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电子厂上班,因长时间一个方试工作,造成腕管综合症,是不是工伤,找工伤认定部门,说是职业病,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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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电子厂工作了十三年因长时间一个动着工作,造成右手腕综合征,找过工伤部门,工伤部门,不答应接收,~

腕管综合征不能认定为工伤,属于慢性劳损性疾病,只能自己治疗。

【1】劳动者得病了,自己认定是职业病的,
可以自发现得病之日起,申请工伤认定。
单位如果不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或者近亲属应该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2】向单位所在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应该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

如果属于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首先向当地职业病鉴定中心申请职业病鉴定,而后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职业病鉴定中心一般设在疾控中心。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其实两个地方说法都有道理,您可以算职业病,但是属于免于赔偿的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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