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喜欢,给你影响最大的一本书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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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影响最大的一本书是什么?~

很多人对这本书评价是褒贬不一的,有人说这是一本长篇故事会,有人说它又臭又长,然而这都是片面的。当人们看完这本书的最后一页,这本书留给我们的东西就一直陪伴着我直至今日,对于广大青少年性格的形成也有着不小的影响。青少年时期读了这本书,时过多年,现在在这里说一下我对这本书的看法。
小说以孙少平,孙少安两兄弟的故事为线索展开。有人说这是个长篇故事会也没什么不妥,小说就是故事,重要的是这个故事是否能让我们感兴趣,紧接着是否能让我们受益,我认为这才是评判一本好书的标准。
每个人自身的情况不同,青少年往往会被这本书所震撼,为孙少安的爱情感到惋惜,被孙少平的魅力所吸引。但如果到了另一个年龄段,一定又会有其他不同的看法。它被誉为“茅盾文学奖”皇冠上的明珠,激励千万青年的不朽经典。
那么这本书到底给千万的青年带来了怎样的影响?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他是适合广大青少年阅读的一本书。这本书激励了他们,告诉他们不轻易放弃,不轻易屈服。这是孙少平的个人魅力渲染了他们。他平静而又坚定和不向生活的巨浪低头的勇气总能震撼千万的青少年们。这本书同时也帮助他们加深了对生活的认识。孙少安作为孙少平的哥哥,对于世事和生活的看法是截然不同的。他沉稳,现实,接受自己当下的世界,把握自己应该和能够把握的东西。能让很多年轻气盛的青少年受益匪浅。 其实不在乎孙少平还是孙少安的道路谁对谁错,而在乎他们都认清了自己应该走的路,然后义无反顾的坚持下去。这本书讲述了他们的人生,也同时反衬了这个社会,和这个所谓的世界。他们的认知和魅力都会或多或少的影响到每一个青少年读者,让他们不轻易放弃,并且以更加广阔的视角视察人生。 青少年们在田晓霞冒着生命危险去前线采访并因此失去性命而感动,又为孙少平在深井矿里脸部巨大的刮痕后的冷静而起敬,为孙少安和润叶的故事感到惋惜,这一条条“流水账”都深深的打动到了广大的心灵。对我们来说什么是好书?不是各大网站上推荐的各种名著,而是应该是适合我们的,就像《平安的世界》,通俗易懂而又能深深打动我们的书。

路遥的《人生》,这本书二刷,高中的时候哥哥给买的😄,当时只觉得好看,很朴实,很接地气。后来大学的时候再看又有不一样的感受,反应社会现实,以当时的社会形态为背景,男主的焦虑反射到了现在一部分大学生的焦虑,以及女主为男主做的付出,到最后男主失去女主,反正很好看,过段时间再三刷。

我的回答是《黑麋鹿如是说》,在网上对这本书的评价褒贬不一,可能真的是各有所好吧,个人来说,这本书不能说是我最喜欢的,喜欢程度如果是十分的话,这本书能拿七分,但是这本书对我的影响确实很大,而且里面的很多内容很震撼我,可以说是对我原本的固有观念和心灵震撼最大的书。

拿起《黑麋鹿如是说》这本书时,我的目的并不单纯。这本书被标榜为西方百年十大灵性书籍之一,成为我想了解美洲印第安族被迫害的第一扇窗口。

本想从这本书中了解更多印第安人的血泪史,却被黑麋鹿的经历和观念深深吸引。黑麋鹿是印第安人拉科塔族其中一员,他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代表了印第安人最本真的想法。对于原本想窥探他们民族悲伤史的我,却误入黑麋鹿所述的精神桃花源。


1.如真幻象

黑麋鹿在年幼时生过一场大病。在病中,他见到了影响他一生的幻象。印第安人常把幻象当做自然之神或者祖先的旨意,神圣并敬畏着。

从病中康复的黑麋鹿长至少年时,历经多次幻象,被族人认为是能从幻象中获取神力的人,多次为族人治病和解围。

以现代人的眼光,读者会觉得黑麋鹿的幻象与《红楼梦》中贾宝玉的太虚幻境几近相似,与现实不同,却丝丝牵连着现实,亦真亦幻。也许会有人把这种幻象当做书中作者编造出来的精神幻觉,我更倾向认为这是印第安人与自然对话的一种独特方式。

也许雷电的出现是种偶然,但在黑麋鹿拥有幻象之后的雷电帮助族人逃离敌人的追杀,这种偶然其实也是大自然给其族人的回馈。

幻象里,有印第安人的恐惧、敬佩和祈盼。他们的生活逐草而居猎兽为食,全听凭上苍的安排和眷顾。很久以来,我们习惯了不去思考梦中事物的意义,但与我们不同,黑麋鹿把梦境和幻觉的事物都一一剖析,去理解其深层次的含义。这样做本身,就是对内心的一次探索和思考。

黑麋鹿在族群中,身份极其特殊,是一名伟大的巫医,又像是祭司和拥有幻象的先知,后来还代表族人游历于各地,甚至远至欧洲,所以他也是印第安人的精神形象。他一生追逐自己的灵魂指引,追随他的幻象,那些美好宏大而且意义深远的东西。在作者的笔下,这种幻象本身就如同一件伟大的艺术品,质朴无华,却震撼人心。

这位巫医的言语直白粗鄙,却道出幻象这一绝妙恢弘的诗歌,无韵无律,但不朽。


2.生而舞蹈

在黑麋鹿的叙述中,印第安部落是十分热衷于跳舞的,玩笑话来说,真的是一言不合就跳舞。猎捕丰厚,会跳舞;给人治病,要跳舞;打仗胜利,会跳舞;失败逃命,也要跳舞;幻象中,有跳舞;解释幻象,还得跳舞。能数得上的就有类似节日的太阳之舞,还有各种类型的舞蹈诸如黑呦咖舞、鬼魂之舞、杀戮之舞、献祭舞等等。

各种舞蹈所表达了印第安族人不同的情感和心意。像太阳之舞,类似祭祀,有些血腥,却是族人表现勇敢和决心的重要仪式。黑呦咖舞则是通过歌唱和仪式舞蹈将先知的幻象演出来,供众人所知,为人所解。而杀戮之舞是族人祈祷打仗胜利和庆祝血刃敌人的一种舞蹈。

这些舞蹈被赋予了各自的意义,与现今追求形体美、韵律和故事性不同,印第安人们起舞,不分年龄、不分美丑。舞蹈是为了表达这一本身,纯粹明净。就连当时的女王陛下都对黑麋鹿他们的舞蹈连连称赞,这是一种看似粗糙实则深远的艺术,是不可磨灭的瑰宝。


3.战争血泪

在黑麋鹿的回忆中,除却幻象,篇幅最大的便是战争。

19世纪末是美国人把印第安人赶尽杀绝的最后阶段,一次又一次的战争,流血流泪,一次又一次地摧残着印第安人的精神脊梁。

书中的讲述,每次打仗都是平常口气讲述,似是寻常,偏偏是血肉横飞心惊肉跳的血史。也许是他们常把死亡当作是归去,归与大地母亲一起,所以死亡在黑麋鹿的回忆中,有时只是一句简单的话:某某人死了。

在伤膝大屠杀这一部分,看得人痛心疾首。无数手无寸铁的无辜印第安妇人和孩子被成为美国士兵的枪下魂,尸体遍野。

伤膝屠戮之后,黑麋鹿痛心地说,除了遍地成堆还有散乱各处的骸骨,倒在这血泊之中被那场暴风雪埋葬的,还有一个东西,那便是族人的梦想,曾经美好的梦想。

也无奈,也愤恨,但印第安人很少把仇恨化作对敌人的侮辱。印第安人依旧对美国士兵称作瓦西楚(白色圣灵,称呼除印第安人之外的异族白种人)或者士兵,从来不像我国百姓把某鬼子、某国佬等这样的称呼随口叫出。他们的眼中,瓦西楚也是自然的一部分,与自己为敌,奋起相战时,会拼尽全力,失败了,就是失败了,对方也不是恶魔,只是胜利者而已。

在黑麋鹿平直的语气中,我们依旧可以从细枝末节来回顾那段苍茫往事的凄凉和血腥:拉科塔族人在打仗过程中常把敌人的头皮割下,送给自己的妻子或者母亲;美国士兵因印第安人拒不上交枪支而大开杀戒,不放过妇孺幼儿,谷底堆满尸体……

无论哪一民族,战争都有切肤之痛,都是忘不掉的梦魇。


4.万物有灵

黑麋鹿在环境中看到的诸多有隐喻的事物,在现实中他和族人慢慢实践那些幻象。无论是黑麋鹿本人还是族人,都把世界当做养育他们的恩人,天空是父亲,大地是母亲,风雨雷电皆神明,饱含敬畏,心怀感激。

世界是一个整体,万物皆有灵。

所以,印第安人在射杀了野牛并且吃掉一部分肉以后,不忘给大地上的其他动物留下一片肉骨。所以,他们在知道瓦西楚杀死全部野牛后悲恸欲绝。所以,他们誓死抗争不让瓦西楚开矿破坏溪流和山野,保留自然它原原本本的样子。

他们对世界的敬畏和热爱,不带有丝毫的功利心和私欲。世人眼里争相抢夺的黄金,在他们眼里是一文不值的黄铁。日不落帝国的领袖女王大人,在他们眼里是可亲的祖母。所有的尊贵和荣耀,在这样一群内心纯白之人的眼里,都褪去消散,像四月里山顶的雪。

也许正因为黑麋鹿这样的印第安人,心中纯净,有敬无畏,才能还原生命最原始的样子。生来就在物欲和虚荣中的我们,要顾及是否温饱是否靓丽是否高端大气上档次,所以,难以听见自然的呼唤,难以听见最真实自我的声音。


逃跑计划的一首歌《夜空中最亮的星》,这样唱到:“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和会流泪的眼睛,给我再去找寻的勇气,越过谎言去拥抱你。”这句歌词很应景,正应我读完《黑麋鹿如是说》的感受。也许苦难之后,唯一愿做的是——祈祷自己仍持有一份纯净的赤子之心,仍怀善意,愿意相信。

心上无尘,眼睛才会明亮。心灵有诗情,眼睛能看到的云也入心,月也抒怀;心灵有画意,眼睛能看到的沙也五彩,天也斑斓。

最后,黑麋鹿先生说他在幻象中看到族人的圣树重新枝繁叶茂,我在心里暗暗祈盼:终有一天,他的幻象会成真。



我的回答是《黑麋鹿如是说》,在网上对这本书的评价褒贬不一,可能真的是各有所好吧,个人来说,这本书不能说是我最喜欢的,喜欢程度如果是十分的话,这本书能拿七分,但是这本书对我的影响确实很大,而且里面的很多内容很震撼我,可以说是对我原本的固有观念和心灵震撼最大的书。

拿起《黑麋鹿如是说》这本书时,我的目的并不单纯。这本书被标榜为西方百年十大灵性书籍之一,成为我想了解美洲印第安族被迫害的第一扇窗口。

本想从这本书中了解更多印第安人的血泪史,却被黑麋鹿的经历和观念深深吸引。黑麋鹿是印第安人拉科塔族其中一员,他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代表了印第安人最本真的想法。对于原本想窥探他们民族悲伤史的我,却误入黑麋鹿所述的精神桃花源。


1.如真幻象

黑麋鹿在年幼时生过一场大病。在病中,他见到了影响他一生的幻象。印第安人常把幻象当做自然之神或者祖先的旨意,神圣并敬畏着。

从病中康复的黑麋鹿长至少年时,历经多次幻象,被族人认为是能从幻象中获取神力的人,多次为族人治病和解围。

以现代人的眼光,读者会觉得黑麋鹿的幻象与《红楼梦》中贾宝玉的太虚幻境几近相似,与现实不同,却丝丝牵连着现实,亦真亦幻。也许会有人把这种幻象当做书中作者编造出来的精神幻觉,我更倾向认为这是印第安人与自然对话的一种独特方式。

也许雷电的出现是种偶然,但在黑麋鹿拥有幻象之后的雷电帮助族人逃离敌人的追杀,这种偶然其实也是大自然给其族人的回馈。

幻象里,有印第安人的恐惧、敬佩和祈盼。他们的生活逐草而居猎兽为食,全听凭上苍的安排和眷顾。很久以来,我们习惯了不去思考梦中事物的意义,但与我们不同,黑麋鹿把梦境和幻觉的事物都一一剖析,去理解其深层次的含义。这样做本身,就是对内心的一次探索和思考。

黑麋鹿在族群中,身份极其特殊,是一名伟大的巫医,又像是祭司和拥有幻象的先知,后来还代表族人游历于各地,甚至远至欧洲,所以他也是印第安人的精神形象。他一生追逐自己的灵魂指引,追随他的幻象,那些美好宏大而且意义深远的东西。在作者的笔下,这种幻象本身就如同一件伟大的艺术品,质朴无华,却震撼人心。

这位巫医的言语直白粗鄙,却道出幻象这一绝妙恢弘的诗歌,无韵无律,但不朽。


2.生而舞蹈

在黑麋鹿的叙述中,印第安部落是十分热衷于跳舞的,玩笑话来说,真的是一言不合就跳舞。猎捕丰厚,会跳舞;给人治病,要跳舞;打仗胜利,会跳舞;失败逃命,也要跳舞;幻象中,有跳舞;解释幻象,还得跳舞。能数得上的就有类似节日的太阳之舞,还有各种类型的舞蹈诸如黑呦咖舞、鬼魂之舞、杀戮之舞、献祭舞等等。

各种舞蹈所表达了印第安族人不同的情感和心意。像太阳之舞,类似祭祀,有些血腥,却是族人表现勇敢和决心的重要仪式。黑呦咖舞则是通过歌唱和仪式舞蹈将先知的幻象演出来,供众人所知,为人所解。而杀戮之舞是族人祈祷打仗胜利和庆祝血刃敌人的一种舞蹈。

这些舞蹈被赋予了各自的意义,与现今追求形体美、韵律和故事性不同,印第安人们起舞,不分年龄、不分美丑。舞蹈是为了表达这一本身,纯粹明净。就连当时的女王陛下都对黑麋鹿他们的舞蹈连连称赞,这是一种看似粗糙实则深远的艺术,是不可磨灭的瑰宝。


3.战争血泪

在黑麋鹿的回忆中,除却幻象,篇幅最大的便是战争。

19世纪末是美国人把印第安人赶尽杀绝的最后阶段,一次又一次的战争,流血流泪,一次又一次地摧残着印第安人的精神脊梁。

书中的讲述,每次打仗都是平常口气讲述,似是寻常,偏偏是血肉横飞心惊肉跳的血史。也许是他们常把死亡当作是归去,归与大地母亲一起,所以死亡在黑麋鹿的回忆中,有时只是一句简单的话:某某人死了。

在伤膝大屠杀这一部分,看得人痛心疾首。无数手无寸铁的无辜印第安妇人和孩子被成为美国士兵的枪下魂,尸体遍野。

伤膝屠戮之后,黑麋鹿痛心地说,除了遍地成堆还有散乱各处的骸骨,倒在这血泊之中被那场暴风雪埋葬的,还有一个东西,那便是族人的梦想,曾经美好的梦想。

也无奈,也愤恨,但印第安人很少把仇恨化作对敌人的侮辱。印第安人依旧对美国士兵称作瓦西楚(白色圣灵,称呼除印第安人之外的异族白种人)或者士兵,从来不像我国百姓把某鬼子、某国佬等这样的称呼随口叫出。他们的眼中,瓦西楚也是自然的一部分,与自己为敌,奋起相战时,会拼尽全力,失败了,就是失败了,对方也不是恶魔,只是胜利者而已。

在黑麋鹿平直的语气中,我们依旧可以从细枝末节来回顾那段苍茫往事的凄凉和血腥:拉科塔族人在打仗过程中常把敌人的头皮割下,送给自己的妻子或者母亲;美国士兵因印第安人拒不上交枪支而大开杀戒,不放过妇孺幼儿,谷底堆满尸体……

无论哪一民族,战争都有切肤之痛,都是忘不掉的梦魇。


4.万物有灵

黑麋鹿在环境中看到的诸多有隐喻的事物,在现实中他和族人慢慢实践那些幻象。无论是黑麋鹿本人还是族人,都把世界当做养育他们的恩人,天空是父亲,大地是母亲,风雨雷电皆神明,饱含敬畏,心怀感激。

世界是一个整体,万物皆有灵。

所以,印第安人在射杀了野牛并且吃掉一部分肉以后,不忘给大地上的其他动物留下一片肉骨。所以,他们在知道瓦西楚杀死全部野牛后悲恸欲绝。所以,他们誓死抗争不让瓦西楚开矿破坏溪流和山野,保留自然它原原本本的样子。

他们对世界的敬畏和热爱,不带有丝毫的功利心和私欲。世人眼里争相抢夺的黄金,在他们眼里是一文不值的黄铁。日不落帝国的领袖女王大人,在他们眼里是可亲的祖母。所有的尊贵和荣耀,在这样一群内心纯白之人的眼里,都褪去消散,像四月里山顶的雪。

也许正因为黑麋鹿这样的印第安人,心中纯净,有敬无畏,才能还原生命最原始的样子。生来就在物欲和虚荣中的我们,要顾及是否温饱是否靓丽是否高端大气上档次,所以,难以听见自然的呼唤,难以听见最真实自我的声音。


逃跑计划的一首歌《夜空中最亮的星》,这样唱到:“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和会流泪的眼睛,给我再去找寻的勇气,越过谎言去拥抱你。”这句歌词很应景,正应我读完《黑麋鹿如是说》的感受。也许苦难之后,唯一愿做的是——祈祷自己仍持有一份纯净的赤子之心,仍怀善意,愿意相信。

心上无尘,眼睛才会明亮。心灵有诗情,眼睛能看到的云也入心,月也抒怀;心灵有画意,眼睛能看到的沙也五彩,天也斑斓。

最后,黑麋鹿先生说他在幻象中看到族人的圣树重新枝繁叶茂,我在心里暗暗祈盼:终有一天,他的幻象会成真。



        我觉得对我影响最大的是K·巴乌斯托夫斯基的《金蔷薇》。这是文学写作课上的老师推荐的,实用又不乏味。

                                             

       虽然书的内容大致是围绕着创作展开的,但它却不局限于文学创作手法,而更愿意传达一种童话般的美感。就像一位老人,平静地讲述着自己一生中所见所感。正如作者所言:“这本书不是什么理论研究,更不是什么指南之类。而仅仅是我对作家劳动的理解和我自己的经验的札记而已。”也正因如此,《金蔷薇》比其他文学理论著作要更富有一种独特的美。

       我们说《金蔷薇》是美的,它的语言是美的,它的形式是美的,就连这本书的名字也是从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中得来的。开篇小说《珍贵的尘土》讲述了一个巴黎清洁工为了心爱的女郎,每天将从作坊扫来的尘土筛一遍,留下细小的金屑,就这样积攒了几十年,最终他用收集到的金屑为女郎铸了一朵金蔷薇。在巴乌斯托夫斯基心里,作家的劳动何尝不是一点点的积累,最终铸成一朵美丽蔷薇的过程。

作者用十九个看起来并没有连续性的故事讲述着同一个主题——要不停追求美,发现爱。文学创作如此,生活更是如此。《金蔷薇》里的故事真挚动人,生活中每天都有无数个类似的故事在上演,而写作正是在捕捉这些镜头描绘这些镜头中诞生。

       我想,这本书里最打动我的便是那篇《人物的叛变》,作者从一个小孩的视角,讲述自己如何与小伙伴们暗中帮助这些“温文尔雅”的犯人——“妈妈把看守们领到厨房去喝茶,我们就趁这个时候,急急忙忙把面包、香肠、糖果、烟草,有的时候还有钱,塞到犯人的衣袋里去。这些东西都是大人给我们的。我们认为这是一件冒险的事情,而当犯人们向厨房那边递个眼色,悄声谢谢我们,把我们的礼物重新往里面藏到贴身的秘密的衣袋里去的时候,我们感到说不出来的喜悦。有时,犯人们偷愉地把信件递给我们。我们贴上邮票,然后结队去掷到邮筒里。在没掷进去以前,我们先四面望望,在近处有没有警察或者巡捕,就好像他们能猜着我们寄的是什么信似的。”不知为何,每每读到这一段,我总是有种说不出的愉悦,眉毛总会不自觉飞舞起来,感觉这小孩做的这些事一气呵成而又那么美好。也就是这个时候,我体会到了为什么他们说《金蔷薇》是一本充满爱和诗意的散文诗。

       后来,作者写到了囚犯中那位有着大白胡子的班长。囚犯们在搬东西时遇到卡住的情况总会抱怨,班长总会说:“它愿意在哪儿,你们就把它放在哪儿好了!你们折腾它干什么!我搬了五年东西,我清楚东西的脾气。它若是不愿意在这儿,不管你怎么强迫它,它也不依着你。就算你拆了它,也甭想叫它听你摆布。”由此,作者谈到了写作,他说写作的提纲和人物的行径就和这些东西一样,都有着自己的固定轨迹,作者千万不能强求他们屈服在自己笔下。此外,他还由此引申出写作的提纲并不是必须的,作家对生活的仔细观察与体会才是灵感的源泉。他以普希金和托尔斯泰为例,提出:“作家周密考虑过的、而且经过校正的无懈可击的提纲,究竟会怎样呢?说实在的,它们的寿命大多数都很短促。”留意生活中的细节,作家才能收获灵感,而禁锢于自己拟定的提纲,恰恰适得其反。作者用这些小故事讲述着自己的心得,让每一个读过它的人都收获着不同的感受。

       我曾是一个难以静下心来阅读的人,后来看到三毛在《送你一匹马》中这样写道:“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了过眼云烟,不复记忆,其实他们仍是潜在的。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里。”文章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我在读完《金蔷薇》后了解到写作之不易,更懂得了该如何善待每一篇作者精心铸成的文章。我很庆幸与《金蔷薇》的邂逅,我想,至少我比之前更加确定——这本书不仅指导着无数文学创作者和文学爱好者,更让我们认识到一个人应该如何善待自己毕生追求的事业,如何过好自己的一生。永远记得作者在《金蔷薇》里提出的期盼:“我们的作品是为了预祝大地的美丽,为幸福、欢乐、自由而战斗的号召,人类心响的开阔以及理智的力量战胜黑暗,如同永世不没的太阳一般光辉灿烂。”

      每当我翻开这本书,仿佛又将作者的心路历程走了一遍;合上它,又有另一种感受。于我而言,它不仅承载着作者对写作劳动的理解,更像极了我们对生活的理解。

     我一遍遍地读着它,像一个老人,提前游历着自己漫长缺氧的枯朽之年。大抵是想等到自己真正老后,还能向这本书讨回曾经寄存在这里的年轻。



保罗柯贺的《牧羊王子奇幻之旅》。准确地说,这是一部成人童话。对我最大影响就是,当我在十二三岁初中的时候,第一次读到它,它激发了我幼小的心灵对漫漫人生的幻想,或许每个人生下来都有自己的天命,我们长途跋涉,历尽波折,都是为了找寻它,并完成它,

这样才不枉此生。

(嗯,就是这个封面。)

出身农家的男孩喜欢旅行,于是他决定去当一个牧羊人,而不是按父母希望的,去学习神学,当一个牧师。他赶着一群羊四处游历,羊吃草的时候,他就默默地看书或者跟羊儿说话。羊群就是他的伙伴,每到一个落脚地,他都与羊群睡在一起。羊毛长长了可以剪羊毛卖钱,羊养肥了也可以卖了再买新的羊羔继续流浪,日子就这样平淡悠长。听起来好自由好不羁好浪漫好文艺是不是?

直到有一天,一个神秘的吉普赛女巫告诉他,多次在他梦里出现的金字塔附近埋藏着宝藏。在他将信将疑的时候,人生中的贵人撒冷王出现了,他鼓励提点牧羊男孩遵循自己的天命,寻找宝藏。天命之旅开始了。从西班牙到埃及,他要坐船穿过地中海到达非洲,再骑骆驼穿过撒哈拉大沙漠。一路上,他遇到各式各样的人,看到各式各样的房子,打过各种零工赚取盘缠,学会了一些当地语言。他想过放弃,重新去当牧羊人,毕竟他已熟悉怎样去照顾一群羊,但这样的决定并不能让他快乐。最后男孩历尽千辛万苦,找到金字塔。旅途结束,其实宝藏就藏在出发时破教堂里的那棵无花果树下。

最后,本书里有许多金句熠熠闪光,说不定哪一句就会点亮你。撒冷王: “当你真心渴望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炼金术士: “ 你的心在哪里,你的宝藏也就会在哪里”……



保罗柯贺的《牧羊王子奇幻之旅》。准确地说,这是一部成人童话。对我最大影响就是,当我在十二三岁初中的时候,第一次读到它,它激发了我幼小的心灵对漫漫人生的幻想,或许每个人生下来都有自己的天命,我们长途跋涉,历尽波折,都是为了找寻它,并完成它,

这样才不枉此生。

(嗯,就是这个封面。)

出身农家的男孩喜欢旅行,于是他决定去当一个牧羊人,而不是按父母希望的,去学习神学,当一个牧师。他赶着一群羊四处游历,羊吃草的时候,他就默默地看书或者跟羊儿说话。羊群就是他的伙伴,每到一个落脚地,他都与羊群睡在一起。羊毛长长了可以剪羊毛卖钱,羊养肥了也可以卖了再买新的羊羔继续流浪,日子就这样平淡悠长。听起来好自由好不羁好浪漫好文艺是不是?

直到有一天,一个神秘的吉普赛女巫告诉他,多次在他梦里出现的金字塔附近埋藏着宝藏。在他将信将疑的时候,人生中的贵人撒冷王出现了,他鼓励提点牧羊男孩遵循自己的天命,寻找宝藏。天命之旅开始了。从西班牙到埃及,他要坐船穿过地中海到达非洲,再骑骆驼穿过撒哈拉大沙漠。一路上,他遇到各式各样的人,看到各式各样的房子,打过各种零工赚取盘缠,学会了一些当地语言。他想过放弃,重新去当牧羊人,毕竟他已熟悉怎样去照顾一群羊,但这样的决定并不能让他快乐。最后男孩历尽千辛万苦,找到金字塔。旅途结束,其实宝藏就藏在出发时破教堂里的那棵无花果树下。

最后,本书里有许多金句熠熠闪光,说不定哪一句就会点亮你。撒冷王: “当你真心渴望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炼金术士: “ 你的心在哪里,你的宝藏也就会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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