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 《狼》——西顿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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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的主要内容~

《狼》共有三则,故事描绘了贪婪、凶狠、狡诈的狼的形象,都是写屠夫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
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各自成篇,然而又紧密相关,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启示我们对待像狼一样的恶人,不能妥协退让,而要像屠夫一样勇敢斗争、善于斗争,这样才会取得胜利。
《狼》是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其中第二则被选为沪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八年级下册第34课《狼》,鲁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六年级下册30课《狼》,人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七年级上册第20课《狼》和部编义务教育课本七年级上册第18课《狼》。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狼》选自蒲松龄的著名小说《聊斋志异》,简称《聊斋》,俗名《鬼狐传》,《聊斋志异》的文题意思是在书房里记录奇异的故事,“聊斋”是蒲松龄的书斋名称,“志”指记述的意思,“异”指奇异的故事。其中故事大多揭露封建统治的黑暗,或者抨击科举制度的腐朽,或者反抗封建礼教的束缚,具有丰富深刻的思想内容。
蒲松龄出生于书香世家,他早年也曾想借助科举入仕,可惜屡试不第,只能以教书为生。他自幼便对民间的鬼神故事兴致浓厚,大约在四十岁时,他开始利用业余时间创作《聊斋志异》。据说,蒲松龄曾为了搜集素材,在家门口开了一家茶馆,来喝茶的人可以用一个故事代替茶钱。借助这个方法,蒲松龄搜集了大量离奇的故事,经过整理、加工过后,他都将其收录到了《聊斋志异》中。
《聊斋志异》的艺术成就很高。它成功的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结构布局严谨巧妙,文笔简练,描写细腻,堪称中国古典短篇小说的巅峰之作。
《狼》可分三段,第一段(屠夫遇狼)写两狼追赶屠户,屠户时而迁就退让,继而被迫抵抗自卫。第二段分两层:第一层,从“少时”至“又数刀毙之”。作者在描写两狼对屠户“眈眈相向”之后,又变换笔法,写一只狼竟然自己走开,另一只狼装作驯良的家狗形态蹲着,然后闭着眼睛打盹,样子十分悠闲。这是狼在屠户持刀的情况下耍弄的新花招。
第二层写屠户杀了眼前的狼而准备赶路,又警惕地转视积薪后,发现了另一只正在钻洞的狼。作者借屠户的锐利的眼睛,点出狼“隧入以攻其后”的企图,揭露其“身已半入,止露尻尾”那种弄巧成拙的丑态,次“亦毙之”作了痛快的结束。
行文至此,才以画龙点睛之笔点出屠户“乃悟前狼之假寐,盖以诱敌”的道理,与上层紧相呼应。这使屠户也使读者领悟到:只知狼凶狠的特性,不了解狼的欺诈一面,那就要受骗上当;只看到眼前的狼,却不注意暗藏的狼,满足于一时的胜利,到头来还会遭到失败。

《狼王传》中一个个美丽生动的动物故事告诉我们,动物像我们人类一样有着亲情、爱情、友情;像我们人类一样,竭尽全力地生活、奋斗,直到走完自己的一生。我们为西顿描写的富于灵性的动物世界而沉醉,为动物们的生存渴望而震撼,为它们的生命尊严而感动。所以,任何一位对大自然、对野生动物感兴趣的读者,都应该读一读这本书。本书中的故事都是真实的。尽管作者在许多地方离开了严格的史实界线,但本书所有的动物没有一个是虚构的。

世界动物文学名著•狼王传奇
作 者:(加)西顿
第一章 狼王洛波

第二章 威尼派克狼
第三章 孤熊华普的一生
第四章 春田狐的爱
第五章 信鸽阿诺
第六章 大角羊王克拉格
第七章 公鹿的脚印
第八章 红脖子,唐河松鸡的故事
第九章 小战马
第十章 托尔本和山猫
狼王洛波领着它的狼群危害四方。为了捉住洛波,牧人们费尽心机,精心制作毒饵,购买先进的捕狼机,请来会用符咒的高人……洛波是如何一次次避开追捕的呢?
危害四方的狼群
在新墨西哥北部有一个很大的牧区,那儿有丰美的牧草、成群的牛羊,还有连绵起伏的高坪和很多波光闪烁、蜿蜒流动的河流。这些河流最后都汇入喀伦坡河。因为这条河,整个地区得名喀伦坡。在喀伦坡地区,住着威震四方的洛波,它是一只老灰狼。
洛波是一群出色的灰狼的大头领,墨西哥人又管它叫狼王。这个狼群在喀伦坡河谷为非作歹已经很多年了。所有的牧人和牧场工人对洛波都非常熟悉,同时,不管它带着它忠实的帮凶出现在哪儿,牛羊都会吓得失魂落魄,牛羊的主人也只有愤怒和绝望的份儿。在那群狼中间,老洛波不仅身材高大,而且狡猾、强壮。它在夜晚的叫声老少皆知,所以很容易同它伙伴的声音区分开来。一只普通的狼,哪怕是在牧人的营地周围叫上半夜,也不会带来多大的危险。但是当狼王低沉的嗥叫声回荡在山谷里的时候,看守人就会提心吊胆、惶惶不安,只能眼巴巴挨到天明,看看牲畜又遭受了什么严重的祸害。
一般来说,越厉害的狼王,领导的狼也就越多。但是,老洛波统帅的那一群狼数量并不多。也许是因为它只想要这么多,要么就是它暴虐的性格妨碍了它那个群体的扩大。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洛波在它当权的后期只有五个追随者。不过,这些狼每一只都是赫赫有名的,其中大多数身材比一般的狼大,特别是那位副统帅,真能算是一头巨狼了。但即便是它,无论看个头,还是讲勇武,离洛波还差得远呢。除了两个头领,狼群里还有几只也是超群绝伦的。其中有一只美丽的白狼,墨西哥人管它叫“白姐”,想来该是只母狼,可能就是洛波的配偶。另外还有一只动作特别敏捷的黄狼,按照流行的传说,它曾好几次为狼群捕获过羚羊。
在喀伦坡地区,所有的牛仔和牧人对这些狼都非常熟悉,当然也都想把它们消灭掉。在喀伦坡,所有的猎人都愿意出相当于很多头牛的价钱,来换取洛波狼群里随便一只狼的脑袋。可是这些狼好像受到了神的保佑,人们千方百计地要捕杀他们,但都无济于事。它们蔑视所有的猎手,嘲弄所有的毒药,至少有五年光景,它们接连不断地要喀伦坡的牧民进贡。很多人说,一天没有一头牛是不行的。这样估算下来,这群狼已经杀死了不下两千头最肥壮的牛羊,因为大家都知道,它们每次总是挑最好的下手,那些老弱病残,根本就不放在眼里。
以前,在人们的印象里,狼总是饥肠辘辘、饥不择食。这种旧观念对于洛波的狼群来说完全不适用。这伙强盗总是毛色光滑,身体健康,吃起东西来挑剔得不得了。凡是老死的、有病的或不干不净的动物,它们碰都不肯碰一下。就连牧人宰杀的东西,它们也绝不沾边。它们挑选的日常食物,是刚刚杀死的一周岁的小母牛,而且只吃比较嫩的部位。老公牛和老母牛,他们根本瞧不上眼。虽然它们偶尔也逮个肥壮的小公牛或小马驹,但是很显然,它们觉得并不可口,因为它们往往只吃几口就丢下了。大家也都知道,这群狼对羊肉也不热衷,虽然它们时常杀羊取乐。1893年11月的一天夜里,白姐和黄狼就杀死了两百五十只羊,但一口肉都没有吃,明摆着是为了好玩才这么干的。
洛波的英勇和狡诈
洛波领导的狼群对牧人们犯下的罪行,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牧人们当然都对它们恨之入骨。
为了消灭这群狼,人们每年都试用许多新招。但是,尽管狼群的敌人竭尽了全力,但这群狼还是越活越健壮。人们出了一笔很高的赏金悬赏洛波的脑袋。于是有人采用了几十种妙招,挖陷阱、投毒药、设埋伏等都用上了,但这些全都被洛波发觉并避开了。它只怕一样东西,那就是枪。它心里明白,这一带的人个个都带枪,因此从来没听说过它向人发起攻击或者跟人对峙的事情。的确,这群狼的方针就是:在白天,只要发现有人,不管多远,撒腿就跑。洛波有个习惯,它只允许狼群吃它们自己杀死的东西,这也使它们躲过了无数次的危难。洛波嗅觉灵敏,能发觉人手的痕迹或者毒药本身,这就保证了它们能够万无一失。
有一次,一个牧人听见老洛波熟悉的嗥叫声,那是它在给狼群下达战斗命令。牧人便偷偷地溜过去,发现喀伦坡的这群狼正在一块凹地上围攻一群牛。洛波远远地蹲在一个土岗子上,白姐和其余的狼正拼命地想要把它们看中的一头小母牛“揪出来”,可那些牛紧紧地挤在一起站着,牛头朝外,以一排牛角对着敌人。要不是有一头牛面对这群狼的一次次冲击而怯起阵来,这个防线是无法突破的。狼群也只有钻这些空子,才能把它们选中的小母牛弄伤。可是那头小母牛还远没有失去战斗能力。终于,洛波对它的部下失去了耐心,它奔下山冈,大吼一声,向牛群猛扑过去。经它这么一冲,牛群张皇失措,防线立即给冲破了。

萧观音(1040—1075),是辽钦哀皇后之弟枢密使萧惠之女,世为皇后家族。史载,其“姿容冠绝,工诗,善谈论。自制歌词,尤善琵琶。”由于生下皇太子耶律浚,更是宠逾众妃,为辽道宗的“红颜知已”。

  萧观音四岁就嫁给当时为燕赵国王的耶律洪基为妃,真称得上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夫妻。辽道宗继位后,伉俪情深,即使出外巡游打猎也常常带着萧观音一起去。一次,耶律洪基在伏虎林纵猎完毕,饮酒高会,身为皇后的萧观音即席赋汉诗一首:“威风万里压南邦,东去能翻鸭绿江。灵怪大千俱破胆,哪叫猛虎不投降!”

  锦句出玉口,在座的辽帝辽臣,无不叹服。此诗气势雄浑,彰显出萧观音女中豪杰的豪气和北国女子的飒爽泼辣。

  辽道宗清宁十九年,皇太叔耶律重元与其子涅鲁古在与道宗一同打猎的路上谋反。当其时也,萧观音临危不乱,主政内宫,特别展现出巾帼豪杰的风采。

青丝七尺长,挽作内家装;不知眠枕上,倍觉绿云香。

红绡一幅强,轻阑白玉光;试开胸探取,尤比颤酥香。

芙蓉失新艳,莲花落故妆;两般总堪比,可似粉腮香。

蝤蛴那足并,长须学凤凰;昨宵欢臂上,应惹领边香。

和羹好滋味,送语出宫商;安知郎口内,含有暖甘香。

非关兼酒气,不是口脂香;却疑花解语,风送过来香。

既摘上林蕊,还亲御院桑;归来便携手,纤纤春笋香。

风靴抛合缝,罗袜卸轻霜;谁将暖白玉,雕出软钩香。

解带色已战,触手心愈忙;那识罗裙内,销魂别有香。

咳唾千花酿,肌肤百和装。无非瞰沉水,生得满身香。

  刘红琴的这组仕女图,将西洋画的表现手法与中国水墨画表现手法相互融合,把传统的写意与现代的写实相结合,将素描的明暗关系和传统的虚实关系糅合在一起,使画面既有真实性和现代感,又有表现性和抒情性,且极具厚重感、空间感和真实感。

《狼》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一部小说,讲述了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的成长故事。白牙是一只混血狗,其父母分别为狼和狗。由于白牙表现出了极高的智慧和勇气,它被人驯养并用作狗肉贩卖和斗狗比赛。在这些残酷的环境下,白牙女主人为了让它得到更好的生活,将它卖给了刚刚找到黄金矿的林德斯队长。林德斯一行在白牙的帮助下成功地打入矿区,并最终崭露头角。随着时间的推移,白牙逐渐放弃了原本的野性,学会了听从人类的指挥,并且表现出了与人类之间愈加密切的关系。然而,在与其他狗的斗争中,白牙始终保持着自己与众不同的本性。最终,白牙回到了野外,加入了野狼的群体,并成为了一只雄心勃勃的领袖,为自己的部落不断争取更多的资源和地盘。整部小说以白牙的视角展开,让读者了解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的互动以及野性与文明之间的矛盾。通过白牙的生命历程,作者探讨了环境影响个体成长的力量,以及野性与文明这两种因素之间的复杂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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