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为什么被叫做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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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为什么被封为荆国公?~

王安石从宋神宗熙宁二年至九年,曾两次任宰相,封荆国公,世称荆公。其诗体称王荆公体或半山体,其诗遒劲清新,以绝句为最高。
在文学上,王安石具有突出成就。其散文简洁峻切,短小精悍,论点鲜明,逻辑严密,有很强的说服力,充分发挥了古文的实际功用,名列“唐宋八大家”。
其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晚年诗风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丰神远韵的风格在北宋诗坛自成一家,世称“王荆公体”。元祐元年(1086年)四月,王安石病逝,享年六十六岁,获赠太傅,葬于江宁半山园。
绍圣元年(1094年),章惇执政,王安石得以配享神宗庙庭,谥号“文”。政和三年,宋徽宗追封王安石为舒王,配享孔庙。后至靖康元年,又被追夺王爵,毁去配享的画像,降王安石从祀于庙廷。


扩展资料:
王安石两次拜相
熙宁三年(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位同宰相。他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法,开始大规模的改革运动。所行新法在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在军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
熙宁八年(1075年)二月,王安石再次拜相。同年,王安石《三经义》写成,加封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吕惠卿外调为陈州知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荆国公祠
百度百科-王安石

略谈拗相公王安石

沈亦泉

《项羽本纪》这篇文章在整个《史记》人物传记里可以称得上是最具文学色彩的篇章之—,司马迁把项羽一生中的几件大事如:起义反秦、钜鹿之战、鸿门设宴、垓下被围以及乌江自刎等这些故事贯穿在一起,把项羽勇武粗豪的性格描写得栩栩如生。同时又把刘邦、范增、张良等各人的工于心计、老谋深算、胸有成竹的种种心态刻划入微。既有文学性,又有故事性,而且又符合历史的本来面目。京剧艺术家梅兰芳更对《霸王别姬》这出戏经过细致的塑造和加工,把个虞姬描绘得温存贤良,识大体、顾大局,达到家喻户晓,享誉世界。成为一出可歌可泣英雄末路哀婉凄切的戏剧故事,博得许多人对她的同情。

历来许多文学、诗词作品大都对项羽和虞姬的自刎表示婉惜,唯独王安石有两首诗一名《乌江亭》:“百战疲劳壮志哀,中原一败势难回。江东子弟今虽在,肯与君王卷土来?”另一首名谓《范增》:“中原逐鹿待新羁,力战纷纷此一时。有道吊民天即助,不知何用牧羊儿。”单风格就与各家截然不同,不但表示了自己的独特看法,还对范增有所讥诮。其实范增固深知项王之性格,勇猛有余而智谋不足,只求衣锦还乡而不图统一天下,虽然骄横,却讲诚信。而刘邦则不然,他善于用人,嫉于内而宽于外,故知亡秦必楚而灭楚必汉。项羽既巳尊范增为亚父,所谓: “士为知己者死,”被楚放还,早为意料中事!其与项伯之以小利而忘大义固不可同日而语也。霸王之败实败于项伯之里通外合,见小利而忘大义,保个人身家性命,而置楚室江山于不顾,实在有悖人伦,固非君子之道!

王安石人家称他是“拗相公”就是说他的为人、作文,所持观点每每与人不同,而且有其独到之处。他的散文笔意雄健峭拔,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仁宋时上万言书,主张变法,未被采纳,待神宗即位又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力陈各项弊端,要求变法,力图通过整军理财以求新法实行。使许多平民百姓得到好处。他主张推行的青苗、均输、市易、免役、农田、水利等新法,抑制了大官僚大地主和豪强们的特权,使既得利益者受到损害。由于保守派的强烈反对,使新政推行受到阻碍,以致二次被罢相,退居金陵。新政的所以失败,主要是政治上阻力深重,同时新政本身也由于先天不足。再加上他性格固执以及用人失当,有些人乘机发财,不是改革而是在弄权,这是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造成,这些都也是他始料所未及的,结果仍然使老百姓受害。他的《答司马谏议书》是在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作者收到司马光第二封信的回信,表述了自己的政治主张,驳斥了对方的责难,批判了士大夫因循守旧、苟且偷安,不恤国事的保守思想。并且不顾众人的反对,言简意赅,立场鲜明,理足气盛,体现了王安石劲悍的文风。也许是他固执己见,不接受别人的劝告,因此人家便称其为“拗相公”的由来也未可知?这封信与司马光给王安石洋洋洒洒三千言的长信同是历代传诵的名家书信。神宗卒,他认为知音巳去,怏怏不知所终,隔了一年他自己也就逝世了。他实在是个“儒家中的改革派,官场中的读书人”!这是站在文学角度上对他的评价。

荆公的诗不尚华丽,却肌骨丰满,能“下字工,用事切,对偶精。”在宋诗中有其—定的地位。他写的词虽然不多,但意境开阔,而且感慨深沉,语言精炼。但有些诗文,又常常议论说理的成分过重,缺少形象性和韵味。并且还有一些诗篇,论禅说佛理,晦涩干枯。那首《桂枝香·金陵怀古》格高千古,笔力遒劲,通过怀古谴责六朝君主“繁华竟逐”而导致亡国,借鉴历史以警戒当朝。词中毫无儿女呢喃语,真是大家风范。他能以开阔的眼界,俯仰今古,以壮丽的景色,寓伤时之意,抒发豪迈深沉的意境,天然合成,一无装饰。其文其诗一如其人。苏东坡对这首词亦极度赞赏,认为《桂枝香》是词中的绝唱。他在文学界是以“三不足”为人所知的。“三不足”就是“天命不足畏,众言不足从,祖宗之法不足用。”这是苏东坡赠与他的标志。这位“拗相公”不容任何方面有人反对,尽管苏东坡并不赞同王安石的新政,甚至为了反对新政受到落职的祸害,几乎丢掉了性命。但是他们二人的私交甚笃,在王安石罢相后,曾到金陵与这位“拗相公”促膝长谈。我在《药堂诗词·续编》中曾写了一首《苏王佳话》的诗云:“金陵冷落访荆公,政见何妨存异同。秉烛长谈嫌夜短,陋居破晓话文风。”以记其事。

王安石在退居金陵以后,其所筑住宅,不设墙垣,仅蔽风雨而巳,后来更舍宅为寺。这也是他“拗”劲的具体表现。试问古今中外能有几人达到如此境界?在他罢相之后,许多曾经在他门下任事而发迹的人,都纷纷远避,唯恐祸及自身,有些翻复之徒还进谗诋谤,甚至落井下石。张舜民《哀王荆公》诗云:“今日江湖从学者,人人讳道是门生。”哲宗即位,起用司马光为相,他和王安石虽然政见不同,但两人都是读书人,同朝为官,都较正直。光闻安石殁就建议朝廷,厚加礼遇,免得翻复之徒乘机中伤。我在《温荆遗风》一诗中写道:“政见何妨存异同,奏封介甫为荆公。人人讳道曾从学,司马高风举世崇。”以赞二公之贤。

我更佩服的是王安石为人很能同情老百姓,不以贫富看成败,而以学问重人才。我在《药堂诗词》上还有两篇赞荆公的诗,一首是盛赞他对当年家境十分贫寒,十六七岁就自谋衣食,在天长等地以教书为生的王令。令字逢原,亦是北宋的有名诗人,很有学问。他并不因王令穷困,而将其妻之从妹吴氏妻之。可怜的是在婚后一直过着“冬燠常寒,昼短苦饥”的贫穷生活,上面这二句话的出处就是王令自己写的《送穷文》!婚后三年,王令就在贫病交加中去世了。另一首是盛赞王安石罢相移居江宁之后他所居的房屋十分简陋,甚至不蔽风雨,过着极其普通的平民生活。不似一些人从高位上退下来之后,还是过着脱离群众,高高在上,享受极其奢华的生活。因此人家称他为“拗相公”恐也是原因之—。读书人不谙世事,实亦是常事!

原因:王安石当时实行了一系列变法,这些措施对国家的发展做出很大贡献,被宋神宗封为“荆国公”,故后人称其为王荆公。

历史典故:1067年神宗即位,王安石出任江宁(今南京)知府,旋被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熙宁二年(1069)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即开始实施变法,所行新法在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场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

在军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同时,改革科举制度,为推行新法培育人才,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地主和豪商对农民的剥削,促进了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国家财政状况有所改善,军事力量也得到加强。

但由于司马光等保守势力的激烈反对,新法在推行中屡遭阻碍,宋神宗也时有动摇。熙宁七年,王安石被迫辞相,再任江宁知府,次年二月复任宰相,不久又因维护新法得罪了神宗而再次罢相,退居江宁半山园,被朝廷封为“荆国公”。后人称其王荆公。

扩展资料

王安石变法的根本目的,是要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增强对外防御,对内弹压的能力,以巩固和加强封建统治。从新法次第实施,到新法为守旧派所废罢,其间将近十五年。

在这十五年中,每项新法在推行后,虽然都不免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是,基本上都能收到一些效果,“富国强兵”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 

政府财政收入大幅增长。通过一系列理财新法的实行,国家增加了“青苗钱”、“免役宽剩钱”、“市易息钱”等新的财政收入项目,在发展生产、均平赋税的基础上,财政收入有了明显的增加,国库充裕,宋神宗年间国库积蓄可供朝廷二十年财政支出。 

新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兼并势力,青苗法取代了上等户的高利贷,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方田均税法限制了官僚和豪绅大地主的隐田漏税行为;市易法使大商人独占的商业利润中的一部分收归国家,打击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操纵和垄断。

免役法的推行使农户所受的赋税剥削有所减轻,大力兴建农田水利工程,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社会经济发展,人民负担减轻,呈现了百年来不曾有过的繁荣景象。

改变“积贫积弱”的现象是王安石变法的总方针,富国强兵是变法的总目的。通过“强兵之法”的推行,积弱局面得以缓解,北宋国力有所增强。保甲法的推行,加强了农村的封建统治秩序,维护了农村的社会治安,建立了全国性的军事储备,并节省了大量训练费用。

裁兵法提高了 军队士兵素质;将兵法改变了兵将分离的局面,加强了军队战斗力;保马法使马匹的质量和数量大大提高,同时政府节省了大量养马费用;军器监法增加了武器的生产量,质量也有所改善。

变法的强兵措施扭转了西北边防长期以来屡战屡败的被动局面。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在王安石指挥下,熙河路经略安抚使王韶率军进攻吐蕃,收复河、洮、岷等五州,拓地两千余里,受抚羌族三十万帐。

这是北宋军事上一次空前的大捷,也是两宋时期汉民族与周边少数民族政权作战时,北宋朝廷开疆拓土、大展神威而大获全胜的唯一战例。同时培养出了王韶、章楶等杰出将领,并建立起进攻西夏地区的有利战线,对宋与西夏的战争格局掀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王安石



  1. 王安石之所以被叫做荆公是因为:

    王安石当时实行了一系列变法,这些措施对国家的发展做出很大贡献,被宋神宗封为“荆国公”,故后人称其为王荆公。

  2. 历史典故

    1067年神宗即位,王安石出任江宁(今南京)知府,旋被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熙宁二年(1069)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即开始实施变法,所行新法在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场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在军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同时,改革科举制度,为推行新法培育人才,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地主和豪商对农民的剥削,促进了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国家财政状况有所改善,军事力量也得到加强。但由于司马光等保守势力的激烈反对,新法在推行中屡遭阻碍,宋神宗也时有动摇。熙宁七年,王安石被迫辞相,再任江宁知府,次年二月复任宰相,不久又因维护新法得罪了神宗而再次罢相,退居江宁半山园,被朝廷封为“荆国公”。后人称其王荆公。

  3. 人物简介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谥文,世人又称王荆公,汉族江右民系。北宋抚州临川县城盐埠岭(今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封荆国公,中国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学者、诗人、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北宋丞相、新党领袖。宋仁宗嘉佑三年(1058年)上万言书,提出变法主张,要求改变“积贫积弱”的局面,推行富国强兵的政策,抑制官僚地主的兼并。宋神宗熙宁二年(1070年)任宰相,实行变法,支持五取西河等州,改善对西夏作战的形势。保守派反对,新法遭阻碍,熙宁七年辞退。传世文集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其词虽不多,但亦擅长,且有名作《桂枝香》等。而王荆公最得世人哄传之诗句莫过于〈泊船瓜洲〉中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王安石,生于天禧五年(公元1021年),卒于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字介甫,晚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世称临川先生。

王安石变法的根本目的,是要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增强对外防御,对内弹压的能力,以巩固和加强封建统治。从新法次第实施,到新法为守旧派所废罢,其间将近十五年。

在这十五年中,每项新法在推行后,虽然都不免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是,基本上都能收到一些效果,“富国强兵”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

政府财政收入大幅增长。通过一系列理财新法的实行,国家增加了“青苗钱”、“免役宽剩钱”、“市易息钱”等新的财政收入项目,在发展生产、均平赋税的基础上,财政收入有了明显的增加,国库充裕,宋神宗年间国库积蓄可供朝廷二十年财政支出。

新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兼并势力,青苗法取代了上等户的高利贷,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方田均税法限制了官僚和豪绅大地主的隐田漏税行为;市易法使大商人独占的商业利润中的一部分收归国家,打击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操纵和垄断。

免役法的推行使农户所受的赋税剥削有所减轻,大力兴建农田水利工程,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社会经济发展,人民负担减轻,呈现了百年来不曾有过的繁荣景象。

改变“积贫积弱”的现象是王安石变法的总方针,富国强兵是变法的总目的。通过“强兵之法”的推行,积弱局面得以缓解,北宋国力有所增强。保甲法的推行,加强了农村的封建统治秩序,维护了农村的社会治安,建立了全国性的军事储备,并节省了大量训练费用。

裁兵法提高了 军队士兵素质;将兵法改变了兵将分离的局面,加强了军队战斗力;保马法使马匹的质量和数量大大提高,同时政府节省了大量养马费用;军器监法增加了武器的生产量,质量也有所改善。

变法的强兵措施扭转了西北边防长期以来屡战屡败的被动局面。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在王安石指挥下,熙河路经略安抚使王韶率军进攻吐蕃,收复河、洮、岷等五州,拓地两千余里,受抚羌族三十万帐。

这是北宋军事上一次空前的大捷,也是两宋时期汉民族与周边少数民族政权作战时,北宋朝廷开疆拓土、大展神威而大获全胜的唯一战例。同时培养出了王韶、章楶等杰出将领,并建立起进攻西夏地区的有利战线,对宋与西夏的战争格局掀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王安石封荆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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