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龄 狼 特殊句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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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下册语文的第30课《狼》中的特殊句式~

特殊句式:
1、倒装句(状语后置):
屠惧,投以骨。
意思是:屠户害怕,把骨头投给狼。
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但是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
一狼洞其中
意思是:一只狼在其中打洞。
2、省略句:
投以骨。
意思是:把骨头投给狼。
3、反问句: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
意思是:狼也是狡猾的动物,但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杀死了,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啊?只给人增加笑料罢了。
出自:蒲松龄[清代]《狼三则》第二则。

扩展资料:
文章创作背景
《狼三则》第二则是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描绘了贪婪、凶狠、狡诈的狼的形象。启示我们对待像狼一样的恶人,不能妥协退让,而要像屠夫一样勇敢斗争、善于斗争,这样才会取得胜利。
蒲松龄(1640年6月5日-1715年2月25日),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
蒲松龄出生于一个逐渐败落的中小地主兼商人家庭。19岁应童子试,接连考取县、府、道三个第一,名震一时。
补博士弟子员。以后屡试不第,直至71岁时才成岁贡生。为生活所迫,他除了应同邑人宝应县知县孙蕙之请,为其做幕宾数年之外,主要是在本县西铺村毕际友家做塾师,舌耕笔耘近42年,直至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方撤帐归家。
他毕生精力完成《聊斋志异》8 卷、491篇,约40余万字。内容丰富多彩,故事多采自民间传说和野史轶闻,将花妖狐魅和幽冥世界的事物人格化、社会化,充分表达了作者的爱憎感情和美好理想。被誉为中国古代文言短篇小说中成就最高的作品集。
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正月病逝,享年76岁。除《聊斋志异》外,蒲松龄还有大量诗文、戏剧、俚曲以及有关农业、医药方面的著述存世,总近200万言。
蒲松龄纪念馆,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坐落在淄博市淄川区蒲家庄,是为纪念蒲松龄而设立的文化名人纪念馆,属比较典型的明清风格的北方农家建筑。
蒲松龄纪念馆
蒲松龄纪念馆现拥有六个小院、七个展室,占地面积5000多平方米、展览面积2000多平方米。整座建筑以聊斋为主题,向外辐射,院落门庭,错落有致,既保持了历史风貌,又独具地方特色。
蒲松龄纪念馆收藏的文物包括资料在内达到500余件。其中,蒲松龄的四枚印章和《蒲松龄纪念馆画像》被定为国家一级文物。主要景点有聊斋复原陈列、蒲松龄生平展室、蒲松龄著述展室、蒲松龄著述外文和研究成果展室、聊斋故事彩塑展、馆藏名人字画展、回顾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蒲松龄

省略句

省略宾语:

1.“投以骨”中省略了“投”的宾语“之”,代狼,可补充为“投之以骨”。

2.“一狼仍从”中省略宾语“之”,可补充为“一狼仍从之”。

省略介词:

3.“场主积薪其中”省略了介词“于”,可补充为“场主积薪于其中”。

4.“一狼洞其中”中也省略了介词“于”,可补充为“一狼洞于其中”。

5.“屠乃奔倚其下”中省略介词“于”,可补充为“屠乃奔倚于其下”。

省略主语:6.“顾野有麦场”中省略主语“屠”,可补充为“屠顾野有麦场”。

倒装句 :7.“投以骨”中“以”是介词结构后置,正常语序应为“以骨投”。

省略宾语:

1、“投以骨”中省略了“投”的宾语“之”,代狼,可补充为“投之以骨”。

2、“一狼仍从”中省略宾语“之”,可补充为“一狼仍从之”。

省略介词:

1、“场主积薪其中”省略了介词“于”,可补充为“场主积薪于其中”。

2、“一狼洞其中”中也省略了介词“于”,可补充为“一狼洞于其中”。

扩展资料

《狼三则》都是写屠夫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

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

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各自成篇,然而又紧密相关,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 

本文可分三段:第一段(屠夫遇狼)写两狼追赶屠户,屠户时而迁就退让,继而被迫抵抗自卫。这一段又分为三层,从“一屠晚归”至“缀行甚远”,简洁地叙述了屠户遇狼的时间、地点和情况。

一个卖肉晚归的屠户,在“担中肉尽,止有剩骨”,却又行人断绝,孤立无援的情况下,让两只恶狼给盯住了。草草几笔,就勾画出危急的处境,紧张的气氛,实在扣人心弦,为后面描述屠户的斗争策略作了铺垫。

(屠夫惧狼)面对意想不到的恶狼,屠夫首先是“惧”。于是采取迁就的策略,“投以骨”。屠夫最初认为,只要满足狼的贪欲,就可脱险。至“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也似乎如他所料,使两狼“缀行甚远”的情况暂时有了改变,文笔十分曲折。

可是照样投骨的结果,只不过让后狼暂时停脚,而“前狼又至”;直到骨头投尽了,也没有填饱饿狼的饥肠,而“并驱如故”,因此屠户处境更加危险。这就充分暴露了狼的贪婪本性,证明了屠户退让迁就策略的失败。这是第二层。

“屠大窘”,说明在危急的关头,他产生了激烈的思想斗争。他明白自己已面临生死抉择,或者被狼吃掉,或者把狼杀死。怕死是不行的,退让是无用的,唯一的方法是:杀狼。屠户已在事实面前吸取了教训,开始考虑如何改变“前后受敌”的不利条件。

他机敏地环顾麦场且速“奔倚”在积薪之下,放下担子,拿起刀,利用麦场的有利地形,改变了途中两狼并驱的局面,避免了前后受敌的处境。“狼不敢前”是屠户敢于斗争的初步效果,并非它们开始退让。

“眈眈相向”,说明两狼既凶狠又狡诈,也准备变换策略,寻机残害屠户。这样,双方进入相持阶段。这是第三层。

(屠夫御狼)第二段分两层。第一层,从“少时”至“又数刀毙之”。作者在描写两狼对屠户“眈眈相向”之后,又变换笔法,写一只狼竟然自己走开,另一只狼装作驯良的家狗形态蹲着,然后闭着眼睛打盹,样子十分悠闲。

这是狼在屠户持刀的情况下耍弄的新花招。文中故意不作说明,而是以细腻的笔触刻画狼的狡诈形象,让人们仔细品味,加深对狼的本性的认识。

这时的屠户虽然不能猜透它们诱敌包抄然后夹击的花招,但对于狼的凶狠狡诈有了清醒的认识,所以不受这种假象欺骗,不是释刀自喜,而是趁机“暴起”,猝不及防地以刀劈狼首,结束了它的生命。文中狼的悠闲假象,屠户的暴起动作,相映成趣。

(屠夫杀狼)第二层,屠户杀了眼前的狼而准备赶路,又警惕地转视积薪后,发现了另一只正在钻洞的狼。作者借屠户的锐利的眼睛,点出狼“隧入以攻其后”的企图,揭露其“身已半入,止露尻尾”那种弄巧成拙的丑态,次“亦毙之”作了痛快的结束。

行文至此,才以画龙点睛之笔点出屠户“乃悟前狼之假寐,盖以诱敌”的道理,与上层紧相呼应。这使屠户也使读者领悟到:只知狼凶狠的特性,不了解狼的欺诈一面,那就要受骗上当;只看到眼前的狼,却不注意暗藏的狼,满足于一时的胜利,到头来还会遭到失败。   

第三段,是作者诙谐风趣的议论。作者指出狼的狡黠奸诈,而嘲笑其顷刻而毙的结局,也间接赞扬了屠户的勇敢机智,余味无穷。 

蒲松龄是同情人民疾苦,憎恶贪官污吏的作家,在《聊斋志异》另一篇故事《梦狼》中,把贪官写成牙齿尖利的老虎,把衙役写成吃人血肉的狼;它们大吃大嚼,造成“白骨如山”的惨象。

作者“窃叹天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梦狼》),认为他们“可诛”“可恨”(《王大》)。《狼三则》形象地揭露狼的吃人本质,凶狠狡诈的特性,表现了对豺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的主题思想。

本则所写屠户遇狼,始而迁就退让,几乎被吃,继而奋起杀狼,使自己转危为安的生动曲折过程,更是突出了这一主题。《狼三则》的故事是富有深意的,可以说是对《梦狼》的补充,实际上寄寓了作者鞭挞贪官污吏的思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狼



省略句

省略宾语:

1.“投以骨”中省略了“投”的宾语“之”,代狼,可补充为“投之以骨”。

2.“一狼仍从”中省略宾语“之”,可补充为“一狼仍从之”。

省略介词:

3.“场主积薪其中”省略了介词“于”,可补充为“场主积薪于其中”。

4.“一狼洞其中”中也省略了介词“于”,可补充为“一狼洞于其中”。

5.“屠乃奔倚其下”中省略介词“于”,可补充为“屠乃奔倚于其下”。

省略主语:6.“顾野有麦场”中省略主语“屠”,可补充为“屠顾野有麦场”。

倒装句 :7.“投以骨”中“以”是介词结构后置,正常语序应为“以骨投”。

【投以骨】
倒装句兼省略句,应为“以骨投之”,意思是“把骨头扔给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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