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时候的犯人有多惨

来自:搞笑段子    更新日期:早些时候
满清时候的酷刑到底有多残酷,多数犯人都是屈打成招~

满清十大酷刑包括: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弹琵琶,抽肠,骑木驴。
1、剥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蝙蝠展翅一样的撕开来。这样被剥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断气。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头顶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魏忠贤喜欢在受刑人的身上浇上沥青,冷凝后,使用锤子敲打。沥青和人皮一同脱落,洗掉沥青便得到一张完整人皮。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2、腰斩
腰斩,顾名思义,就是行刑者用重斧从犯人的腰部将其砍作两截。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商鞅变法时,曾明文规定,一家犯罪,邻家不告发者,处以腰斩。
有人认为方孝孺是被腰斩的,但事实上他是被凌迟处死的。
据说包青天的三把铡刀里,就有一把用来腰斩。

3、车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五块,因为作为头是最先掉得,其次就是双臂,等只剩双腿连着躯干的时候,拉力会拉断其中一条腿,躯干就会留在另一条腿上。不过根据了解的说法来看,不一定肢体就会从既定的部位断掉,因为手腕和脚腕都比根部脆弱得多。记得商鞅就受过车裂之刑,不过是在他战败死后,尸身被带回处以此刑示众。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喷溅出来的血液才是其恐怖之处。

4、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朵,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戚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并请自己的儿子惠帝刘盈一起看,结果软弱的刘盈受了惊吓,从此一蹶不振。

5、凌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
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据说未割满三天,刀数也只有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后就死去,由于未达到割满三天,割三千六百刀,所以据传连刽子手也受到了处罚,刘瑾第一天被割完后还喝了一点粥,第二天又继续受刑。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明朝的方孝孺就是不尊崇朱棣的旨意,而被凌迟。(最终还是被灭十族!本来只有九族,朱棣就把方孝孺的一些学生和朋友一起杀了。)

6、缢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7、烹煮
用一个大瓮,四周堆满烧红的炭火,再把犯人放进去。再顽固不化的人,也受不了这个滋味。
8、宫刑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而后写了不朽作品《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阴茎绑起来(包括阴囊)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无法排尿而膀胱爆裂吧。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
相对的女性为“幽闭”。幽闭,是相对于男子宫刑的一种对女子的酷刑,原本只是指把女子监禁,彻底灭绝她的性欲,后来到明代却演变成“剔去其筋”(切除卵巢或小穴),因为在明朝医术并不如此进步,所以受到此刑的人大都会因失血过多而死。而清代人却认为“幽闭”就是重击女子的腹部、胸部,使她的羞秘骨下坠堵住阴道,变得只能小便不能性交,这和女子患子宫脱垂是一样的,都是使阴道关闭,所以才叫幽闭(人工造成子宫脱垂。但这种说法似乎缺乏解剖学的依据)。也有说法是将女子的外生殖器缝合,同样起到使其不能进行性行为的惩罚效果。

9、刖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有人说是把脚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据《周礼·司刑》注,周改膑作刖,从而可以认为是第三者。
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孙子膑脚。――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10、插针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11、活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
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
活埋在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时候常用的招数。

12、鸩毒
鸩(zhèn)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鸩”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死情况。

13、棍刑
即木桩刑。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14、锯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令武士用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15、断椎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16、灌铅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232℃,铅的熔点是摄氏327.4℃,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逼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17、梳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先用开水浇人,再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异曲同工。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18、骑木驴
骑木驴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据《狄公案》说,古代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驴车上竖起一根小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阴道穿入,押赴刑场处决。


19、弹琵琶
弹琵琶十分的简单,而且易行。这里指的不是乐器琵琶,而是用利刃把人的琵琶骨(肋骨)一根一根剃下来,最早应该是在明朝使用。

20、抽肠
明初,朱元璋曾对死刑犯人施行抽肠。具体做法是把一条横木杆的中间绑一根绳子,高挂在木架上,木杆的一端有铁钩,另一端缒着石块,像是一个巨大的秤。将一端的铁钩放下来,塞入犯人的肛门,把大肠头拉出来,挂在铁钩上,然后将另一端的石块向下拉,这样,铁钩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肠子就被抽出来,高高悬挂成一条直线。犯人惨叫几声,不一会就气绝身亡。

鸦片,俗称大烟、阿芙蓉或福寿膏,属天然麻醉抑制剂,医学上作麻醉性镇痛药;非科学研究或非医用,则归类于毒品。晚清时代,中国经受着其他各国列强的侵略土地,抢占港湾,赔偿大量的金银,各种手段用尽其极。但还有一个令人发指的事情,那就是向中国运输大量的鸦片,它搞垮了国人的身体,吞噬着他们的精神。贵族把吸食鸦片当做有钱与时尚的标志,贫民家庭倾家荡产卖妻弃儿也要为此抽上一口过过瘾,现在回想到那种吞云吐雾的场面都让人愤怒。

鸦片作为药材,早在唐朝时就从阿拉伯输入中国,但数量极小。那个时候叫做阿芙蓉,到了明朝,亚洲的一些藩国会给皇室进贡鸦片,专门给皇室使用,值得一提的是当时鸦片可是有钱人才能尝试一下的,在明朝时候鸦片的价格和黄金一样。仅仅藩国进贡的自然无法满足需要,甚至史书记载皇帝曾派人外出采购。自从清朝雍正年间,鸦片就被外国人大量的私运中国,数字可以代表其增加的速度,从乾隆时期的一千多箱,嘉庆四千多箱,直到道光时的八千多箱,其增加数量之大让人不敢想象,也让这朵美丽的罂粟花演变成了害人的毒品,让人戒不掉为之丧命。大量吸起之后让人产生幻觉,让人感觉到身体非常的愉快。

大烟虽然可以让人放松自己,却使人们精神萎靡。大量吸鸦片让人身体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男子瘦如柴,常常陷于幻想的境地,身体面无血色,目光呆滞,瞳孔缩小,眼窝深陷,免疫力下降,精神颓废,寿命也是大大的缩减。而吸食上鸦片的女人生活更是悲惨,若是家境富裕能够买得起鸦片便罢,可若是买不起就只能拿身体去交换,史书上曾记载那欢乐地的女人争相服务那些吸鸦片的公子哥,不要钱财,只求分一点鸦片共同寻乐。但是吸食鸦片的女子大多面黄枯瘦,不久就被嫌弃,只能在毒瘾的痛苦中死去。更有女子毒瘾犯了以后在路边抽搐,若是被居心不良的乞丐发现就被运到破庙或者是别的乞丐聚居地,一群乞丐如多日未进食的饿狼像这女人扑来,而这女人根本没有还手的余地,死相很惨,乞丐为了遮掩罪行避免官司,将女子尸体扔进野兽出没的树林。吸起鸦片是非常费钱的,很多烟鬼为了吸起鸦片卖妻卖女,根本就不当这些在是自己亲人,只为了满足自己小小的欲望。

鸦片的大量输入,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无穷灾难,鸦片流毒中国,吸食者日众,使广大中国人民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多少家庭因为鸦片家破人亡,曾经的历史乃是屈辱。一段不堪回首的历史,值得我们深思。
吸毒这种事情,无论是在哪个时代都能让一个好好的家支离破碎,要是一个国家人人都在吸毒,那这个国家的命运可想而知,我们中国清朝未期就是一个例子,那个时代吸毒真是从上到下就像吃饭那么常见,由此可知晚清国家有多么腐败了,所以任各国列强欺辱多年,国人任人宰割,国家根本没有主权可言,生死全在外人手中,那时候满清政府只有对国人才敢说是一个国家,一个王朝。根本不放在外国人眼里,那时候配方列强为了打开中国国门,成为他们任意的强占,就开始运送鸦片给中国,把好好的一个国家弄得乌烟瘴气,百姓生活苦不堪言,让当时的国人看不到一点希望,那时候国家没有尊严,军队的士兵不像士兵,更像是个毒贩,没有任何战力,只有任人欺凌,不敢反抗。中国,一个昔日的文明强国,竟会被这样欺辱。

晚清那时候不论是上到满清贵族,下到平头百姓,很多人为了吸食鸦片,倾家荡产,导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惨剧比比皆是,有的甚至卖儿卖女,可想而知当时晚清的百姓生活有多么的凄惨,这些都是鸦片带来的,那时候的人为吸鸦片父母都可杀,心里只有鸦片,没有情义良知。

吸鸦片对人的身体伤害是非常大的,吸食久了会让人目光呆滞,心神不宁,女人更是全身乏力,任人污辱,鸦片对人的大脑进行麻痹,很多情况下根本控制不了自己,吸食鸦片之后人们经常会出现幻觉,面色蜡黄,骨瘦如柴,身体衰落等。

据相关资料记载晚清的那些风尘女子为吸食鸦片争相服务那些有钱的公子哥,不为求财,而是只为能分食一些鸦片同乐。但是因为她们吸食鸦片的原因,面色蜡黄,身形枯瘦,很快就会被公子哥嫌弃,后期就慢慢的在毒瘾中走向死亡。大街上毒瘾发作抽搐的女子更是随处可见。要是被那些居心不良的乞丐发现,会像饥饿了很久的狼一样扑向这个女人,而她们根本无力的还手,活活被他们玩弄致死,相当凄惨,这些肇事的乞丐避免吃官司,就把这些女人尸体拉到深山里丢弃或掩埋。

晚清由于鸦片的不断进入,给国家人民带来了无尽的祸患和灾难,鸦片大量流入,吸食的人越来越多,使得国人身心都受到了严重的摧残,让社会极定不稳定,慢慢的腐蚀了整个国家的机器,加速了清王朝的灭亡。

晚清时候的犯人有多惨?看了你就知道了,最后一张令人费解

晚清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也是离我们最近的一个王朝。晚清虽然已经过去了近百年,但那时已经有了照相技术。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摄影术通过西方的外交官、商人、传教士传入中国,摄影师用手中的相机拍摄了当时的情景,将很多珍贵的影像都保存下来。晚清时期犯人是什么样子的?接下来我们就从一组老照片中一探究竟。

不知道这个人犯了什么错,被仗罚。这拿棍棒的衙役也是姿势十分到位,看看这马步蹲的,一看就是练家子。这几十棍下去,早已皮开肉绽,体质不好的根本受不住。

晚清时候的酷刑已经相当少了,比起春秋战国时的酷刑差的很多。晚清这种刑法很是奇葩,几位将被处决的犯人,不知什么原因头上都被戴了一个箩筐。是他们罪恶滔天,无颜见人还是官老爷体恤犯人,刻意打消犯人的恐惧感?最让人无语的是后面居然有个大人抱着幼小的孩子看行刑的场面,晚清的人们真是麻木不仁

晚清时期,人如蝼蚁,命如草芥。杀一个人就如同杀死一只鸡一样简单,说斩就斩。图为两个犯人戴着木枷坐在地上,两人的手被绑在一起,左边的犯人裤子补了个大补丁。看左边这位犯人这神情,也知道这套枷锁重量不轻。晚清时的枷锁起码16公斤的重量,瘦瘦的脖子哪能承受住这么重的东西?戴久了实在是非常折磨人。

这张图是真实的处决犯人的刑场,当时的行刑是公开的,旁边围了很多官兵和看热闹的百姓。西方记者很喜欢拍这种血腥场面了,所以我们能看到很多关于晚清时候处决犯人的老照片。

晚清时的刑法真是让人痛苦无比,像这名犯人头固定在树桩上,脚下带碰上木枷,脚底垫着两块石头,当行刑的时候,最后拿掉脚下垫脚石,慢慢的窒息而死,真是残忍至极,让人不忍直视!看着照片中的犯人满眼绝望,神情恍惚,知道自己命不久矣!

晚清时候戴枷锁的犯人,这种枷锁我们在影视剧中也常常见到,晚清枷锁大多分量不轻,把人牢牢束缚起来,只有试过的人才知道有多难受。一般的犯人都会比较恐惧,害怕,只是不知道这个犯人为何会突然间笑起来,不知道在笑什么,估计是笑这个可悲的年代。

你觉得晚清时的这些犯人惨么?

参考文献:《清史稿》



最惨的应该是早年父母双亡,青年丧夫,中年丧子,事无顺时,厄运横生


晚清时候的犯人有多惨视频

相关评论:

相关主题精彩

版权声明:本网站为非赢利性站点,内容来自于网络投稿和网络,若有相关事宜,请联系管理员

Copyright © 喜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