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年的事业单位福利房,因故没有参加房改,现拆迁,有无利益?

来自:    更新日期:早些时候
~

(一) 房屋征收时已购公房的征收补偿

对于房屋征收时已购公房的情况,实际上已购公房的产权性质已经发生改变,已经从国家或者单位所有转化为私人所有。因此在征收补偿时,征收人会按照被征收公房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估价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同时被征收人住房超过房改改革规定标准的,征收人会扣除超标部分的补偿款中属于应当上缴财政或者返还原售房单位的部分,并分别予以上缴或者返还。

总之,针对房屋征收时已购公房的征收补偿,在征收补偿中直接按照个人房产进行即可。当然在被征收人住房超过房改改革规定标准时,有特殊规定。

(二) 房屋征收时未购买公房的征收补偿

针对房屋征收时未购买公房的情况,需要首先区分直管公有住房和自管公有住房。公有房屋作为国家财产,按管理主体不同分为两个类型,一种类型是由地方人民政府所有并指定有关单位进行管理的公房,称为“直管公房”;另一种类型是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出资建造,由该单位自行管理的公房,称为“自管公房”。

由于直管公有住房是属于国家所有,因此在征收过程中一般要求“应当”按照房改政策进行出售,出售后再按照个人房产补偿。而自管公有公房,则是“可以”按照房改政策进行出售,在进行补偿。总之,不论是直观公房还是自管公房,在公房出售以后,承租人就成为了被征收人,可以按照个人房产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 房屋征收时未出售公房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因此,针对征收时房屋未出售的情况,如果被征收人与公房承租人解除了租赁关系,或者被征收人对公房承租人予以了安置,那么征收人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同时,若被征收人与公房承租人达不成解除租赁协议的,征收人一般情况下会对被征收人实施房屋产权调换。这样,原公房承租人就应当与被征收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并继续承租产权调换来的房屋。

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均等分配的原则分割。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下,可以享有拆迁补偿多一些:

(一)可以酌情多分配的: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二)有两处以上公租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租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总之,公房承租人在面临房屋征收补偿时,根据不同的情况,会有相应的不同补偿。征收时房屋已购买的,将按照个人房产进行补偿。房屋征收时,未购买公房的,根据是直管公房还是自管公房进行不同处理。房屋征收时未出售公房的,也存在不同的处理方法。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您为公房承租人,应当结合自身情况解决问题。

二、房改房

房改房,是指于1994年国务院发文实行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我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现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有住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例如北京房改房政策:199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出台前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这类出售的公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继承。1999年《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的通知》中对此有过解释“对职工已按标准价购买的住房,要鼓励职工在自愿的基础上按成本价补足房价款及利息。职工按成本价补足房价款及利息后,住房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既然房主现在是你,你就是该房屋的合法产权人,与其他人无关。房改房是参加房改的产权房,来源有的是单位的,有的是使用权的,在购买是若是产权的就要交土地出让金,这个多少根据原产权的百分比不同,若是使用权的就要按工龄去买取.福利房多半是产权房,是单位分配给个人的福利用房。


三、福利房

福利房,亦称优惠房,是指职工单位将公房以工资性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我国现行政策鼓励职工购买住宅,承认福利房归购买者个人所有。1994年7月《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第21条规定,“职工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一般住用5年后可以依法进入市场,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继承。产权比例按售房当年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重确定”。1999年2月10日,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搞好公有住房出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再次明确:“对已按标准价出售的公有住房,各地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鼓励购房职工在自愿的基础上按成本价补足房价款及利息后,产权归个人所有”。




三十多年的事业单位福利房,因故没有参加房改,现拆迁,有无利益?视频

相关评论:
  • 15681851582事业单位享受过福利房,现在是否可以拿住房补贴?
    卓狠绿只要有钱!政策!宽大!住房,补贴!是可以拿好!购置房。福利房!租金房!各种房子!皆可补贴!以各地!政策!为准!

  • 15681851582事业单位要分房子。一位有20多年工龄工人填完表,一段时间后因病去世了...
    卓狠绿家属真傻!还问那样的问题!人家已经电话过来了,还要质疑?难不成你觉得不该拿?当然是拿房子。想都不用想!去吧,去单位,直接拿房子!不要再问前面那样的傻问题了!拿到房子后,再说其他!夜长梦多,别耽搁了!祝好运!盼采纳!

  • 15681851582福利房可以办房产证吗?
    卓狠绿福利房不可以办房产证。福利房是单位给补贴的房产,但往往房产证在单位,5-10年才会拿到房主手里 所以,个人是有房产证的,对房子有所有权。

  • 15681851582福利分房属于公有住房吗
    卓狠绿福利分房属于公有住房,它是国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房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本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该企业职工出租出售。承租人享有以下优惠福利政策:1、公有住房月标准...

  • 15681851582哪些单位分房子
    卓狠绿单位分房子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由于资金雄厚,常常有福利分房的政策。这些房子一般分配给员工居住,作为员工的一种福利待遇。特别是在一些大型的国有企业,分房政策更为普遍。2.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如学校、医院等,由于其公益性质,往往也有较为完善的福利体系,包括分配住房。

  • 15681851582国家为什么取消了福利分房呢?
    卓狠绿2、福利分房子很容易滋生腐败。一些与权力核心比较近的人通过种种非常手段,拿到了好房子,而一些被排挤打压的没有混开的人,则分的差房子乃至分不上房子。人们为了分房子都拼命送礼拉关系,搞得单位作风乌烟瘴气。3、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福利分房已逐渐无法适应,有福利分房住房市场就很难火起来。

  • 15681851582我有个朋友在事业单位工作,从未享受过福利房子,单位只分了一件平房还...
    卓狠绿只要确定是计划经济时期的福利分房。单位所有权就以虚化。这种房子是国家对人民的剩余价值回馈。相当于报酬。具有私有财产性质。

  • 15681851582什么是事业单位福利费
    卓狠绿事业单位福利费是指事业单位提供给员工的一种福利性补贴或待遇,用于改善员工的生活和工作条件。福利费是事业单位为员工提供的除基本薪资外的额外福利,其具体内容因单位性质、行业特点、地区差异以及政策规定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事业单位福利费涵盖了多个方面。首先,事业单位福利费包括员工节日补贴、生日...

  • 15681851582福利分房是公有住房吗
    卓狠绿居住的人实际支付的房租远远低于建筑和维修成本,房屋的分配实际上是一种福利待遇。福利分房一般具有专属性,不得转让。公有住房是指国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本城市...

  • 15681851582现在事业单位还分房子吗
    卓狠绿公务员福利分房一般出现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国家收购大家的相对剩余价值,国家运用这种相对剩余价值中的一部分由各机关事业单位盖住房,随后按等级、有没有住房等一系列标准分到一部分人定居,房子的分配事实上是一种薪资福利,那么公务员有分房现行政策吗?公务员福利分房标准是啥?公务员有分房现行政策吗?不论...

  • 相关主题精彩

    版权声明:本网站为非赢利性站点,内容来自于网络投稿和网络,若有相关事宜,请联系管理员

    Copyright © 喜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