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官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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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官员等级~

明朝官制分两部分,选官制度和任官制度。明朝官制分为中枢、地方、军事官制三部分。为了加强皇权,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了沿用已久的三省制,亦罢宰相职,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
明首创的内阁则成为六部之上的中央最高行政机构。地方官制,明朝共设省、府、县三级行政机构。军事官制,明朝设锦衣卫,武官第一次掌有监察百官万民之权。

扩展资料:
明朝官制的特点是:
一、中央集权加强,皇权发展到了高峰。明朝自洪武后,不设宰相,取消中书省,皇帝直接统领六部,事权至为集中。
二、设内阁,为皇帝辅助、办事机构。
三、中枢组织系统比宋、元简化;六部九卿系统较清,职责较明。
四、地方官制比唐、宋、元简明,惟道的设置较杂,至清不改。
五、在贵州建行省,加强了这一地区的管理。
六、采用土官制度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管理,即以本族上层领袖为土官(即土司),可世袭。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明朝官制

明朝(中央)
1、三公、三孤: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
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
令有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从一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正二品)
这些均为加官,用来表明受官者的功绩与崇高身份,没有实际管辖范围。

2、六部: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按顺序)
六部各设尚书一人,直接对皇帝负责,尚书之下有左右侍郎(副部长)、郎中(司长)、主事
等。
吏部:负责官吏的管理,考核,升迁等
户部:有十三个司,分别管理各地的收支与报销
礼部:主管国家凶吉大典,教育与考试,招待外宾,宴劳功臣等
兵部:管理天下军政(军令由五军都督府管理)
刑部:管理天下刑名。
工部:管理建筑、后勤、水利、制造等

3、督察院:
直属于皇帝的监察部门
下设左右督御史(正二品)、左右副督御史(正三品)、左右佥督御史(正四品)
再往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分管每个省的检查工作(当时中国分十三个省)十三道监察御史与直
属于皇帝的六科给事中统称"科道"属于言官范畴。

4、六科:
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设督给事中(正七品)、左右给事中与给事中(从七品)。
给事中品级虽低,权利很大,皇帝交给各个衙门办理的工作由六科每五天注销一次,如果有脱拉
或者办事不力的,六科可以向皇帝报告。六科还可以参与官员的选拔,皇帝御前会议,审理有罪
的官员。最为重要的是六科有封还皇帝敕书的权利,皇帝的旨意如果六科认为不妥可以封还,不
予执行。

5、五寺:
五寺是五衙门的简称,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
大理寺:相当于今天的法院,是全国最高上诉机关。与督察院、刑部构成了三法司。
太常寺:主管祭祀
光禄寺:主管宴享
太仆寺:管马
鸿胪寺:管招待外宾

6、詹士府:
詹士府是负责辅助太子的机构设正三品詹士一人,正四品少詹士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
詹士府设左右春坊,司经局,主簿厅

7、太医院:
太医院是管理宫廷及贵族诊断,制药的,设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医四
人,从九品吏目若干人。

8、翰林院:
相当于现在国立大学,干部学院等的综合,翰林院的首长称为翰林学士(正五品),侍读学士两
人,侍讲学士两人(从五品),侍读、侍讲各两人(正六品),修撰(从六品)考中状元后就会
被授予此职位。编修(正七品)榜眼、探花考中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

(地方)
县:助手有县丞、主簿。县丞协助知县管理县政,主簿管全县粮税、户籍。水浒中宋江上山前好像就是县丞一职。

州,最早出现在西汉。汉武帝把全国划分成了13个监察区,称为州,州的长官叫刺史,负责监察郡,县的官吏。东汉后,刺史又称州牧。隋取消郡的建制,只存州、县。

宋朝州的行政长官才称知州。明清两代的州有两级别:直隶州和散州。
直隶州属省,级别与府相同;散州隶属府,同县级。

知州属官有同知(智能ABC中叫同志)、通判,分别掌财政、刑法、治安等。清朝时,直隶州(76个)散州(48个)

府(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府的长官称府尹,宋朝的府属“路”(介于中央和州之间)
明清两代除首都、陪都所在地府长官仍称尹外,一般都称知府。没办法谁叫人家是京官呢。

明代府按纳税粮分三等:纳粮20万以上为上府,20万以下十万以上为中府,十万以下为下府,无粮的叫地府,全国150多个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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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

  1.三公三孤

  三公指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

  国古代朝廷中最尊显的三个官职的合称。周代已有此词,西汉今文经学家以为三公指司马、司徒、司空。古文经学家则以太傅、太师、太保为三公。秦不设三公。西汉初承秦制。从武帝时起,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被称为三公。汉武帝削弱了丞相的权力,大司马权越丞相之上。汉成帝时将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确立起大司马、大司空和丞相鼎足而立的三公制 。 西汉末虽是三公鼎立,但仍以大司马权力最大。新莽时,沿袭了西汉三公制。东汉初仍设三公官,改大司马为太尉,改大司徒、大司空为司徒、司空。三公各自开府置官属。三公中仍以太尉居首位。汉光武帝虽仍设名位显贵的三公官,但实权渐归尚书台。和帝、安帝开始,外戚、宦官更迭专权。外戚窦宪、梁冀等,都拜为大将军,位在三公上。东汉末年,董卓为相国,居三公之上 。建安十三年( 208),曹操罢去三公而又置丞相、御史大夫,且自为丞相,两汉时实行了200年之久的三公制 ,至此遂告终止。曹魏重新恢复三公之制。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公依然位居极品,且开府置僚佐。但实权则进一步向尚书机构转移。至隋,三公不再开府,僚佐全部撤销,完全变成虚衔或“优崇之位”。宋代以后,往往亦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但其虚衔性质不变,并渐次演化成加官、赠官。明、清同。
  三孤指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

  指少师、少傅、少保。此说出于汉代经学家,见许慎《五经异义》(《北堂书钞》卷五十引)。《周礼》只有“孤”,无“三孤”之称;以“孤”在“三公”之下,“卿大夫”之上。贾谊《新书》有三公、三少,尚无“三孤”。《汉书·百官公卿表》有三公、三少,并说:“少师、少傅、少保是为孤卿”。伪《古文尚书·周官》有三公、三孤,足证其出于后人伪造。详梅鷟《尚书考异》卷五。称“孤”之意,据杜佑《通典》卷二十,卷“孤,特也,言卑于公,尊于卿。”魏、晋、南北朝以后,三公成尊高的荣称。北周以三公、三孤同时为荣称,唐至明、清沿用。

  另有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从一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正二品),这些均为加官,用来表明受官者的功绩与崇高身份,没有实际权利。

  西晋始置。汉、魏东宫师保,只置太子太傅、少傅。晋武帝咸宁中,备六傅之职,加置太师、少师、太保、少保。因避司马师讳,太师缺笔作太帅。南朝不置,北魏复置,以太子太师、太傅、太保为东宫三太,正二品。北齐沿置,称三师,掌师范训导,辅翊皇太子。隋、唐沿置,隋为正二品,唐为从一品,宋太子太师、太傅、太保,作为加官,只授给宰相相官未至仆射者与致仕的枢密使,实非东宫官。辽南面朝官,金海陵王天德四年(1152)起,都有太子三师、太少。元不常置。明初以朝臣兼东宫师傅。成祖后,太子三师、三少只用为兼官、加官、赠官。清同明制。

  2.六部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各设尚书一人,直接对皇帝负责,尚书之下有左右侍郎(副部长)、郎中(司长)、主事等。

  吏部:负责官吏的管理,考核,升迁等

  户部:有十三个司,分别管理各地的收支与报销

  礼部:主管国家凶吉大典,教育与考试,招待外宾,宴劳功臣等

  兵部:管理天下军政(军令由五军都督府管理)

  刑部:管理天下刑名

  工部:管理建筑、后勤、水利、制造等。

  明代中枢六部初置于洪武元年,各部设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隶中书省统辖,分理国家诸事,其职至重。《昭代典则》说:
  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八月丁丑,始置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设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主事,仍隶中书省。帝(太祖)召六部尚书入见奉天殿,谕曰:“朕肇基江左,军务方殷,官制未备。今以卿等分任六部。国家之事,总之者中书,分理者六部,至为要职。凡诸政务,宜悉心经理,或有乖违,患及天下,不可不慎。
  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定六部具体职掌,并於岁终进行考绩,分其优劣,以行黜陟。六部官员相对稳定,不得轻易调动,凡有劳绩者,则在本部升用。自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罢中书省后,即升六部品秩:尚书为正二品(建文中曾一度提为正一品,永乐时复旧),侍郎正三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
  六部尚书、侍郎都是堂官,由皇帝直接领导,其中吏部尤为重要,因为官吏的除授都必须经过吏部。明朝的首任吏部尚书为滕毅,樊鲁璞、汪河分任左、右侍郎。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吏部分三个属部,即总部,司勋部,考功部;十三年(公元1380年),增司封。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改总部为选部。二十九年(公元1396年),改定文选、验封、稽勋、考功四个清吏司。每司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
  首任户部尚书为杨思义。刘诚、杭琪分任左、右侍郎。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户部分设五科,即一科、二科、三科、四科、总科。每科设郎中、员外郎各2人,主事5人。十三年(公元1380年),分四个属部,即总部、度支部、金部、仓部。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改总部为民部,次年,又分四部为河南、北平、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十二部,每部仍分民、度、金、仓四科。二十九年(公元1396年),改十二部为十二清吏司,各设郎中1人,员外郎1人,主事2人。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改北平司为北京司。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年)。废北京司,设云南、贵州、交阯三个清吏司,宣德十年(公元1435年),罢交阯司,定为十三司。户部十三司,自明孝宗弘治以来,以公署不大,只留郎中1人治事。员外郎、主事只能在授官之日出席而已,实际都只挂名。郎中一人无法管事,只好委任基层吏胥,以致弊端百出。至神宗万历时,王国光任户部尚书,始令每司吏员尽入署治事,司中职业才得修举。户部另有一些直辖机构,如宝钞提举司、印钞局、广盈库、军储仓等。
  礼部首任尚书为钱用壬、侍郎为世家宝。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分四属部,即总部、祠部、膳部、主客部。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定每属部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各1人。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改总部为仪部。二十九年(公元1396年),改为仪制、祠祭、精膳、主客四个清吏司,另辖铸印局,局设大使1人,副使2人。
  兵部的首任尚书为陈亮,侍郎为朱珍。洪武六年,分三个属部,即总部、驾部、职方部。洪武十三年再增库部,二十二年改总部为司马部。二十九年改为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司。每司设郎中、员外郎各1人,主事2人。另辖会同馆,大通关等机构,各设大使和副使。
  刑部的首任尚书为周桢,侍郎为盛元辅,张仁。明太祖即位初期,用法太严,周桢任尚书时,始定律令,使吏士有法循守。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刑部分为四个属部,即总部、比部、都官部、司门部。八年(公元1375年),增设四科,分属于四部。部设郎中、员外郎各1人。总部、比部主事各4人,都官,司门主事各2人。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改总部为宪部,二十三年,分四部为河南、北平、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十二部。二十九年(公元1396年)改为十二清吏司,设郎中、员外郎各1人,主事2人,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年)除北平司,增置云南、贵州、交阯三司。宣德十年(公元1435年)革交阯司,遂定为十三个清吏司。
  工部的首任尚书为单安仁,侍郎为张允文和杨翼。洪武六年,分四个属部,即总部、虞部、水部、屯田部。八年增立四科。十三年,以屯田部为屯部。二十二年,改总部为营部。二十九年,定为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个清吏司。设郎中、员外郎、立事各1人,另辖宝源局、军器局等。
  永乐十九年(公元1421年),明成祖迁都北京,改南京为留都。南京除了没有皇帝之外,其他各种官僚机构的设置完全和北京一样。南京所设立之六部称“南六部”,虽同有一套职官,但多安置闲散退休或被排斥的官员,其职权远不如北京六部。所以,南京各官自成一种势力,与北京明争暗斗,两京官员迭为消长,操纵朝局。这是明代的一种奇特现象。
  明代六部所属各清吏司之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司官,皆为实际任职之人,所以颇能上下其手,招降纳贿。
  明代六部尚书往往不拘定额,可以添差,故有道士而任礼部尚书,工头而任工部尚书的现象。

  3.督察院

  直属于皇帝的监察部门,下设正二品左右都御史、正三品左右副都御史、正四品左右佥都御史,再往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分管每个省的检查工作(明时全国分十三省)。

  明代初年,沿元旧制,设御史台,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五月罢御史台。十五年改置都察院。这个机构为明代所创设的,与前代御史台之制不甚相同。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左右佥都御史及浙江、江西、福建、四川、陕西、云南、河南、广西、广东、山西、山东、湖广、贵州等十三道监察御史共110人。都御史为台长,与六部平行,合称七卿。都御史之职,据《明史·职官志二》说:都御史职专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凡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贪冒坏官纪者,劾。凡学术不正,上书陈言变乱成宪,希进用者,劾。遇期觐,考察,同吏部司贤否陟黜。大狱重囚会鞫于外朝,偕刑部、大理谳平之。其奉敕内地,拊循外地,各专其敕行事。可见明代都御史的权力很大,凡官吏之考察黜陟则会同吏部、重大刑狱则会同刑部与大理院。其他各官署则分属十三道监察御史稽察。监察御史充任的职务,远比前代繁重。据《明史·职官志二》所载:在内两京刷卷,巡视京营、监临乡、会试及武举,巡视光禄,巡视仓场,巡视内库、皇城、五城、轮值登闻鼓。在外巡按(北直隶二人,南直隶三人,宣大一人,辽东一人,甘肃一人,十三省各一人),清军,提督学校(两京各一人,万历末南京增设一人)。巡盐(两淮一人,两浙一人,长芦一人,河东一人),茶马(陕西)、巡漕、巡关、儹运、印马、屯田。师行则监军纪功,各以其事专监察。而巡按则代天子巡狩,所按藩服大臣、府州县官诸考察,举劾尤专,大事奏裁,小事立断。按临所至,必先审录罪囚,吊刷案卷,有故出入者理辩之。

  御史权重如此,所以选授也极慎重,自永乐八年(公元1410年)以后,规定御史必从进士及监生中有学识并通达治体者选任。《明会要·职官五》引《三编》载:永乐七年(公元1409年),召御史张循理等二十八人至,问其出身,皆由进士及监生,惟洪秉等四人由吏。帝曰:“用人虽不专一途,然御史为朝廷耳目之寄,宜用有学识通达治体者。”黜秉等为序班。诏:“自今勿复用吏。”明年冬,申谕吏部,著为令。 御史之权既重,然处事若有差失,惩办也极严厉。据《世法录》记载,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五月,御史雷励误把良民判为徒罪。明太祖查获其事,责之曰:“朝廷能使顽恶慑伏,良善得所者在法耳。少有偏重,民无所守。尔为御史,执法不平,何以激浊扬清,伸理冤枉?徒罪尚可改正,若死罪论决,可以再生乎?”并命法司论雷励之罪,以示警戒。就连书写失误,也被认为不称职而一例治罪。据《梦余录》记载,宣德间,御史谢瑶在荐举文牍上误书被荐者姓氏,奏书上呈后,又自陈改正。宣宗谓吏部曰:“古人奏牍皆存敬慎,石庆书‘马’字缺点,惧及死。今荐贤不知其姓,岂能知其才?轻率如此,岂称御史之职?”便把谢瑶贬为交阯大蛮县知县。宣德十年(公元1435年),宣宗又特谕都察院:“朝廷设风宪,所以重耳目之寄,严纪纲之任。近年以来,未尽得人,妄逞威福,是非倒置,风纪废弛,令吏部:今后,初仕者不许铨除风宪。凡监察御史有缺,令都察院堂上及各道官保举,务要开具实行,移咨吏部,审察不谬,然后奏除。其后有犯赃及不称职,举者同罪”。可见有明一代,对御史官的选授和督察是甚为严格的。

  《明史.职官志二》:“都御史职专纠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凡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贪冒坏官纪者,劾。凡学术不正,、上书陈言变乱成宪,希进用者,劾。遇朝觐、考察,同吏部司贤否陟黜。大狱重囚会鞫于外朝,偕刑部、大理谳平之。其奉敕内地,拊循外地,各专其敕行事。十三道监察御史,主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奉劾......而都察院总宪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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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六科

  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设正七品都给事中、从七品左右给事中与给事中。

  给事中品级虽低,权力却极大,皇帝交给各个衙门办理的工作由六科每五天注销一次,如果有脱拉或者办事不力的,六科可以向皇帝报告。六科还可以参与官员的拔擢、参加御前会议、审理有罪的官员,最为重要的是六科有封还皇帝敕书的权力,即如果对皇帝的旨意认为不妥,可以退回,不予执行。六科给事中与十三道监察御史统称“科道”,属于言官范畴。

  明朝给事中,明初,承前代制度,统设给事中,不分科,洪武六年(1373)分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设都给事中一人,正七品,左右给事中与给事中,均从七品,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辅助皇帝处理奏章,稽察六部事务。享有“科抄”,“科参”及“注销”之权,注销是指圣旨与奏章每日归附科籍,每五日一送内阁备案,执行机关在指定时限内奉旨处理政务,由六科核查后五日一注销。六科还可以参与“廷议”,“廷推”,参与朝廷大政方针的制定,监督其执行。清初沿明制,六科为独立机构,六科各设掌印给事中满汉各1人,给事中满汉各1人,秩正五品。

  明朝置给事中,掌侍从、谏诤、补阙、拾遗、审核、封驳诏旨,驳正百司所上奏章,监察六部诸司,弹劾百官,与御史互为补充。另负责记录编纂诏旨题奏,监督诸司执行情况;乡试充考试官,会试充同考官,殿试充受卷官;册封宗室、诸藩或告谕外国时,充正、副使;受理冤讼等。品卑而权重。初定为正五品,后数改更其品秩。太祖洪武六年(1373年)设给事中十二员,为正七品,始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分科治事;洪武九年定员为十人;洪武十年隶承敕监;洪武十二年改隶通政司;后逐渐增至八十一员。洪武二十四年定制,六科各设都给事中一人,为正八品;左、右给事中各一员,从八品;给事中四十人,其中吏科四人,户科八人,礼科六人,兵科十人,刑科八人,工科四人,正九品。惠帝建文年间(1399-1402年)升都给事中为正七品,给事中从七品,并罢左、右给事中。明成祖永乐年间复置左、右给事中,亦为从七品。又置六科官署于午门外直房。其后各科员数时有增减

明朝官员品级
[编辑本段]明朝(中央官员品级)

1、三公、三孤: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
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
令有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从一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正二品)
这些均为加官,用来表明受官者的功绩与崇高身份,没有实际管辖范围。

2、六部: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按顺序)
六部各设尚书一人,直接对皇帝负责,尚书之下有左右侍郎(副部长)、郎中(司长)、主事
等。
吏部:负责官吏的管理,考核,升迁等
户部:有十三个司,分别管理各地的收支与报销
礼部:主管国家凶吉大典,教育与考试,招待外宾,宴劳功臣等
兵部:管理天下军政(军令由五军都督府管理)
刑部:管理天下刑名。
工部:管理建筑、后勤、水利、制造等

3、督察院:

直属于皇帝的监察部门
下设左右督御史(正二品)、左右副督御史(正三品)、左右佥督御史(正四品)
再往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分管每个省的检查工作(当时中国分十三个省)十三道监察御史与直
属于皇帝的六科给事中统称‘科道‘属于言官范畴。

4、六科:

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设督给事中(正七品)、左右给事中与给事中(从七品)。
给事中品级虽低,权利很大,皇帝交给各个衙门办理的工作由六科每五天注销一次,如果有脱拉
或者办事不力的,六科可以向皇帝报告。六科还可以参与官员的选拔,皇帝御前会议,审理有罪
的官员。最为重要的是六科有封还皇帝敕书的权利,皇帝的旨意如果六科认为不妥可以封还,不
予执行。

5、五寺:

五寺是五衙门的简称,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
大理寺:相当于今天的法院,是全国最高上诉机关。与督察院、刑部构成了三法司。
太常寺:主管祭祀
光禄寺:主管宴享
太仆寺:管马
鸿胪寺:管招待外宾

6、詹士府:

詹士府是负责辅助太子的机构设正三品詹士一人,正四品少詹士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
詹士府设左右春坊,司经局,主簿厅

7、太医院:

太医院是管理宫廷及贵族诊断,制药的,设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医四
人,从九品吏目若干人。

8、翰林院:

相当于现在国立大学,干部学院等的综合,翰林院的首长称为翰林学士(正五品),侍读学士两
人,侍讲学士两人(从五品),侍读、侍讲各两人(正六品),修撰(从六品)考中状元后就会
被授予此职位。编修(正七品)榜眼、探花考中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
[编辑本段]明朝(地方官员品级)

县:

助手有县丞、主簿。县丞协助知县管理县政,主簿管全县粮税、户籍。水浒中宋江上山前好像就是县丞一职。

州:

最早出现在西汉。汉武帝把全国划分成了13个监察区,称为州,州的长官叫刺史,负责监察郡,县的官吏。东汉后,刺史又称州牧。隋取消郡的建制,只存州、县。
宋朝州的行政长官才称知州。明清两代的州有两级别:直隶州和散州。
直隶州属省,级别与府相同;散州隶属府,同县级。
知州属官有同知(智能ABC中叫同志)、通判,分别掌财政、刑法、治安等。清朝时,直隶州(76个)散州(48个)
府(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府的长官称府尹,宋朝的府属“路”(介于中央和州之间)
明清两代除首都、陪都所在地府长官仍称尹外,一般都称知府。没办法谁叫人家是京官呢。
明代府按纳税粮分三等:纳粮20万以上为上府,20万以下十万以上为中府,十万以下为下府,无粮的叫地府,全国150多个府。
[编辑本段]明朝官员品级和俸禄(以万历年间为准)
正一品(月俸八十七石)
太师 太傅 太保 宗人令 左右宗正 左右都督 左右宗人
从一品(月俸七十二石)
少师 少傅 少保 太子太师 太子太傅 太子太保 都督同知
正二品(月俸六十一石)
太子少师 太子少傅 太子少保 尚书 左右都御使
都督俭事 正留守 都指挥使 袭封衍行公
从二品(月俸四十八石)
布政使 都指挥同知
正三品(月俸三十五石)
太子宾客 侍郎 副都御使 通政使 大理寺卿
太常寺卿 詹事 府尹 按察使 副留守
都指挥佥事使 指挥事
从三品(月俸二十六石)
光禄寺卿 太仆寺卿 行太仆寺卿 苑马寺卿 参政
都转运盐使 留守司指挥同知 宣慰使
正四品(月俸二十四石)
佥都御史 通政 大理寺少卿 太常寺少卿 太仆少卿
少詹事 鸿胪寺卿 京府丞 按察司副使 行太仆寺少卿
苑马寺少卿 知府 卫指挥佥事 宣慰司同知 提督四夷馆少卿
从四品(月俸二十石)
国子监祭酒 布政司参议 盐运司同知 宣慰司副使 宣抚司宣抚
正五品(月俸十六石)
华盖殿大学士 谨身殿大学士 武英殿大学士 文渊阁大学士 东阁大学士
春坊大学士 翰林院学士 庶子 通政司参议 大理寺丞
尚宝寺卿 光禄寺少卿 六部郎中 钦天监正 太医院使
京府治中 宗人府经历 上林院监正 按察使佥事 府同知
王府长史 仪卫 正千户 宣抚使同知
从五品(月俸十四石)
侍读侍讲学士 谕德 洗马 尚宝少卿 鸿胪少卿
部员外郎 五府经历 知州盐运司副使 盐课提举 卫镇抚
副千户 仪卫 副招讨 宣抚司副使 安抚使安抚 团练指挥使
正六品(月俸十石)
大理寺正 詹事 丞 中允 侍读
侍讲 司业 太常寺丞 尚宝司丞 太仆寺丞
行太仆寺丞 主事 太医院判 都督院经历 京县知县
府通判 上林苑监副 钦天监副 五官正 兵马指挥
留守司经历 都司经历 断事 百户 典仗正
神乐观提点 长官司副诏讨 宣抚俭事 安抚同知 善世正
从六品(月俸八石)
赞善 司直郎 修撰 光禄寺丞 光禄寺署正
鸿胪寺丞 大理寺副 京府推官 布政司经历 布政司理问
盐运同判官 州同知 盐课司提举 市舶司提举 河梁副提举
安抚司副使
正七品(月俸七石五斗)
都给事中 监察御使编修 大理寺评事 行人司正 五府都事
都察院都事 通政司经历 太常寺傅士 大常寺典簿 兵马副指挥
营膳司所正 京县丞 府推官 知县 按察司经历
留守司,都司都事,副断事 审理 安抚司俭事 蛮夷长官
从七品(月俸七石)
翰林院检讨 左右给事中 中书舍人 行人司副 光禄寺典簿
光禄寺署丞 詹事府主薄 詹事府主簿 京府经历 灵台郎
祠祭署奉祀 州判官 盐课司副提举 布政司都事 副理问
盐运司经历 卫经历 宣慰经历 招讨司经历 蛮夷副长官
正八品(月俸六石六斗)
国子监丞 五经博士 行人 部照磨 通政司佑事
京主簿 保章正 御医 协律郎 典牧所提领
营缮司所副 卫知事 府经历 县丞 煎盐司提举
按察司知事 宣慰都事 王府典簿正 王府典宝正 王府奉祀正
王府良医正 王府典膳正 讲经 大通关宝钞,龙江司提举
至灵元府崇真宫灵官
从八品(月俸六石)
清纪郎翰林院典藉 国子监助教 国子监典簿 国子监博士
光禄彔事 光禄监事 鸿胪寺主簿 京府知事 运司知事
挈壸正 祠祭署祀丞 布政司照磨 王府典膳副 王府奉祀副
王府典宝副 王府良医副 宣慰司经历 神乐观知观 崇真宫副灵官
左右觉义 左右玄义
正九品(月俸五石五斗)
校书 侍书 国子监学正 部检校 鸿胪寺署丞
五官监候 五官司历 营缮所丞 府知事 龙江宝钞副提举
县主簿 长史司主簿 长史司典仪正 长史司典乐 牧监正
茶马大使 赞礼郎 奉銮知事 宣抚知事 安抚知事
颜料局大使 皮作局大使 鞍辔局大使 宝源局大使 织染所大使
承运库大使 宝钞广惠大使 广积库大使 赃罚库大使 京府织染局大使
十字库大使 典牧所大使 会同馆大使 文思院大使 杂造局大使
从九品(月俸五石)
待诏 司谏 通事舍人 正字 詹事府彔事
司务 学彔 典籍 鸣赞 序班
司晨 漏刻博士 司牧局大使 牧监副 圉长
大医院吏目 提举司吏目 盐课司吏目 州所吏目 副教授
染造大使 织染局大使 府仓大使 司库司大使 司狱副使
巡检副使 茶马副使 教坊司韶舞 司乐 按察司检校
府照磨 宣抚司照磨 典仪 副教授 草场大使
军储大使 御马大使 都督府大使 门仓大使 军器局大使
典牧所副使 会同馆副使 文思院副使 伴读 颜料局副使
承运库副使 宝钞广惠副使 广积库副使 赃罚库副使 十字库副使
广盈库大使 太仓银库大使 大仆寺大使 京府库大使 都税大使
宣课大使 柴炭司大使 京府织染局副使 皮作局副使 鞍辔局副使
宝源局副使 织染所副使 正术 正科 都纲
都纪 太常寺同乐 都司、运司、府学、京卫、宣抚、宣慰司学教授
司牲司大使 杂造局副使 节慎库大使 营膳所丞

和清朝的一样,不设宰相,只设内阁。

最高长官是 :首辅,次辅......然後六部


明朝的官员制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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