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注销后土地怎么办?
看注销户口的原因而定:
1,如果是因为双重户口而注销,那么在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是无权收回的。
2,如果是当事人死亡而注销的,那么在承包期内,可以由子女继承,等到期后,村里有权收回重新分配。
3,如果是因为服兵役注销户口,那是不影响土地使用权的。
户口注销的情形:
1、公民死亡,包括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执行或宣告死亡,应由户主、监护人、亲属、死亡人员生前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2、公民应征入伍,应由本人或户主(限家庭户)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3、公民出国(境)定居,应由本人或户主(限家庭户)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4、本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被国外团体或个人合法收养,应由市(区)社会福利机构指派专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5、公民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应由直系亲属或工作单位、居委会相关负责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
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
《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系用益物权,《民法典》第330条至343条对此有专门规定,该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不属于继承财产。
等到村里下次分土地的时候回收,暂时你还可以继续种植,就是这样了。
户籍注销以后,土地村委会收回去。
农村户口注销后土地怎么办?土地不取消,因为没到合同期。
农村户口注销后土地归村民小组所有。
农村户口注销后土地怎么办?视频
相关评论:
屈孟垂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
屈孟垂土地是国家的,你的户口如不是农村的,那么农村就没有你的土地了,如果是房屋这些,上辈已经分给你了,那你还是有的。
屈孟垂没有了,因为,土地是村集体的,没有继承权,但是,继承人户口在本组,没有承包土地的,可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屈孟垂如果户口不在村里了,土地还是你家的,没有收归集体,除非你父母作古。70年不变,有文件可查。
屈孟垂问题二:户籍改革后,农村人的耕地权益会不会被剥夺?关于这个问题,暂时并没有一个非常确切的回答。(政府文件方面关键词:最大限度)农村户口被取消,宅基地怎么办?耕地会不会被回收?说完了问题,再来说一说,作为农民拥有农村户口,可以享受的 基本权利 中国有8亿农民,作为农民中的一份子,想必你...
屈孟垂这应该不行吧,因为你的农村户口己注销也就是说你的农田和宅基地都属于国家的了,所以是不可以转给你父母或其他人的了
屈孟垂这个肯定是不行的,注销农村户口证明你已经不是农民了,土地也会同时被收回,没有了怎么会转。就是你现在是农村户口,土地的补偿也是给你,也不可能给别人。
屈孟垂不行,土地确权是按户确权,在确权登记颁证中,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以此次登记前最近的承包关系为依据,户口注销不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进行土地确权。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五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屈孟垂详情请查看视频回答
屈孟垂所以土地再一次却传的时间呢,可能会比较久一点,但是作为现在你拥有合法的使用权的这种情况之下,不会有太大的问题。按照正常的情况使用。如果说针对是这一个问题,老人去世之后户口注销了,那按道理来说其他的东西也会进行注销,但实际上对于土地的股份来说,就没有出现这一个注销的问题,注销只不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