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15号,6月1日开始实施!

来自:    更新日期:早些时候
~ 从2024年6月1日起,应急管理部实施新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法,旨在规范其职责履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这个办法依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制定,适用于应急管理部及其下属机构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和应诉事项。

首要原则是合法、公正、公开等,坚持纠正错误,尊重法院裁决,确保法律法规正确执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依据规定范围向应急管理部申请行政复议,排除了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以及特定的行政行为和行政复议范围之外的事项。申请复议时,可同时提出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只要符合要求,即使超期申请,也可在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

复议案件的受理遵循严格的标准,包括明确申请人、符合管辖、在有效期内提出等条件。申请人可以书面或口头申请,提交复议申请后,应急管理部将在5日内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复议审理过程中,申请人和第三人都有权查阅相关材料,并可能进行听证以确保公正。

行政复议决定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变更、撤销等决定。而行政应诉则由法制工作机构统一接收法院材料,并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应诉方案。在诉讼过程中,应急管理部需对判决结果进行评估,如有必要,可提出上诉或申请再审。

最后,这个办法从2024年6月1日起生效,替代了原2007年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15号,6月1日开始实施!视频

相关评论:

相关主题精彩

版权声明:本网站为非赢利性站点,内容来自于网络投稿和网络,若有相关事宜,请联系管理员

Copyright © 喜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