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前3个月没给我上保险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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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工作试用期三个月公司没上保险,签了一份合同没有给我一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3个月,用人单位未订立劳动合同,并且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之后订立的劳动合同没有给劳动者一份,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权利。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没有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自订立用工满一个月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最多一个月。试用期3个月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如果试用期满订立劳动合同,没有补订到用工之日起的,可以主张两个月二倍工资。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从用工之日起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补缴社会保险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八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不把应由劳动者持有的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索要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国务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可以补交,可以选择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扩展资料:
企业社保缴纳规定:
1、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社会保险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即用人单位应当在第二个月必须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未及时办理的属于违法行为。拖欠工资、未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均为权利之争,是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给劳动者带来损害,所以应当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法律分析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者要求赔偿损失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即用人单位应当在第二个月必须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未及时办理的未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而非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对事实或数额有争议的可以申请。拖欠工资、未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均为权利之争,是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给劳动者带来损害,所以应当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如果申请劳动仲裁,也是可以的,一般情况下是不予受理或移交劳动监察部门处理。

试用期三个月未交保险的,你可以要求补交的。工资没有支付,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公司及时支付工资金。单休,另外一天你可以要求加班费。你自已辞职的话,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现在公司并没有其它违法行为,你亦不需要采取特别的应对的。
如果你现在申请仲裁的话,也只能要求补交社保和休息日上班的加班费,其它的,并没有什么可以要求的。

属于劳动仲裁范畴,可以申请。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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