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斗笠的来历及历史文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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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笠,这种古老的挡雨遮阳的器具,至今在山村水乡仍随处可见。更有一些旅游胜地,将斗笠作为一种既实用又美观的工艺品明码标价,十分受人欢迎。许多家庭,往往在墙上挂上一斗笠作为装饰,亦赏心悦目。

斗笠起始于何时,已不可考,但《诗经》有“何蓑何笠”的句子,说明它很早就为人所用。《说文》中提到一个“簦”字,意为竹篾编的有盖有柄的遮阳挡雨的器具,而有盖无柄的则称之为笠,又叫笠帽。俗语称之为斗笠,因其平面如斗大小,故名。

斗笠用竹篾、箭竹叶为原料,编织而成,有尖顶和圆顶两种形制。讲究的以竹青细篾加藤片扎顶滚边,竹叶夹一层油纸或者荷叶,笠面再涂上桐油。有些地方的斗笠,由上下两层竹编菱形网眼组成,中间夹以竹叶、油纸。“或大或小,皆顶隆而口圆,可芘雨蔽日,以为蓑之配也”(《国语》)。古诗文中,故常蓑笠并用,“圆笠覆我首,长蓑披我襟”(唐•储光羲《牧童词》);“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唐•柳宗元《江雪》)。

斗笠,又名箬笠。“楚谓竹皮曰箬”(《说文》),即以竹皮编织的斗笠。“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唐•张志和《渔父》)。有的斗笠,以葵叶铺陈笠盖,因而称之为葵笠。有的则以笋壳夹于竹篾中,“笋皮笠子荷叶衣,心无所营守钓矶”(唐•高适《渔父歌》)。

在武侠小说,斗笠常为高人手中的武器,往空中一掷,旋转飞行,直奔对方头颈,使读者叹为观止。

斗笠的来历已无从考证了.

斗笠是一种古老的防雨防暑器具,当人类由渔猎转为耕作时就开始使用,
特别在热带亚热带是必不可少的,那时的斗笠制作很简单,系绳也就地取材,多用柔软的树皮纤维。据说有一农夫正在耕作时,忽然狂风大作,卷起了他的斗笠,农夫赶紧去追,一下
抓住系绳。恰巧这系绳很长,斗笠便象风筝一样在空中飞行。农夫觉得非常有趣,以后便经常给村民放斗笠,后来演变成放风筝。

晚秋北方村落里树木的枝条,像被风吹乱的魔女的头发,狰狞如爪牙,满是肃杀之气。忽然走进浙江乌镇,就像忽然走进了那张“水乡民居”的邮票——悠悠的流水从很久以前流淌过来,穿过黑白分明的古老房子,映着屋檐角那些鼓鼓的小兽和窗棂上繁复的花纹,掠过拱桥上绿霉斑驳的石台阶,再流淌到不知道什么时候以后。电影《时光倒流七十年》里,说的就是年轻的男主人公,因为走进了一部电影里,演化了与女主角百般缠绵的情爱故事;所以走进一张邮票,就如同走进一条通往南方的通道。坐地日行八万里,耳旁是呼呼的风声,水流动了,房子的缝隙中间,吹动着秋天的风。

乌镇还不同于其他的被恶性旅游轰炸过的水乡——它们已如同邮票破损了。它还没有被平庸的旅游商品、千篇一律的旅游解说、乱人眼目与心绪的人潮毁掉。它安静、完整、内敛而悠闲,保存着浓郁而地道的江南气息,在被商品气吞噬的旅游区中卓尔不群,与某些宁静安逸的欧洲小镇异曲同工。

就在现在,在你的双眼充满灰色都市的间隙,你就可以匀出工夫,顺着长长短短、高高低低的房屋的檐角望过去——你可以看见悠悠的暗色流水,流过房屋张起的后窗,一条老旧的船暂时歇下了。按理说,应该像中国古代工笔画上所描绘的那样,屋里的丽人闻声探头出来,乌黑的云鬓上,插一支翡翠头簪,水袖的皱折掩映着粉白的脸。背景是窗帘的流苏。她遮掩着萌动的心情,倚窗与赶考的轻薄公子低声说笑,也许怕父亲要骂,忽然谨慎地一笑也不笑。而旁侧船夫只一心想着赶路,对他们的矫情烦躁地视作不见……然而你知道,眼前,却是全无浪漫可言的21世纪初的当代,隔窗高声笑语的怕是丽人的奶妈,扎着围裙,展露粗壮的手臂,肥胖圆满地,肆无忌惮地,笑声嘎嘎地,骂骂咧咧地,和胡子拉碴的船夫高声说笑——说的话,你也不大听得懂,说话的腔调,把吴侬软语也变得刚烈了。空气中流动着一股暖暖的浓厚的暧昧的气息。

过了桥,远望那些窄窄的老街,横看侧看,怎么看都是一幅黑白老照片。如果檐角遮住了远望的视线,就走近打量街面两侧吧。一排漆皮剥落的木屋前头,果真有说着吴侬软语的老太太们。她们在一大堆红红绿绿的扎染玩艺儿前面,抱着流口涎的胖孩子,温和而坚决地和路人讨价还价。那些扎染玩艺儿所用的布,是就街那头哪一家染布店染的。它们的花样很多,有桃红配宝蓝的两条鱼,有艳绿的南瓜,也有红脸蛋儿的肥圆的婴儿。如果你很热心,那老太太们的手里,就会像变戏法一样,忽然变出手编的草鞋、微型的斗笠和竹做的笔筒。

远处传递黄酒的浓香味儿。你的目光蜻蜓点水般四顾,你的心已经飞起来了。下午的艳阳中你顺着酒香的牵引,往前走,认真打量每一间路过的房间:染布店、养蚕屋、旗袍店、酿酒坊,买木雕的、看皮影的、现制作的毛笔、各式各样的木雕床……每一间房间都散布着无形的磁力,吸引你的眼神和你的心。那些染了一半的蓝花花的布匹,高高地从竹子搭成的架子飘落下来,在风中飘飘扬扬,像是漫天遍野刮了一场大风,把周围的空气都给刮蓝了,把行走于其间的人围绕在迷宫里。这样的花色让人看着都眼晕,做成旗袍,穿上身立时显露出一股妖气。透明的蚕在桑叶上游动,旁边放着一床丝棉被。那些雕了一半的木雕,大象的鼻子刚刚凸现简要的轮廓,其余的部分还没来得及上色呢。

忽然来了一帮人,闹哄哄地嚷着去看皮影。锣鼓铿锵中,你在一排板凳上坐定,糊里糊涂看孙大圣大战妖魔,忽然变化作仙鹤捉蛇。看着你就忍不住转到幕后去。伸手一撩布帘儿,很暗的灯光下一个老人抬头瞥了你一眼,他后面是一群皮肤油亮的后生,手里有胡琴,也有各式锣鼓家什。他们的眼睛愣瞌瞌地,没有表情地瞥了你,他们完全忽视你的存在,然后再沉浸到锣鼓铿锵里。他们是你世界外头的人,你也是他们世界外头的人。你转回头,看那么些个灯光下的人影、动物怎么高低变幻,一些疑问仍然存在你心里。

书上郑重地说了,乌镇历史上属于江苏苏州府,春秋时代,它是吴国与越国之间的边界重镇。看得出,乌镇风情万种,内蕴无穷,很有些来历,绝非一般江南小镇可比。茅盾先生的故居就在这里,所以近些年来,乌镇出现了许多家“林家铺子”;丰子恺先生的故居“缘缘堂”也在这里,离乌镇只一个多小时的路途。两层楼的小院儿,安祥静谧,散发着质朴气息。看得出来,乌镇懂得珍爱,它还不想轻易地把自己抛到旅游市场上去充当泡沫。乌镇一定懂得冰心的那句诗——“别把心中的珠贝,抛到难起波澜的大海里”。目前,它已被列为浙江省历史文化名镇,据说还要与江苏的周庄、同里一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所以乌镇在我心中的地位,就接近了“家园”的地位。家园意味着那些安静、内敛、自在而又有风味的东西。在欧洲,其实真正好玩好看的并非是巴黎这些灯红酒绿的大都市——现在世界上大都市风格都严重趋同,我更喜欢卢森堡街头忽然滑着旱冰走过的孩子,喜欢法兰克福周围的充溢啤酒味的小镇,喜欢镇上的红黑格子相间的酒馆,喜欢花几个硬币买摊上的煎饼,喜欢在英国北部尼斯镇的小卖部里,买过几双冬天穿的毛袜子。这些小地方风味独具,就是因为他们懂得用自己独有的、内敛的、静谧的魅力,缓缓地把那些懂得珍爱的人,吸引到它的周围来。

话说远了。人就是风筝,放出去,再收回来。当你离开那些黑白房子,所有这些繁复景象和你的经历见闻,先如同水雾模糊了镜子,然后竟如同海市蜃楼一般隐匿不见。你的听觉、视觉、嗅觉、触觉、感觉一下子全都关闭了,“呼”地一下从邮票里退出来。眼前即刻又复原成一张普通的邮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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