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征"还是"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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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征和综合症有什么区别~

综合征”亦称“症候群”,是指同时在一个病人身上出现了一系列的症状,代表一些相互关联的器官病变或功能紊乱,但还不能确实。“综合症”的定义相对狭窄,特指某种具体疾病情况下出现的一组症状或病理改变。
“症”是“症状”,如头痛,咳嗽,呕吐等,是病人能感知的疼痛;“征”是“体征”特指医生检查时发现的异常变化,如眼底出血,心脏杂音,脉象变化等。
通俗的讲,综合征是多重疾病混合在一起,很难分清是哪一种疾病所导致。而综合症,就是由于多种疾病共同作用而导致的疾病。

扩展资料:
在医学上,“症”“征”并列时,“症”是“症状”,如头痛、视物模糊、呕吐等,是病人能感知的不适;“征”是“体征”,特指医生检查发现的异常变化,如眼底出血、心脏杂音、病理反射等。
单用“症”字还有多种含义,如“疾病”(急症、并发症),“症候”(热症、虚症),中医学还把腹中结块的病叫“症”(症zhēng),而“征”字则用来表示“征象”“征候”“特征”等,可见,“症”字不能充分反映“综合征”的内涵,而且歧义较多,容易被误解为某种独立的疾病。
“综合征”的“征”除了有“现象、迹象”的意思外,还有“特征”的意思,也就是说只有同时具备了“一群”或“一系列”的“特征性表现”,才能把不同的“症候群”区分开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综合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综合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健康网-综合症的这些你了解吗

症候群:英文为Syndrome,又称为综合症,是一医学术语,指在某些可能的疾病出现时,经常会同时出现的临床特称、症状、现象,此时医师可针对出现的其中一种表征,警觉可能一并出现的相关变化,然而实际的病原、确定诊断的疾病名称或相关生理变化可能无法确知。而有些过去未知的疾病表现,经过研究后仍然保留症候群的称呼。本意是指因某些有病的器官相互关联的变化而同时出现的一系列症状。后有指某一些人因相互影响而达成一致的意向。如“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是指在劫持事件中,人质因同情劫匪而同其达成一致,不同警方配合,反而帮助劫匪对对付警察。因其最早在斯德哥尔摩发生,而被称为“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综合症”和“综合征”都是对的,具体要看是哪种病。

“综合症”是以一种疾病的主要症状或一种症状为主而命名、兼有其它疾病或症状的综合表现类疾病(带有概念化、趋于正规归纳化的味道),如:神经衰弱综合症、雷诺综合症、多囊卵巢综合症、腕管综合症等。

“综合征”是以某种体征为主、或某种现象为主的病理改变,也是一种多症状的疾病(带有临时归纳、亚健康的味道),如:代谢综合征(胰岛素抵抗综合征)、预激综合征、美尼尔综合征等。

但是,临床有两种情况导致了“症”、“征”的通用和混用:

一是有意无意的方便读写,加上“症”、“征”都有“临床症状”的表达效果,因此出现了通用,如:肾病综合症(征)、唐氏综合症(征)、美尼尔综合症(征)、干燥综合症(征)、肠易激综合症(征)、帕金森综合症(征)、多囊卵巢综合症(征)、更年期综合症(征)等等。这也导致了灾难综合症、雷诺综合症等貌似应该用“综合征”的用上了“综合症”。

二是简单概括和社会临摹,把一些超出常规疾病但经常出现的症状群、一些生理或心理的亚健康的症状群用这种名称来归纳命名,如:空调综合征、节后综合症/假日综合症、月经综合症、经前期综合症、绝经综合症、考试综合征、电脑综合症、季度男人综合症等等……

综上所述,“综合症”和“综合征”在很多情况下是通用的,少数情况单用也没有固定可循的定律。要相对准确描述,可以参考专业的医学工具书。

“综合症”和“综合征”应当写哪个?请看语用实例:
(1)两个月的暑假已经过去一半,中考、高考成绩也已陆续发榜,一些“考后综合征”现在也开始逐渐显露。(上海《文汇报》2002年8月5日)
(2)部份妇女在此时期(更年期)出现或轻或重的、以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所产生的症状为主的症候群,称为更年期综合徵。(台湾健康生活家网,“徵”是繁体字, 简体为“征”。)
(3)中文大学医科学者估计全港有七千名腕管综合症患者,多数是职业女性、待产妇女和计算机键盘操作员。(香港《大公报》2002年7月6日)
(4)黄玉贤博士领导的研究发现,由于大部分的冷气机都只能再循环卧房内的空气,因此如果冷气机一整晚开着,会导致房内的二氧化碳量高出可接受量,令人患上病态建筑综合症(Sick Building Syndrome)。(2002年8月5日,新加坡联合早报网新闻?新加坡)
(5)“经济客舱综合症”这个讲法可能要改一改了,因为最近一名乘搭头等客舱的女乘客由美国返回英国的家1天后死亡,死亡原因是深层静脉栓塞,也即是我们通称的“经济客舱综合症”。(2002年3月22日,吉隆坡《南洋商报》)
上海和台北用“征”,香港、新加坡和吉隆坡用“症”。实际上,这五个例子未必有代表性,例(1)、(2)用“征”,并不表示上海和台北都用“征”; 例(3)、(4)、(5)用“症”,也不表示香港、新加坡和吉隆坡都用“症”。常见的情形是“征”和“症”混用。
Syndrome,陆谷孙主编的《英汉大词典》的释义是:①综合征、征群、综合症状;②(标明行为、看法、情绪等的)一组表现(或特征),同时发生(或存在)的一组事物(如情绪、举动等)。林连祥主编的《新世纪英汉大辞典》(台北远东版)释义的第一个义项就是“[医]征侯群,综合症状”。“征”有“预兆、征兆或(将要发生某种情况而预显的)迹象”的意思,因此有若干预显的迹象,照理应叫做“××综合征”,如干燥综合征(Sjogren Syndrome)、唐氏综合征(Dow’ns syndrome)等。
但是,“××综合征”也是一种疾病,因此常写成“××综合症”,混用的情况严重得连医学书籍出版社的编辑都拿不准。因此有人建议:①症:用于症状、并发症;②征:用于综合征、征象、体征、指征(郭有声:《“症”、“证”、“征”的用法应当规范》,《科技术语研究》2002年第2期第35页)。

居士声明:商务馆《现代汉语词典》是没有“综合症”这个词的,可以视为是错误的!

应该是综合征。
很多遗传病都是用的这个。
《医学遗传学》上有很多。

"应该是综合(征/症)!" O(∩_∩)O

其实这两种说法都是正确的,从字面上可以看出,这两个区别在于有没有‘病字头’。

从医学的角度说
“综合症”是以一种疾病的主要症状或一种症状为主而命名、兼有其它疾病或症状的综合表现类疾病(带有概念化、趋于正规归纳化的味道),如:神经衰弱综合症、雷诺综合症、多囊卵巢综合症、腕管综合症等。

“综合征”是以某种体征为主、或某种现象为主的病理改变,也是一种多症状的疾病(带有临时归纳、亚健康的味道),如:代谢综合征(胰岛素抵抗综合征)、预激综合征、美尼尔综合征等。

综上所述,“综合症”和“综合征”在很多情况下是通用的,少数情况单用也没有固定可循的定律。要相对准确描述,可以参考专业的医学工具书。

应该是综合征。
很多遗传病都是用的这个。
《医学遗传学》上有很多。

"综合征"和"综合症”都是对的

如果没有医学基础,这些是很头疼的。

以前上大学的时候碰到这样的问题,刚开始的时候也是不懂,后来才发现原来如此

“综合症”是以一种疾病的主要症状或一种症状为主而命名、兼有其它疾病或症状的综合表现类疾病(带有概念化、趋于正规归纳化的味道),如:神经衰弱综合症、雷诺综合症、多囊卵巢综合症、腕管综合症等。

“综合征”是以某种体征为主、或某种现象为主的病理改变,也是一种多症状的疾病(带有临时归纳、亚健康的味道),如:代谢综合征(胰岛素抵抗综合征)、预激综合征、美尼尔综合征等。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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