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主体不适格判定败诉后能从新起诉吗?

来自:游戏    更新日期:早些时候
主体不适格驳回起诉后能从新起诉吗~

起诉的前提是原、被告应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但在民事审判实践中,往往会出现被告主体不适格,即原告告错对象的情况。对于这类案件应如何处理,现行民事诉讼法对此未作明确规定,实践中的做法也不尽统一。通常有三种情形:1、动员原告撤诉,之后再另行起诉;2、法院直接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3、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对于第一种情形,笔者认为,撤诉是当事人对诉讼权利的处分,法院不能主动干预。法院如采取这一方法,一是违背了当事人撤诉自愿的原则;二是与法院民事审判的“两便” 原则(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便于法院进行审理)不相符合;三是不利于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当被告主体不适格时,不能因为法律没有规定原告可以申请变更被告,就一定要让原告撤诉。因为法律不可能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各种情况都作出规定,在法律无明文规定时,只有根据立法本意来处理。
对于第二种情形,笔者认为,民事裁定是法院对有关诉讼程序问题所作的判定。原告起诉、被告应诉是当事人行使诉权的形式,而诉权又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和实体意义上的诉权之分。对程序意义上诉权的确认,属于程序问题,应用裁定;对实体意义上诉权的确认,属于实体问题,应用判决。被告不适格并不是不符合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法定条件,其中之一是“有明确的被告”,而不是“正确的被告”。被告不适格是对象不正确,而不是不明确。所以,原告起诉时其他条件符合而被告不适格,不能认为其不符合起诉条件,不能以此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笔者赞同第三种情形,即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因为通过审查,原告符合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诉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则可认定原告已具备行使程序意义上诉权的条件,接下来,便是通过审理,查明其是否具有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实体意义上的诉权,一般应围绕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益是否受到不法侵害,是否存在争议,义务人是否已履行义务等方面进行调查。如果查明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或其权益并未受到侵害,或民事法律关系并未发生争议,则可认定原告并无实体意义上的诉权。虽然具备行使程序意义上诉权的条件,但其在实体上必然要承担败诉的责任,应以判决的形式对原告实体上的请求作出判定,即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但笔者另认为,即使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避免被告不必要的损失,体现司法为民和诉讼经济原则,可由法院主动依职权释明,劝导原告更换被告或动员原告申请撤诉。如原告坚持不同意更换被告,也不申请撤诉的,按相关实体法或按证据不足进行认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被告主体不适格驳回起诉以后还是能起诉的。法律分析虽然法律规定是可以再次起诉,但是,如果仍然是起诉主体不适格的被告,还会被驳回起诉。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民事诉讼立法对被诉主体是否适格未作受理条件规定,即对被告应诉应该具备什么条件等资格审查,没有诉讼法依据,目前只能从原告是否明确表示被告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角度对原告的请求作出实体判断。事实上,原告告谁是原告的权利,被告是否适格是法院审查的问题。原告所诉对象存在,即可认定有“明确的被告”而非“正确的被告”,其诉讼主体地位当无异议。至于该被告是否是真正的侵权者或义务人,应与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一起,作为实体审理和实体判决所要解决的问题。只要原告明确“本案”即受害或受损事实与被告有关,在立案时,无需理解为被告必须是民事责任或履行义务的承受者。如果送达的住址内确有被告此人,但现有证据证明此人与原告无民事法律关系,不应该是本案被告;或者双方虽存在民事法律关系,但双方约定的履行义务的条件尚未成就等。这就存在着原告坚持认为此人就是“明确的被告”,也有“具体的事实、理由”等判断,和法院认为被告诉讼主体不适格等判断的矛盾冲突。此时法院的判断是建立在原告有起诉权的基础上并依据相关实体法规定作出的,故应作实体处理。只要被告不是实体法律关系中义务承担者,应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被告主体不适格,法院会裁定驳回起诉,以后原告可以再次起诉。
这是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


被告主体不适格判定败诉后能从新起诉吗?视频

相关评论:
  • 17610356986被告主体不适格驳回起诉诉讼费退吗?
    常沾瑶被告的主体资格不适格,不符合诉讼条件,驳回起诉后会退还诉讼费的。当事人可以对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收到上诉申请书之后会及时进行审查,相应的作出裁决。 一、被告主体不适格驳回起诉诉讼费退吗?第一审的人民法院决定不受理或者驳回当事人诉讼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缴纳的案件受理费。...

  • 17610356986民事诉讼中被告不适格如何处理
    常沾瑶在民事案件中被告主体不适格的法院应该如何处理的这个问题并无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部分人认为被告主体不适格的话,就等于原告告错了,所以法院应该直接从程序上裁定驳回,还一部分人认为法院应该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民事诉讼中被告不适格如何处理?民事诉讼中被告不适格的处理并无明确规定,我国...

  • 17610356986被告主体不适格是裁定驳回起诉还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常沾瑶例如,在抚育费案件中,母(父)亲诉父(母)亲或者孙子女(外孙子女)诉祖父母(外祖父母)要求支付或增加抚育费的情况时有出现。这种情况表明双方没有抚育和被抚育民事法律关系,前者属原告主体不适格,后者属被告主体不适格。所以,前者属原告没有抚育费起诉权,应裁定驳回起诉;后者有起诉权但属诉错或错列...

  • 17610356986被告主体不适格法院如何处理
    常沾瑶被告主体不合格:一种是民事诉讼被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刑事诉讼被告是无刑事能力人和非自然人。行政案件中证据不足、所诉事实与被诉主体无利害关系。法院的处理是:如果是民事诉讼,建议原告把被告主体改为其监护人,如果是刑事诉讼,就不受理不立案。行政案件就驳回起诉。

  • 17610356986被告不适格民诉规定应该怎么处理
    常沾瑶这个问题尚无明确规定,我国司法实务界对此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从程序上裁定驳回,理由是原告告被告告错了,也就是告的被告不适格。另一种观点认为,应驳回其诉讼请求,理由是原告具有诉权,原告起诉被告证据不足,亦即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即是应该给原告履行义务的主体。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

  • 17610356986二审发现部分被告主体不适格怎么办?
    常沾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的,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如发现被告不适合出庭,法庭应如何处理?产生了两种不同的意见。 二审发现部分被告主体不适格怎么办?在一审中,不适当的原告被误认为是合格的,因为它错误地确定了影响原告权利和义务的事实。《民事诉讼...

  • 17610356986被告不适格驳回起诉规定
    常沾瑶【法律分析】被告不适格驳回起诉规定指的是当出现了被告主体不适格的话,那么会驳回起诉。被告被诉则是因为被指控使原告的权利受到了威胁或损害。人民法院在审查立案时只要明确谁是被告就可以了,至于这个被告是不是符合条件的适格被告,在起诉时无须确定,因为被告是否符合条件,一般只有经过实体审理才能确定...

  • 17610356986被告主体错误驳回起诉
    常沾瑶被告主体不适格,主要情形有被告的身份、资格、权利义务、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不合乎法律规定的,没有诉讼主体资格。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 17610356986被告主体不适格驳回起诉会吗
    常沾瑶虽然具备行使程序意义上诉权的条件,但其在实体上必然要承担败诉的责任,应以判决的形式对原告实体上的请求作出判定,即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被告不适格主要指的是被告对于原告所进行的起诉的诉讼标的或者是说法律关系是不具备有应诉的能力和权利的,也就是说,被告的主体资格是不适格的,这样,被告和原告...

  • 17610356986被告不适格驳回起诉规定是什么?
    常沾瑶用裁定驳回起诉否定原告的诉权,无形中对原告提出了过高要求,违反了立法的本意。综上所述,如果发生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是最简单的解决办法。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需要有起诉书,起诉书需要列明明确的原告和被告,那么,被告主体不适格的情形在上文进行了说明。

  • 相关主题精彩

    版权声明:本网站为非赢利性站点,内容来自于网络投稿和网络,若有相关事宜,请联系管理员

    Copyright © 喜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