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最爱》作文参考,急用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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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最爱 作文~

在以前,如果要我喜欢一只狗,还说狗是我的最爱,那是坚决不可以的。我不喜欢狗拍人“马屁”时的样子,不喜欢那一张张“狰狞”的面孔,不喜欢那吃东西时那“贪婪”的举止,更受不了狗随地大小便,不讲卫生的恶习。。。。。。。

去年暑假我去看奶奶,走到奶奶家门口,我还没有来得及叫“奶奶”,一只黄毛、短身子、长腿、脸上的五官全部扭皱在一起的小狗,一面大声的狂吠着,一面凶猛地向我奔窜而来,被这突然袭击吓呆的我,倒退了好几步,出于本能地大喊起来,“啊!讨厌的狗快滚开!”听到我的喊声,它居然也呆住了,就这样有几秒种的时间,它像蜡像一样一动不动站在那里,只用它那警惕、凶狠的目光与我惊恐的目光对视着,突然听见婶婶在说:“自家人你都不认识了!回屋去!”转眼间它眼睛里没有了警惕和凶狠,好像犯了打错一样,深深地低下头。慢慢地转过身夹着尾巴,向屋子里走去,这时候,我才如释重负,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刚才紧紧绷着的神经一下子松懈了下来,才感觉到似乎浑身没有了力气。

走进屋里,我转身去洗手,却看见黄毛小狗和家里的小花猫亲如兄弟般的在一起嬉戏,让我感动,刚才进门时凶狠的样子荡然无存,有的是友善、调皮的神情。当我坐在沙发上,它也走了过来,转而又走了,慢慢的我已经不那么恐惧了。但是,让我没有想到是,它居然叼着一双拖鞋放在我的面前,真的把我感动了,“它怎么知道我要拖鞋呢?”我由衷对它说:“你太聪明了!”,然后,小狗似乎听懂了我对它的表扬,摇头摆尾的走了,看着小狗美滋滋的样子,我真的有点儿喜欢这只黄毛小狗了。

吃过午饭,婶婶要带我出去走走,我们刚出门,小狗已经窜到了我们前面,它那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俨然就是一位忠实的警卫,走在我们前面,但是,它会不时回头看看我们,这时候,我才好好地看看小狗的模样,圆圆的、水汪汪的大眼睛,小小的、悄悄的小鼻子,宽宽的、扁扁的嘴巴,两只耳朵随着走路的节奏一颤一颤的,那神情非常可爱。当婶婶停下来与熟人打招呼,我以为它会继续走,没想到也停下来,一动不动的蹲在路边静静地等候,真是让人感动让人爱。

晚上我们要走了,小狗好像也意识到了,它一直围着我,在我腿旁绕来绕去,我低头看它,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它好像也在看我,那眼神分明是恋恋不舍,其实,我也开始舍不得离开它,这可爱的、聪明的小精灵。真的要走了,和大家说再见,我也轻轻地弯下腰,无限爱怜地抚摸着小狗那光亮的皮毛,它是那样的温顺、那样的可爱,拍拍它的背,“再见了,我的最爱!”

聪明的小狗,改变了我对狗狗们的种种不公平的偏见,以后,我见到其他小狗狗,不会厌烦它们,总会轻轻地走过去,抚摸它们,看着别人家的狗狗,就会是我想起奶奶家的黄毛小狗那可爱的神情。

我一定还要去看奶奶家的黄毛小狗,我的最爱。

如果把知识比作花朵,那书籍就是深扎泥土的老根;如果把知识比酒瓶,那书籍就是甘甜可口的美酒;如果把知识比作夜空,那书籍就是那颗颗耀眼的星星。

谈到读书,我便忍不住把自己的心里话一字不漏地说出来。

我从小就会听大人们讲故事,因为我觉得故事的内容很有趣。而且,我还认为读书是每个人在人生必须经过的一条路。书可以让整个世界变得更有趣,令人生变得丰富多彩,让个人变得更有品味。

我仍然依记得,在我7岁的时候,我读了拼音版的《国王的新衣》,我觉得故事中的两个骗子非常狡猾、可恶。9岁时,我再一次翻开这本书,我想起了自己以前那天真而可笑的想法时,不禁为自己的幼稚感到有趣。12岁时,我再次读此书时,我感谢故事中那个诚实的孩子给我的启示。现在读此书,我看到的是国王的虚伪和大臣们的贪生怕死令来感到可笑、可悲。

我爱看书,是书令我自由地邀翔在知识的海洋里;是书令我写意地徜徉在科学的世界中,是书令我学会了真、善、美;是书令我明白了是非黑白;是书教会了我独立自强;是书让我领会了人生的真谛……在看《鲁滨逊漂流记》时,我看到了鲁滨逊的勇敢、坚强,不畏困难的精神。想到了做人也要勇敢、坚强、不畏困难。在看《爱的教育》时,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书中人物的善良,他们乐于助人,有一颗“同情之心“。在看《中华上下五千年》时,我知道了中知道了中国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读书,可以让我懂得许多人生哲理。书让我知道了作为女性的尊严,像裴多菲说的“若为自由放,二者皆可抛。”伏尔泰曾说过“劳动是快活的根源。”这句话中,我知道了劳动也是一种快乐。达尔文说过一句话让我感动,他说:“幸运喜欢照顾勇敢的人。”这句话使我懂得做人就要勇敢。

我感到我就是一个朴实的劳动者,辛苦的耕耘,而上帝喜欢照顾勤劳的人。我得到的不是水中月,而是累累硕果,似蜜的甜泉。我真佩服卢俊,他说:“耐心虽苦,成果却甜。”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我的读书故事
以树的年轮计算,长一岁,就多一圈年轮。那棵树应该多了6圈年轮了吧,因为它已伴我成长了6年。

我早晚习字读书,总不会忘了它,每学会一个字,就在它的绿装上写下这个字。

日复一日,再在上面写时,发现一些字的墨迹已不复存在。应该是被它吸收了,它同我一起增长了知识。

我想把它们留住,就把写了字的叶片摘下来,夹在我的书本里,成为我读书的印证,还在上面标上日期。

当捧起书本时,我感到很愉悦,因为有这么多的好伙伴陪我一起读书。

可是,好日子总比坏日子短,那些绿装换成了新装,全身黄黄的,已经干枯得不成气候了。那些墨迹也渐乎淡去,“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现在,是播种的季节。我想把它们埋葬地下,希望它们能够重新生根发芽,培养出下一代,让知识一代一代流传下去。真可谓:“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年复一年,我掌握的知识渐渐增多了,我的好伙伴也多了起来。他们有繁盛,也有衰败的时刻。面对繁盛,他们一如既往地辛勤劳作,有了收获,也不会自满;面对衰败,他们没有轻言放弃,而是在不断地磨砺自己,坚信“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一天,我做了一个梦,梦到那些伙伴都在相互攀比,说:“我比你强,你看我的字笔画最多,所以我的字是字中之王……”他们争论不断,最后让我发表看法。我镇定从容地说:你们都是胜利者。因为字是连通的,你们如果能够团结在一起,互相拼揍,就能出现一大串一大串知识。获得了独有及同别人互相学习得到的知识。“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这个梦,让我清晰地认识到,团结就是力量,知识是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滴水能够成川。


我的读书故事
我特别喜欢读书,像杨红缨、沈石溪、秦文君、冰心、梅子涵、鱼在洋……我都是他们的忠实粉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不错,但对于我而言,“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才算更贴切。

我说起来,还是有一段令人“感慨”的“书史”。

都说“多看书,多识字”真是一点都不错。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天天和我看《格林童话》、《红楼梦》、《安徒生童话》……中的情节。可我什么《上下五千年》、《红楼梦》只识字,不认情节。因为我觉得那些书太枯燥,没意思。在一年级识字比赛中有三四千字,也许是书看得多,一下就认了两千多个。

长大后,我也痴迷于读童话、现代小说、故事。我有一个雷打不动的铁习惯---每天晚上看挺长时间的书。爸爸不让我在睡觉前看书,因为我一看就忘了时间,第二天早上要老爸揪我耳朵才爬的起来。为了不让老爸老妈发现,我便和他们打起了“游击战”。他们来了我就把灯迅速关掉,他们走了又把灯打开。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老爸假装走进房间关了门,可实际上人还在门外。我中了计,老爸走进来责备了我两句,把房间电闸给关了。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他想不到我还有一手:手电筒!为了老爸不在门缝看到灯光,我就躲在被窝里看。躲在里面闷了,就换口气,继续看,连老爸也那我没办法。

书带给我无穷的乐趣,也给我很多的“养分”---像阳光、像雨露,滋润我这棵小树能够更加的茁壮成长!

我爱读书。



是她释我—我的读书故事
打开一本书,世界便大了,心亦豁然开朗。

七年前的那个下午,窗外雨水涟涟,一如我心底的泪,滴打着屋前芭蕉。“一个女孩,读点书就行了,不用再上学了!”父亲的话惊雷般时时炸响耳畔。

抑郁中,随手翻开一本书,几行字句随意而来。“今手泽如新,而墓木已拱,悲夫!昔萧绎江陵陷没,不惜国亡而毁裂书画;杨广江都倾覆,不悲身死而复取图书。岂人性之所著,死生不能忘之欤?或者天意以余菲薄,不足以享此尤物耶?抑亦死者有知,犹斤斤爱惜,不肯留在人间耶?何得之艰而失之易也!”由于断章取义,不知其所以然,但其中的“或者天意以余菲薄,不足以享此尤物业?”于我竟是那么贴切,于是我重读此文,迫不及待。读罢方知,当年易安居士的无奈和失落历经千年穿越山川,如今复加于我身上。她为着遗失的文物古籍,我为着失却的读书学习。因为身有同病之苦,所以我惜她怜她,其实又何尝不是惜己怜己呢。

我借遍了所有能借到书的地方,读完了所有她写的书和写她的书。她,一个乱世女神,我为她的魅力深深折服。但历史大多只记住了她的“人比黄花瘦”和载不动许多愁的双溪蚱蜢舟,给她定为慢词代表,留给后人一个愁绪满怀的凄凉嫠妇形象。刚开始,我仿佛看到渐入暮年的她,孤守一冷清小院,依门北望,秋风扫着缤纷落叶在门前盘旋。慢慢地,她告诉我:的确,她是愁苦的,但她的愁少有离愁,多的是“北人不惯起来听的”家恨国愁;她是忧虑的,她忧己更心忧天下。“木兰横戈好女子,……但愿将相过淮水”她心灵深处的抗争和呼喊,一点不亚于名臣宗泽病危时拥被坐而喊的“过河!”但是,她看到的只是偏安都城的虚假繁华、岳飞的含恨离去和民族义士们的血泪呼喊;她看到的只是“才藻非女子事”堂而皇之的出现在那个孙性女子的墓志铭上,由爱国大诗人陆游亲手书写,并大赞其好。她无话可说,环顾女界无同类,再看左右无相知,其中凄凉她只好一个人独自咀嚼。没有放弃,她以心抗世化愁为美。“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其中真情大志,直须千年品评。“秋风秋雨愁煞人”,她终于等来了自己的知音,只是,时光荏苒,一去已经三千多年了。

现在回想,我之何幸,在无奈苦闷之际,能遇上千年前的乱世女神,能一“睹”她的迷人魅力;我之何幸,在即将绝望之时,能和千年前的乱世美神对话,知道了有一种生活叫抗世。

诚然,我家贫寒,可比之于三千年前那个乱世,这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女子读书无用”的余毒较之于千年前的那个时代,亦是那么的不值一提。李清照,在那个动荡昏暗的年代,尚可以黄花般瘦弱的身子与世抗争,让自己超俗。我,没有理由就此放弃。

我收拾其书包,也收拾好心情,回到了学校,来到了大庆石化,有幸和大家分享我的读书故事。

儿时:翻开五彩的画卷

“善良的公主化成了泡沫,永远消失在大海里了……”妈妈在我稚嫩的耳
边诵着一个又一个美丽的童话故事,从此,我的脑海里便有了美与丑、善与恶的概念,让我开始踏上与书接触的第一步。

童年:翻开猜想的世界

“妈妈,天为什么是蓝色?”“妈妈,海水为什么是咸的?”千千万万个为什么让我不解,于是,我开始问心目中的智者:母亲!妈妈对我的问题倍感烦琐,便为我买了《十万个为什么》、《少儿百科全书》……她手把手地让我在那些书上边指边念,留下的是书上那些近乎隐形的折痕。从此,亚里士多德、伽俐略、牛顿、居里夫人,这些伟人向我招手,让我看到处在科学顶峰的灿烂,在其中体验知识的真谛与科学的美丽,我开始为自己骄傲?

现在:翻开厚实的篇章

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呐喊》、《狂人日记》;高尔基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巴金爷爷的《家》、《春》、《秋》;一章章优美的故事,一部部动感般的人生,让我禁不住内心的激动疯狂地探索和吮吸着这些伟人留下的历史和痕迹,一种“渺小”的感觉在我的内心诞生,突然间我发现自己并没有那么伟大,而是应该多学习,在书库的海洋中拼命汲取。从此:早晨,我开始品茗散文;中午,我倚着阳光读小说;晚上,我靠窗读起诗词。

十五年岁月晃眼在读书中逝去了,如今,我已心醉于文学的殿堂,是读书开启了这一切,它让我展开稚嫩的翅膀飞翔在知识的天空,开拓眼界;它让我开启脑海的空白去汲取无尽的学问,无法自拔;它让我敞开单纯的心扉去探索生命的真谛,完善自我……
是她释我—我的读书故事
打开一本书,世界便大了,心亦豁然开朗。

七年前的那个下午,窗外雨水涟涟,一如我心底的泪,滴打着屋前芭蕉。“一个女孩,读点书就行了,不用再上学了!”父亲的话惊雷般时时炸响耳畔。

抑郁中,随手翻开一本书,几行字句随意而来。“今手泽如新,而墓木已拱,悲夫!昔萧绎江陵陷没,不惜国亡而毁裂书画;杨广江都倾覆,不悲身死而复取图书。岂人性之所著,死生不能忘之欤?或者天意以余菲薄,不足以享此尤物耶?抑亦死者有知,犹斤斤爱惜,不肯留在人间耶?何得之艰而失之易也!”由于断章取义,不知其所以然,但其中的“或者天意以余菲薄,不足以享此尤物业?”于我竟是那么贴切,于是我重读此文,迫不及待。读罢方知,当年易安居士的无奈和失落历经千年穿越山川,如今复加于我身上。她为着遗失的文物古籍,我为着失却的读书学习。因为身有同病之苦,所以我惜她怜她,其实又何尝不是惜己怜己呢。

我借遍了所有能借到书的地方,读完了所有她写的书和写她的书。她,一个乱世女神,我为她的魅力深深折服。但历史大多只记住了她的“人比黄花瘦”和载不动许多愁的双溪蚱蜢舟,给她定为慢词代表,留给后人一个愁绪满怀的凄凉嫠妇形象。刚开始,我仿佛看到渐入暮年的她,孤守一冷清小院,依门北望,秋风扫着缤纷落叶在门前盘旋。慢慢地,她告诉我:的确,她是愁苦的,但她的愁少有离愁,多的是“北人不惯起来听的”家恨国愁;她是忧虑的,她忧己更心忧天下。“木兰横戈好女子,……但愿将相过淮水”她心灵深处的抗争和呼喊,一点不亚于名臣宗泽病危时拥被坐而喊的“过河!”但是,她看到的只是偏安都城的虚假繁华、岳飞的含恨离去和民族义士们的血泪呼喊;她看到的只是“才藻非女子事”堂而皇之的出现在那个孙性女子的墓志铭上,由爱国大诗人陆游亲手书写,并大赞其好。她无话可说,环顾女界无同类,再看左右无相知,其中凄凉她只好一个人独自咀嚼。没有放弃,她以心抗世化愁为美。“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其中真情大志,直须千年品评。“秋风秋雨愁煞人”,她终于等来了自己的知音,只是,时光荏苒,一去已经三千多年了。

现在回想,我之何幸,在无奈苦闷之际,能遇上千年前的乱世女神,能一“睹”她的迷人魅力;我之何幸,在即将绝望之时,能和千年前的乱世美神对话,知道了有一种生活叫抗世。

诚然,我家贫寒,可比之于三千年前那个乱世,这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女子读书无用”的余毒较之于千年前的那个时代,亦是那么的不值一提。李清照,在那个动荡昏暗的年代,尚可以黄花般瘦弱的身子与世抗争,让自己超俗。我,没有理由就此放弃。

我收拾其书包,也收拾好心情,回到了学校,来到了大庆石化,有幸和大家分享我的读书故事。
有墨香的纸架,铅字的字体,薄薄厚厚的这便是书;有优雅的语句、深沉的思想、长长短短的这便是书;有古人的思想,未来的畅想,深深浅浅的这便是书。转眼间,我和书的相伴旅程快15年了。

儿时:翻开五彩的画卷

“善良的公主化成了泡沫,永远消失在大海里了……”妈妈在我稚嫩的耳
边诵着一个又一个美丽的童话故事,从此,我的脑海里便有了美与丑、善与恶的概念,让我开始踏上与书接触的第一步。

童年:翻开猜想的世界

“妈妈,天为什么是蓝色?”“妈妈,海水为什么是咸的?”千千万万个为什么让我不解,于是,我开始问心目中的智者:母亲!妈妈对我的问题倍感烦琐,便为我买了《十万个为什么》、《少儿百科全书》……她手把手地让我在那些书上边指边念,留下的是书上那些近乎隐形的折痕。从此,亚里士多德、伽俐略、牛顿、居里夫人,这些伟人向我招手,让我看到处在科学顶峰的灿烂,在其中体验知识的真谛与科学的美丽,我开始为自己骄傲?

现在:翻开厚实的篇章

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呐喊》、《狂人日记》;高尔基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巴金爷爷的《家》、《春》、《秋》;一章章优美的故事,一部部动感般的人生,让我禁不住内心的激动疯狂地探索和吮吸着这些伟人留下的历史和痕迹,一种“渺小”的感觉在我的内心诞生,突然间我发现自己并没有那么伟大,而是应该多学习,在书库的海洋中拼命汲取。从此:早晨,我开始品茗散文;中午,我倚着阳光读小说;晚上,我靠窗读起诗词。

十五年岁月晃眼在读书中逝去了,如今,我已心醉于文学的殿堂,是读书开启了这一切,它让我展开稚嫩的翅膀飞翔在知识的天空,开拓眼界;它让我开启脑海的空白去汲取无尽的学问,无法自拔;它让我敞开单纯的心扉去探索生命的真谛,完善自我……
书——我的朋友
我特别爱看书,家里的书柜里排满了我喜欢的数不清的书。因为书太多,我看完一批,妈妈把它们送走一批;然后我又通过各种关系买了一批。循环往复,总也送不完,也买不够。由此,我和书的故事也越来越多。
看书
我酷爱看书,特别是童话、小说,或一些作文书、侦破小说更是我的最爱。四年级上半学期,快期中考试了,妈妈制定了“法西斯式政策”,晚上不花上三四个小时,别想做完作业。好在我的《窗边的小豆豆》、《戴小侨和他的哥儿们》、《草原上的小木屋》等书,都在抽屉里,妈妈玩电脑又很“专心”,我“天才小黑客”就有了可趁之机——明里不让看,偷着看还不行吗?
这不,我做完了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就看起了风靡全班的《亲爱的汉修先生》。正当我看到第三章的“乞丐熊”时,心里一阵羡慕……一个黑影出现在我的身后:“怎么啦,书好看吗?做作业,快点!别偷懒,否则当心这本书——嘿嘿。”可我不听,还想把书藏起来,等妈妈走了继续我的爱好。可已来不及了,妈妈见我这样,一把把书夺走了。我只好唱着:“女孩看吧看吧不是罪……”
看书在我心目中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藏书
我酷爱看书,可妈妈的政策又难以违抗,于是我开展了藏书工作。
我藏书,可不是像收藏家那样藏,而是偷偷摸摸的,像在搞地下工作一样。元旦一放假,妈妈就准备没收我爱看的几本书。我欲擒帮纵,主动上缴了几本厚厚的书,一是让妈妈放松警惕,二是书厚,无论妈妈怎么藏,都会落出破绽来。
把厚书处理掉后,就该考虑其它书了——藏。当妈妈不在家时,我就动用一切力量藏书。我左看右看,最后确定了座垫下面、枕头下南、抽屉里等这几处地方。于是,我分别把几本好书安放在各个地方,还找了外婆来试效果——不错,外婆没发现。最后再把书隐藏得好一些,便心安理得地做起了作业。
结果,妈妈回来后,一眼就看出了破绽,使我白白浪费了时间,反而得到了妈妈的“奖励”——一顿臭骂。哎,真惨!
找书
我酷爱看书,所以惹得妈妈常常把我爱看的书藏起来。
在妈妈的眼皮下找书——不容易,就像从鸡蛋里挑骨头!不过,这也难不倒我。我找书,是有“技巧”的,是会开动脑筋的——观察+动脑=书。
这不,妈妈又把我的书藏得很隐蔽,但有了上面的“秘诀”,我找书就很容易了。就像上次:
那是星期天,妈妈把我的《草原上的小木屋》藏起来了,既而陪着我做作业。我暗地里把家里的厨柜观察一番,并没发现什么异常情况。再仔细一看,妈妈的包怎么在身边?还鼓鼓的!我想到这里,便上去偷偷地踩了一脚妈妈的包。哟,从里面露出了半本《草原上的小木屋》的彩色封面,我一看——大喜!急忙把铅笔掉到地上,然后以捡铅笔的名义“偷”到了手,做完作业,我又悄悄地看了起来。
从此以后,妈妈藏书,我来找书,最终,妈妈以失败告终,我又赢了!

家是我的最爱

远去的飞鸟,永恒的牵挂是故林;漂泊的船儿,始终的惦记是港湾;奔波的旅人,心中千丝万缕、时时惦念的地方,还是家。
家是一个温馨的字眼,人们听到它就会有一种温暖的感觉涌上心头,可是家又是什么呢?
家是一家人生活的地方。家庭的幸福要靠每个家庭成员一起创造,一起努力。而我的家是由工作忙碌的爸爸,和蔼可亲的妈妈和活泼好动的我组成的。
瞧,我那胖胖的爸爸就要回来了。他那圆圆而又慈祥的脸上,总是浮现出一丝笑容,好像永远不会发脾气似的;浓浓的眉毛下面有一双大大的眼睛,炯炯有神;高高的鼻梁上面还架着一副眼睛,反正是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亲切。他到家的时候己经不早了,还喝的醉熏熏的,但是他每次都不会忘记过来探望探望我,让我感受的浓浓的父爱。
中午回到家,就可以看到妈妈在厨房里忙来忙去。看,她那一双如柳叶般的眉毛牢牢刻在了她那椭圆形的脸上,眼睛清澈而明亮,让人感觉到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美好的,没有一点污浊。妈妈不仅要干家务活,还要照顾我。每次在我失败的时候,都给予我以鼓励和信心,让我有勇气面对以后的坎坷。
我,在爸爸妈妈的关怀下长大了;而爸爸妈妈却因为我苍老了很多。他们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让我感到无比的幸福,我一定会不辜负他们对我的期望,一定会好好学习报答他们的。
这就是我的家。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家在心里上的作用就如同起风时添的一件衣服,恰到好处,但有多暖也只有你知道。
家是彩色的。有绿色,因为家有青春的活力;有红色,因为家有夏天的炽热;有金色,因为家有秋天的丰收有白色,因为家有冬天的恬静;有粉红色,因为家永远充满着爱与期待

读书——我的最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有人喜爱运动,有人酷爱旅游------性格不一,兴趣爱好不同。我呢,就喜欢拿一本书,找个僻静之处,坐下来,津津有味地看。时而被书里幽默有趣的故事逗得开怀大笑;时而被书里凄楚伤感的故事引得潸然泪下;时而也为书中的英雄人物顽强不息的精神感动不已。

  我喜欢看书,那是绝对的偶然。从前,我不太喜欢看书,父母为我买的大堆的书,只能老老实实地躺在书橱里睡大觉。妈妈还是三天两头把书往家带,更令我反感不已。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妈妈把我一个人丢在了图书馆,对我说:“盈颖,妈妈有事先离开一会儿,你就在这儿等我。”说完,转身就急匆匆地走了。没办法,只好乖乖地等喽。我东瞧瞧,西看看,这地方除了书,还是书。环顾四周,大人、小孩有的伏在书桌上看书,有的倚在高高的书架旁翻书。似乎闲着的,就只有我了。百无聊赖之下,我只好随手从架子上抽出一本《安徒生童话》翻看起来。看着看着,我入了迷。为卖火柴的小女孩伤心,为聪明的汉斯高兴,为美人鱼深深地叹息,为拇指姑娘暗暗地叫好。真没想到,一本不起眼的书里有这么精彩的故事。我贪婪地读着书中的每一个文字,简直与“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没有区别。当妈妈来接我时,我才发现时间已接近中午。妈妈笑眯眯地说:“回来啦!”我依依不舍的了得离开了图书馆。(后来才知道妈妈是考验我。)

  打那以后,我就喜欢上了看书,不,应该是热爱看书了。满橱的书,再也不能满足我求知的欲望。我开始向别人借书,也自己买书了。书店、图书馆更是我假日必去的地方。

  书开阔了我的视野。《诗经》使我听到先民的歌唱;《左传》使我见到诸侯的争盟;《山海经》带我游历神仙的故乡;《颜氏家训》让我感受到一个父亲的叮咛------

  书不仅使我学到知识,还教给我做人的道理。当我读完老舍先生的《养花》之后,我知道要勤劳;当我读完冰心的《斯人独憔悴》之后,我知道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书,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书,是寒冷中的一缕阳光;书,是我们力量的源泉。

秋,我的最爱
我所体会到的家就是这样,由爱编织的故事,叫人阅读一辈子,回味一辈子,感动一辈子。
秋,我的最爱
是谁,用那清新而濡湿的和风,轻轻柔抚我的衣襟。是谁,在我心如针扎,零离破碎时,送来它淡香的呢喃气息。是谁,在我无数次彷徨不前时,拨弄我的心弦,给予我灵魂的慰藉。是秋,没错,就是它。它静静地弹奏着彼岸夕阳下寂寞的笙箫,撷着深林几片别离的红叶,孤单地盘旋天际。亦或裁剪出晚霞遥映下,城市衰弱的剪影,烙下那抹永恒静谧的繁华。是秋,它用它独有的画笔,用沁心的氤氲勾勒出一幅幅意境,画入我对唯美的憧憬。

  梦啊,一切宛如一场很长很长,久远而不愿醒来的梦。秋伴我走过人生十五年的岁月,来时那么悄然,仿佛忘却了光阴,蓦然如影随形。你幻化作田里那一簇簇金黄的稻香,轻轻吹起曼妙的风儿,牵着周遭的草木与你共舞,掀着一层,又一层的波涛,宣泄你无比欢愉的心情。你幻化作漫山遍野盛开的雏菊,将大地每一寸土地,都染上你高洁的气息。你亦幻化作果园里的累累硕果,让那些单调的枯枝平添几许生机,也让劳苦一年的果农喜笑颜开。

  每当我看到你的魅影充满了整个天地,给万物妆点了万紫千红,给天地洒下点点欢欣,我本惆怅而脆弱的心,也被稍稍地滋润。我确乎我是多么爱你,你用你典雅的魔力,渐渐的,将我的心枷分化。可是秋啊,为何你来得如此欢愉,去得,却如此凄凄?

  垂暮的你,化作山中纷纷扬扬的红叶,零碎在浮黄的昏景,风儿也堕落为萧瑟,纵横在林间,袭来阵阵锥心的寒意。每一片凋萎的残叶,都是你苦涩的眼泪,你如此留恋,而走得无能为力。

  凄美的山野,斜透下一缕残阳的余光,远方的城市,还是临近的群山,都成了红色天空下,一抹抹不去的颓影,我独坐在其间,默默品味着,曲终人散的悲戚。

  秋,你是我美丽的知音,我的痛,是与你茫然的别离。季节更替,当你悄然来后又悄然去时,总在我心深处,滴落几滴心酸与不舍,因为你的高洁,你的美丽,甚至于你离去时的那丝忧郁,都将我的灵魂洗涤。

  现在,又是新的轮回,我开始在眼眶里涌起思念而喜悦的泪,你那年末夹杂浓郁忧伤的唯美,是我惟一的真实梦境。在你来前,我会一直孤单的,为你低声浅唱,地平线上那曲寂寞的笙箫……

音乐,我的最爱

泰戈尔说过一句话:“不要试图填满生命的空白,因为音乐就在那空白的深处。”音乐,是一种充满神秘色彩的旋律,它能带来悲伤与忧愁,也能带来快乐与希望。而那一次的“音乐之旅”,可真让我受益无穷呀! 
  那一次,学校进行了一次英语单词竞赛。其实所谓的英语单词竞赛也不过是考一下整个学期所学的英语单词,但是这看似容易,却又很困难,最主要的还是要靠平时的记忆,在竞赛的前一天晚上,我却异常的紧张。或许就是这么一种情绪,使得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睡。不久,妈妈走到我房里,对我说:“诶!别那么紧张,不就是一次英语竞赛,有什么大不了的嘛。要不这样,我给你放一段抒情点的旋律听听,怎么样?”我睁大眼睛看着她:“紧张听一下歌就能放松啊?妈,你也太天真了。要是这样,那再听几遍,岂不人人都得一百分?”“这你就不懂了,音乐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听一下音乐能使你的心情平静下来,这也是心理治疗的一种办法。”虽然,我对于妈妈的话并不是很相信,但我也不想辜负她的一番好意,也就欣然答应了。果不其然,不到一会,我就甜甜地睡着了,同时,也让我见识到了音乐的“神奇魔力”。 
  到了第二天,英语竞赛开始了,试卷发下来的时候,我又开始紧张了。我努力地让自己镇定,细细地看了一下题目,原来不少题目我都会,这可让我喜出望外。很快,我就把试卷答得满满实实的,自然而然地,我也就是第一个交卷。过了几天,试卷终于发下来了,我满心欢喜地等待着,但那个成绩却并不如我意,一心的期待却变成了满满的失落。 
  回到家后,我无力地躺在床上。妈妈一看到我,就说:“怎么,考试不如意吗?是不是那一次的竞赛?”我没有理会她,转了个身,因为我不想被妈妈看到我失落的样子。“哼!看来我是猜对了,不要这么灰心丧气的,来吧,我让你再听一下音乐,保证你立刻精神百倍。”“音乐能治疗紧张,难不成还能治疗忧伤?”妈妈没有继续回答我,她打开音乐,原来是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在听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了贝多芬的执着和他的不放弃。我的心也忽地涌现出一种想法,贝多芬就是因为不放弃,才创作出《命运交响曲》,而我呢,只因一次小小的失败,就这么难过,也未免太容易放弃了。 
  从那以后,我开始发现,原来音乐的内涵不只只是给人的一种娱乐,它还是一段熔铸了感情的旋律……

书籍,我的最爱

唐代诗人杜甫有句千古名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意思是说只有通过大量的阅读才能够获得丰富的知识,写出好的诗文,诚哉斯言!书籍,特别是课外书,对我充满了无限魅力!
  书籍,好象小船,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籍,犹如阶梯,引领我们攀登知识的高峰;书籍,仿佛伙伴,陪伴着我们成长;书籍,是美丽的翅膀,使我们在知识的天空自由翱翔!
  小时候,我并不爱看书。但有一次,我漫不经心地打开一本“小人书”,只看了两页,就被那丰富多采的画面和曲折离奇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觉得书是那么的富有魅力,那么的神奇美妙,我仿佛被引领到了一个又一个奇妙的神话世界中,不能自拔。慢慢地,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阅读的胃口越来越大,故事书、作文书、文学著名等我无所不读。在书的大千世界里,我学会了一些写作的技巧;明白了什么是真善美和假丑恶;也了解了我们祖国文化的历史悠久和博大精深。
  书籍,滋养着我的精神,撩拨着我的情思。当我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时,文中小女孩在大年夜被冻死街头的遭遇,使我的心灵充满了悲哀,不禁泪落纷纷;当我读到《征途》中英勇的解放军叔叔机智地歼灭了敌人时,不由得开心大笑起来;当我读到敬爱的周总理在少年时代的“为中华之崛起而奋斗”的豪言壮语时,顿时心潮沸腾;当我读到无数陌生人对一个残疾小女孩进行热情的帮助时,就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无比的温暖,心里久久不能平静……随着读书数量的增多,我对书的喜爱之情也日益浓厚,书已成为我学习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在我的书柜里,上上下下全塞满了各种各样的书。凡是对我学习有帮助、对陶冶自己情操有好处的书,我都认认真真地阅读。书籍,已是我的良师益友,我精神的营养品。
  俗语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籍,给了我智慧和信念,也赐予了我积极向上的力量。
  书籍呀,我的最爱,我的知心好友,让我们厮守一生。

雨———我的最爱
我对雨情有独钟。

暮冬,雨驱走了皑皑白雪,让人在寒夜中感觉到温暖;初春,雨督促草地、枝头吐露出嫩生生的绿意;盛夏,雨冲散了炎热,带来清凉,还在天空挂上了七色彩虹带;金秋,雨洗净了被尘土玷污的果实,使得落叶归根,化为春泥更护花。

喜欢雨,喜欢被雨滴打在脸上的感觉———清新自然,喜欢被雨滴吻过的痕迹———温馨、甜蜜。

喜欢雨,喜欢跟家人漫步在蒙蒙细雨中——悠闲自在,喜欢跟朋友徜徉在滂沱大雨中——充满着青春活力。

喜欢雨,喜欢被雨沐浴过的花草树木———艳丽青翠,喜欢被雨水浸渍过的土壤———疏松清香。

喜欢看雨,或如牛毛,如细丝,迷迷蒙蒙,扑朔迷离;或如箭如戟,撼天动地,失雅癫狂;喜欢听雨,如素手拨弦,花间莺语,委婉流畅,珠珠落玉盘,清脆悦耳;如壮士击鼓,十面埋伏摇旗呐喊,千军万马原野厮杀。

人们总喜欢将自己的喜怒哀乐塑造着雨的情绪。高兴时,赞美雨像是一支优美欢快的乐曲;惆怅时,埋怨雨是天空中流不完的泪;而雨仍然是雨,以晶亮的躯体涂抹出美丽的四季。

雨,我爱你,不论世间有多少风情万种,我对你依然情有独钟。

雨沐浴了我的躯体,滋润了我的心田;雨给我精神的享受,给了我人生动力支撑;雨让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忍耐;雨让我懂得了只要在泥泞道路上留下坚实的脚印,人生就无怨无悔。

多少灰尘,多少烟雾,被雨洗过,会是一派清新自然的景象;多少痛苦,多少不幸,被雨洗过,会是一片昂然向上的生机。未来的道路上有雨水的沐浴,我永远不会干涸。

爱雨,喜雨,希望成为一滴雨,我愿在天空冰封千年,最后凝为晶莹剔透的大雨珠,融入大海,荡起层层涟漪,折射出太阳的光芒。

有没有短一点的,新一点的,麻烦了,谢谢
落叶,我的最爱
我喜欢樱花的如霞如雾,我喜欢百合的高雅精致。但在这姹紫嫣红之中,我最爱的莫过于落叶了。

叶,只是花的陪衬。很多人都这么说,叶生来就只为衬托花的靓丽容颜。是的。但是,我更认为叶是一位忠诚的护花使者。

叶,随着秋的来临,日益露出消瘦、暗黄、憔悴的容颜,但他仍然整日陪伴在花的左右,不肯离去。冬日的寒风将他从花的腰肢上吹落,他融入了泥土,但仍不忘用自己残破的身躯为花提供仅剩的一点养分,只为花能够生存下去。但与此同时,他也留下了生命的印痕。坚毅地保护花的落叶,颇有几分“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的情思。

“落红本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这就是落叶的精神。

我最爱的不仅是落叶的精神,更是它用于为自己的生命做印证。

落叶敢于为自己的生命作印证,尽管是那么卑微的生命。那么,人呢?人是否也有这样的勇气。我不知。我只知,我最爱的植物,只有落叶而已。

恍惚间,有一片落叶飘然而落,融入泥土,溘然长逝……两行泪擦过脸颊,口中仍然轻吟:“落红本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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