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朝廷官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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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朝廷官位名称有什么?~

  这个问题范围太大了,你可以指定某个时代或朝代。

  夏朝:
  官职体系
  《礼记·祭义》言,“昔者,有虞氏贵德而尚齿,夏后氏贵爵而尚齿”,反映夏人对官位的重视,也从侧面说明夏代的职官已有明显的高低等级区别。后期文献中也提供了夏时已设大小官职的线索。《尚书·甘誓》的“大战于甘,乃召六卿,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和《墨子·明鬼》的“左右六人”中指的六事之人、六卿、六人,可能是类似周时的六卿,夏后左右掌管国家事务的六位大官。《礼记·明堂位》提到的“夏后氏官百”则是六事之人的下属官员。官百之“百”指数多,并非整数,但关于百官职位的记载寥寥无几。夏时官职多称“正”,有掌管畜牧牲畜的牧正,掌管烹饪厨事的庖正,和专司造车的车正。“正”官下面还存在称作“工”的小吏。《夏书》载,“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夏后向四处巡征诗歌和意见的官员称作“遒人”。《夏书》又载,“辰不集于房,瞀奏鼓,啬夫驰,庶人走。”,讲述发生日食的时候,有“瞀”官击打大鼓以示于众,官吏和庶民各自奔走相告。“遒人”、“瞀”、“啬夫”应该都属于“工”级的小吏。夏后可能还有专司占卜卜筮的“官占”。《墨子·耕柱》记载夏后启铸造陶鼎于昆吾时曾通过他的卜官,翁难乙,求问天神。九州的五服贡赋是夏后氏的主要经济来源,“夏后氏官百”中当有诸多官员专司赋役征发事务。《尚书·夏书》中有关于设官分职过程的概述,载道“赋纳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

  商朝:
  商王朝的职官有中朝任职的内服官和被封于王畿以外的外服官之别。内服官中又分外廷政务官和内廷事务官。最高的政务官,是协助商王决策的“相”,又称“阿”、“保”、“尹”。王朝高级官吏统称卿士。三公,则是因人而设的一种尊贵职称、并不常设。另外有:掌占卜、祭祀、记载的史,掌占卜的卜、掌祈祷鬼神的祝,掌记载和保管典籍的作册(又称守藏史、内史),武官之长的师长,乐工之长的太师、少师。内廷事务官是专为王室服务的官员,主要是总管的宰和亲信的臣。臣管理王室各项具体事务,有百工之长的司工,掌粮食收藏的啬,掌畜牧的牧正,掌狩猎的兽正,掌酒的酒正,掌王车的车正,为商王御车的服(又称仆、御),侍卫武官亚,卫士亚旅,掌教育贵族子弟的国老,掌外地籍田的畋老。外服官主要有方国首领的侯、伯,有为王朝服役的男、有守卫边境的卫。

  先秦时期的周朝过于复杂大体是天子于个诸侯国而各个诸侯国都有自己的官位制度。

  秦朝:
  官吏制度
  中央官制
  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九卿:卫尉(皇宫保卫)、郎中令(警卫)、太仆(宫廷车马)、廷尉(司法)、典客(外交)、奉常(宗庙礼仪)、宗正(皇室内部事务)、少府(山河湖海税收和制造业)、治粟内史(财政税收)。   御史大夫:掌图籍章奏,监察、弹劾百官,辅佐丞相处理事务。
  地方官制
  郡:郡守   郡尉   郡监   县:县令   县尉   县丞   乡:三老   游徼   啬夫(小乡)   有秩(大乡)   亭:亭长   里:里正

  汉朝:
  汉朝官制实行三公九卿制,宰丞相具有较大的权利。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称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长;太尉管军事,是武官首长;御史大夫掌监察,辅助丞相掌管政治事物。而在汉朝,还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即必须做御史大夫后才能做丞相。而在御史大夫之下,还设有御史中丞,掌管宫内事务。九卿则是太常(掌祭祀鬼神)、光禄勋(掌门房)、卫尉(掌卫兵)、太仆(掌车马)、廷尉(掌法律)、大鸿胪(掌礼宾)、宗正(掌皇帝族谱)、大司农(掌全国经济)、少府(掌皇室财政)。

  汉朝之后的三国和魏晋南北朝历史比较复杂,不在列举。

  隋朝:
  隋朝确立了影响后世深远的三省六部制。
  三省
  隋文帝在中央设立三师、三公、五省(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和内侍)。三师、三公只是一种荣誉虚衔。五省之中,只有尚书、门下、内史三省才是真正的中枢权力机构(秘书省掌图书典籍,职任较轻;内侍省掌侍奉宫掖,委以宦官)。三省各有明确分工。
  内史省(后改为中书省)
  中书省,古代官署名。魏曹丕始设,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沿至隋唐,遂成为全国政务中枢。隋代改为“内史省”。中书省掌握行政大权,它与掌管军事大权的枢密院,合称“二府”。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门下、尚书两省皆废,故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地方行政一部分亦由中书省掌握。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废中书省,由皇帝直接统领六部。明永乐帝时设内阁,机要之任开始归“内阁”。负责起草诏令。
  门下省
  “门下省”为官署名称。东汉时即设侍中,秩比二千石,属于少府,职掌为侍从皇帝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皇帝外出,则侍从参乘。门下省原为皇帝的侍从机构,南北朝时权力逐渐扩大,北朝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权机构的重心。隋唐时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或称纳言、左相、黄门监,皆因时而异。其下有黄门侍郎、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等官。
  尚书省
  官僚机构。南朝宋得名,前身为“尚书台”。由汉代皇帝的秘书机关尚书发展而来。是魏晋至宋的中央最高政令机构,为中央政府最高权力机构之一。“尚书省”的组织机构于隋朝定型。以唐代制度为例:有吏部、礼部、兵部、刑部、民部、工部等六部,下辖吏部、主爵等24司。六部尚书都以所在“部”为名,而郎官以所在“司”为名。负责执行诏令。
  六部
  三省的长官纳言、内史令、尚书令相当于秦汉时期的宰相。[1]尚书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其下设吏、礼、兵、度支(后改为户)、都官(后改为刑)和工六部,与诸寺、台分别处理各类事务。每部设尚书为最高长官,总管本部政务。
  吏部
  中国古代官署。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司的长官为郎中,副长官为员外郎,其属官有主事,令史,书令史等。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 、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
  度支(户部)
  户部,中国古代官署名,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户部尚书,曾称地官、大司徒、计相、大司农等。明清时期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 、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
  礼部
  中国古代官署。南北朝北周始设。隋唐为六部之一。历代相沿。长官为礼部尚书。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
  兵部
  官署名。隋始置,六部之一,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源于三国魏五兵制。曹魏始置五兵(中、外、骑、别、都)尚书,另有有关军事的驾部、车部、库部等曹。各曹设郎。隋始合为兵部,以尚书为主官,侍郎为次官。迄至清末,历代沿袭,职权则不尽相同。宋、辽、金、元兵部不辖兵政。明代兵部尚书号为“本兵”,权最重,凡武卫官军选授简练,均为其掌。清光绪三十二(1906),废兵部,改设陆军部。
  都官(刑部)
  中国古代官署。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初沿北齐置都官,主官为尚书;次官,炀帝定为侍郎。后代均以刑部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明清两代,刑部作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
  工部
  工部,中国封建时代中央官署名,为掌管营造工程事项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工部尚书,曾称冬官、大司空等。工部起源于周代官制中的冬官,汉成帝置尚书五人,其三曰民曹。后汉以民曹兼主缮修、功作、盐池、园苑之事。西晋以后置田曹掌屯田,又有起部掌工程,水部掌航政及水利。后周依《周官》,置冬官府,长官为大司空。隋代开皇二年始设立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   开始的时候,六部叫做六曹,即六个办事机构。六部的长官为尚书。六部的设置成为后代封建国家中央政权的固定制度。

  唐朝:
  中央官制
  三师:太师、太傅、太保(荣誉职务);   三公:太尉、司徒、司空(荣誉职务);   三省:中书省(决策、秘书)中书令、门下省(侍从、谏议)侍中、尚书省(行政)尚书令;   尚书省下辖六部(主官:尚书):吏部(人事)、户部(户口、财政)、礼部(礼宾)、兵部(国防)、刑部(法院)、工部(工程、水利);   一台:御史台(监察);   五署: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循旧制,与六部分工);   九寺: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与六部分工合作);   散官:(荣誉职务)。
  地方官制
  虚设(道)置观察使  
  州(郡):刺史(太守);别驾、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  
  六曹: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  
  县:县令;县丞、主簿;县尉、录事、佐史。  
  乡:耆老;五里一乡  
  里:里正;五保一里  
  村:村正;一自然村为一村  
  保:保长;五邻一保  
  邻:邻长;四家一邻  
  坊:坊正。城市内无村设坊,坊正和村正同级

  宋朝:
  宋朝的政治体制大体沿袭唐朝的政治制度。但宰相不再由三省长官担任,而是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又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通称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宋朝的相权大幅萎缩,仅负责行政职能。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合称二府,掌文武大权。又设盐铁、户部、度支三司,主管财政大权,号称计省。这样三司、宰执、枢密使三权互相制衡,因此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宋朝还在御史台之外增设谏院和置谏官,这些都是监察机构,负责弹劾等事宜。

  元朝:
  开创行省制度。
  中央机构
  中书省:上承天子,下总百司,领六部,为最高行政机关,行使宰相职权。中书省下有六部:吏、户、礼、兵、刑、工。   尚书省,主要负责财政事务,不过时置时废。   枢密院:中央最高军事管理机关。   御史台:最高监察机关。   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
  地方机构
  除河北、山东、山西由中书省直接管理外,元朝在地方设置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省)。行省是由中央委派官员到各地署事,行使中书省职权的派出机构。   行省下有道、路、府、州、县、社。

  明朝:
  六部
  吏、户、礼、工、刑、兵六部 分别为尚书和侍郎。
  御史台,设左、右御史大夫各一名
  六科,负责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洪武六年,设给事中十二人,秩正七品,始分为六科,每科二人。洪武二十四年,更定科员,每科都给事中一人,正八品。六科官职品级虽低,然职权很高。他们可以不赞成皇帝的意旨。该制度发挥了一定的改善朝政作用。
  五寺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和鸿胪寺。大理寺与刑部和都察院合为三法司,其职权与今日之最高法院相似。大理寺的首长称为大理寺卿,九卿之一
  内阁
  洪武十三年诛丞相胡惟庸,罢中书省,废丞相等官。在废除丞相后,朱元璋亲理政务,一度深感疲惫,于是设立四辅官来辅佐政事。但这项制度效能不彰。洪武十五年七月被废。十一月,仿宋制,置华盖殿(世宗时改为中极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诸大学士,又设文华殿大学士,以辅导太子,明仁宗增置谨身殿(世宗时改为建极殿)大学士

  清朝:
  中央行政机构
  清朝沿袭明朝传统,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管部的大学士及尚书、侍郎等)称堂官,部下属各司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一下的七品小京官称为司官。   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
  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
  正一品
  太师、太傅、太保,三殿三阁(保和殿 武英殿 文华殿 体仁阁 文渊阁 东阁)为正一品殿阁大学士。 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
  从一品
  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少师、少傅、少保、各部院尚书、都察院左右都御使、协办大学士。总督(加尚书衔)、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九门提督)、内大臣,将军、都统、提督。
  正二品
  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内务府总管、銮仪使、大理院正卿。 各省巡抚(加兵部侍郎衔)、漕运总督、河运总督。 八旗护军统领、(左、右)翼前锋统领, 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
  内阁学士、军机处散秩大臣、翰林院掌院学士、各部院左右侍郎。各省的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 副将。
  正三品
  都察院左右副都御使、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上驷院卿、大理院少卿、太常寺卿。 顺天府尹、奉天府尹、步军翼尉。 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骁骑参领、武备院卿、参领。 城守尉、参将。
  从三品
  太仆寺卿、光禄寺卿。 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参政道。 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侍卫。 游击、下五旗参领、协领、指挥同知、宣慰使、土游击。
  正四品
  通政使司副使、鸿胪寺卿、大理寺少卿、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都察院六科给事中。 顺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员、盐法道、副使道。 防守尉、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土都司、兵备道、代本。
  从四品
  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光禄寺少卿、国子监祭酒。 知府、土知府、都转盐运使司运同、参议道。 城门领、包衣护军副参领、包衣骁骑副参领、包衣佐领、四品典仪。 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
  正五品
  各部院郎中、太医院院使、左右庶子、佥事道、钦天监监正。 直隶州知州、同知、土同知、顺天府治中、奉天府治中、监掣同知。 步军副尉、步军校。 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抚使司同知、千户、宣慰使司佥事。
  从五品
  鸿胪寺少卿、各部院部外郎、翰林院侍讲、翰林院侍读、詹事府洗马。 各州知州、都转盐运使司副使、土知州。 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骁骑参领、下五旗包衣参领。 副千户、宣抚使司副使、招讨使、安抚使、长官司长官使、河营协办守备、守御所千总。
  正六品
  太医院左右院判、内阁侍读、左右中允、主事、都察院都事。 京府通判、土通判、京县知县、通判。 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护军校、前锋校、鸟枪步军校、骁骑校、委署步军校。 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招讨使司副使、长官司副长官、百户、土千总、门千总、营千总。
  从六品
  左右赞善、翰林院修撰。 土州同、州同、运判、理同。 内务府兰翎长、六品典仪。 盛京游牧副尉。
  正七品
  内阁典籍、主簿、评事、通政使、太常寺典簿司知事、太常寺博士、御医。知县、京县县丞、顺天府满洲教授、训导、土知县、县视学。 城门吏、太仆寺马厂协领。 把总、土把总、安抚使司副使。
  从七品
  五官灵台郎、光禄寺典簿、布政使司都事、翰林院检讨、国子监博士。 土州判、州判。 七品典仪。 卫千总、安抚使司佥事。
  正八品
  司务、司库、协律郎、国子监学正、太医院吏目。 土县丞、县丞、库大使、按察使司知事、府厅学正、盐课司大使、盐引批验所大使、教谕。 外委千总。
  从八品
  五官挚壶正、典簿。 训导、盐运司知事。 委署亲军校、委署护军校、委署前锋校、委署鸟枪护军校、委署骁骑校。
  正九品
  主簿、土主簿、土知事、庄头、府厅知事 各营兰翎长。 外委把总。
  从九品
  孔目外郎、司狱、司晨、医士、鸣赞待诏、钦天监博士。 仓大吏、吏目、巡检、道府大使、府税课司大使。 太仆寺马厂委署协领。 编外外委。 未入流 五城兵马司吏目府使、医士、布政使司检校。 正术、正科、训术、训科、典术、典科、关厅库大使、驿丞、茶引批验所大使、河泊所大使、道会、道正、京师崇文门关分司副使、州县税课司大使。 五城兵司吏目。

  这个问题范围太大了,你可以指定某个时代或朝代。

  夏朝:
  官职体系
  《礼记·祭义》言,“昔者,有虞氏贵德而尚齿,夏后氏贵爵而尚齿”,反映夏人对官位的重视,也从侧面说明夏代的职官已有明显的高低等级区别。后期文献中也提供了夏时已设大小官职的线索。《尚书·甘誓》的“大战于甘,乃召六卿,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和《墨子·明鬼》的“左右六人”中指的六事之人、六卿、六人,可能是类似周时的六卿,夏后左右掌管国家事务的六位大官。《礼记·明堂位》提到的“夏后氏官百”则是六事之人的下属官员。官百之“百”指数多,并非整数,但关于百官职位的记载寥寥无几。夏时官职多称“正”,有掌管畜牧牲畜的牧正,掌管烹饪厨事的庖正,和专司造车的车正。“正”官下面还存在称作“工”的小吏。《夏书》载,“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夏后向四处巡征诗歌和意见的官员称作“遒人”。《夏书》又载,“辰不集于房,瞀奏鼓,啬夫驰,庶人走。”,讲述发生日食的时候,有“瞀”官击打大鼓以示于众,官吏和庶民各自奔走相告。“遒人”、“瞀”、“啬夫”应该都属于“工”级的小吏。夏后可能还有专司占卜卜筮的“官占”。《墨子·耕柱》记载夏后启铸造陶鼎于昆吾时曾通过他的卜官,翁难乙,求问天神。九州的五服贡赋是夏后氏的主要经济来源,“夏后氏官百”中当有诸多官员专司赋役征发事务。《尚书·夏书》中有关于设官分职过程的概述,载道“赋纳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

  商朝:
  商王朝的职官有中朝任职的内服官和被封于王畿以外的外服官之别。内服官中又分外廷政务官和内廷事务官。最高的政务官,是协助商王决策的“相”,又称“阿”、“保”、“尹”。王朝高级官吏统称卿士。三公,则是因人而设的一种尊贵职称、并不常设。另外有:掌占卜、祭祀、记载的史,掌占卜的卜、掌祈祷鬼神的祝,掌记载和保管典籍的作册(又称守藏史、内史),武官之长的师长,乐工之长的太师、少师。内廷事务官是专为王室服务的官员,主要是总管的宰和亲信的臣。臣管理王室各项具体事务,有百工之长的司工,掌粮食收藏的啬,掌畜牧的牧正,掌狩猎的兽正,掌酒的酒正,掌王车的车正,为商王御车的服(又称仆、御),侍卫武官亚,卫士亚旅,掌教育贵族子弟的国老,掌外地籍田的畋老。外服官主要有方国首领的侯、伯,有为王朝服役的男、有守卫边境的卫。

  先秦时期的周朝过于复杂大体是天子于个诸侯国而各个诸侯国都有自己的官位制度。

  秦朝:
  官吏制度
  中央官制
  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九卿:卫尉(皇宫保卫)、郎中令(警卫)、太仆(宫廷车马)、廷尉(司法)、典客(外交)、奉常(宗庙礼仪)、宗正(皇室内部事务)、少府(山河湖海税收和制造业)、治粟内史(财政税收)。   御史大夫:掌图籍章奏,监察、弹劾百官,辅佐丞相处理事务。
  地方官制
  郡:郡守   郡尉   郡监   县:县令   县尉   县丞   乡:三老   游徼   啬夫(小乡)   有秩(大乡)   亭:亭长   里:里正

  汉朝:
  汉朝官制实行三公九卿制,宰丞相具有较大的权利。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称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长;太尉管军事,是武官首长;御史大夫掌监察,辅助丞相掌管政治事物。而在汉朝,还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即必须做御史大夫后才能做丞相。而在御史大夫之下,还设有御史中丞,掌管宫内事务。九卿则是太常(掌祭祀鬼神)、光禄勋(掌门房)、卫尉(掌卫兵)、太仆(掌车马)、廷尉(掌法律)、大鸿胪(掌礼宾)、宗正(掌皇帝族谱)、大司农(掌全国经济)、少府(掌皇室财政)。

  汉朝之后的三国和魏晋南北朝历史比较复杂,不在列举。

  隋朝:
  隋朝确立了影响后世深远的三省六部制。
  三省
  隋文帝在中央设立三师、三公、五省(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和内侍)。三师、三公只是一种荣誉虚衔。五省之中,只有尚书、门下、内史三省才是真正的中枢权力机构(秘书省掌图书典籍,职任较轻;内侍省掌侍奉宫掖,委以宦官)。三省各有明确分工。
  内史省(后改为中书省)
  中书省,古代官署名。魏曹丕始设,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沿至隋唐,遂成为全国政务中枢。隋代改为“内史省”。中书省掌握行政大权,它与掌管军事大权的枢密院,合称“二府”。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门下、尚书两省皆废,故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地方行政一部分亦由中书省掌握。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废中书省,由皇帝直接统领六部。明永乐帝时设内阁,机要之任开始归“内阁”。负责起草诏令。
  门下省
  “门下省”为官署名称。东汉时即设侍中,秩比二千石,属于少府,职掌为侍从皇帝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皇帝外出,则侍从参乘。门下省原为皇帝的侍从机构,南北朝时权力逐渐扩大,北朝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权机构的重心。隋唐时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或称纳言、左相、黄门监,皆因时而异。其下有黄门侍郎、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等官。
  尚书省
  官僚机构。南朝宋得名,前身为“尚书台”。由汉代皇帝的秘书机关尚书发展而来。是魏晋至宋的中央最高政令机构,为中央政府最高权力机构之一。“尚书省”的组织机构于隋朝定型。以唐代制度为例:有吏部、礼部、兵部、刑部、民部、工部等六部,下辖吏部、主爵等24司。六部尚书都以所在“部”为名,而郎官以所在“司”为名。负责执行诏令。
  六部
  三省的长官纳言、内史令、尚书令相当于秦汉时期的宰相。[1]尚书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其下设吏、礼、兵、度支(后改为户)、都官(后改为刑)和工六部,与诸寺、台分别处理各类事务。每部设尚书为最高长官,总管本部政务。
  吏部
  中国古代官署。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司的长官为郎中,副长官为员外郎,其属官有主事,令史,书令史等。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 、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
  度支(户部)
  户部,中国古代官署名,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户部尚书,曾称地官、大司徒、计相、大司农等。明清时期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 、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
  礼部
  中国古代官署。南北朝北周始设。隋唐为六部之一。历代相沿。长官为礼部尚书。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
  兵部
  官署名。隋始置,六部之一,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源于三国魏五兵制。曹魏始置五兵(中、外、骑、别、都)尚书,另有有关军事的驾部、车部、库部等曹。各曹设郎。隋始合为兵部,以尚书为主官,侍郎为次官。迄至清末,历代沿袭,职权则不尽相同。宋、辽、金、元兵部不辖兵政。明代兵部尚书号为“本兵”,权最重,凡武卫官军选授简练,均为其掌。清光绪三十二(1906),废兵部,改设陆军部。
  都官(刑部)
  中国古代官署。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初沿北齐置都官,主官为尚书;次官,炀帝定为侍郎。后代均以刑部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明清两代,刑部作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
  工部
  工部,中国封建时代中央官署名,为掌管营造工程事项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工部尚书,曾称冬官、大司空等。工部起源于周代官制中的冬官,汉成帝置尚书五人,其三曰民曹。后汉以民曹兼主缮修、功作、盐池、园苑之事。西晋以后置田曹掌屯田,又有起部掌工程,水部掌航政及水利。后周依《周官》,置冬官府,长官为大司空。隋代开皇二年始设立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   开始的时候,六部叫做六曹,即六个办事机构。六部的长官为尚书。六部的设置成为后代封建国家中央政权的固定制度。

  唐朝:
  中央官制
  三师:太师、太傅、太保(荣誉职务);   三公:太尉、司徒、司空(荣誉职务);   三省:中书省(决策、秘书)中书令、门下省(侍从、谏议)侍中、尚书省(行政)尚书令;   尚书省下辖六部(主官:尚书):吏部(人事)、户部(户口、财政)、礼部(礼宾)、兵部(国防)、刑部(法院)、工部(工程、水利);   一台:御史台(监察);   五署: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循旧制,与六部分工);   九寺: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与六部分工合作);   散官:(荣誉职务)。
  地方官制
  虚设(道)置观察使  
  州(郡):刺史(太守);别驾、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  
  六曹: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  
  县:县令;县丞、主簿;县尉、录事、佐史。  
  乡:耆老;五里一乡  
  里:里正;五保一里  
  村:村正;一自然村为一村  
  保:保长;五邻一保  
  邻:邻长;四家一邻  
  坊:坊正。城市内无村设坊,坊正和村正同级

  宋朝:
  宋朝的政治体制大体沿袭唐朝的政治制度。但宰相不再由三省长官担任,而是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又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通称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宋朝的相权大幅萎缩,仅负责行政职能。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合称二府,掌文武大权。又设盐铁、户部、度支三司,主管财政大权,号称计省。这样三司、宰执、枢密使三权互相制衡,因此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宋朝还在御史台之外增设谏院和置谏官,这些都是监察机构,负责弹劾等事宜。

  元朝:
  开创行省制度。
  中央机构
  中书省:上承天子,下总百司,领六部,为最高行政机关,行使宰相职权。中书省下有六部:吏、户、礼、兵、刑、工。   尚书省,主要负责财政事务,不过时置时废。   枢密院:中央最高军事管理机关。   御史台:最高监察机关。   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
  地方机构
  除河北、山东、山西由中书省直接管理外,元朝在地方设置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省)。行省是由中央委派官员到各地署事,行使中书省职权的派出机构。   行省下有道、路、府、州、县、社。

  明朝:
  六部
  吏、户、礼、工、刑、兵六部 分别为尚书和侍郎。
  御史台,设左、右御史大夫各一名
  六科,负责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洪武六年,设给事中十二人,秩正七品,始分为六科,每科二人。洪武二十四年,更定科员,每科都给事中一人,正八品。六科官职品级虽低,然职权很高。他们可以不赞成皇帝的意旨。该制度发挥了一定的改善朝政作用。
  五寺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和鸿胪寺。大理寺与刑部和都察院合为三法司,其职权与今日之最高法院相似。大理寺的首长称为大理寺卿,九卿之一
  内阁
  洪武十三年诛丞相胡惟庸,罢中书省,废丞相等官。在废除丞相后,朱元璋亲理政务,一度深感疲惫,于是设立四辅官来辅佐政事。但这项制度效能不彰。洪武十五年七月被废。十一月,仿宋制,置华盖殿(世宗时改为中极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诸大学士,又设文华殿大学士,以辅导太子,明仁宗增置谨身殿(世宗时改为建极殿)大学士

  清朝:
  中央行政机构
  清朝沿袭明朝传统,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管部的大学士及尚书、侍郎等)称堂官,部下属各司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一下的七品小京官称为司官。   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
  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
  正一品
  太师、太傅、太保,三殿三阁(保和殿 武英殿 文华殿 体仁阁 文渊阁 东阁)为正一品殿阁大学士。 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
  从一品
  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少师、少傅、少保、各部院尚书、都察院左右都御使、协办大学士。总督(加尚书衔)、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九门提督)、内大臣,将军、都统、提督。
  正二品
  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内务府总管、銮仪使、大理院正卿。 各省巡抚(加兵部侍郎衔)、漕运总督、河运总督。 八旗护军统领、(左、右)翼前锋统领, 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
  内阁学士、军机处散秩大臣、翰林院掌院学士、各部院左右侍郎。各省的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 副将。
  正三品
  都察院左右副都御使、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上驷院卿、大理院少卿、太常寺卿。 顺天府尹、奉天府尹、步军翼尉。 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骁骑参领、武备院卿、参领。 城守尉、参将。
  从三品
  太仆寺卿、光禄寺卿。 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参政道。 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侍卫。 游击、下五旗参领、协领、指挥同知、宣慰使、土游击。
  正四品
  通政使司副使、鸿胪寺卿、大理寺少卿、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都察院六科给事中。 顺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员、盐法道、副使道。 防守尉、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土都司、兵备道、代本。
  从四品
  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光禄寺少卿、国子监祭酒。 知府、土知府、都转盐运使司运同、参议道。 城门领、包衣护军副参领、包衣骁骑副参领、包衣佐领、四品典仪。 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
  正五品
  各部院郎中、太医院院使、左右庶子、佥事道、钦天监监正。 直隶州知州、同知、土同知、顺天府治中、奉天府治中、监掣同知。 步军副尉、步军校。 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抚使司同知、千户、宣慰使司佥事。
  从五品
  鸿胪寺少卿、各部院部外郎、翰林院侍讲、翰林院侍读、詹事府洗马。 各州知州、都转盐运使司副使、土知州。 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骁骑参领、下五旗包衣参领。 副千户、宣抚使司副使、招讨使、安抚使、长官司长官使、河营协办守备、守御所千总。
  正六品
  太医院左右院判、内阁侍读、左右中允、主事、都察院都事。 京府通判、土通判、京县知县、通判。 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护军校、前锋校、鸟枪步军校、骁骑校、委署步军校。 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招讨使司副使、长官司副长官、百户、土千总、门千总、营千总。
  从六品
  左右赞善、翰林院修撰。 土州同、州同、运判、理同。 内务府兰翎长、六品典仪。 盛京游牧副尉。
  正七品
  内阁典籍、主簿、评事、通政使、太常寺典簿司知事、太常寺博士、御医。知县、京县县丞、顺天府满洲教授、训导、土知县、县视学。 城门吏、太仆寺马厂协领。 把总、土把总、安抚使司副使。
  从七品
  五官灵台郎、光禄寺典簿、布政使司都事、翰林院检讨、国子监博士。 土州判、州判。 七品典仪。 卫千总、安抚使司佥事。
  正八品
  司务、司库、协律郎、国子监学正、太医院吏目。 土县丞、县丞、库大使、按察使司知事、府厅学正、盐课司大使、盐引批验所大使、教谕。 外委千总。
  从八品
  五官挚壶正、典簿。 训导、盐运司知事。 委署亲军校、委署护军校、委署前锋校、委署鸟枪护军校、委署骁骑校。
  正九品
  主簿、土主簿、土知事、庄头、府厅知事 各营兰翎长。 外委把总。
  从九品
  孔目外郎、司狱、司晨、医士、鸣赞待诏、钦天监博士。 仓大吏、吏目、巡检、道府大使、府税课司大使。 太仆寺马厂委署协领。 编外外委。 未入流 五城兵马司吏目府使、医士、布政使司检校。 正术、正科、训术、训科、典术、典科、关厅库大使、驿丞、茶引批验所大使、河泊所大使、道会、道正、京师崇文门关分司副使、州县税课司大使。 五城兵司吏目。

【千总】明清两代正六品武官。
【大理寺卿】全国三大司法长官之一,正三品。掌管全国刑狱的最高长官。
【大学士、内阁大学士】“学士”是唐代掌管文学著作的官,如果由宰相兼管“学士”,则宰相就称为“大学士”。宋代,“学士”中资望特别高的人,称为“大学士”。明代,设大学士若干人,替皇帝批答奏章,商承政务,官阶五品。如果兼任尚书、侍郎,则可以加官到一品,成为事实上的宰相,俗称“阁老”。清代的大学士是内阁的主官,官阶为正一品,一般称为“中堂”。
【工部尚书】掌管全国水土工程的大臣,明代正二品,清代从一品。
【工部侍部】工部副长官,明代从二品,清代正二品。
【广威将军】元、明两代正四品武官。
【中奉大夫】宋代正四品文官,元、明两代为从二品。

【中散大夫】元、明两代正四品文官。

【中宪大夫】元、明、清三代正四品文官。

【中议大夫】元、明两代四品文官。

【中顺大夫】元、明两代四品文官。

【中书令】唐代中书省的“中书令”、尚书省的“尚书令”与门下省的“寺中”,同称三省长官,共同掌管中央的机要。中书省决策机构,中书令实际上就是宰相,宋代由中书省与枢密院分管政务、军事。元代废除三省,中书令是惟一的最高国务长官司。明、清两代废除中书令的官名。

【中书省左右丞相】元代和明初,设中书省左右丞(或称国相)

,是丞相的副职。明洪武十二年以后不再有“丞相”、“平章”和“参政”等官名。

【太守】汉代掌管郡务的最高长官。三国以及隋炀帝、玄唐玄宗时期和五代,改州刺史为郡太守。此后太守已不是正式官名,习惯上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别称。明、清时期专用以称“知府”,从四品官。

【太尉】秦汉汉时期,太尉是全国最高军事长官。后来历代也多沿用这个官衔,但逐渐变成加官的官衔,没有实权。到了宋徽宗时期,把戚太尉定为武官的最高一级官阶,其本身并不代表任何职务,一般用作武官的尊称,而不同其职务的大小。元代以后废除这个名称。

【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简称“三师”、“三少”,原是天子或太子左右最亲近的人。“师”是传授其知识的,“傅”是监督其行动的,“保”是照管其身体的,即分别是负责君主智育、德育、体育的人。隋唐以后,太子的师傅均以别的官衔任命,“三师”、“三少”公为加官赠官的官衔,没有职事。宋代“三师”是宰相、亲王的加官官衔。“三师”是正一品,“三少”是从一品。明、清两代,“三师”为从一品,“三少”是正二品。

【太宰】古代“太宰”为百官之长。宋徽宗时期,改尚书左仆射为太宰,右仆射为少宰。一般通称吏部尚书为太宰。明代为正二品,清代为从一品。

【太常寺卿】掌管宗庙祭祀之事的长官,正三品。

【太常寺少卿】太常寺副长官,正四品。

【太常博士】太常寺掌管祭祀之事的官员,正七品。

【太中大夫】掌管议论的文官,唐、宋两代为从四品,元、明、清三代为从品。

【太仆寺卿】太仆寺长官,主管传达王命、侍从皇帝出入。车马等职事,正三品。

【公、侯、伯、子、男】这是皇帝授封的爵号。“公”是“王”以下最高爵号。唐、宋两代有国公、郡公、开国县、公等级别,所食之邑从4000户至3000户不等。明代仅封侯、伯。

【户部尚书】户部的最高长官,主管全国的财政监督、民政事务。明代为正二品官,清代为从一品官。

【户部侍郎】户部的副长官,明代为从二品,清代为正二品。

【文林郎】从九品文官,元、明、清三代为正七品。

【仆射】“仆射”是主任或领班的意思。唐、宋两代“仆射”实际上就是宰相。

五画

【左右参政、左右参议】明代清初布政使的下属官员。布政使掌管一省的政务,参政、参议分守各道,并分管粮储、屯田、军务、驿传、水利、抚民等事,一般是正四品。

【龙虎将军】主簿是主管文书的意思。中央卿寺中的主簿是正规的事务官,唐代列为从七品,其他官署的主簿为八、九品,县主簿为九品。清代把主簿看做是杂职,并将它裁减。

【礼部尚书】主管朝廷中的礼仪、祭祀、宴餐、贡举的大臣,清代为从一品。

【礼部侍郎】礼部副长官,明代从二品,清代为正二品。

【节度使】唐、宋两代总管军民两政的地方长官,官阶二至五品不等。元代之后废除这个名称。

【布政使】明、清两代一省最高民政机构为布政司。布政使为布政司的主官,从二品,仅次于巡抚一级。为防止专权,明代与清初设左右布政使二人,清康熙年间以后不再分左右。

【正奉大夫】元、明两代从二品文官。

【正议大夫】唐代正四品文官,元、明两代为正三品。

六画

【刑部尚书】掌管全国司法和刑狱的大臣,明代为正二品,清代为从一品。

【刑部侍郎】刑部副长官,明代从二品,清代为正二品。

【光禄大夫】汉代掌管宫廷宿卫及侍从的长官。魏、晋以后有其名而无其职。唐、宋以后成为官阶的称号,从二品官。元、明为从一品,清为正一品,成为文臣最高的官阶。

【同知】府的副职称为同知,如一府的主管称为知府,而府的佐官称为同知。明、清时期,各府同知为正五品。

【同平章事】“同平章事”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简称。“平章”是商量处理国事的意思。位高时,“同平章事‘相当宰相的官衔;位低时,官衔也在五品以上。宋中叶以后废除同平章事的名称,元代时用时不用,官位较低。

【吏部尚书】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选,是吏部的最高长官。唐、宋是正三品,明代是正二品,清代为从一品。通常称为天官、冢宰、太宰。

【吏部侍郎】吏部的副长官,明代从二品,清代正二品

【守备】明、清两代正五品武官。

【安抚使】朝廷派往边疆重要地区统辖军民的官员。元代各路安抚使是各路的行政长官。明、清两代公在少数民族地区设有此官。官阶一般是正三品,如原来官衔在二品以上,派出时则称安抚大使。

【州牧】

唐、宋京畿的地方长官称州牧,正六品官。清代知州已隆为与县略相等的地方长官,但文字上仍尊称知州为州牧,与知县并称牧令,正七品。

【巡按】明代派遣监察御史分赴各省区巡视,考核吏治,称为巡按,一般仅有六品官。官阶虽不高,但可以与省区行政偏分庭抗礼,知府以下要服从他的指使,事毕回京。

【巡检】巡检的官名始于宋代,昌边疆要地州县武职指挥官。元、明、清三代,巡检仅为九品官。

【巡抚】明代凡是文职官员奉命出朝,统称“巡抚”,这官职是临时性的。清代巡抚与总督同为封疆大臣,巡抚品级稍次于总督,为一省的行政长官。巡抚的职责随时随事随人而施。清代巡抚为从二品。

【观察使】唐代朝廷派遣分赴各道访察州县吏功过及民间疾苦的官员,官阶由原官职而定,

【把总】清代正七品武官。

【兵部尚书】统管全国军事行政的找官,明代正二品,清代从一品。

【兵部侍郎】兵部副长官,明代从二品,清代正二品。

【怀运将军】元代称大将军,明代从三品武官。

【员外郎】“员外”是定额以外添派的人,唐代为六品,明、清为从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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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程征
-- 发布时间:2005-6-19 9: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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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画

【刺史】刺史与都督在名分上分别掌管州府的民政和军政。元代废除刺史的名称。清代刺史往往作为知州的文字称呼。

【奉直大夫】元、明、两代从五品文官。

【奉政大夫】元、明、清三代正五品文官。

【奉训大夫】元、明两代从五品文官。

【定国将军】明代从二品武官。

【定远将罩】明代从三品武。

【明威将军】明代正四品武官。

【武功将军】清代从三品武官。

【武略将军】元、明两代从五品武官。

【武略骑尉】清代正三品武官。

【武义将军】元、明两代从五品武官。

【武义都尉】清代正三品武官。

【武节将军】元、明两代正五品武官。

【武德将军】元、明两代正五品初授武官。

【武德骑尉】清代正五品武官。

【武翼都尉】清代从三品武官。

【武显将军】清代正三品武官。

【知州】州的长官,一般是六品或五品。

【知府】宋代知府职略高于知州。清代知府为从四品。

【知县】宋代县的最高长官。元代称县尹。明、清两代知县为正七品。

【金紫光禄大夫】唐、宋两代正三品文官,元代为从一品,明清两代不设此官衔。

【国公】唐、宋、元、明时期,“王”以下的公爵一级,以古国名称国公,如“鲁国公”等。

【国子监祭酒】古代公卿、大夫的子弟称作“国子”,“国子监祭酒”即国子太学的主民,从四品。

【国子监丞】唐代之后国子监丞均为国子监内部事务民。明、清时期监丞职能是学监的性质,正七品官。【国子监博士】唐代之后,在国子监中分管教学的官员称作国子监博士及助教

【驸马】“驸”就是“副”的意思。驸马都尉与奉车都尉都是奉陪皇帝乘车的近臣。魏、晋以后皇帝的女婿常授以驸马都尉,因此,驸马成为皇帝女婿的专门称号,而不是官职。明代沿用这个名称,清代没有这个称呼。

【尚书令】“尚书”是主管文书的意思。唐、宋两代尚书令实际上就是宰相。

【经略安抚使】唐代边疆地区设“经略使者”。“观察使者”还兼经略使。宋代沿边大将都兼“经略”。此后大多以经略安抚使统管军民。明代只称“经略”而不称“经略使”,官阶比总督略高。清代经略大臣在封疆将帅中居第一位,官阶一般为正二品或从一品。

【枢密使】“枢密”即中枢机密的意思。从唐代开始以宦官掌管枢密,宦官多以枢密使的名义干预朝政。唐昭宗之后改为士人任枢密使。宋代以枢密使为密院长官,与中书省的同平章事共同负责军国要政,并逐步由同平章事兼任枢密使。清代军机大臣也往往尊称为枢密,一般为一品官。

【县令】唐、宋两代县级主官,官阶自六品至从七品均有。宋代曾同时存在知县和县令的官衔,当时县令稍强于知县。

【参将】明代总兵之下设参将分守各地。清代参将是正三品武官,仅次于副将一级。

【参领】清代正三品官,副参领为正四品官。

【参知政事】简称参政,宋元两代是宰相的副职。

九画

【钦差大臣】明代由皇帝亲自派遣,出外办理重大事件的官员称为钦差。清代由皇帝特命并颁布授关防的,称为钦差大臣。

【总兵】明代总兵阶无定制。清代正二品武官。

【总督】明、清两代具有节制地方文武官员权力的朝廷命官。明代还有管辖专门事务的总督,如漕运总督等,官阶自正二品至从一品不等。清代以总督为地方最高长官,管辖一省或数省。

【显武将军】元、明两代从四品武官。

【荣禄大夫】元明清三代从一品文官。

【转远使】唐代经理江淮、钱币、物资运输的官员。宋代称漕司,明、清两代称漕运总督,一般是二品官。

【信武将军】元明两代从四品武官。

【宣奉朗】宋代七品文官。

【宣德郎】唐、宋两代正七品文官,明、清两代从六品、正七品文官。

【宣抚使】宋、元、明、清四代镇抚一方的军政长官,官阶由原官衔而定,一般是二、三品。

【宣议郎】唐宋两代从七品文官,明代正七品。

【宣慰使】元、明、清三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世袭的“土司“中,宣慰使是最高的官职,从从三品官。

【宣武将军】元、明两代从四品武官。

【宣武都尉】清代从四品武官。

【宣威将军】元、明两代正四品武官。

【建威将军】明清两代从一品武官。

【按察使】宋、清两代掌管一省刑名按劾的长官,正三品。

【给事中】朝廷中经手章奏,稽察六部百司的官,正五品

【昭信校尉】元、明两代正六品武官。

【昭武将军】元代称大将军,明代正三品武官。

【昭武都尉】清代正四品武官。

【昭勇将军】元代称大将军,明代正三品武官。

【昭毅将军】元代称大将军,明代正三品武官。

【洗马】洗马即前马,也是先驱的意思,是太子的侍从,一般为三品。

十画

【振威将军】清代从一品武官。

【秘书郎】唐代掌管四部书(经、史、子、集)的文官,从六品。

【郎中】在六部中仅次于侍郎的官,是部内各司的主管,正五品。

【郡王】隋、唐以后,郡王为次于亲王一等的爵名。清代郡王并不取郡名,而是取美名冠之,如顺承郡王等。

【监察御史】监察御史掌管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朝仪等事务。唐、宋两代仅有八品官,明代为正七品,清代为从五品。

【宰相、丞相】“宰”是主持的意思,“相”是辅佐的意思。中国历史上有“太宰”和“丞相”名称,而并无“宰相”的官名。但人们习惯上把对君主负责总揽政重力势能人称为“宰相”。秦代和西汉以相同或丞相为宰相。东汉的司徒等于丞相,真正行使宰相权力的却是尚书令。从魏、晋至隋、唐,基本上是以中书监、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仆射以及重要的将军等执政者为宰相。从唐玄宗开元年间至宋代,以同平章事为宰相。宋神宗时期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南宋时期改为左右丞相。元代至明初以丞相、平章政事为宰相。明永乐年间之后,以内阁大学士为宰相。清雍正年间之后,军机大臣事实上的宰相,而内阁大学士是名义上的宰相。

【通判】北宋初年设通判之时,职权几乎与知州相同,名为佐官,实际上是与知州共同负责,甚至还是知州、知府的监视者。到了南宋,知州职位较轻,通判职位就更轻了。明代知府以下设通判,事实上为六品官,实际上与同知没有区别。

【通奉大夫】元、明、清三代从二品散民。

【通议大夫】唐、宋两代正四品文官,元明两代为正三品。

【资政大夫】元、明两代正二品文官。

【资善大夫】元、明两代正二品文官。
【资德大夫】元、明两代正二品文官。

十一画

【谏议大夫】唐代谏官,分为左右谏议大夫,宋代以后废除这个官名。

【御史中丞】汉代御史大夫之下有御史中丞官职,掌管中央档案馆及图书馆,处理直达皇帝的一切奏章,监督在外行使巡查权的各部刺史。东汉以后不设御史大夫,而以御史中丞为御史的长官。唐枕头两代观察使大多具有御史中丞的职务,一般为正四品官。明代以后不再有御史中丞的名称。清代因巡抚兼右副都御史,因此称巡抚为中丞。

【副将】明、清两代副总兵改称为副将,仅次于总兵一级,为从二品武官。

【鸿胪寺省卿】“胪”是传的意思,“鸿胪”是大声传颂的意思。唐代鸿胪寺卿既管朝廷的待客,又管司仪。明清两代专管朝廷的朝会仪节,正四品。

【御史大夫】“御史”即君主左右的文书官。唐代“御史大夫”即御史之长,四品官。宋代多缺而不补,元代则虚存其名,明、清两代废去这个名称。

【都指挥使】明代各地设卫所,都指挥司是它的常设统帅机构,都指挥使是都指挥司的长官,与布政使、按察使分管地主的军政、民政和刑狱,正二品武官。

【都指挥佥事】都指挥使下属的武官,正三品。

【辅国大将军】唐、宋两代正二品武官,明、清两代在镇国将军之下设辅国将军。

十二画

【游击】为总兵总理军营事务,称为镇标中军游击。明代参将之下有游击将军;清代次于参将一级,为从三品武官。

【道台】道台是道员的别称。明、清两代省以下,府、州以上的高级行政长官,一般为正四品。

【提督】明代总兵上一级的武官。清乾隆以后提督固定为从一品。

【朝列大夫】元、明两代从四品文官。

【朝奉大夫】宋代正五品文官。

【朝散大夫】唐、宋两代从五品文官,元代为从四品。

【朝请大夫】唐、宋两代从五品文官,明、清两代为从四品。

【朝议大夫】唐、宋两代五品文官,明、清两代为从四品。

【集贤殿侍读学士】为宫内搜集整理图书,是皇帝的学识顾问。六品以下称直学士,五品以上为学士,领头的一般是宰相,则称大学士。

十三画

【殿中侍御史】唐代在京城监察非法事件的官,从五品,低于侍御史而高于监察御史。

【詹事】宫廷中太子的属官,正三品;少詹事为正四品。

十四画

【嘉议大夫】元、明两代正三品官。

【骠骑大将军】唐、宋两代从一品武官。

十六画

【儒林郎】唐、宋两代正九品文官,元、明、清三代为从六品。

【儒学教授】“教授”官职始于宋代,州设教授,县设教谕。清代府、厅、州、县均设儒学,儒学教授为正七品文官。

【翰林学士】唐、宋两代翰林学士是为内廷草拟文字的官。而元、明两代翰林掌管院学士则是翰林院的长官,从二品。

【翰林院编修】“翰林”的名称始于唐代,而“翰林院”则始于明代,掌管制诏、史册、文翰的事务。翰林学士以下有侍读、侍讲、编修、检讨等官衔,都是作为文学侍从之臣,通称翰林官,正六品。清代翰林官为闲散,官阶只有正七品,但在某些方面却享受五品以上待遇。

【镇国将军】明清两代从二品武官。

【镇国大将军】唐、宋两代从二品武官。

各朝各代官员名称都不同的,三公九卿、丞相宰相等等非常多了

哪一朝的,各朝区别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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