学历教育(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全日制高等教育培训以及函授、业余、短期培训等),不能实施高等学历教育。

  而民办普通高校可实施高等学历教育,也可以实施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学籍管理体系,学校具有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学生颁发学历证书的资格,其中本科层次高校可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历类教育学生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信息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查询。这个和高考上大学的学历是一样的,是国家承认学历。

  民办普通高校及独立学院也可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开展自学考试助学或其他非学历教育,自主确定招生规模。非学历教育不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学籍管理体系,学校不能对非学历教育的学生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只能发放结业证书,作为学习经历的证明。结业证书不是毕业证,不受国家承认。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自行开展招生活动,不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学籍管理体系,不具备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资格,只能发放结业证书,作为学习经历的证明。学校颁发的结业证书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

  由此可见,民办大学中民办普通高校有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的条件,但如果不是按照普通高考招生方式按批次和分数线录取的学生,所获得的学校颁发的学业证书不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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