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抗日游击战争的组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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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击队的产生形式多样,包括直接从民众中产生、正规军派出临时或永久的支队、正规军的支队与民众的游击队混合编成、地方民团化为游击队、由敌军叛变过来化为游击队及由土匪队伍化为游击队等。抗日游击战争的组织成份包括这样多方面的来源,民间直接产生的游击队是基本形式,民众中的先进分子在抗日斗争中号召民众,集合积极勇敢分子,找到几只破枪,杂以梭镖鸟铳,形成游击队。政府的法令号召民众组织游击队保卫家乡,民众的积极行动往往能组织很多的游击队。青年学生在领导责任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许多教师、教职员、大学教授、文化名人、乡军人、科学家、艺术家及自由职业者也挺身而出,愿意为抗日事业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游击队的编制问题,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难题。许多人不知道如何组织游击队,这尤其对于没有军事经验的民众和青年学生来说。编制法包括整个游击区的全部军事组织,不仅限于单个游击部队的编制。一个包括多数县的大游击区应组织成为一个军区,设军区司令员与政治委员,为全区游击战争之最高领导首长。全军区内划为若干军分区,依地形、敌情及游击战争发展情况,或二三县,或五六县,划为一个军分区,设军分区司令员与政治委员,指挥全军分区之游击战争。为了统一指挥,并协调军事与地方行政的关系,军区与军分区均可以组织一个七八至九人的军事政治委员会作为全区军事政治的讨论建议机关。

全军区人民原则上都应武装起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脱离生产的抗日游击队,一种是不脱离生产的半军事性质的抗日自卫军。脱离生产的抗日游击队大体上分为三种形式:小游击队、基干游击队、游击支队。县之基干游击队之编制较之区的小游击队应该稍为谨严一些,武器尽可能充实一些,干部应是全县的优秀分子。支队以上之游击兵团,其编制更应谨严一些,人员武器比起县的基干游击队来也应好些。在北方,应该组织骑兵游击队,军区有由两个至四个中队组成的骑兵支队,分区有由两个至五个分队组成的骑兵大队,县有骑兵中队(等于步兵排的人枪数加乘马)或分队(等于步兵班的人枪数加乘马),多则不论。

抗日自卫军的制度,是使全体人民军事化的一种优良制度。凡十六岁至四十五岁之青年壮年男女,依自愿原则组织于抗日自卫军之内,受某种程度的军事教育与政治教育之训练,成为半军事性质的人民初级武装组织,担负他们本乡村的放哨警戒、侦察敌情、捉拿汉奸、坚壁清野、扰乱敌人等任务。自卫军的编制如第五表。军区组织编制的系统如第六表。

抗日游击战争的组织问题复杂而重要,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多变地组织和编制游击队,以适应抗日战争的需要。从民间直接产生游击队到正规军派出支队,再到地方民团化为游击队等不同形式的产生,以及从脱离生产到不脱离生产的不同编制,都体现了游击战争组织的多样性与灵活性。同时,自卫军制度的建立,加强了人民的军事政治教育,巩固了后方治安,成为抗日战争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军区制度的实施,则更全面地统辖了整个游击地区的抗日武装组织,为抗日游击战争提供了组织保障。通过这些组织和编制的灵活运用,抗日游击战争得以有效开展,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做出了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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