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地位是否会被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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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执业药师的地位和价值~

你好,国家给我们确定好了,可是社会大众还很难感觉的到
地位在中国是个开药店必须得条件,大部分是租的,价值是店主赚钱的工具

从国家有关部门传来的消息,目前我国的执业药师严重缺乏,供需缺口至少在一半以上。由于要求徒增,执业药师目前已经成为今年医药人才中“最烫手的山芋”。但是,在目前举行的医药人才交流会上,医药人才的需求仍然是冷热不均,药店的执业药师需求最为明显,但是还有很多有经验的人不愿意去,而很多想去的人又不符合条件。

执业药师发展路线图
1993年11月14日,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制定各种职业资格的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
此时,我国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正在制订之中。

1994年2月22日,劳动部、人事部联合发布了《职业资格证书规定》,明确提出: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的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此时,我国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已经基本完成制订工作,离颁布之日不到20天的时间。

1994年3月15日,原国家医药管理局与人事部联合颁发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同年认定了两批共计1000多名执业药师。

由此开始,首先在我国西药领域拉开了执业药师管理的序幕。

1995年7月5日,原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人事部联合颁发了《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同年认定了434名执业中药师。

由此开始,在我国中西药领域都展开了执业药师管理工作。

1995年10月,进行了首次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996年10月,进行了首次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

199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又明确提出要建立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1994至1998年这段时间,可以说是执业药师管理工作的起步阶段。此间,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只在药品生产、经营领域施行;执业药师的作用、重要性没有得到足够和广泛的重视,药学技术人员报考执业药师的积极性一度不高,执业药师数量增长缓慢。然而,这一阶段却为以后执业药师管理工作的发展打下了重要的基础。

1998年8月,国务院机构改革,组建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赋予其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职能,揭开了我国执业药师管理工作新的篇章。

1999年4月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人事部以人发[1999]34号文件联合颁布了修订过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统一注册、统一管理,分类执业。《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在制度上使执业药师管理覆盖了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领域。

随后依据《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相继修订发布了相配套的《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继1996年制定的高级职称药学人员双科考试政策之后,1999年开始实行了合理下调报考人员工作年限、考试周期改为两年等政策。在执业药师管理工作中,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认证政策更趋于科学、合理,调动了广大药学技术人员报考执业药师的积极性。

此时,执业药师数量增长开始加快。

1999年10月,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分类管理试点方案出台,试点工作启动,深圳、无锡、棉阳三个地区和广州、南京、北京、哈尔滨等地的部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成为第一批试点地区和试点企业。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分类管理试点工作向业内发出了明确而强烈的信号:世界通行的药品分类管理模式即将在中国推行,在药品分类管理、分类销售过程中,必须有执业药师保证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质量。至此,执业药师数量增长的需求拉动力真正产生。

此时,执业药师数量增长进一步加快。

2000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将执业药师作为药店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重要条件之一,并进一步规定了执业药师在零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业务中的职责。此后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也都对药品经营企业提出了配备执业药师的要求。至此,执业药师数量增长的需求拉动力进一步加大。

此时,执业药师数量增长又进一步加快。

2001年8月,制订实施的《国家执业药师资格制度2001-2005年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了药品生产、经营、使用领域执业药师配备要求,提出了加速壮大执业药师队伍的措施。因此,执业药师数量增长的需求拉动力又进一步加大。

此时,执业药师数量增长仍保持较高的速度。

2002年9月15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将配备执业药师作为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必要条件之一。执业药师的作用和地位第一次在法规中得到承认。执业药师数量增长的需求拉动力更进一步加大。

同时,2001年7月出台的在2002年度对符合条件的药学技术人员实行一次性单科考试的政策受到医疗卫生领域广大药学技术人员热烈欢迎和高度赞扬,大大调动了广大药学技术人员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认证的积极性。

此时,执业药师数量出现了一个大幅度的增长。

2003年2月,执业药师法列入国务院和全国人大立法计划,预计在2005年颁布施行。10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并上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法》草案。草案刚性规定了必须由执业药师执行的药学服务业务,同时,提出了在此法颁布前在严格条件的前提下认定一批执业药师的立法思路。

执业药师法尚未出台,其“利多”消息就已经对执业药师数量增长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根据2003年参考执业药师人数预测,2003年将有3万人获得执业药师资格。

2003年和2004年,执业药师数量增长仍保持较高的速度。

2005年,在执业药师法出台之前对符合条件的现有药学技术人员将进行认定成执业药师的工作。预计将有30万药学技术人员被认定成执业药师。

因此,如果完成上述认定工作,这一年的执业药师数量增长速度将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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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有发布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其中提到促进执业药师事业长远发展的多项措施,其中有几项密切影响执业药师的要求,一起来看一下吧!
官方提到,为推动执业药师工作改革发展,优化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方便执业药师注册申报工作,确保执业药师能顺利注册!
尤其提到,官方还将会持续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并从注册系统下手,目前已有974名挂证人员被限制“挂证”。
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规范执业药师“挂证”信息录入行为。进一步规范省局执业药师“挂证”人员信息录入,已通过注册系统限制全国974名“挂证”执业药师注册行为,助力执业药师诚信体系建设。
官方还表示,将会持续开展好宣传好“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提升执业药师公众认知度。经常有执业药师自嘲,有着一身药事管理能力却被当成是个“药品推销员”,随着这几年官方推广的“最美执业药师”等活动的开展,执业药师社会认可度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除此之外,官方还强调了“加强执业药师注册与继续教育衔接,推进省局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最新版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中就加重强调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必要性:“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予注册。也就是说,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申请注册的必备条件,如果没按规定进行继续教育的话,会影响执业药师注册上岗。
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也透露了执业药师考试方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坚持“以用定考”,不断提高命审题质量。”
参加过执业药师考试的学员们应该也有感觉到,如今考试试卷的考察除了密切联系教材内容,也更加侧重“以用定考”,覆盖知识面更广,在考法上有了更多的创新,出题也更加灵活,所以也就更加考察学员在情景中的实践应用能力。
总的来说,执业药师是药品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官方发布的各项改进措施,都是为了打造一支高素质执业药师人才队伍,把控好执业药师考试的准入关,提升执业药师社会地位,并同时做好配备和在岗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尽职履责,从各方各面促进执业药师的长久发展!
还没有拿证的朋友们,趁着政策利好,务必赶紧努力提升拿下证书!未来可期,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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