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犯过错的污点艺人,是该一棍子打死,还是给个机会?

来自:IT    更新日期:早些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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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剧赵冬苓关于污点艺人的一番行动,在网上引发了激烈的反响。赵冬苓倡议对污点艺人不要一棍子打死,而是要给予一定的时机,特别关于他们的作品,那背后触及众多无辜的利益,更能够在一定时期之后跟观众见面,否则一切人的投入都打了水漂。

污点艺人和相关作品的处置,不断是这几年经常引发社会讨论的话题,不止一个艺人遭遇到这样的问题,也有不少影视作品遭到牵连,没有方法公开播映。关于有些观众来说,这是让人拍手称快的事情,但关于一些相关者来说这又是宏大的损失。

两难之间,如何选择?创作过很多知名影视剧的赵冬苓,给出了本人的见地,能够说相对公平,算是为影视业说了一句话,但是也冒了得罪群众的风险。

赵冬苓老家山东,几十年来写出过很多具有山东颜色的小说和影视剧,其中比拟知名的电视剧包括《中国地》、《红高粱》和《安居》。作为影视界业内人士,其实她早在2019年就提出过污点艺人的相关议题,只不过那时分引发的关注并不算多。

当年赵冬苓就提出,由于对污点艺人运用、管理以及对不慎运用了污点艺人而作品受连累的现象没有标准管理、缺乏制度性的措施,会带来社会资源的极大靡费,形成企业堕入窘境以至破产倒闭,对影视产业的开展极为不利。有关部门有义务有义务对污点艺人的管理、惩戒以及使无辜受累的作品能以恰当的方式解困制定相关规则和措施。

到了今年,赵冬苓面对媒体再度提出本人的见地。她以为,首先作为明星偶像,这些演员享用到文娱时期的红利,本身行为带有社会效应,他们理应对本人的言行停止约束,对本身道德停止管理,这是第一位的。这属于在源头停止约束。

其次,制片方不是警察也不是侦探,更不能干预艺人的私生活。固然制片方事前会与艺人签署相应的条款,但一部剧或电影的投资都在上亿元,艺人一旦呈现问题,常常赔付不起。

在这样的根底上,赵冬苓倡议分等级惩戒劣迹艺人,依据艺人所犯错误的严重水平规则不同的惩戒期,惩戒期满后,这些人能够重新返回演艺市场,受他们连累的作品也可以重新播出。

当然,有些艺人假如所犯的错误不但是道德问题更是法律问题,那他就要遭到法律的惩戒,或许惩戒时间是十分长的,那可能就意味着他永远无法再复出。


关于赵冬苓的见地和倡议,我是根本支持的。往常社会上似乎有一种普遍见地,那就是只需艺人有一点劣迹,那就全面封杀,这无论对演员还是作品以及一些相关人士和公司,都是不太公平的。

还有一种见地是说,艺人和作品能够严厉分开,这其实也不太容易做到。一个演员明明犯了极大错误,他的作品还继续流行,这在社会上会构成不太良好的影响,由于这些人毕竟是公众人物。

因而卓有成效的方法或许就是赵冬苓所说,既要停止必要的约束,又不要全面封杀一辈子不得翻身,这一方面是针对演员,另一方面更重要也是面对作品。


演员作为公众人物需求提升对本身的请求,我们作为观众没有方法请求演员们都是完人,私德公德没有一点点瑕疵。既然艺人和作品不能完整分开,那就停止必要的约束和惩戒,然后再给一些时机。

这与我们每个人对演员的好恶无关,而是事关公平。



这样的污点艺人应该一棍子打死,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即使给他机会以后还是会第二次犯错。所以不应该给他们机会。

不论是任何人犯了错,都应该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明星也是一样。
是人都会犯错,明星犯错后不良影响比普通人大的多,应该给予更严厉的惩罚。
但也应给他们改过的机会,一方面这能让他们更积极的改过自新,而不是自暴自弃。另一方面也能通过他们的实际情况,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

我觉得还是要看犯错的情况是怎样,如果犯的是一些小错误,我觉得还是可以给个机会的,如果犯的是原则性的错误,我觉得就不能给这个机会了。

我觉得对于污点艺人应该一棍子打死,因为艺人在社会上有很大的影响力,所以污点艺人不应该再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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