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受伤后 应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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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工人受伤该如何赔偿?~

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扩展资料: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
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赔偿标准

在狭义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伤保险的业务指南中指出“工伤事故应该是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1、根据规定可以要求建设方(即承包商或分包商)承担连带责任。
2、人身损害赔偿的基础是对方有过错致使伤害发生,如在施工安全保护措施上不到位等,工伤的基础是存在劳动关系,即使老板没过错也算。从操作难易看建议从工伤入手。
3、建筑工地建设方情况可以咨询当地警方或政府部门(如劳动监察部门)。
4、证据主要是证明在存在雇佣关系、在工作时间、在工地发生事故的有关人证、物证、书证等

说的简单点,请个律师,先进行劳动关系的确认(提供工资表,或者提取在一起做工工人的证人证言,证明你在某个工地工作)。劳动关系确认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你受伤的时间快要满一年了,先申请工伤认定吧,因无劳动合同和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工伤认定机构会出具“工伤认定中止的通知书”。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因您是工伤可以执行这个法律。

谢谢您 若为雇佣关系, 发包方、转包方、包工头无过错,承担赔偿责任么?
是的,即使是劳动者自己操作有过错,雇佣方没过错,也是认定工伤的。而只要工伤,那么就有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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