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么是传销

来自:    更新日期:早些时候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通俗点说传销好比一个组织。组织分上级和下级,如果我邀你进组织,我是你的上级,你是我的下级。你再邀他进组织,那你是他的上级,但我也是他的上级。下级进组织要收费,上级会受到一部分钱。如果你的下级特别多,你得到的分成就多。 组织上名义会说推销产品来赚钱,组织上让你把产品以一个远远高于产品的实际价格给卖出去,比如说,一个土豆,组织让你以100块,甚至1000块卖给别人。 传销名义上都是卖产品,你进组织,那就得买很多产品,这就是变相的收费,买的越多,组织会升你的级别,但是你的钱却到了上级的腰包,上级会很多很多,一层层的瓜分掉,最上层的人收到的钱肯定最多。

扩展资料: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文件《禁止传销条例》,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2009年2月28日,为了更有效地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非法获得财富的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身边的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扩展资料:
传销的发展形成:
传销产生于二战后期的美国,成型于战后的日本,在国外传销和直销是一个意思,也就是说国外只有传销这一个概念。
国外传销的主要概念是:以顾客使用产品产生的口碑作为动力,让顾客来帮助经销商来宣传产品后分享一部分利润,也就是客户传播式销售。这跟国内的传销是两个概念。
中国式传销 :是虚假的公司,虚构的产品,什么都是空的,就只是拉人头,或者控制人身自由,没收财物,无法与外界联系,天天学习那些传销培训教材,传销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传销

传销
传销,就是传销组织通过多层次(MLM)、独立的传销来销售或提供劳务,每个传销员除了将货物销售以赚取利润外,还可以介绍、训练他人为新的传销人,并建立新的销售网络来销售公司货物,在公司获取更多利润的同时,每个传销员也在自己的销售网络中获取相应的差额。 传销方式在世界各地都较为流行,传销企业因此获取大量货物的差额利润,但并非佣金。正因为传销的巨大商业利润,趋使有些不法商人利用传销的方式开展非法传销,将正当传销演变为“网络连锁”等非法形式,变相聚敛财富、欺诈群众,从而连锁引发非法传销人追求财产为核心的各类型犯罪。 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以为传销是骗子的把戏, 至少从媒体上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但当你对一件事情下结论之前, 可以再问自己一个问题吗? "为什么听不见相反的意见?" 当只有一种声音的时候,我们还能相信自己的判断吗? 而且这本身就是我们所不熟悉的行业。 我几乎看了所有关于传销的报道 当我们从CCTV里看见偷拍的录象时 我们亲眼看见他们在骗,而且不用掩饰。 我们都"看清"了传销的实质 但我们真的"看清"了吗? 我为什么这么说呢 我在修完经济管理学(我的第一个专业)时, 对刚刚登陆中国的传销发生了兴趣 从此开始了长达6年的跟踪,研究 传销产生于美国哈佛大学两位数学系学生的天才想法中 开始只是研究倍增学,比如,1变2,2变4这样的数学模型 后来被引用到市场营销学中成为了传销 其实在美国也摸索了很多年 名称也不统一,有叫直销,有叫传销。 直到1979年美国将传销正式立法《反金字塔法》 而该法蓝本就是以全球最大传销公司 也是第一家传销公司安利的规则作的 美国确立了传销的合法地位 这样传销开始风行全球 但每一个国家新接触到传销都有一个反复过程 刚开始对此都没有经验,不知道如何规范管理 这实际上是考验一个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的智商 我们国家也不例外,从90年代初期 可谓战战兢兢,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许多文件 但没有用,经国务院转发的文件也都是国家工商总局写的 此时,出现了几家争抢管理权的现象 大家都知道我们的管理部门都存在部门利益 都希望自己的手可以更长一些 因此,初步确立三家进行管理 1是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主要管理) 2是国家经贸委(此时朱总理在搞大经委,小计委) 3是国内贸易部(现改为国内贸易局,划给国家经贸委管理) 而被踢出局的是商业部(本来商业部就要被撤消了,无所谓) 1996年元月,谋划很长时间的大陆第一本关于传销的杂志产生了 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开办《传销研究》月刊 我很有幸地拥有该杂志的创刊号 刚刚登陆的传销公司都是国外的公司 比如美国的安利集团,仙妮雷德公司 台湾的爽安康国际机构, (原谅我把台湾归入国外, 但实际情况是我们把台湾看作国外公司来对待) 以上都是名气很大的传销公司 也都是世界传销联盟的成员 问题较多的出现在台湾公司上 但美国公司也有一些问题 比如仙妮雷德在1994年被卫生部查处 大概在1994年至1995年出现了查处的第一次高潮 比如小麦草公司,鸿泰公司等等 我仔细分析了原因 比如小麦草违反了食品法规 而鸿泰公司传销的产品是珠宝 无疑违反了银行法 其他大批被查处的公司基本也是如此 哪些产品不能传销,这是我要弄清楚的 比如药品,贵金属及其制品,这些限制类物 还有军火,毒品等国家控制物 一般而言传销产品都是保健物 正好在那时我国保健市场很火热, 而保健物定义在法律不够明确甚至没有说法 因此很多保健品厂家和商家便误导消费者 大肆宣传保健品的医疗功效 (当然这并非仅存于传销业) 传销业内人士常说:菜刀可以用来切菜,也可以用来杀人, 请问是否仅仅因为菜刀可能成为凶器而禁止卖菜刀? 这个命题的立足点首先是传销并不是一无是处 那么它的好处在哪里呢? 我们从新闻媒体无法真知, (我本人就曾在某电台任职,深知新闻真实性) 我陷入了思考 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不妨先了解一下反对传销的意见 我在CCTV-2里听海南省长汪啸风如是说: (相信代表了许多行政干部的看法) "传销就是类似"击鼓传花",鼓声一停,传到谁手里就倒霉。" 我研究传销是从数学模型研究起的 再从经济学角度来做图形分析 汪省长的比喻可谓毫无可取之处,但影响却很大 所谓"击鼓传花"没玩过大概也看过 这里的人是静态的人,并不随着传递而增加 所以,总有手上拿到花的人, 更糟糕的是,由于人数静态,每个人都有拿到的危险 (除了击鼓之人,他是最安全的) 而传销的人数是动态增长的,这是理论上可行的重要一点 从人口学来看,撇开战争,大规模疾病等灾难因素 2人结合生1人,再和另1人结合生1人 当这样继续到若干代时 规模图形就出来了,人口呈几何倍增了 这就是马尔萨斯人口论的核心部分 这给营销专家们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 传销理论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了 当然如果还要更清楚地描绘传销的数学原理 是很复杂的一个话题,要知道在哈佛有博士学位 我将方向转向研究传销的营销流程和文化来源 为此我陆续花费了近3年的时间 接下来我将揭开传销的营销流程 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传销到底在赚谁的钱?" 这是一个很难又很容易回答的问题 先来看传统营销(区别传销) 假设: 厂家为A 全国总代理为B 省级大批发为C 地极中批发为D 县级小批发为E 消费者为F 流程图: A(1)----》B(1.5)---》C(2)---》D(2.5)---》E(3)---》F 产品从A---》F完成了一个循环 其中B,C,D,E都是中间环节,术语称物流环节(或渠道) 说白了B,C,D,E就是商家,是A与F进行交换的环节 F通常是去E处买商品 (当然这里E还可以发展零售商,忽略,不影响理论成立) F一般不会去A处直接购买产品 OK,理解了 A出厂时价位一般很低,比如1元给B(其中成本0.7元) 而B给C时可能加价至1.5元 C给D为2元 D给E为2.5元 E给F为3元 从1元出厂到F手里变成了3元 那么请问还有2元在哪里? 当然是B,C,D,E拿了 那么合理吗? 我们会说这样很合理。 为什么? 因为物流环节应该赚钱 换句话说:没有创造物质财富的物流环节应该赚F的钱 好了,来看看传销吧 当初传销的理论设计是这样的 F就直接从A处拿货,或者最多增加一个B 这样减少甚至不要物流环节 但是,请注意~~~~~~~~ F拿时还是3元 呵呵,这就是传销理论设计时的妙处了。 妙在哪里呢? 如果F只给A1元那么还不如传统营销经济 看看F多出的2元去哪里了 基于传统营销中F多出的2元被B,C,D,E分配了 用来支付物流环节的基本维持费和利润 B,C,D,E都需要店铺储存货物,卫生费,工商税收,人员工资,运输费等等 这些全部从这2元里出 所以我们说F多出2元合理 而A作为厂家成本0.7扣去,还有0.3元利润我们说也应该得。 现在传销改变了分配规则 只有A和F了, F还是出3元,但A只拿1元,还有2元呢? 给F的上线(术语:推荐人) 一个基本立足点,既然F从E处拿是3元,为何不可以从A处拿3元呢? 而只是2元的分配对象变了。 中国人的心理受传统文化影响,小人言利,大人言义。 "你是我亲戚朋友,你怎么可以赚我的钱呢?" 很多人不能接受这种赚钱的方式,宁愿给不认识的E赚心里也舒服。 这是当初创造传销的数学家营销学家也预料不到的。 到这里应该清楚了,传销设计时其实和传统营销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传销是赚本该物流环节赚的钱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你把传销说得那么美妙, 国家为什么还要禁止传销呢? 问得好。 这也是我一直在思考的课题。 从1998年开始我就正式开始研究这个问题 让时间回到1996年吧 还记得《传销研究》这本杂志吧 从它的诞生开始似乎预示着传销从此步入正轨 刚刚结束1995年的整顿 (国务院曾经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关于暂停传销企业的通知》的通知) 1996年国家特批41家企业进入传销业 同年国内贸易部成立营销学会传销分会 传销业界迎来了第一个春天 但问题也接着出来了,全国12亿人口,只批41家 其他企业每天在国家工商总局传销办公室里搞申报 在巨大的压力下,国家局(简称)放水了 一下放了几百家,并且将权力下放到省 但国家局还是作了个限制,凡是省局批的只能在省内销,并且只能批单层次牌。 事情往往和出发点相去甚远 地方有地方利益,有地方保护主义 再则,限制省内销也是空话,比如我北京的到山东出差,我就不能在当地买?那市场经济成什么了? 于是犯规触电企业不断出现 春天永远是那么短暂! 传销进入坚冰时代 这段时期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企业也可以拿到省牌。 其中不乏皮包公司。而此时国家对传销业还是很陌生 很多法规根本跟不上, 于是李岚清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两位研究员下来调研 1997年我正好有机会得知此事,两位在广东中山某公司 我赶去中山,正好他们已经结束调研要赶飞机 我只拿到他们写给李岚清调研报告的初稿复印件 在仔细研究之后发现基本面还是正面的多些 "呼吁立法规范传销市场,大力打击非法传销" 这给冰冻已久的传销业带来一点曙光 我拜访了中山公司的老总,发现这是一家国有背景的传销公司 老总是北京人,该老总设想传销分内外,他打民族牌。 此时我的第二个专业(会计学)也毕业了 我作了个决定,到该公司上班,但不拿薪水 前提是我可以调阅所有文件,并且我将作为总部教育部专员 下派去某分公司协助工作。 我想真实接触一把公司的运作手法,结果我去了甘肃分公司 在兰州我一呆就是3个月 分公司老总是浙江人,我们相处很好 但我知道,他一直很提防我 分公司对总部下派的专员都很防备 我可以理解 即使如此我还是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 (这些以后专题写,现在还是谈传销) 传销从1998年到现在都处于被禁止状态 但还是有这么多公司和人员从事 为什么有这么大的魔力呢? 我产生了好奇。 我这个人就是一旦好奇就一定要弄清楚 因此我选择去北京,郑州,武汉,广州几个大城市搞调研 这时我接到某广播电台节目部的通知 我正式进入新闻业 进入新闻业后,我才发现大多数新闻从业人员和老百姓一样 对传销没有自己的认识,只是按照上面宣传口径来理解它 我又问为什么上面新闻部门这么卖力打击传销呢? 除了执行宣传任务,有没有别的原因呢? 我在传销理论里找到了 传销从一出生就注定不受媒体欢迎 现在媒体非常强调拉广告 广告费几乎成了某些媒体的唯一额外收入 (说实话我在作主持人时也被要求完成若干广告任务,简直影响本职工作嘛,专门有广告部, 但现实是全体人员都要拉广告。) 传销就是省去了广告费,靠口碑对抗广告 媒体对此非常不满 媒体没完没了地报道传销的负面影响 无疑是促成传销灭亡的一个原因 更深层次的原因还是来自传销本身 且不谈诸多打传销旗号的公司的"圈钱运动" 看看正当公司的表现吧 首先传销公司的产品价位由于管理漏洞一直居高不下 虽然有的传销公司将价位降下来意图打价格战占领市场 但可惜现实是偏高价位很受欢迎 在价格上,很多投资者承受不了压力 加上投资心态的不成熟 情绪很容易激动,由于传销人员具有双重身份 所以当投资心态扭曲时,消费心态也不可能正常 于是投诉案件日益增多 这些仍然不是政府下决心全面禁止传销的主要原因 其时大陆政治气候有了一些变化 政府面临政权建设瓶颈 朝野诸多势力兴起 中央急切需要实施一系列强硬手腕来加强集中制 传销公司突然出现了一种不可思议的文化理念 "观念的改变可以改变人的一生" 拿破仑的这句名言主导着几乎所有传销精英们 变相传销(即"老鼠会")之所以不合法,关键在于它不能够创造社会财富,它不是通过销售产品或 服务来赚钱。即使销售产品,其产品价格也远远高于市场价格且偷逃税款,入门费都比较高,少则上 千元,足以使不发达地区的部分人群倾家荡产,因此,对于这种社会危害性极高,必须予以坚决打击 。 中国没有拒绝传销 只是加以限制 因为中国人太单纯 传销所以在中国展不开,跟中国的文化有许多关系。大众喜欢一轰而上,盲目跟随有关。传销的宣传 人和被宣传人都有问题,宣传人放弃了传销真正的好处,片面夸大了利的方面,受者被误导,没有考 虑到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好传销,脑袋一热,忘记了自我的素质。 传销本身并没有错,错的在于实施它的人,在中国那些推荐人们坐传销的,一说起来就是某某成了富翁,而从来不说这个的风险和艰难。这样一旦有人失败就会马上造成一种传销是不切合实际的东西的 印象。人多了国家也就不得不禁止了。 另外,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很多事情都靠人情来做,许多人做传销都从身边的人做起,一旦出现问题 ,很容易其连锁反应。这些都造成传销无法在中国开花结果。

传销,就是传销组织通过多层次(MLM:Multi-Level Marketing)、独立传销商来销售或提供劳务,每个传销员除了将货物销售以赚取利润外,还可以介绍、训练他人为新的传销人,并建立新的销售网络来销售公司货物,在公司获取更多利润的同时,每个传销员也在自己的销售网络中获取相应的差额。传销方式在世界各地都较为流行,传销企业因此获取大量货物的差额利润,但并非佣金。正因为传销的巨大商业利润,趋使有些不法商人利用传销的方式开展非法传销,将正当传销演变为“网络连锁”等非法形式,变相聚敛财富、欺诈群众,从而连锁引发非法传销人追求财产为核心的各类型犯罪。传销产生于美国哈佛大学两位数学系学生的天才想法,二人开始只是研究倍增学,比如1变2,2变4这样的数学模型。后来被引用到市场营销学中成为了传销。其实在美国也摸索了很多年,名称也不统一,有叫直销,有叫传销,直到1979年美国将传销正式立法——《反金字塔法》。

传销与直销六大区别:

区别一:有无入门费
非法传销通常有几大明显的特点,首先是有无相对高的入门费。一些非法传销公司会收取硬性的入门费,数额在三五百到千元不等。当然还有一些“聪明”的非法传销公司,他们会有其他的变通形式,比如:以入门认购产品为由来收取几百到千元不等的费用。据了解,这些非法传销企业参加者通过缴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缴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的资格,并以此获得回报。而在正规的直销公司是没有这一块费用的。

区别二:有无依托优质产品
这也是非法传销公司和直销企业的一个根本区别,非法传销公司往往依托的产品是无价值但价格高的产品,一套只值几十块钱的化妆品可以标价为几百甚至上千元。而规范直销企业的产品标价则物有所值。

区别三:产品是否流通
非法传销企业不过是个“聚众融资”游戏,高额的入门费加上无法在市场中流通的低质高价产品,不会维持太长时间。他们的销售方式是采取让入门的所有销售代表都要认购产品,但这些产品不在市场上流通,只作为拉进下一个销售人员的样本或者宣传品。最后的局面是所有销售人员人手一份,产品根本没有在市场中流通或者销售。
并且这些非法传销公司的组织者的收益主要也来自参加者缴纳的入门费或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的费用,因为产品不流通,组织者多半利用后参加者所缴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
但直销企业则完全相反,一方面企业产品要求质量好,另一方面,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也比较好。对于直销企业而言,产品优良与否是决定产品销量的根本原因,因为产品的流通渠道是由生产厂家通过营销代表到顾客手中的,中间没有其他环节,并且少有广告。

区别四:有无退货保障制度
据了解,非法传销公司的产品一旦销售就无法退换,或者想方设法给退货顾客设置障碍。
这一点在直销企业中完全不同。凡是正规的直销企业都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购货保障。比如给一般顾客承诺在购货后7天内退回仍具有销售价值的产品,可获100%现金退款。对于优质顾客有的直销企业还承诺在购货10天内可退回曾经使用或不具销售价值的产品(剩余量至少达一半)可获得50%现金退款或50%等值购货额。

区别五:销售人员结构有无超越性
以拉人头来实现获取收益的非法传销公司,在销售人员的结构上往往呈现为“金字塔”式,这样的销售结构导致谁先进来谁在上,同时先参加者从发展下线成员所缴纳的入门费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其后果是先加入者永远领先于后来者。
这种不可超越性在直销公司就不存在,在直销企业中无论参与者加入先后在收益上表现为“多劳多得”。

区别六:有无店铺经营
我国经历了1998年全面整顿金字塔式传销后,很多外来直销企业纷纷转型。从那时起,“店铺雇佣推销员”的模式就成了规范直销企业的主要销售模式。这种特殊的直销经营方式,让推销员归属到店,这样不仅与公司关系直接而且还便于管理。
非法传销企业往往停留在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的经营活动状态。直至今天,有无店铺仍然是我国市场上区分非法传销和直销的一个直观区别。

所以在我国的所谓传销公司,都是些骗人的东西。

传销(Multi-level marketing)在台湾也称老鼠会,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直销在中国是合法的,而传销则是被严厉禁止的。

传销就是:
你----他-----又到你-----又到他,传来传去,最后传出问题,资源无法合理分配,呵呵,不是专业人士.

直销在中国是合法的,而传销则是被严厉禁止的


仕么是传销视频

相关评论:
  • 18682445907传销是什么
    庞飞邦传销是一种非法商业模式。传销的本质是以扩大销售为主要目的,通过层层发展下线人员来构建庞大人际网络,以介绍加入者获取利益为驱动力,不断招募人员加入。传销通常会承诺高额回报,鼓励参与者通过发展自己的社交网络来加入更多的人,从而形成一个金字塔式的销售结构。在传销中,参与者的收益往往与其招募下线...

  • 18682445907什么是传销
    庞飞邦1、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2、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

  • 18682445907传销组织是干什么的
    庞飞邦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1、进入传销后,传销人员及上线会以各种谎言来对新入会...

  • 18682445907什么是传销 传销有哪几种模式
    庞飞邦1、暴力传销。最原始的传销,采用限制人身自由甚至是绑架,达到传销的目地,有的连产品是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有。现在很少见了。2、传统传销。用上课的方式让人自愿加入传销组织,有产品但是根本消费不起。传销组织会限制你的部分自由,比如打电话等等。我们经常见到的几万人的传销就是这种。以上2种...

  • 18682445907传销是什么意思?
    庞飞邦1. 传销是一种非法的财富增长模式,其特点是通过招募新成员并要求他们支付费用以获得加入资格。2. 传销的核心机制是“庞氏骗局”,即利用新加入成员的资金来支付早期成员的收益。3. 新型传销模式不再限制成员的人身自由,也不再强制收取身份证和手机,而是以资本运作为幌子吸引人员参与,通常通过展示奢华...

  • 18682445907什么是传销?传销的特征
    庞飞邦传销是一种非法的营销模式,其特点是通过招募人员并以其直接或间接招募的人数或销售业绩来支付报酬,或者要求参与者支付费用以获得加入资格,以此来获取非法利益。这种行为扰乱了经济秩序,对社会稳定产生负面影响。新型的传销模式不再限制参与者的自由,不收走身份证和手机,也不再集体上课。相反,它打着...

  • 18682445907传销的定义及认定标准分别是什么?
    庞飞邦1. 传销的定义: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并依据被发展人员的直接或间接发展人数或销售业绩来计算和支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支付一定费用以获得加入资格,以此方式获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2. 传销的认定标准:- 罪与非罪的区分:应区别拉人头传销与直销活动中的...

  • 18682445907传销是什么意思
    庞飞邦什么是传销?答:有实际产品,人员发展上线、下线、金字塔式的销售模式。什么是非法传销?答:没有实际产品,人员发展上线、下线、金字塔式,限制人权、自由的非法模式。例如:安利中国公司,有上下线,以前也叫传销,后来改名为直销,其实还是传销,是中国法律支持的传销。不是非法传销。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严厉打击,可是以暴利为...

  • 18682445907什么是传销 传销有哪几种模式
    庞飞邦有时会控制参与者的人身自由,没收财物,阻止他们与外界联系,让他们学习传销培训教材,学会如何骗人,然后列出名单、电话或书信邀请他人加入,直到收取入会费或加盟费。中国式传销建立在精神控制基础上,也可能伴随人身控制和暴力,使参与者接受这些谎言。警方提醒公众注意,以下名词都是传销活动中常用的术语:...

  • 18682445907传销是什么? 简单明确的解释下
    庞飞邦传销是一种非法的营销模式,它通过欺骗手段,诱使参与者投资并发展下线,以获取利益。与传统的诈骗不同,传销的运作逻辑看似严密,管理制度严格,其理论中许多事情似乎都讲得通。许多参与者被蒙蔽,误以为自己加入了能改变命运的大好事,想要带领亲友一起赚大钱。以南派传销1040为例,其操作流程精心设计。

  • 相关主题精彩

    版权声明:本网站为非赢利性站点,内容来自于网络投稿和网络,若有相关事宜,请联系管理员

    Copyright © 喜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